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女人翘起腿,坐在了旁边的板凳上:“准确的说,是后妈。”
我突然想起谢子俊曾经对我说过,他小的时候,老爸被别的女人给抢走了,妈妈伤心过度寻了短见。
难道说,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是拐走他爸的那个。
那我该怎么面对这个女人?我要跟她翻脸了,可这个家说到底,还是谢子俊的爸妈说了算。
可我要对她和和气气的,谢子俊一定会讨厌我的。
“子俊在哪里,我想去找他。”我急忙下了床,这种情况,还是走为上策。
“不用找他了,子俊已经被他爸关起来了,我就是被他爸派过来来跟你谈谈的。”
听到这个消息,我再次感觉到浑身凉飕飕的。
谢子俊说好是带我回来见他爸妈的,可他竟然先被关起来了,这就足以说明,他爸妈并不待见我。
女人让我坐在了床边,然后问我,我家里是什么情况。
“我没爸没妈,什么都没有。”
“意思就是没钱咯?”女人倒是问的直截了当,不过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看我的眼光更加冰冷,“男女交往,是要讲究门当户对的,这个你能明白吗?”
我承认,我对谢子俊的爱,可能还掺杂了一点对金钱的欲望。我想让他替我还债,然后跟他一起远走高飞。
可我是真心想跟他在一起的,我不明白,难道穷人连找个对自己好的人托付终生的资格都没有?
我不仅想这样告诉他,还好想告诉她:我不仅没钱,还欠了别人五十万。
可这个女人并没给我机会,我还没说出来,她就已经对我下了逐客令:“子俊的父亲说了,希望你永远不要再跟子俊见面,你只会害了他,影响他的大好前程。”
第二十六章 无尽的怪叔叔()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我坐在床上,感觉棉被全都变成了冰块,越是靠近就越是冰冷。
这个女人的眼光,像是绣花针一样刺在我身上。我很识相的从床上坐了起来,什么话都没说,就往房间外面走。
这个陌生地方,唯一对我好的人就只有谢子俊了。现在他因为我,被自己父亲给关了起来。他后妈没有说错,我就是绊脚石,是累赘,除了拖累别人,我什么都不会。
我害了林强,让他现在医院躺着,鼻孔里插着氧气管子,一说话就会咳嗽,虚弱至极,气若游丝。
我害了谢子俊,害的他被关了起来,不仅跟父母闹僵了关系,还暂时失去了人身自由。我想子俊这会在黑房子里,心里一定很委屈。
我妈在的时候,就告诉我,人一定要靠自己。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句话,像我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要是让别人来帮自己,只会害了别人。
谢子俊的后妈压根没有留我,我就像幽灵一样,从他们家偌大的房子里,悠悠的晃了出去。
我走了好久的路,终于重新回到了市区。
夜色渐浓,街头亮起五颜六色的灯箱,渲染出夜的辉煌。
忙碌之后的人们,悠然的穿梭在街头巷尾,寻找着属于自己的快乐。
可我,却在别人的欢乐中愈发的孤独。
我用双臂紧紧的抱住自己,在一棵行道树下蹲下身子,踌躇的望着街道上的小吃摊。
那些人大碗大碗的喝酒,大口大口的吃肉,对于一个一天都没有吃饭,还赶了那么多路的人来说,看着别人大快朵颐的样子,自己的口水是会“哗哗”的往下流的。
我极力的把头转向一边,可是前胸贴后背的饥饿,又把我的头给扭了回去,我真的好想吃,哪怕就一口。
可当我看到那个烤串老板的时候,无边无际的恐惧感,瞬间占据了我的内心。我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身子往后退了两步,靠在了后方的树上,再也不敢对那些肉串有半点奢望。
这个老板剃了个光头,脖子上戴着金项链,大腹便便、满脸横肉,看上去比那个餐馆的秃顶老板还要狰狞。
我进那个餐馆的时候,那个秃顶老板就把我拽到了后厨,要给我下面吃。
现在这个光头老板要是知道我在对着他的烤串流口水,肯定会把我像拎小鸡似的给提了起来,甩到他家的沙发上······
我越想越害怕,自己赶紧站了起来,像是身后有人在追一样,急忙加快了脚步,沿着马路,走了好远好远。
我越走心里越迷茫,我没有钱,没有亲人,这个城市,根本没有我落脚的地方。
夜色越来越深,霓虹灯的灯光愈发的璀璨夺目。
我坐在一家商厦门口的凳子上,看着桌上被人吃剩下的半包薯片发呆。
我已经饿的四肢发软,连挺直腰板的力气都没有了。
脑袋昏昏沉沉的,如果我一闭眼,肯定会睡上好久好久。
筋疲力竭的我,甚至开始出现了幻觉。
方形的薯片包装袋,开始幻化出各式各样的形状,时而是圆形的巧克力蛋糕,时而是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的炸鸡。
我咽下好几口唾沫,下巴贴着桌子,双手不由自主的朝那半袋薯片伸了过去。
奇怪,薯片怎么会有温度?
