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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人家毕竟是年轻富豪,年纪轻轻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肯定有本事儿,这种人整天忙着说得过去!”
说着,她偏头问道:“知道姜维那小子吧,知道这几天为什么公司上班?”
“为什么?”
“因为他辞职了!”
“辞职?”
孙雯雯眨了眨眼睛,“好端端怎么会突然辞职?是有了更好的去处?”
对于闺蜜,林玲自然不会隐瞒什么,凑过来小声说道:
“我听经理说,是靳长歌把他叫过去了!”
“是过去帮忙?”
“应该是吧,毕竟他俩是老同学,而且姜维那小子一身的才华,跟我们一样在这里卖房子也太浪费了!”
孙雯雯撇撇嘴,“现在知道人家一身才华了?想当初,是谁将他当作一个跑腿的使唤来着,买水带饭,还负责讲笑话,我说你不会喜欢人家了吧?”
“我就喜欢怎么了?”
林玲挺了挺胸,直率说道。
“不会吧,真是啊?”
这次,倒是轮到孙雯雯吃惊了。
林玲气势一弱,“其实也没有啦,我也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只是这几天不见,手底下都没有使换的人了,怪不顺手的!”
孙雯雯白眼一翻,“你就作吧!”
“行了,别说我这事儿了,说说你吧,怎么着,你现在见不到目标,准备从他家人身上侧面突围啊!”
林玲问道。
说到这儿,孙雯雯情绪一落,然后看着牡丹花说道:
“说实在的,我现在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鬼迷心窍了,你说我们俩人,一个是天穹中翱翔的展翅雄鹰,另一个则是泥土中遍地的花朵,甚至花朵都算不上,两者压根就生活在两个世界,怎么会产生交集呢?”
听了,微微一沉默,然后林玲将手放在前者肩膀上,说道:
“也不一定,雄鹰也终有一天飞累的时候,那个时候它自然需要落在地面休息,说不准就被你这朵娇艳的花朵吸引住了呢!”
。。。。。。。
。。。。。。。
与此同时。
网上也因为众多互联网安全公司的杀毒软件失灵后,此时吵成一片。
现在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这些软件公司,很多人表达了同一个意思,他们被欺骗了,要求这个公司能够给出一个说法。
微博。
推特。
身子公司门口。
甚至无数人去闹!
1小时。
2小时。
3小时。
。。。。。
5小时后。
各大互联网安全公司破解那个难破译的编码未果,终于低下了他们的头。
于是,众多公司一个接一个都发布了一则公众道歉书,说什么没有研究清楚,给大家带来了不便,针对此他们作出诚挚的道歉云云,而且他们还紧急回收了各自发布的软件。
看到这一幕,界内众多人士都是一叹!
终究还是低头了!
不过在这种时候,也容不得他们不低头。
毕竟他们之前口口声声说设计出了解决病毒的软件,结果最后的事实是病毒并没有被解决掉!
终归到底,是他们的产品有问题,所以现在唯有向公众诚挚道歉一条路可走!
而反观之。。。。。。
既然这些公司的杀毒软件不奏效,那现在就只剩下横空出世的“知乎社区”了!
现在若是有人问一句:“勒索病毒”怎么解决?”
肯定会有无数人给他坚定得回答一句:“废话,直接下载注册“知乎”啊!”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知乎”的数据线再飙新高,犹如一条威武的巨龙般,从山涧中腾跃而起!
一时间,“知乎社区”风头无两,无可阻挡的一骑绝尘而去!
滚滚尘土弥漫而开!
第379章 玫瑰送佳人()
花湖别苑。
江慕清正在阳台的花浇水,这时,门铃响了。
走过去,顺着猫眼看了一眼,然后江慕清伸手打开了门,看着门口的人,微笑道:
“你怎么来了?”
靳长歌双手背在身后,笑道:“你这话怎么说的,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一边说,他一边走进门。
江慕清弯腰从鞋柜找出一双拖鞋,递过来说道,“不过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
靳长歌脱下皮鞋,然后换上拖鞋,笑道:
“你忘了,上次你喝醉后,还是我把你送回来的呢!”
