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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这种事情本就足以让人产生恐慌,而在京市这种放在全华夏来说都能称得上是最重要的城市里就更是如此。
在京市的豪华小区中发生枪击案,这件事情如果没有人去刻意掩盖的话,一定会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估摸着用不了多久,小区的保安和附近的警察就会在这里拉开警戒线,而怕事又好奇的人们则会聚集成一堆,进化成传说中的“吃瓜群众”。
姜潮并没有处理掉尸体的打算,虽说这是他头一次杀人,可是他却没有感觉到有任何的恐惧感。
相反,能够亲手手刃仇人,这倒让姜潮感到有一丝兴奋。
以后同样的事情还会发生许多,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再回头的道理。
虽然姜潮在网上看到过许多能够将尸体毁灭的了无痕迹的方法,但是那些方法都太过于变态,姜潮可没有功夫也没有心情去那么做。
他最后冷冷地回头看了疤哥的尸体一眼,随后便打开窗户,直接翻了出去。
姜潮并没有选择走正门,傻子都知道这会儿大大咧咧地走出去会有多么危险,姜潮可不是那种没事找事的白痴!
他的身形像是一头矫捷的猎豹一般落在了地上,四处张望了一下确定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后,姜潮才弯腰弓身,迅速离开了这里。
那些半人高的植物丛根本就拦不住姜潮分毫,而金色花园那高高的围墙在姜潮面前也成为了摆设。
飞跃过这些高墙对姜潮来说只是分分钟就能办到的事,根本就不在话下。
姜潮慢悠悠地来到自己停突破者的地方,他知道神色匆忙只会引起大家的注意,这种若无其事的状态才是最好的伪装。
当姜潮跨上突破者后,他才听到身后的围墙内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话语声,看来警察和保安这才赶到。
姜潮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他将钥匙插进锁孔中,猛地一拧油门便发动了突破者。
突破者的引擎发出一声高亢的嘶吼,载着姜潮在夜幕中绝尘而去了。
对大部分正常人来说,别说第一次杀人了,就算第一次伤人也会让自己感到十分害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可是姜潮不一样,将疤哥杀掉后,他并没有丝毫的恐慌,就连他自己也被自己的镇静给震惊了。
心态这种东西,并不是你经历过多少事情就能改变许多的,先天的性格才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也许在姜潮那看上去人畜无害的表面下,隐藏着一颗冷血无情的猛兽之心!
所谓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说的正是如此!
当驾驶着突破者驶离金色花园一段距离后,姜潮将车停靠在路边,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手机嘟嘟响了两声后便接通了,一个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
“姜小子,”虽然这男人的声音很是低沉性感,但是却透露出一股疲惫,“这么晚了给我打电话做什么?今晚让含玥灌了我点白酒,困得很啊。”
这个男人正是张世荣。
他今晚被自己的女儿灌了不少酒,回去以后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了,可没想到刚合上眼睛一会儿,就被姜潮这臭小子给扰了美梦!
要是换了其他人张世荣可能早就把电话给摔一边不管了,可是不知为何,他对姜潮这个看上去无足轻重的臭小子,却是重视得很。
听到张世荣这么说后,姜潮笑了笑,缓缓开口道:“张哥,我杀人了。”
姜潮的语气听上去十分平静,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不是杀人了,而是踩死了一只蚂蚁!
听了姜潮的话后,饶是张世荣也有些惊讶,他挑了挑眉头问道:“哦?你杀人了?”
其实杀人这种事情,对张世荣来说早已司空见惯,只是如果这种事情放在姜潮身上的话,就让他有些不明所以了。
至少放在现在的姜潮身上还是如此。
张世荣早已看出,姜潮这小子虽说表面看上去规矩老实,可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如果姜潮真的是一个软柿子,那他在那么多股压力的合围之下,应该早就被压爆,变成一滩番茄酱了。
所以张世荣早就料到,姜潮这只野狼撕去羊皮外衣,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只是这一只尚未成熟的幼狼,为何如此过早地就亮出爪牙了呢?
