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许是酒精作祟,许是她未曾冷言冷语,今夜的千卷格外的放纵,他别过头去,亲她,吻她,自发际到脸颊,自唇盼到牙关,她的一动不动,让他格外的疯狂。
他揽紧她的腰身,将她扣在怀里,像是要把她揉碎一般,吮她,咬她。
那唇舌间的寸寸柔软溶化了他,他开始贪婪的希望她会给他一些回应。
没有,当然没有,从来就没有过。
一股憋压了不只几许的闷火自胸肺顶了出来,千卷粗喘着咬着仲兰的唇,他低吼:“睁开眼睛!”
仲兰不挣扎,睁开了眼睛,直直看他,那一双眼漂亮的就像是世间最美的黑珍珠,然,却是毫无波澜,死物一般。
如此这般冷静麻木的看他,竟让千卷觉得原形毕露,丑态难当。
他愤怒更甚,竟伸手去捂住她的眼睛,他想暴怒,然这一开口,语气却如往日的每一次一般,尽是卑微。
他问她:“你也怪我?”
仲兰冷笑不语,可周身的凉气却都在替她作答。
千卷急急解释:“我也是为了保住果家!你该知道!皇上这回说什么都会动了阿玛!”
仲兰笑笑,一语中的,“何必?你的琴声几许快哉?”
……
京中大臣无人知晓果相是如何触怒的皇上,可他们都知,皇上这次是动了必杀之心,非快不能洩心头恨。
大狱之中,一身囚服、白发散乱的果齐司浑跪在戴荣面前接旨,“罪臣叩谢皇上隆恩,万岁万岁万万岁。”
戴荣摇摇头,叹了口气,将手持的白绫递给他,只说:“皇上今儿擢升了千卷,也撤了那些参僧王和果府的折子,想是不会动僧王和果府了,果相,你安心的去吧。”
果齐司浑笑笑,心想:皇上再恼,道是顾念这自小到大的情份,如此,便再无憾了。
他接过白绫,有礼的道:“谢过公公送在下一程。”
戴荣叹息,见眼前这自小一块儿长大的人,如今落得这个下场,难免心中不忍,他颤声问他:“可想再见谁一面?”
果新顿顿,许久后点点头。
戴荣了然,跟身边儿的小太监说:“快去,去果府带二小姐过来!”
“慢着!”果新唤住,他道:“带千卷过来。”
……
半晌后,才一进牢房,但见昔日高高在上的丈人如今手持白绫,落魄难当,千卷当即跪地连叩三头。
果新笑笑,只道:“孩子,苦了你了,让你背了这背信弃义的名声。”
千卷摇摇头,只道:“阿玛待我恩重如山,千卷愿为果府肝脑涂地。”
果新点点头,尽管知他这话中情意掺假,可到了如今,他愿也好,不愿也罢,都只能如此。
是的,陆千卷参奏之事,原就是他属意的,他心中明白,便是天下人都不知,皇上也一定瞧的出来。
他知皇上恨他不已,却也盼着皇上能念着那昔日旧情,他用这种方式来请罪,只盼皇上能由此饶过他的家人。
他果齐司浑一生知道太多,终究难避一死,他只盼果府一门能逃过此劫。
果齐司浑油滑一生,到死都在巧言令色,他与千卷说上许多‘肺腑’,只盼他能念着这份恩情,护住果府,护住他的女儿。
陆千卷是个小人,他从来知道,可他还是选他做了女婿,不是逼不得已,而是他心中另有所想。
大仁大义者如他,一生为君,为民,为义,却是辜负了妻女,有愧与家人。
到不如这良心未泯小人,自私自利,从未有过什么,一旦有了什么,反是会拼命护住。
“阿玛请放心,千卷必会不负所托,照顾仲兰一生……阿玛你这是做什么!”
