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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弦曾经说过很多次,副主席就是这样的,但是丽华想改变这种现状,但主席是展棠,虽然他们还可以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但是跟展棠商量这样的史无前例的大事还是让丽华有些为难,毕竟他们之间存在着一些隔阂,不怪谁,只怪时间空间出了差错吧。
丽华渐渐的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就像冷弦适应了不在学生会被人追捧的生活一样。
古人说的“人走茶凉”这句话真是太经典了,冷弦在学生会风光的时候,多少人主动过来巴结,冷弦退出学生会以后,他也就只是个平平常常的帅哥了,有多少人能够记得他当年的丰功伟绩呢?真是让人心寒的总结啊。
冷弦倒是不介意别人是不是记得他,他现在的生活潇洒自在,再也不用为了一点点小事跟老师争执不下了,再也不用为那么点破事跟部长揪心怄气了,再也不用掩饰自己的感情了,这对他来说真是个美好的事情,或许看破世事的人都能达到这种境界,但是丽华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这是冷弦的大四,也就是说再过半年,他的生活就会有一些改变,会是什么样的改变呢?他想考研,因为前几年忙于学生工作,所以成绩不是特别优秀,还达不到保研的要求,所以他想考。丽华很赞成,现在工作很难找,学历高当然能够跳到一个更高的门槛。
丽华还是每天忙着她那一点点学生工作,然后就是看书学习,当然上网看电影的时间也更多了。
这个大三的上学期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冷弦把时间几乎都用在学习上,他很快就要考研,时间相当紧张,丽华也没多打扰他,希望他能赶紧考完,然后两人一起出去玩玩。
“亲爱的,我陪你考完试再回家吧。”这天,丽华跟冷弦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丽华问冷弦。
丽华这学期的课程比较轻松,考完试比较早,现在她就可以放假回家了,而冷弦还要再等一阵子才能考研。
“不用了,回家陪陪父母吧,我这也没什么事,就是每天复习,挺乏味的。”
“我走了你一个人在这多孤单啊。”
“学习不就是个孤单的事嘛,没事,你在这也没什么事干,还不如回家多陪父母呆一段时间。”
“这样啊,你复习得怎么样了?”
“还可以吧,就是英语不太好,你你知道我那英语始终都那样。”
“尽力就好,应该能过线。”
“我尽量争取,没事,放心吧。”冷弦摸摸丽华的头,这一亲昵的动作饱含了冷弦的无限深情。
冷弦总是把事情一个人承担下来,他从不给人压力,也从不需要别人帮忙,他是个独立、成熟、干练、优秀的大男孩,他的权威不容任何人挑战,丽华也一样,在他身边这么久,丽华还是不能完全达到冷弦那种处乱不惊的境界。
“那好吧,那我就先回家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照顾好自己,考试不要有太大压力。”
丽华不想继续往下说,她不愿假设冷弦万一考不上的结果,其实即使冷弦万一失败的话,以冷弦的实力想找个不错的工作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不过丽华希望冷弦的愿望能够实现而已。
丽华回到了家,又是个冬天,只不过这已经是大三的冬天了,时间过得真快,好像昨天还在那个冬日里晃荡。冬天总是给丽华无尽的伤感与幸福,有的时候伤感可以跟幸福并存,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丽华为李俊伤过心,流过泪,但是如果李俊从没在她生命里出现过的话,那么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所有的伤感和快乐都荡然无存,与其抹去这段记忆,不如让它永远活在心灵最深处,至少也是个纪念。
