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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只腿。
即使现在大娃只是趴在地上,也可以清楚看到它有只后肢很不正常地萎缩着,这就是那只被撞断了的腿。
秦因书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塑料盒,揭开盖子摆在了大娃跟前。这里面装的是鸡蛋与香肠,虽然没有大娃最爱吃的鸡胸肉和牛肉干,可在看到这一切时,它已经拱起了小半个身子,眼睛刹那就亮了起来。
“慢点吃慢点吃。”秦因书笑着揉了揉大娃毛茸茸的大脑袋,心里却满是苦涩。
大娃现在已经是一条十岁的老爷爷狗了,身体又不好,也许活不了多久了,现在他只能尽可能地把最好的给它。
可大娃并没有如秦因书所预料卯头大吃起来,而是甩着尾巴看向另一边轻声呜咽了起来。
大娃看的正是一个幕天席地靠着垃圾桶呼呼大睡的怪人。
比起流浪汉,秦因书更愿意称这个人为怪人。
这人似乎在更早的时候就住在了这个小巷子里,秦因书每次来找大娃就会看到这怪人在那睡着大觉。怪人全身脏兮兮的,穿的衣服就没有变过,他已经分辨不出那是究竟蓝色还是黑色了。
这人似乎就是一个来自史前时代的现代泰山,乱糟糟的头发留得老长,纠结干枯,抓起一把便能编辫子。也正是因为怪人从来都是蓬头垢面,秦因书从来就没看清过这人藏在乱发后的面容。
但是他能感觉到,大娃和这怪人关系很好。也许这一人一狗早就建立了他所不知道的革命友谊,又或者大娃已经认了这怪人为新主人。
秦因书和大娃一起长大,自然看得懂它眼中的意思。
大娃这是在对怪人说:我们一起吃吧。
秦因书不愿让大娃失望,拿着盒子走到了怪人面前,问道:“你要吃吗?”这是他第一次同怪人说话,心中竟莫名紧张。
这怪人此时正翘着二郎腿躺在几张破旧不堪的报纸上,脸上搭着一本从垃圾箱里捡来的杂志。听到秦因书讲话,他喉头里翻滚起了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听起来既粗糙又有几分不耐。
秦因书看了眼表,快要上课了,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于是不再同怪人纠缠,把盒子放在地上,与大娃进行了最后一次道别。
在离开前,他看着大娃日益老去的模样和渐渐衰落的神色,不由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在大娃的大脑门上印上了一个轻轻的吻,就像舒望以前对他们做的一样。
“大娃,等我回来。”
可大娃终究是没有等到它的二娃。
它早已是强弩之末,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拼尽了全力。从昨天开始,死神就缠上了它,它不哼不动,不吃不喝,就那样静静地趴在那里,任由时间带走它身上一点一滴的生命力。
它只是在等着,等着见到它最亲爱的小弟弟,然后开开心心地去天上见它的主人。
在今天,听到秦因书声音时,它是那样的高兴,只是它再也无法大声叫了,就连尾巴也摇得不利索了。
它真的是只即将死去的老狗了。
不过,能在死前见到秦因书一眼它还是很高兴的。而且它还吃到了生前爱吃的鸡蛋和香肠,如果上了天堂,应该会有更多好吃的吧。
看着大娃的眼神一点一点涣散,秦宥急忙揭开脸上的杂志坐了起来。他将大娃抱在怀里,像抱婴儿一样一下一下顺着它的毛。
当初大娃刚到他们家时还是只巴掌大的小奶狗,他和舒望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又视若珍宝地将它抱在了怀里。
它是他和舒望的第一个孩子,永远都是。
他突然想起来了当时哄它入睡的歌谣,于是抱着大娃轻轻摇了起来,轻轻哼了起来。
大娃将大大的脑袋搁在秦宥的肩头上,脸上是满足的笑容,就这样在这并不十分优美、时断时续,还有几分破碎哽咽的歌谣中缓缓闭上了眼睛。
在它的生命的最后一刻,它感觉到天上下雨了。
真是扫兴,弄湿了它美美的头顶。
秦宥抹了把眼泪,学着秦因书的样子去亲吻已经没了生气的大娃,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摆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上,又拿来杂志轻轻盖在它身上,替它遮住一切风雨。
现在他的小望走了,他的大娃也走了。
