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分葜鼙吒崭赵馐芡回嗜说难矗芑乘匆宦钒芴邮窒碌囊恍┎斜菜南绿由⒘恕K分莸星椴幻鳎迩Ь膊桓仪嵋酌辰裨蚓陀锌赡苁茄蛉牖⒖凇!�
“李将军不愧为沙场老将,思虑周全。”薛绍想了一想,说道:“尽管如此,也不能在此坐视不理。李将军何不派一小队人马先去朔州打探,或可收集曹怀舜所部的残兵探明敌情安抚百姓?为将者保境安民,不就是干这些事情么?”
“说得好。”李多祚眼睛一亮,“这就是我今天找你和牛奔来的原因。”
薛绍顿时恍然大悟,“李将军的意思,要派勋一府的人马去朔州一探?”
“没错。首先申明,这不是裴公的意思,完全是我的意思。”李多祚说道,“再者,我敢断定此行很危险,你完全可以拒绝。”
薛绍站了起来,“我去定了!”
“其实,我更希望你能拒绝。因为,如果你稍稍出了一点差池,我都承担不起。”李多祚也站了起来,双眉紧拧,“昨日召开军前会议,众将一致通过我的决议,同意派一支人马去朔州打探。同时,有人提议可以派几个出色的新兵一同参与,算是一次实战磨炼。当场就有不少人合力了承誉和牛奔这两个最出色的新兵。我一听到承誉的名字,当时就骑虎难下了。”
“现在我就写下一份军令状,如果我真的出了什么事,绝对没人赖到你的头上!”薛绍笑了一笑,“这么宝贵的机会你不给我,回头我肯定跟你翻脸!”
“唉!”李多祚无奈的重叹了一声,苦笑道:“我说,你怎么就分到了我的麾下呢,这不是让我左右不是人吗?”
“李将军,快借笔墨一用吧!”
当天,薛绍就和牛奔卷起铺盖一起离开了新兵团,去了勋一府。
新兵战友们如同送别远行的至亲一样恋恋不舍,都有人流泪了。一个月的同甘共苦,大家彼此之间结成了非常深厚的同袍情谊。
薛绍和牛奔到了勋一府军营当中,全是另一种感觉。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说新兵团里是一群苦中作乐的中华田园犬,那这里就是一群獠牙舐血敢于搏虎的野狼。
薛绍来到这里的第一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前世的特种基地。
煞气!
匪胆十足的煞气!
这里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股,因为杀人浴血而让人窒息的张扬煞气!
求定阅,求票票!
第213章 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勋一府的兵全是参与过上次北伐和多次战役,百战余生的老兵,是裴行俭精心一支骨干精锐,是经历过血火淬炼的钢铁部队。
这是一群不折不扣的牛人,但是新兵们都骂他们是鸟人,甚至骂过这些“鸟人”的祖宗十八代。因为他们特别拽毛特别嚣张,总喜欢在新兵面前装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们都是狗屎大便的神气模样。偶尔客串一下新兵的武艺教头绝对都是下狠手,打伤打哭过不少人。
但是,新兵们又极度渴望成为他们这样的“鸟人”。
奇怪的是,勋一府的卫士们对待薛绍和牛奔非常的和气,名符其实的“像春天般的温暖”。
原因很简单,此前他们对新兵们苛刻和残忍,是希望新兵们尽快的成长,将来能在战场上多活一会儿,这其实是一种独属于军人的特殊的“慈悲”。
现在,他们已经把曾经交过手、特别熟悉也特别敬重的薛绍和牛奔这两个新兵,看作了自己集体当中的一员,是自己在战场上的臂膀与后背,是生死与共的铁血兄弟。
薛绍,终于在大唐的军队里找到了他熟悉的存在感。
若论单兵格斗能力,勋一府当中几乎没人能是薛绍的对手,这也是薛绍赢得了他们的尊重与认可的一个原因。但是,薛绍在大唐还没有见过这样精诚团结众志成城的团队。
薛绍一点也不怀疑,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敢于为身边的一个战友,去挡刀挡箭。
三卫五府的雇佣军老兵,他们是大唐的杀敌卫士,是真正的纯爷们儿、热血汉子。
就像薛绍在特战基地认识的那些战友们,一样!