果齐司浑的突然跪地,惹的陆千卷一惊。
“老朽请求你,善待仲兰。”果齐司浑字字顿挫。
……
午夜,果齐司浑畏罪自尽的消息,很快传便京城,全城为之撼动。
果府上下哀声一片,皇上下旨,休朝三日,仍以太傅之尊厚葬。
果新闻讯,当即倒地,病笃。
摇山撼岳的哭声中,仲兰跪在灵前看了那黑黑的牌子上长长的字眼。
一夜未动,却是一滴眼泪也不曾流过。
第五一回 屋漏偏逢连阴雨 生活本是一团麻()
几百年后,后世有这么一首歌是这样唱的——
生活,是一团麻,
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
生活,是一根线,
也有那解不开的小疙瘩呀,
生活,是一条路,
怎能没有坑坑洼洼,
生活,是一杯酒,
饱含着人生地酸甜苦辣。
转眼间,私奔的光景已过半月,浪漫如溪流水,恁地再自在,也总有那阻流的石头们浮出水面。
最初的时光里,小两口的日子如神仙眷侣,在相拥里醒来,阳光下悠哉的上路,闲适的瞧瞧周遭的风景,走走停停,时而吟诗,时而作赋,时而打闹,时而玩笑,尽管从没伺候过人的老七要一手负责行动不便的小猴儿所有的生活,他也曾为拣柴,点火,煎药等等小事儿弄的麻手麻脚,可也因为从没做过,反而觉得新鲜,老七虽满口抱怨,却也乐在其中,每每在小猴儿的怀疑眼神下,搞定一件对他来说相当不可思议的事儿后,他总会牛逼哄哄的来上一句:“小意思,爷儿是谁?”
然而,朝夕相处是一把刀,它总会用最简单也最密集的方式,去划了一切绚烂的油彩,只剩下最**裸的生活,让你不得不去瞅它,瞧它,看它。尽管小猴儿与老七有过种种曾经,他们历经猜忌,历经生死,历经权谋,历经勾心斗角,他们携手走过很多,却唯独不曾简简单单的相偕生活。
生活毕竟不是旅途,在过了最开始的新鲜劲儿后,很快,许多从前不曾遭遇或是故意忽略的种种问题,接踵而至。
首先,延珏到底是个里外纯金的祖宗,恁是他有模有样的穿上了一身粗布,可他命里带的金贵二字,却是换不下去的。
就拿他身上的粗布衣裳来说,他可以为了泯然于众穿下等料子,却绝对忍不了连续两三日不换衣裳,当然,让他自己洗衣裳,那更是天方夜谭,对他来说,能给小猴儿洗洗涮涮,已经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最‘屈尊降贵’的事儿了。
是以,这一路走来,他也好,小猴儿也好,身上的衣裳,总是买了一套,换一套,脏的那套,直接丢掉。
而吃食上更甚,逢过馆子,必点上一桌的菜,尝一口,味道不对,食材不佳,便再不吃下一口,一次,露宿野外的时候,延珏心血来潮的想起曾经吃过的烤野味,便钻到林子里打了只兔子出来,可到最后,火是火,兔子是兔子,延珏拿着那个满是毛的兔子,串上个棍子,恁是火烧了一个时辰,也没出丁点儿记忆里的香味儿,只有一个黑黑的焦尸,和让人作呕的腥气。
从来只吃现成的他和小猴儿,谁也不知,烧一只野味,还需要放血、扒皮、去了内脏。
那一天的后来,他们的驴车上只有一堆花不完却没处花的银票和两个吃完忘丢的硬饼子,小猴儿拿了一个来充饥,另一个给了延珏,可延珏只咬了一口,便丧气的丢掉了饼子,小猴儿是谗,可她什么都能吃,延珏鲜少挑食,可他从没吃过太差的东西,就拿这饼子来说,在延珏的概念里,这根本不叫吃的。
让他吃这个,他宁可饿着,他活生生饿了一天,直到第二天寻到了小城,他才用银子换来了一桌对他来说依然被称作‘勉强下咽’的吃食。
小猴儿不知道延珏到底带了多少银票出来,可那驴车上,最多不过四个包袱,跑出来不过半月,其中的一个包袱已经瘪的快只剩包袱了。
他们的银票像流水一般,花花的撒着,延珏从不吝给小猴儿最好的,但凡他们路过,小猴儿多瞧什么两眼,他总会当场给她买下,那管好多玩意儿,压根儿小猴儿就没多喜欢。
可小猴儿也从没拒绝过,不是给延珏面子,也不是嘴懒,而是小猴儿压根儿也是一个对生活全然没概念的人,她是吃过苦,也曾流荡市井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可那种生活压根儿没让她养成任何良好的习惯,她只晓得,没有就要想办法有,想了办法也没有那就挺着,等着有机会想办法再有,至于生活究竟如何分配,那都是谷子的事儿,她的心思从来没在那上头动过。
是以俩人自以为的生活,根本就不是寻常人的活法儿。
很快,这猫一天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