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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疼的厉害,静静看了她很久,然后用唯一空着的一只手结结实实将她拉到了我怀里,紧紧拥住了她,柔声说,“但你需要夸我的是,在我来之前,我把所有障碍都扫空了,可以一心一意追求你了,而不是带着一大堆麻烦来找你的。”
秦静蓦然从我怀里抬起头,小脸上依旧是满脸泪水,“你爸也答应了?”
我微笑着点头,“我跟他说,你要是不同意,就会失去我们两个人,他就同意了。”
秦静抽了抽鼻子。眼里却闪出狂喜来,然后倏地扭过头,又蹭蹭朝前方走去。
“这位美女,我打算追求你,只是我不知道别的男孩子都是怎么追求女生的。”我紧紧撵在她后面,含笑逗她,“不过如果我会赚钱,会养家,会做饭,会暖床,这几个优点够不够?”
她终于再次顿住了脚步。
然后,她抬起头,“我不会赚太多钱,大学都没毕业,家里很穷,现在只是个小收银,这几个缺点,你能忍受吗?”
我使劲点点头,“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
她愣住。
然后,她转身走到我身边,用手环住我的腰,欢快笑,“我也爱你。”
第227章 韩昊然&肖慕允()
我叫韩昊然。
在认识一个叫秦静的女孩子之前,我整天能做的事情就是打架,打群架,泡女孩子,甩女孩子,要不,就是追女孩子。
周而复始,从大一过到了大三。
那时候,我们宿舍流行一个规矩,看上的女孩子,谁要是能在三天之内追到,宿舍其他的室友就轮流请他吃饭,直到轮一个遍。
我喜欢这个游戏,倒不是想让室友们请我吃饭,而是觉得在追女孩子上添加这么一个筹码,好像更刺激了些,更有趣了些,你们说是不是?
我读大三,学校的师弟师兄们都追捧我,女孩子也喜欢我,可我知道,我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觉得刘德谦是混蛋,可他是我爸,他是大混蛋。那我就继承了他的基因,变成了一个小混蛋。
曾经,我也想试着改变这种生活,可试了几次,都没有什么用,索性再也不试了,就这么过完大学生活,然后去社会上找个工作算了。
刘德谦那么喜欢面子,他肯定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找份不体面的工作给他丢脸,所以他应该会给我找一份体面的工作,然后我可以继续我大学混蛋的生活。
我看不起刘德谦,也从骨子里厌恶刘德谦,可是我又像寄生虫一样依赖着刘德谦。
我恨刘德谦,但我更恨我自己!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过到了大三,我以为我要一直这么浑浑噩噩过完整个大学生活,可我不知道,我居然碰到了一个叫秦静的女孩子。
第一次碰到秦静,她正在哭,而我正打算亲一个很快就要泡到手的学妹。这学妹是个典型的白富美,学习还好,人傲的跟一只孔雀似的,我一时兴起就开始追她了。
说实话,这种生活真的挺没劲的,真的。就算是这个骄傲的像一只孔雀似的小学妹,我两天就追到手了,第三天她就答应让我亲她。
那天,她含羞带切,紧紧闭着眼睛,身体都在颤抖,看着她红嘟嘟的小嘴唇,我忽然叹了口气。打算亲下去算了,反正都追到手了,谈一段时间再说。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哭声惊扰了我们,小学妹跟一只受惊的鸟一样跑了出去,我心里挺窝火的,转过去的时候发现一个女生在哭,我的火蹭蹭上涨,冲她吼了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哭。
女生很快抬起头来了,在她抬起头的那一刻我就愣住了,我见过不少女孩子哭,但哭起来还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她还是第一个。
在她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确实惊艳了一把,甚至都忘记了自己在发火。
后来又碰到了她,我为陈琪出气,她死命护着王扬,跟老母鸡护小鸡仔似的,那一刻,我甚至有点吃醋。
陈琪让我追上她,成全她和王扬之后,再让我甩掉秦静,我当时一口就答应了,后来想想,我应该是有点喜欢秦静,所以才会答应陈琪这个幼稚的提议。
我喜欢上了秦静,然后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从前都是女孩子追着我跑,后来变成我追着秦静跑,为她买饭,为她抢座位,为她改变自己身上的臭毛病……我变的不再是以前的那个韩昊然了。
有室友调侃我。说我堂堂的韩昊然,怎么也变的这么卑躬屈膝的去求着女生了。我踹他一脚,呵呵笑,“要是连自己喜欢的女生都追不上,还谈什么堂堂不堂堂,我追着她跑,我喜欢,你管不着!”
