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高高的跃起,身体稍微后仰,双腿笔直,右大臂与身体呈几乎90度的直角,右小臂与右大臂也是90度的角度,在跳起最高点的时候,手腕手指手臂协调的将球射出。
这一瞬间仿佛整个球场只有他一个人一般,此外所有的一切就只有篮筐。
“唰”的一声,篮球空心入网。同时哨声响起,进球有效。
高三联队5:高二联队。高三联队获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
向天闯攥起两个拳头,露出两颗狰狞的虎牙低头大吼;郭无忧跳起了一米多高,双臂伸向蓝天;鲍倚醉也举着双手冲进了场地。冯筝面带微笑的被三个刚刚认识的大男孩兴奋的抱来抱去。
“风筝,谢谢你。我代表高三整个年级谢谢你。”向天闯竟然说出了一句正经话,而且双眼微红。太不容易了,自己作为这个学年队的队长,从高一进聚友中学校门就没有率队取得过任何一场比赛的胜利,熬到还有大半年就毕业的时候,终于打破了这个耻辱的记录。这场胜利对他,一个热爱篮球的高三学年球队队长来说,意义非凡。
“风筝你真棒。努努力拿下下一场球,咱们拿冠军!”鲍海浪同学信誓旦旦的在旁边鼓劲说。
“好!”这句话得到了三个正式球员的一致认可,四个人把手摞在一起,用最强的气势喊了一句:“高三必胜!”
裁判朱葛亮轻轻的叹了口气,叹气是文艺青年那独特的气质,接着他抬头凝望着球场一侧男生寝室三楼某个不起眼的窗子。
这扇窗的窗帘后面,站着两个看不清面孔的人。
“这个小伙子不错。”其中一个终于开口。
“恩……就是个子有点矮。”另一个回答。
“这个进攻很合理,整场球他处理的都很合理。我们应该马上把他召入篮球校队,教练。”
教练说:“加入校队倒是肯定的,但是也要学校比赛打完。邹孝莘,下场应该是你当裁判了吧。”
邹孝莘:“对,我要好好的观察一下那个小子。”
教练:“想起那个被誉为天才的小子,我的心里就无法平静。你们三个老高三,就是因为他来学校,才会这么毅然坚持的吧?”
邹孝莘点头:“不错。他是我们冲进全省高中联赛的最大理由。”然后他又认真的看着楼下渐渐散去的人群说:“希望下面的这几个能给我们一些惊喜。”
第十五章 原来这就是惊喜()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天才。
什么?应该是行行出状元?随便你吧,反正我们说的是两码事。曾经有个朋友对我说过一个相当牛的理论,一个人打球厉害不厉害,看长相就能看出来。
这种狗屁理论当然让我非常的不屑,但是他马上举出了几个例子:你看乔丹、科比、艾佛森、詹姆斯,哪个不是长得自带辉耀光环加上重力气场的?
我举出反例反驳:麦蒂的长相其实很普通啊。
他晃头:麦蒂的一双睡眼多么的与众不同。
我恶寒于他的基情言论,举了一个自认为必胜的人来:拉沙德刘易斯,签了过亿的合同也算是球星了吧?长的怎么厉害了?(这个段子来自于好多年前,当时刘易斯刚刚跟魔术签署了天价的也傻到一定程度的大合同。)
他沉思后说:你不觉得刘易斯那呆滞的眼神有时候很像麦蒂么?而且他比麦蒂还帅。
好吧,其实打球打的好的人自然就会有带有一种自信心很强的气质,所以他们看起来就会与众不同。但事实上,身体素质更好的人,比“长得打球就厉害”的人更容易成为比赛的胜负手,也更符合天才的称谓。
冯筝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去发现天才。
……
在“高三同洗手间四人组”庆祝尚未结束之时,高二联队的三位队员很有风度的过来祝贺。篮球这项运动就是这样,场上是对手,场下是朋友,比赛时候对抗,比赛结束大家就熟悉了。何况是早就认识了两年之久的两队队员。(不包括两位转校生)
凌凡由衷的说:“你们打的确实比我们好,每个人的身体都比我们出色,恭喜你们。”
郭无忧被夸的不好意思,赶紧说:“谢谢各位,你们去年就赢了我们,今年我们还真没想到能扳回一城。”说完了,眼神不自觉的看着因为出汗而脸色微红的美女莫笑春。
莫笑春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对冯筝说:“师兄,你的球打的真棒。高三赢球就赢在你这个强点上了。”
冯筝微笑着摆摆手,没有说什么。
高大上咬咬自己的嘴唇,对冯筝说:“冯师兄,你的篮球确实打的不错,但是这次比赛,你们也就赢这么一场球吧。”
鲍倚醉一下子凑过来,问:“小子,为啥这么说?”