我虽然饿的脑袋有些迷糊,但是还没有傻掉。
这包薯片的触感温温热热,还软绵绵的,吓的我赶紧摇了摇头,这才看清有一只大手挡在了那包薯片前面。
“小姑娘,你是不是很饿啊,叔叔带你去买东西吃好不好?”这个人留着平头,一笑露出一嘴的茶渍牙。
接二连三的不幸遭遇,已经让我对成年男人心声恐惧。
“不。”我坚定的拒绝了他,起身就走。
这一走,又不知道走了多远。
我实在走不动了,就坐在路边喘气。
时间应该已经到了深夜,许多店铺都接二连三的关了门。城市里的温度也降了很多,有风吹过的时候,我甚至会被冷的发起抖来。
马路旁虽然灯光很亮,而且车来车往的,会让我觉得稍微踏实一点,可这里四面透风,实在是太冷了。
我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朝周围的大厦走了过去。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要在大街上过夜。
在往大厦底下走的时候,我以为只要我不怕脏,找个挡风好的地方,就可以安睡一晚。
可当我走过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在这座城市里,无家可归的可怜人远不止我一个。
基本每一个稍微暖和的地方,就会有一两个衣衫褴褛的躺在那里。
我看不清他们的长相,但是隔着老远,就可以闻到一股发馊的气味,从他们那里飘过来。
我肚子里本来就空荡荡的,这股味道激的我想吐,但是又没有东西可以吐出来,于是胃里的酸水,就开始不停的往上反。
我知道,想要找个暖和点的地方是不可能了。找了大半天,我只好在一处稍微开阔的地方落了脚。
这里透风,也自然就无法挡住别人的视线。
我昏昏沉沉的,刚想睡去,几个拎着酒瓶的男人,疯疯癫癫的从我面前经过。
他们身上的酒味很浓,大半夜的还在路上唱着歌,很明显,已经基本丧失理智了。
我把嘴巴捂得严严实实的,手撑着地面,一点点往墙角挪着,生怕被他们发现。
就在我快退到墙角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手,按在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上面,而且这东西还有体温,更可怕的是,在我按住它的下一秒,这个家伙突然发出“吱”的一声惨叫,细细的尾巴直接抽在了我的手上。
老鼠!
我被吓的毛骨悚然,张大嘴巴惨叫一声,身子一滚,就从大厦的走廊上摔倒下去。
我被摔得鼻青脸肿,感觉身上所有的骨头都像断了一样,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可是这个时候,我依然不敢哭,不敢叫,因为我害怕那些醉酒的叔叔会回过头来,把我当做圣诞礼物一样给捡回家。
可这么大的动静,要想不被人发现,根本就是妄想。
很快,那几个醉酒的男人就围在了我身边。
其中一个挺着啤酒肚的,喝下一口酒之后,用脚试探性踹了踹躺在地上的我,然后对旁边的人说:“好像是个人。”
“是啊!”另一个人弯下腰,看过我之后,笑嘻嘻的告诉其他人,“还是个女人!”
“我看看,我看看。”后面两个人,急不可耐的冲了过来,蹲在地上一脸欣喜的瞅着我,“好白好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