姜潮沉默了一秒钟,然后笑着回答道:“张哥,您觉得我像是满嘴跑火车的人吗?”
张世荣也清楚,姜潮是不会拿这种事情和他开玩笑的,他打起精神来,强压下困意问:“姜潮,你杀的人是谁?”
其实张世荣的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答案,只是他不知道这人具体是谁罢了。
姜潮从衣兜里掏出手帕,抹了抹脸上残留的一丝血迹,缓缓说道:“疤哥,就是上次那个被你吓出屎的家伙。”
第二百九十四章 帮我擦屁股()
“疤哥?”
听了姜潮的话后,饶是张世荣也有些吃惊了。
姜潮杀掉的那个人,竟然是刘振宇的得力手下之一,疤哥?
这疤哥在张世荣眼中虽说无足轻重,不怎么入流,可是这个“小喽啰”张世荣还是见过两面的。
能够跟在刘振宇身边,就已经说明疤哥这家伙在刘振宇一方的势力中,并不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虽然张世荣根本就没把疤哥给放在眼里,可是在大多数小混混眼中,疤哥可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江湖大哥”一般的存在。
这疤哥虽说称不上是威势内敛,可也是个杀气十分沉重的人。
大部分年轻人见到这满身煞气的家伙,恐怕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可是姜潮这小子,竟然把疤哥给做掉了,而且说的那么简单?
如果换做其他人听到姜潮说他杀人了,可能早就吓傻了。要么会苦口婆心地劝姜潮投案自首,要么会早早地和姜潮撇干净关系,生怕这个“杀人犯”会让自己引火上身。
可是张世荣并没有这种感觉,相反,他听到姜潮这么说后,脑海中蹦出来四个字。
孺子可教。
能把疤哥给做掉已然说明这小子不简单,而能够在杀掉疤哥以后,还表现的这么平静的话,那就可以说是了不得了!
张世荣是过来人,他当然知道第一次杀人会是什么感觉。
即使心理强大如张世荣,在他年轻的时候也做不到如此平静。
愧疚、不安、恐惧,以及种种负面情绪,足以把人的心理给压得崩溃!
要知道这和杀一只阿猫阿狗可不一样,普通人就算是杀一只阿猫阿狗,也会觉得于心有愧,更何况姜潮杀得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呢!
能够做到在杀人之后处变不惊,这种心理素质真是强大到可怕。
张世荣能够感觉的出,姜潮的镇静并不是装出来的。
那是发自内心的平静,靠演,是绝对演不出来的!
只是姜潮为何要杀掉疤哥呢?
张世荣知道姜潮和疤哥有矛盾,可是那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
而且那件事情,并不足以成为姜潮杀掉疤哥的理由。
虽然张世荣知道姜潮的性格,可他绝对不是那种因为一件小事,就要人性命的变态魔头!
于是张世荣在电话那头问道:“姜小子,你为什么要杀掉他?该不会还是因为上次那件事吧?”
张世荣指的正是疤哥上次带人去砸BOOM酒吧的那件事,那次因为自己的出现,疤哥并没有得逞,而是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了。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疤哥不仅没能帮自己的小弟找回场子,反而为了全身而退,还把自己手下的腿全部打断了!
当然,张世荣知道,即使自己不出面,疤哥也休想在姜潮那小子面前讨到半点好处。
听到张世荣这么问后,姜潮笑了笑回答道:“他敢指使手下绑我的女人,我不杀他杀谁?”
张世荣闻言顿时就沉默了,姜潮的性子他很清楚,如此说来的话,疤哥做的事情,确实有让姜潮杀掉他的理由。
这种有仇必报的性格,这小子倒是和自己很相似啊!
张世荣摇头苦笑了一下,道:“那他的尸体呢?尸体处理掉了么?”
姜潮从突破者上下来,随意地坐到路边的台阶上,从裤兜中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给自己点上。
“没有,还躺在他家的地板上呢,估计尸体都凉了。”姜潮呼出一口烟气笑着说道,“他是死在了自己的枪下,枪上没有我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