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人带饭是为了健康有人是为了省钱,你若是做成了艺术品自己也享受啊。你不是说每天下班了之后没什么事儿么,那就准备第二天的午餐吧。一开始会浪费很多时间。熟能生巧习惯了就速度了!”苏诺伊啜了一口可乐,歪着头开始教导起骆初夏。
“他会看见么?”骆初夏放下手机,可怜兮兮的问道。
“如果有一天,刚好在午休时间你们遇见。他问你,平时都是去哪里吃饭呢?你说你带饭啊。然后问他要不要尝尝你的手艺。接下来的事情,不就是水到渠成么?”苏诺伊的话人让骆初夏心动不已。
“你看看这里头有什么很难的菜么?难道让你做糖醋排骨还是松鼠桂鱼?你看看这个菜,青菜炒肉而已。”苏诺伊指着手机上的照片:“就在菜上放了两瓣儿煮鸡蛋,这个大米饭上放了青红椒做的小红花。很难么?这个菜很难么?”
骆初夏一看。果然很简单。就是平常吃的菜,不过就是像画画一样搭配起来就显得不同了。
“艺术感啊,气质啊。品位啊一下子就不一样了。谁知道你在家也是吃的番茄炒蛋,也是一袋金针菇就着一碗粥的日子。这就跟一般的抠门不同了吧,总有一天你家欧巴会喜欢的。而且啊,一定要早一点做,做出口碑来。至少你们办公室里的,你周围的人都知道你这个小情调对吧?也不是特意做给他看的。是你平时就这样的有着小浪漫!”苏诺伊的洗脑很奏效,骆初夏第二天就带了饭。
在商场里买的是那种四四方方瘦瘦的双层饭盒。既不想有些同事带的那种单调的微波饭盒也不是蠢蠢的保温桶。
从茶水间出来,很多同事就问她:“骆初夏。你带的什么呀?”
骆初夏笑眯眯道:“就是我自己做的,你们要不要尝一尝啊?”
大家在一起同事一段时间了,从没见过骆初夏会做饭。见到这个小姑娘带饭,就有好奇的前辈凑热闹。
打开饭盒,看见可爱的便当都不好意思吃饭了。不由得打趣道:“你这饭还能吃下去么,也太可爱了。”下面的主食饭盒放的两个小鸟头:底下铺的生菜叶子,捏成圆形的小鸟头。上面用海苔跟胡萝卜做的眼睛跟嘴巴,虽然不够精致但看着够养眼。
上面的菜就更简单了,底下铺了一层清炒西兰花。绿油油的看着单调,上面放了两个小番茄,番茄上贴了细小的海带。打眼一看红色为底上面还有黑色点点的,不就是七星瓢虫么。
边上还用模子刻好的菱形鸡蛋饼,比清炒鸡蛋要秀色可餐了许多。
同事们都过来看热闹,弄得骆初夏很难为情。心里也十分的高兴,觉得很有成就感。办公室里的阿姨也说她手巧,不过也是心血来潮罢了。
她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多买几个小模子备用。不过三四天的功夫,每到中午就有人来看她的手艺。虽说做的味道一般般,但看着还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周末的时候,骆初夏乐颠颠的躲在家里练习。专门做一些家常菜,学会用半成品做食物事半功倍。
周一的时候,骆初夏带给同事们自己做的小吃。女孩子最喜欢的泡椒凤爪,味道简直就跟外面买的没什么区别。女同事们纷纷请教她,到底是怎么做的。
骆初夏也不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告诉众人,这个菜的技巧。
不过就是在超市里面买一包现成的泡椒备用,将剁成小块的鸡爪煮熟。丢进准备好的泡椒里面,放一点点盐,泡上两天。味道全都进了鸡爪里,味道自然正宗起来。
随后骆初夏在网上发现了卤肉的方法,回家的路上买了一点鸭肠鸭脖。照着网上的方法,用足了材料。烧出来的卤味果然非常好,不必街边上的品牌店差。
一时之间,同事们都称赞她手艺好。苏诺伊又鼓励她,去某宝上买个材料包。给自己做几个发箍发卡之类的小玩意,还可以卖钱搞点副业。
上班的时候,骆初夏也没闲着。焕然一新摘了牙套的她,落落大方的出现在男神面前。既不会像从前那样犯花痴,紧盯着不放过他的任何动作。也不会故作矜持,不敢表露一丝自己的喜欢。
这一个月,陶艺洲觉得过得很快。他知道眼前这个小女孩曾经喜欢自己,她的眼神炽烈跟着自己很多年。
只是女大十八变,最近的她漂亮了许多,却也改变了许多。不会像从前那样,一看见自己就脸红。偶尔碰面,她也会面不改色的跟自己打招呼。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一件事儿,这个姑娘变心了。
陶艺洲有些不敢相信,毕竟从初中开始就喜欢自己的。跟着自己来到一个高中,大学也经常碰面的。难道在自己工作之后,她遇见了更好的男生?