秦宥忍住悲痛,站起身来,在看到大娃脸上挂着的那没心没肺的笑容时,他竟有几分嫉妒。
真是幸运的两个家伙,可以在天堂相见。
平复情绪后,秦宥顶着路人们厌恶嫌弃的目光,走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小旅馆里洗头洗澡,修剪头发,剃去胡子,很快镜子里的野人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英俊成熟的男人。
他坐在桌边写了一封信,并仔仔细细地装进信封。最后打开随身携带的破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套崭新的黑西装。
这套西装他只穿了一次——在他和舒望结婚时。
他本以为他这辈子不会穿第二次的,因为结婚时他就已经想好了,要在死后让人们替他换上这套西装,让他带着爱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可现在,他要穿上这套西装去做他这一生最重要的事了。
站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看着被封好的信一点一点被邮筒吞没,秦宥知道他和秦因书的父子情谊在这时就已经彻彻底底断了。
他毫不留恋地转身,走向了远处,那是横跨水都的一条大江,名为相濡,沉静大气,无波无澜。
可他这次并不是来跳江的。
秦宥转身向右,走向了江边一个并不太显眼、还有些破旧的老房子。
这不仅是一个被人废弃的仓库,还是他同舒望的第一个家,一个没有大娃也没有二娃,只有他们两人的家。
那时他和小望刚结婚,可小望偏偏是个不肯服软的,看不惯秦家一些老掉牙的陈旧规矩,和秦家人几乎是势同水火。那时两人还很年轻,冲动浪漫爱冒险,一合计便决定私奔了。
所谓的私奔并不是指跑到天涯海角去,他们只是决定正式脱离秦家的掌控。
口袋空空的两人就在这里共筑了一个只属于他俩的爱巢。他们一起清理墙角的蜘蛛网,一起打扫一公分厚的灰尘,一起为白墙涂上鲜艳的色彩,一起坐在地上通宵拼组廉价家具,慢慢地,这个又脏又臭的仓库一天天敞亮开阔了起来,越来越来像一个家了。
不是因为它的样子气味和装修,而是因为这里有他最爱的人。
虽然这里蚊子多,可是地大通风、租金便宜;虽然这里老是停水,可是门口就是一条可以随时跳进去游泳嬉戏的大江;虽然这里夏天时老电风扇总是不给力,可是他们可以在屋外吹着江风享受着轻罗小扇扑流萤的美妙夏夜,还能互相比赛谁打死的蚊子更多……
日子虽苦,但他们也能苦中作乐。那时穷得叮当响的两人每天都是腻腻歪歪,笑容满面的。这是他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
而他希望这一切都能在拥有两人美好回忆的地方做一个彻底了结。
推开这扇沉重的大门,门里的一切就这样无遮无拦地映入了秦宥的眼帘。
沙发茶几大床还是那样摆在那里,冰箱上便利贴的位置几乎没有改变,天花板上挂着的贝壳风铃还是会在风吹来时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秦宥的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一抹笑容,太好了,一切都没变,一切都和当初一模一样。
就像最不堪最曲折的这几年被人用充满魔力的手抹去了,痛苦不见了,只剩下最初的快乐与美好。
这人一定是天使。
脸上的笑容没有挂多久,秦宥就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这里实在太干净了,明明已经这么多年了,可却不见一丝灰尘,就好像昨天还有人在这住过。
这一想法刚一冒出,秦宥就惊住了。难道是小望,难道是他的小望没有死,他的小望就在这?明明知道这样的揣测是多么不可能,可却如疯长的野草不受控制地充满了他的整个大脑。
小望、他的小望在哪?
急于寻找的秦宥忍不住迈出了脚,可脚下忽然响起的摩擦声却吸引住了他的注意。
低头望去,一张泛黄的信纸正躺在他的脚下,被印上了半个脏兮兮的鞋印子。秦宥弯腰捡起信纸,看到熟悉笔迹的那刻,怔怔的说不出话来,只能任由泪水决堤。
在今天,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诩为硬汉的自己竟然是个爱哭鬼。
他将弄脏的信纸紧紧抱在了怀中,紧紧闭上了眼睛,低沉的喘息啜泣声几乎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