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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个位置,全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小的细节也都不是细节,谁知道什么就能成了炸弹的导火索。
摸不清看不透就只能静观其变。
外人眼中万人之上的完全可以随心所以的他们,其实也都是一个个身不由己不得自由。
当然,有一个人却不在这行列之内。
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尚且有那遁去的一,何况世事。
此时的某座小楼内,一尊红光满面带着不怒自威气势的大菩萨正手里拿着部手机,目光深邃。
手机显示屏上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号码,是他刚刚一个个数字亲手输入上去的,全天下知道这个号码的人,可能也就唯有他一个人。
自从交接以来,多以金刚怒目示人的这位大佬并非没有低眉菩萨的向往,只是妖孽邪祟就要用雷霆手段,降妖除魔也同样是莫大的慈悲。
今天这个把所有人都折腾得七上八下的会议正是这位大菩萨召开,也是他怒声要迟军坚守二十分钟,更是他最先咧开嘴笑得风轻云淡。
千丝万缕,也只有他才不是管中窥豹。
从前辈那里接班扛起了整座黎民江山的同时,一些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其他几位同僚所知的事情,在这位大菩萨面前便好似一扇无形又无比厚重的大门,缓缓打开。
而门中的那些波澜壮阔,即使已经到了今时今日的地位,也不禁令他在感觉惊诧不可思议的同时,浑身上下起了一层不知是兴奋还是沉重的鸡皮疙瘩。
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为那个不曾谋面的年轻人的际遇感觉到悲凉与惋惜。
至此,也才明白了全世界那一小群在他们各自国家跟自己有着同等高度的人们,手中最有震慑力的,绝对不是那个只要按下去就会毁灭地球几万次的红色按钮。
不平凡的人,命里注定了就不会有平凡的际遇。
这不是封建迷信,而是事实。
就好比自己都已经答应了那个年轻人,只要他能证明有回归读书化为平凡的能力自己就放行,可他还是被那些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丝线,牵绊得再次踏上了征程。
在明珠如此,在金陵亦然。
正如今晚。
思虑了许久,当脑中再度浮现出唯一一次与那个年轻人见面时的情景,想起当时从其眼底深处察觉到的那一丝隐晦灰色,这位前一秒还威严肃穆的上位者,脸上神情瞬间就多出了几许常人难见却带着十足烟火气的柔和与慈悲。
同时,他也将之前要拨通的那个号码清除,关闭了手机。
稍后一些时间,金陵军区修改了之前刚刚才布置下去的洪武山演习计划,将开始时间推迟到了早上八点。
这一场演习,参演部队是战斗力最强的两个王牌师和军区直属特战大队。
第279章 逃()
发令枪不仅仅存在于赛场上。
其实只要枪响,在任何地方只要有人,都会有动作。
或是闪避,或是进击。
楼云和西蒙就好像两个已经撅着屁股在赛道上等到天荒地老的短跑运动员,连零点零零一秒的停顿都没有就都各自消失在了原来的位置。
而两个押着人质的杂鱼,那被弩箭射穿的伤口,甚至都来不及向周围弥散血腥。
狙击手讲究一击不中远遁千里,但是在这种近距离的短兵相接当中,换个地方再开枪实在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于是第二发子弹便紧随而至,目标牢牢锁定楼云的身体范围。
这时候已经不需要打中要害部位,哪怕是擦伤一点油皮,都会给正面临敌的西蒙制造出莫大的机会。
而楼云则是两面受敌,不但要应付西蒙已经起手的凌厉攻击,更要分心来防备随时可能射向自己的子弹。
以一敌二。
来不及多想,在先手激发弩箭的同时,耳边也已经想起了锐利的风声。
那是西蒙转身顺势的一击回旋踢,厚重的军用皮靴势大力沉,在早已蓄势完备的情况下骤然发难。
呼啦啦——
不断下落的雨水被罡风一卷变了方向,斜刺里打横如无数珠箭悍然攒射,砸在楼云的身上脸色啪啪炸开,又化作蓬蓬雾气快速消散。
疼!