说不清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但他鸵鸟似的决定不去管这些。却也没发现,自己还是跟同事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
据那个部门的同事说,她心灵手巧很喜欢自己做东西。做饭超级好吃,小小年纪什么都会做。生活简单,每天回家就是研究diy,头上戴的,身上背的,家里面用的都是她一针一线做出来的。
陶艺洲有些意外,他当然不会主动去跟她搭讪聊天。只是坐下来之后,手不听使唤似的打开了微博。找到她的那一个名字,从头到尾翻看她都写了什么。
她说她在天涯里,写了一个小说让大家去捧场吐槽。陶艺洲点开了那网址,进入到小说链接里面。
本以为是小女生写的玩意,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不过草草扫了几眼,陶艺洲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个厉害起来。
这哪里是她杜撰的小说,分明是她自己的自传。说的哪里是什么男神,分明是记录了这些年自己的生活琐事。
整整一下午,陶艺洲都在看这个帖子。看完之后,他靠在椅背上想了很久。
她没有说谎,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这个公司。再见到她的那一刻,自己还得意了一番。也为她的执着佩服,没想到她能找到这个公司来。
原来她真的是误打误撞而已,因为帖子是那天之后写的。开头也写了,因为偶遇男神心里波动很大,决定写点东西祭奠自己蹉跎的青春。
如果不是今天的巧合,是不是一辈子也不知道这个女孩用情如此之深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英雄救美()
小说从最开始的心动,狂热,迷恋到之后的祝福洋洋洒洒写了几万字。这些不是情书,却胜似情书。
下面有读者的留言,说这个女主人公的痴情也有人骂男主人公的瞎眼。有人讽刺女主人公自作多情,也有人叹息男主人公不懂的珍惜。
陶艺洲觉得自己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尤其是骆初夏的那一段话,深深的刺激到了自己。
有个叫打假007的在留言,说作者是大圣母一个。是一个整天yy的抠脚汉,要么就是丑到惨绝人寰的人。不然不会有这么奇葩的想法的,反复指责了很多次。
骆初夏回复了一大段:如果你深爱一个人,且你相信这份感情的美好你就不会要求结果。当你喜欢一朵花的时候,你会选择剪下来放进你的花瓶里看着它衰老还是留着它去迎接阳光?什么是爱,爱这个字是有意义的。上面的一横代表天空中的一片云,中间的三点水代表着突然下起了雨。而你最喜欢的朋友,你要把他保护起来。这就是爱,没有其他的含义。
我所喜欢的人,我喜欢看他笑喜欢看他昂首挺胸自信满满的生活。虽然我会因为他搂着别的女人而伤心,但我更愿意祝福他。也更希望那个女人比我更爱他,因为那是他喜欢的人。只有她能给他幸福跟满足,这是我做不到的。
我也相信,我会遇到那个爱我的人。就像我这样全心全意的去喜欢一个人,简简单单的希望可以跟他在一起。只有两个人,哪怕经历许多的磨难。
哪怕我们没有房子。每天用微薄的收入支付房租。哪怕我们一起住在出租房里,你来做饭我来洗衣服。哪怕我们只能去城郊的公园度假,哪怕我一辈子都没有一颗钻戒。
也许我不会在遇到一个人,像我这么用心地去喜欢。可能他也遇不到一个人,像我这样单纯的傻傻的喜欢。
但是。这不就是青春么?
陶艺洲默默地关注了她的微博,开着车去平时常去的地方寻找朋友。
在震耳欲聋的酒吧里,陶艺洲看着围过来的女孩子。他微笑着给两个女孩点了酒,歪着头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