薛绍与牛奔到达勋一府时,这里的汉子们给予了他们一个非常盛大的欢迎仪式——
一拥而上,将其扒光!
薛绍再神勇,敌不过一群骁勇又齐心的铁血爷们,被剥了个一丝不怪非常窘恼的站在那里,“你们想干什么、想干什么!老子可没有龙阳之癖!”
牛奔早就在骂街了,“你姥姥的,赔俺衣服!”
勋一府的爷们儿哈哈大笑,抬来了两个大水桶。
“洗吧!”
“洗完了,换张新皮!”
水,薛绍和牛奔在新兵团里是论碗分的。
到了这里,居然能洗个澡!
一群粗手粗脚的大爷们儿将薛绍和牛奔扔进了大水桶里,七手八脚的帮他们搓背洗头。
牛奔的大黑脸都红成了酱紫色,别这样别这样,俺会害羞的!
薛绍就更不用说了,你们这是要闹哪样啊?
洗完澡,一群大老爷们像举行庄重的宗教仪式一样,整齐的站成了两排,手里托着崭新的白色内衣和赤色的军服,还有闪亮的兜鍪与精致的铁甲,绣有瑞兽麒麟的血色战袍大氅。
还有,要上战场的卫士,才会配发的横刀!
原本轻松甚至有点无聊的气氛,斗然变得非常的凝重。
这时走进来一个四十出头的孔武汉子,脸上有三条狰狞的刀疤,长相不是丑陋就能形容,加上眼神冰冷像是完全没有感情,简直就是凶神恶煞。
“我是勋一府越骑团第三旅旅帅,姓况,家中排行第三,脸上也有三条狗咬的伤痕,兄弟都叫我况三刀。”刀疤汉子的嗓子很沙哑、很厚实,每一字都像打鼓一样:“勋府没有孬种。每一个能进勋府的兵,都是真正的汉子,都是我况三刀的生死兄弟。”
薛绍和牛奔站着,沉默。
“每一个进勋府的兵,都会经历这样的仪式——洗去以往的一切,成为大唐的功勋卫士。”况三刀用他沙哑但是奔雷一样的声音沉吼道,“我们管它叫——勇士的勋礼!”
况三刀中气十足,雷鸣大喝——
“不管你是奴隶贱民,还是达官显贵,在这里,勋府——只有铁血与忠诚的卫士!”
“赤色军服是勇士的荣耀,麒麟战袍是英雄的标志!”
“你们要时刻记住,你们身上穿着的军服,是我们的妻子女儿和姐妹同胞们一针一线缝起来的!——我们,誓死撼卫之!”
“你们要时刻记住,你们身上穿的铠甲拿的刀剑,是我们的父辈儿子与兄弟同胞们亲手锻造的!——我们,誓死撼卫之!”
“你们要时刻记住——
头顶的苍穹,是大唐的天!
脚下的厚土,是大唐的地!
身后的子民,是大唐的人!
——我们,誓死撼卫之!”
的勋府卫士齐声大喝——“誓死撼卫之!”
薛绍与牛奔不由自主的发出了咆哮——“誓死撼卫之!”
“授服!”
手捧内衣的卫士上前一步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手捧军服的卫士上前一步来,“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手捧战袍的卫士上前一步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况三刀大喝道:“穿上它们,你们就是我们的生死兄弟!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不求同生,但求同死!”众卫士齐声大喝。
薛绍感觉都快有一点喘不过气来,热血与厚重的男人,简单而炽热的情感。
大唐的军人,壮!
“俺就认了你们这群好兄弟了!——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牛奔突然泣了起来,手忙脚乱的开始穿衣服。
薛绍相对比较沉默,静静的穿上了衣服。对那些人伸出了一只手,“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众军士各自一笑,一起把手拍到了薛绍的巴掌上。
“兄弟!”
“俺也是!——兄弟!”
当天深夜,勋一府越骑团第一旅全体一百名越骑卫士加上两名新兵,在旅帅况三刀的带领下,悄然离开大军屯,往北方挺进。
薛绍终于穿上了心仪已久的大唐铠甲,虽然不是明光甲,但也是铁甲之一的山文甲,很沉,穿在身上一点也不轻松。明光甲那种既轻薄防御力又高的铁甲,得是高级将领和皇族的亲勋才有资格穿。
再加上手上那一挺马槊、背上扛的角弩和腰上挎的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