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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扑倒金龟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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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给你,祝你好运。”

    我握紧了手里那块小小的奶糖,感激的说:“谢谢,我改天请你吃饭,记得手机不要再关机了。”

    他乖巧的点了点头,冲我明媚的笑。

    古人形容美女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倾城又倾国的谢思达老是对我这么笑,恐怕整个银河系都要被他倾倒了。

    我不自在的轻咳了两,厚着脸皮说:“行了,行了,我知道我貌美如花,但你也不用这么深情款款的盯着我看呀。快去跑生意去吧。”

    谢思达点了点头,笑着冲我挥了挥手。

    我拢了拢衣领,暗自给自己加了把油,跟女英雄就义似的昂首挺胸踏进了餐厅。

    我走进包厢的时候,八面玲珑的班长李玉立即迎了上来。

    她熟络的勾了我的手臂说:“陆清晨,我们都商量好了,你这次要是再不来我们就去你家堵你去。”

    我紧张的问:“我今天不是最晚到的吧?不会这么倒霉该我埋单吧?我这些年混的可没你们好。”

    班长鄙夷的看了我一眼,面上却是一派的温和大气,“放心吧,还有人在路上没到呢。”

    我放心的舒了一口气,被班长拉到沙发前坐下。

    班长拉着我的手仔细看了看我的脸说:“你这臭丫头怎么这么多年一点儿都没变啊?你瞧瞧我,自从生了孩子,脸上皱纹呈几何倍数增长,可愁死我了。”

    另一位女同学立刻附和道:“对呀,说说你平时都用什么保养品,怎么弄得跟天山童姥似的?是不是吃了男人的精元啊?”

    此话一出,另外几个女同学都不怀好意的掩嘴笑了起来。

    我呵呵干笑了两声,伸手去拿茶几上的果汁。

    我们新闻班的男生凤毛麟角,为数不多的那几个自然成为众星捧月的焦点。

    沙发中间的焦点邓新科伸手把他面前那杯杯果汁,笑着对我说:“陆清晨,你要真是吸取精元永葆青春不如考虑考虑我啊,好歹咱们以前也有过一段风花雪月的往事是不是?”

    我缩回手不去接邓新科递过来的果汁,班长跟发现新大陆似的指着邓新科说:“你也就只敢嘴上说说,要真敢做,看你老婆不扒了你的皮!不说我差点忘记了,你们两个以前是有那么一段。不过咱们陆清晨啊,还有更风靡全校的一段……”

    其实我这么多年不愿意参加同学会,不但因为自己混的不好,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害怕他们提起那个人。那个人就像是一根尖利的芒刺,被戳进了我心里,轻轻一扯就痛得撕心裂肺。

    邓新科笑说:“我哪儿来的老婆?那叫前妻,我跟她去年就领绿本本了。”

    他瞥了我一眼,唯恐天下不乱的说:“陆清晨,想当年你看上林凯那个小白脸的时候怎么都想不到他有朝一日会把你甩了吧?所以说啊,这男人光皮相好没用,要像我这样有内涵有深度的。”

    班长见我脸色越来越沉,忙打圆场说:“是是是,就你邓新科有内涵,你那渊博的学识都装在你这跟怀孕六七个月似的肚子里呢。”

    众同学闻言都笑了起来,我却呼吸困难,连牵一牵嘴角都好像会要了我的命。

    就在这个时候,包厢大门被推开了。一个纤瘦高挑的女人手挽着一个高瘦的男人走了进来。

    那男人依旧是穿着一件白色衬衫,面上挂着再温和不过的笑容,一如多年之前。

    “哎哟,陈心悦你可算来了,就属你最大牌了。” 班长见两人走进来,忙迎了上去。

    班长伸出手与陈心悦身边的男人握了握,笑着说:“林凯,你可真是越来越帅了。不过咱们新闻系的同学聚会,你一个计算机系的来干什么呀?”

    林凯还未说话,他身边的娇滴滴的陈心悦就说:“李师姐,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也没说不能带家属啊。再说我自知今天肯定来的最晚该我付账,总要带个人帮我吃一点回来才不吃亏不是?”