这是楼云此时最直观的感受。
只是一轮前奏便在他半边脸上留下了数倒不算太深但已见红的血痕。
楼云的身体绷紧,双腿发力屈膝弹跳,双手弃弩抱膝,整个人瞬间化作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
下一刹那,子弹略过他的大腿内侧打在地面,炸起无数泥浆,而西蒙势大力沉的一腿更是悍然轰至,发出一声好似重锤击打棉被的闷响。
砰——
就好像绿茵场上被大脚开出的定位球,楼云整个人团在半空,轰的一下就朝着旁边的一个位置****而去。
唯一不同的是他身子没有旋转,更实在半途中舒展开来,与地面平行化作了一颗出膛的炮弹。
显然,尽管西蒙的攻击势大力沉,但他从最开始就已经打定主意要硬吃下这一腿。
而他激/射的方向,也不偏不倚正是宋飞和向儒安所处的位置。
相对于杀敌,楼云更在乎的是自己两个兄弟的安危。
救出人质才是这次最核心的战略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哪怕在战术上吃些亏,在身体上受些损失,也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强忍着背部那撕心裂肺般的剧痛,楼云一瞬间便扑到了两个兄弟的身前,单手在地上一撑,另一只手闪电般掠过两人衣襟,抓紧后一个侧滚起身,起身就开始发足狂奔。
子弹在他的脚后又炸起了一蓬泥浆,但却还是没能起到任何的效果。
不论是那潜藏在暗中的血酬狙击手还是西蒙,两个人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楼云这出其不意的举动。
潜意识里,他们都不认为堂堂华夏教官,到了这种最终大决战的时候,还会选择逃跑。
这就好比一个孩子面对持刀悍匪,总不能孩子刚哭一声,悍匪就先被吓得跑路了吧?
惯性思维!
在反应过来的第一时间,狙击手扣动了扳机,而西蒙更是一跃而起就蹿了出去。
都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其实这都是过后复盘的屁话。
当时两个人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能让楼云跑了。
于是,一场空地里的大决战顷刻就演化成了一场在密林山雨间猫捉老鼠的追逐战。
两方相隔不到五十米距离,二追一逃以常人在平地上都难以企及的速度消失在了茫茫黑暗当中。
楼云一手提着一个活人,甩开双腿发足狂奔一路直线而下。
这时候已经不能考虑什么s形规避之类的动作,首要一点就是尽可能的拉开距离,五十米对于此时的情境来说,无非只是一步腾挪而已。
至于会不会被身后狙击手命中,那就一半靠直觉一半看天意了。
脚下泥泞不堪,两个大腿根的肌肉也开始有了酸热的乏力感。
本就已经严重的体力透支只靠一口气机强撑到现在,刚刚又实打实吃了一记重腿,饶是楼云堪比金刚的体魄也在这伤乏交加之下濒临崩溃。
只是他奔跑的速度却丝毫不减,好似回光返照一般压榨着体内所剩无几的生命潜能。
后方,西蒙匀速的追击着。
以逸待劳的他此时战意旺盛体力充沛,两只充血的瞳孔泛着嗜人的狂热凶光。
此时他已经彻底看清楼云是强弩之末,心中强压着大仇得报的兴奋用最后一丝理性保持克制,避免因任何一点疏漏而导致前功尽弃。
行百里路半九十,很多失败都是在距离成功仅一步之遥的时候骤然降临。
他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在此时此刻,所以他并未贪功冒进,而是耐心十足的等待那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的出现。
至于那个先前在暗地里埋伏的狙击手,他的情况就要比西蒙逊色太多。
哪怕楼云已经到了随时随地都可能扑街的地步,但眼下爆发的速度却仍旧不是他一个杂鱼能够企及的。
他只能乖乖跟在西蒙后面疯跑,怀里抱着那杆大狙甚至连射击的间隙都腾不出来。
而一旦他停下来举枪瞄准,瞬间就会被落在原地再也分不清东南西北。
这里是密林,是到处树木丛生的山区而非平地,就算楼云没有刻意的去进行规避,那错落的大树也足以封死一定距离内的所有射击角度。
前方不远处,一条由于山雨而临时水位暴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