“哦哦,想起来了!”
江慕清恍然大悟。
这时,靳长歌突然将双手从背后伸出来,顿时一大簇火红的玫瑰花便是出现在了眼前。
江慕清美眸也是一亮,“送给我的?”
“当然了,不然我送给谁,这束玫瑰就是送为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子准备的!”
闻言,江慕清慎怪的白了一眼,“贫嘴!”
嘴上虽然如此说,倒是美眸中还是掩饰不住的一点惊喜。
接过花,江慕清说道:“先进来说话吧,站在门口像怎么回事儿!”
靳长歌嘿嘿笑着,随手关了门后,跟着江慕清走进了大厅。
他的目光也随之向四周打量着,上次他来的时候毕竟是晚上,而且虽然他心里存在一点点小想法,但毕竟没有“合法执照”,人也很拘谨和小心。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现在可是江慕清亲口承认的男朋友,有了这个身份,自然再次来到这里,心态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当然,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靳长歌自身的改变给了他带来了心态的变化,不仅是他现在有21亿身家,最重要的是他有黑曜石,因为有这个“作弊器”,所以他才有追求女神的勇气,这倒不是说他有些庸人自扰了。
这是无数人很正常的心理状态。。。。。
就拿一个女神来说,不管是容貌还是性格,抑或者气质,在无数男生心中都是完美无缺的,就像现在高台上聚光灯最耀眼的存在,很多男生尽管心里仰慕暗恋,但他未必有勇气站上去,亲口说一声“我喜欢你!”
这种桥段或许出现在“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中”,或许出现在一些八点档狗血的剧情中,但是事实上,现在中这种事情是很少发生的。
因为这里存在一个“身份差异”与“地位差距”,简单来说,就是“配不上”,这是在遇到一位仰慕的高不可攀的异性后,每个人内心深处自然而然会触碰到一种“自尊心理”,他们会时常问一句,“我凭什么追求人家?”“我能给她什么?”“我身上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等等之类的话语。
靳长歌也一样。
若他还是当初那个在酒吧驻唱的三流歌手,他内心深处肯定也会产生一种“自卑”,对于江慕清的情感自然也不会说出来。
但是。。。。。。。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奇妙。。。。。。
不管是江慕清曾经率先邀请他做她男朋友也好,还是他意外触碰奖励改变了世界规则,进而改变了自身的命运轨迹也罢,至少现在靳长歌有信心来与这位女神单独相处。
“你看什么?”
仿佛是身后有眼睛一般,江慕清将玫瑰花放在桌上,问道。
靳长歌一边打量,一边说道:“看看你住的地方啊,你这装修看起来挺简单的啊!”
伸手将垂落的一缕青丝捋在耳后,江慕清将包装玫瑰花的塑料纸拆开,说道:
“房子就我一个人住,所以就懒得再收拾了。”
“挺好的!”
靳长歌点了点头,不得不说,这房子的装修与前者的性格很相似,简洁淡雅,如清竹般,没有过多花里胡哨的东西,给人一种很宁静的感觉。
然后江慕清从卧室里拿出一个花瓶,认真的将玫瑰花放进去。
“对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你怎么想起给我送花了?”
靳长歌走过去,也帮着将玫瑰花插进花瓶,笑道:
“怎么,平常日子我就不能送你花了?难道给自己女朋友送束花都需要挑选个日子?”
“我就是有点好奇。”
江慕清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笑了笑。
走到阳台,将喷壶拿过来,靳长歌说道:
“当然,若是真要说是什么日子,那还差三天,就是我们男女朋友相处了一百天纪念日!”
“你倒是记得挺清楚嘛…”
“那是,我什么事情都可以忘记,但是有一件事儿一辈子甚至下辈子都不可能忘记,那就是我追上我女神的那一天!”
“呦,我发现几天不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