高大上瞟了一眼团队意识极强的海浪,继续说:“你们是新来的,肯定不知道高一的那个天才球员吧?”
冯筝和海浪当然什么都没有听说过,但是两人发现向天闯和郭无忧的脸色都有些不太好看。海浪赶紧追问:“这个人是高一的?”
高大上点头:“没错,他的名字叫做洛秋夜,是我们s城从未出现过的天才球员,号称一对一没有对手的存在。”
冯筝看到向、郭二人没有任何反驳的意思,说:“那么另外的两个高一队员很强么?”
高大上凝视这个刚才给自己制造非常大困难的对手,说:“另外的两个人即使换成小猫小狗,也不重要,因为洛秋夜太强了。你也许不知道,其实我们学校老高三有一位号称s城篮球最强高中生的邹孝莘。”
郭无忧频频点头,“邹小神嘛!”那位邹孝莘他太熟悉不过了。
高大上继续说:“那个洛秋夜在初中没有毕业的时候,就曾经在一场单挑的比赛中战胜了有<;小神>;之称的邹孝莘!从那一次,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是未来全市篮球的最强高中生!”
冯筝眉头一皱,郭无忧轻轻的叹了口气,向天闯也闭上了他的臭嘴。
“你是他粉丝啊?拿下他们不就得了?”鲍倚醉是永远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高大上张大了嘴巴:“对于你这种不会打球的人说这种话,简直就是一只蚂蚁妄想征服全世界一样。”他有些激动,“你知道昨天高一跟我们比赛,三分钟不到,他就五投五中一个人结束了比赛?他强的真是……让人崩溃。”
冯筝接话:“谢谢你的衷告,比赛还没有开始,我们当然还是要向胜利努力。”
向天闯突然说:“老高,你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过来说一遍?”
高大上眼神变得有些不同,恨恨的说:“因为我希望你们能赢。”
这回轮到高三的四人组好奇不已。高大上继续说:“虽然输给了你们,但是我觉得你们都算是不错的人,但是那个姓洛的简直……太他妈令人厌恶了。”他一直说了下去:“那种他赢球就是应该的态度,那种高高在上,老子天下第一,别人谁也不行的样子……虽然他从比赛开始到结束一句话都没说,但是……我就是讨厌他,讨厌至极。”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聚友高中篮球比赛还有最后一场高三对高一,高大上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支持高三,理由就是他不喜欢高一的洛秋夜,也许所有的高年级都看不得低年级的学弟出人投地,就跟70后会打压80后,80后会打压90后,90后会打压00后,and so on。
凌凡听着高大上的言论,没有受伤的那只眼睛里面竟然也充满着支持。居然连凌凡这样的老好人都觉得洛秋夜很讨厌。
“高师兄,你说的是我们临班那个个子高高的,样子酷酷的帅哥么?”大家发现问话的竟是凌凡的妹妹,号称高一第一美女的凌尚雪。
高大上偷偷的因为凌尚雪逼人的美丽偷偷咽了一口吐沫,赶紧装做成熟的样子回答:“是的,就是那个……那个人。”他的理智让自己没有把“那个孙子”说出口。
凌尚雪摇了摇头说:“我觉得那个同学挺好的,特别的帅。”
话音刚落马上有人同意,一旁的美女球员莫笑春点头称是:“那小子还真帅,要不是比我小,我就倒追他。”
看来帅哥对美女的杀伤真的是不可估量啊,而美女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好人的时候,往往看重的是长相。
向天闯幽幽的说:“我怎么觉得自己也开始讨厌那个洛秋夜了呢?”帅哥跟帅哥很容易水火不容。
海浪率领着高大上和凌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