丽华一个人站在寒风瑟瑟的大桥上,看着桥下冻成冰的江水,和那远处的山,耳边的汽车声已经被脑袋里那复杂的呼唤声所代替,每当回到这个城市,丽华总是有无尽的伤感和幸福,这种混乱的感觉让她很难静静的思考些什么,或许这样站在凛冽的寒风中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经过这么多个寒冬,丽华很怕在这样的季节出现在这个城市,不管是不是爱,还是被爱,还是根本不爱,到了这里,一切都会围着李俊打转,这也是丽华不愿回家的原因,冷弦那么好,但他也只能在靠近丽华的时候抹去丽华对李俊的记忆,一旦这种空间上的距离加大,这种引力就在一点点减少,丽华多次骂过自己为什么吃一百个豆不嫌腥,怎么就是不长记性,怎么就这么没出息,怎么就忘不了他,可是就是不管用,为什么这样迷茫,这样挣扎,就是因为这个自己少年时候得不到的男人,他虽有一身臭毛病,一身缺点,却也改变不了这种感觉,真是地狱般的煎熬。
曾经,丽华就一个人背着书包在这个桥头等着李俊路过。等啊等,李俊还是没有出现,丽华坐了好久,最后只有一个人孤零零的回家,那种空虚的感觉至今还在心头萦绕,只是年龄已不同,丽华已成熟。
这个冬天,李俊也会记起什么吗?他是不是也对冬天有着痛苦的眷恋?丽华多么希望李俊能够再次跟自己有个交集,尽管强烈的自责已经充满了心房,可是丽华还是忍不住这样想,她太希望李俊跟自己能有一段故事了,哪怕只是像帆那样,能够不让对方“遗憾”。
或许独处的时候是人最脆弱的时候,希望这一切都不要再发生了,冷弦是王子,李俊是乞丐,舍弃王子投奔乞丐,这明显是弃明投暗,有病的表现。
丽华抬起伏在桥栏上的胳膊,脚有些冻得发麻,北方的天气真是要人命,当然这也能让人保持清醒。
该振作起来了,十几岁时候的事情一直拖到二十几岁还解决不好,那不是丽华能容忍的,所以就算是戒,也要把他戒了。
丽华一个人回到家,仿佛高中的日子离现在还没过几天,那种繁忙又繁重的脑力劳动,情感成了最重要的精神支柱,或许只是因为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才造就了李俊好像永远不可替代的精神地位吧。
人这辈子总会遇到一些难忘的事,记得小学时候老师总让大家写作文,名字就叫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三百字左右,当时丽华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事是最难忘的,或许那个年龄的孩子根本没有什么难忘的事,一切都是那么迷糊,所以只有编,什么今天捡一块钱,明天给老奶奶让座,后天又帮老爷爷过马路,这些无聊的事迹都是报纸电视上说烂了的,但是还是被一代代的孩子竞相传诵,真是教育的悲哀。或许感情也可以一样,难忘与不难忘只是一念之差,只要让自己足够迷糊,就像小学生那样,即使遇到难忘的事也会很快忘记,真羡慕那些头脑简单的人,丽华也要试着做一个在感情上一根筋的人,但不是对李俊。
似乎每个冬天李俊都会按时出现在丽华的世界里,这次也不例外,李俊照常会邀请丽华一起吃饭,说是吃饭,只不过是在一起聊聊各自的见闻,得知一些对方近期的情况,当然这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两人都乐此不疲。当李俊谈起他的学妹女友时总是带着幸福的微笑,丽华也并没有多难受,在谈起冷弦的时候丽华也会自豪的想让李俊嫉妒,但是李俊也并不在意,李俊感慨道,时间真快,现在说话总是你媳妇你老公的了,丽华回应是啊,真是造化弄人。
要想不在自己的情感世界里迷失,那就只有创建一个信仰,就算一开始不信,时间久了,也会变成习惯,当习惯已成自然,那么你就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了。
“亲爱的,考完试了吧?”考研结束的那天,丽华发短信给冷弦。
对冷弦的思念不同于对李俊的激情,或许深沉的爱恋才能够长久,人这辈子或许爱着的是一个人,而结婚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而那个另外的人并不是爱情的替代品,或许他就是那个你心底最亲切的人,是下辈子亲人的化身。
“考完了,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
“累了吧?”
“嗯,确实很累。”
“感觉怎么样?”
“听天由命了。”
“无论怎样你都是佼佼者。”
“这是我媳妇对我的最高赞扬,一定好好收藏,受用终身。”
“实话实说,不怕你骄傲。”
“你想我了吗?”
“说实话,很想。”
“来我家吧。”
这个突然的提议让丽华心里一颤。
“对不起,我还没有准备。”丽华最近一直有种心如死灰班的感觉,她不想做任何有悖于自己意愿的事。
“哦,没关系,随时欢迎你,我父母也很想见见你!”
“好,我准备好了会去见二老的。”
放下电话,丽华倒在床上,为什么这样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