    陈心悦说这些话的时候林凯一直温柔宠溺的看着她,他曾用这样的眼神无数次的看着我,可现在,他却早已忘记了我另娶他人。

第27章 灭绝小尼姑() 
张国荣的经典歌曲《当爱已成往事》的歌里唱: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我和林凯之间的事情用这首歌来诠释简直再合适不过。

    说起来我和林凯这档子往事还要追溯到大学时期,我这人虽然因为胸部平坦又一直走的是女汉子路线,但多亏这张脸还比较能唬人,所以还是有不少无知少年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的。

    不幸的是,邓新科是其中一个。

    更不幸的是,林凯也是其中一个。

    那是我大学一年级下学期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夏日午后,我啃着一支价值五毛钱的老冰棒从宿舍走去图书馆,迎面就看见一个穿白衬衣牛仔裤骑着一辆火红的山地车的男同学向我这边冲了过来。

    我这人在学校里的行事作风十分张狂,因为曾经在校辩论赛代表我们新闻学院把一个别系的白嫩学长辩到痛哭流涕,最后掩面狂奔而去。

    自此之后,我在学校里名声大噪,于是多了个“灭绝小尼姑”的称号,和数学系的一个教微积分被称作“灭绝师太”的老师并称为“灭绝双侠”。

    九月的校园里还有稀疏的蝉鸣声,我咬着冰棍看来人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样子心里顿时明了了七分。

    那家伙八成是跟我有什么欺师灭祖的深仇大恨,想趁四下无人撞死我。

    白衬衣骑着车气势汹汹朝我冲来,眼见着就要撞飞我,我忙一跃而起往后退了几步,谁知被脚下的梧桐树裸露在外的树根绊了一下,就这样很不淑女的四脚朝天倒了下去。

    “你没事吧?”白衬衣跳下车跨了两步来到我身边,满脸焦急的问。

    我当时眼前被一片血色模糊,但还是发现他这张脸长得可真是……秀色可餐。

    我摇了摇头试图糊住我视线的血污,冲他露齿一笑:“没……没事。”

    刚说完,我就白眼一翻倒在了他怀里不省人事。

    我被林凯送去了医院,他因为一路背着我,那件干净的带着洗衣粉芬芳的白衬衣被我的血染成了红色。

    我醒时,林凯端端正正的坐在病床边的椅子里盯着我的输液瓶发呆,我忍不住往后瑟缩了一下。

    林凯见我醒了慢慢站起身,摸了摸后脑勺有些腼腆的说:“你终于醒了,我去叫医生过来。”

    一个白头发老医生来了后对我上上下下检查了一番,还问了我几个例如“你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多少岁,家里几口人,第一次尿裤子是什么时候”这样幼稚的问题,然后对一旁的林凯说了句“没事,让她好好休息”就走出了病房。

    彼时,我头上缠满了白色的绷带,医生还用一个尼龙网子套住了我的头。我觉得自己远远看上去就像路边水果摊上一颗圆溜溜的西瓜,这让我感到万分沮丧。

    林凯大概看出我心情不好,默默去楼下给我买了碗蔬菜瘦肉粥让我化郁闷为食欲。

    我感激的看了他一眼,不做推脱直接就要把粥接过来。

    林凯看了我正输液的手一眼,默默拿起了勺子在床边坐下。

    我喝粥的时候,他说:“陆清晨同学,我是计算机系二年级的林凯,林是森林的林,凯是凯撒宫的凯,我注意你很久了,想和你交个朋友。”

    我望着他白白净净没有一颗青春痘的脸庞,把勺子咬在嘴里吊儿郎当的说:“我不找朋友,只想找个男朋友。”

    林凯从我嘴里抽出勺子,又舀了一勺粥递到我嘴边,云淡风轻的说:“那好,我就做你男朋友。”

    于是,我在二十岁那年正式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春。

    现在想来,也许林凯当时只是想和我做普通朋友,并没有要当我男朋友的意思,他觉得害我撞破头心里很内疚,我这么一说也不好拒绝,这才半推半就答应了我。

    只怪当时的我太傻太天真,并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这才放任自己越陷越深,最后被沼泽淹没窒息。

    我和林凯和这个校园里大多数学生情侣一样,每天一起吃饭、自习、泡图书馆,周末就一起去商业区逛街、看电影。

    他对我好到无话可说,无论晴天雨天大风大雪,每天坚持给我送早点和打开水,在我体育考试之前领着我去学校操场练习长跑,在我生日时给我买蛋糕吹蜡烛,跨年带我去中心广场看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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