我室友都无奈摇头,说我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我不觉得我生病了,就算是生病,也是一种幸福,至少因为她,我改掉了之前一直改不掉的恶习,一向漫无目的的生活,终于有了它该有的意义。
我本以为事情会像以前所有的事情一样,我花了时间去追她,然后把她追到手,然后谈恋爱……除了过程很长之外,跟之前其他的不会有什么区别。
可我没想到,事情总归是有区别的。
我喜欢她,她却不喜欢我。
我记得那谁说过,说每个人都有命定的克星,我想。秦静可能就是我命定的克星。
她很快喜欢上了别人,肖慕允的哥哥,肖天白。
我为什么会提到肖慕允,是因为这篇的主题其实是讲肖慕允的,前面的都是铺垫,尽管铺垫了那么长,但它还是铺垫,秦静是我的过客。肖慕允却变成了我的命定。
我不喜欢肖慕允,真的,就像我一眼就能确定我喜欢秦静一样,我一眼就能确定我不喜欢肖慕允。
肖慕允是肖国明的女儿,典型的白富美,而且人聪明,学习成绩好,典型的学霸。父母的掌上明珠,最关键的是,她身上没有那些应该有的大小姐脾气。
我一直感叹造物主的奇怪,就像肖慕允,她可以有一万个理由有些毛病和怪癖,或者高高在上,或者傲慢无礼,这样我至少讨厌她也有个正当的理由。
可她都没有。
她说她第一次见到我就喜欢我了,而且绝对不是那种肤浅无比的喜欢,是那种一见钟情的喜欢。
这种开头真的很恶俗,我冷冷质问她,“如果我长的像王宝强,你还会这么一见钟情的喜欢我?”
肖慕允张大了小嘴,没有回答我。
“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建立在外貌的条件上,你还说你这种喜欢不是肤浅?好了,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咱们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说完就走,不想跟她废话。
这就是恋爱中第二个奇葩的地方,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往往一个人就决定了,而且这理由听起来深不可测,高高在上,想反驳都反驳不了。
肖慕允没有说什么,只是将我送到了门口。
那时候,我的心都在秦静身上,除了她能走进我心里,谁都不能。
我以为像肖慕允这样的大小姐,只要受过一回挫折,就会彻底放弃,因为她们的生活中从来没有挫折,所以对挫折的承受力几乎就是零。
可我没想到,肖慕允居然挺有战斗力。自从见过我之后,就三番五次来找我,她每次出现都能引起一阵轰动,不管是我的室友还是我的同学,看到肖慕允眼里都在放光,纷纷问我怎么泡到这么高级的女孩子,传说中的女神。
我知道他们怎么想的,我也见过那种打肿脸硬要冒充白富美的女学生,可肖慕允不一样,她不管穿什么,做什么,说这么,浑身上下透露出来的那种气质,一看就知道她不是一般家庭出来的。
她每次来我都很烦,每次都要招来一大堆人看,而且她走了之后他们还要问东问西的。烦的要命,即便是她对我好,我也觉得烦恼的不行,每次都恶语相向,想着什么时候她才能醒悟过来,好好过自己的生活,不要再来找我了。
有一次,她犹豫再三。终于鼓足勇气开口问我,“你是不是喜欢静姐姐?”
我当时心中暗暗欢喜,想着我要是承认了,她或许就会放弃了,所以立刻毫不犹豫点头,“没错,我是喜欢你静姐姐,她是我真正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
那时候,我也不管肉麻不肉麻了,有多肉麻就说多肉麻,最好是肉麻的让她彻底死心,再也不来找我最好。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说了之后,她愣了愣,然后说,“要是静姐姐是你真正喜欢的第一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