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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景乐想来,这种江湖帮派,应该属于那种欺软怕硬,横行霸道,专门欺压普通百姓才对。
谁知道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青龙帮老帮主高河,为人仗义豪气,极力约束帮内成员,不得肆意滋事寻衅,反倒还帮着维护扬州城一代治安。
因此深受这一代百姓好评。
同时青龙帮帮主高河,武艺高强,坐镇扬州数十年,稳如泰山,江湖中人无不礼敬三分。
整个东南武林,大大小小诸多门派帮会,隐隐有以青龙帮为主导的趋势。
这次高河六十大寿,就邀请了众多东南武林同道来观礼。
……
此刻,陈景乐站在一家客栈门口。
“有间客栈?这个名字……”
看着门上的牌匾,陈景乐嘴角抽抽。
莫非还是全宇宙武侠位面连锁?
看了两眼,随即收回目光,迈入客栈内。
机灵的店小二连忙迎上来,热情道:“客官里面请!请问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一楼大堂坐着不少客人,有儒生,有商贾,有豪杰。
好像在拍古装戏一样。
陈景乐一路走来,已经见怪不怪。
倒是他的发型跟装束,还有后面硕大的复合弓包,在别人看来都颇为古怪,引来不少诧异目光,只是没人说什么。
看陈景乐手上的横刀,加上身形高大,颇具气势,就知道不是什么简单货色。
出门在外,小心为上,能不招惹麻烦就别招惹。
一时间,众人说话声音下意识降低不少。
陈景乐目光一扫而过,掏出一锭银子,淡漠道:“吃饭,也住店,要一间上房,够不够?”
“够了够了!”
旁边的胖掌柜瞧见银两,双眼发亮,呵呵笑:“贵客放心,保证给您安排得妥妥当当!”
以掌柜的眼力劲,自然能看出年轻人手上那把横刀非同一般,不过没有多说什么,只要不在客栈闹事就行。
银两是直接通过系统兑换的,来历不用担心。
陈景乐跟着店小二上楼。
先安置好背包行李,将一些重要物品随身携带。他没让店小二把饭送到客房里头,而是选择到楼下大厅用餐。
客栈酒楼烟花巷这些地方,向来是打听消息的绝佳处所。
陈景乐再次出现,众人投来各色目光,有诧异,又不屑。
也有人心里嘀咕,这么个身骄肉贵白皙皮嫩的富家少爷,闲得蛋疼才会出来闯荡江湖。
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陈景乐占据角落一张桌子,叫了两碟招牌小菜跟一壶清茶,吃饭的同时,默默竖起耳朵留心周围人群谈话。
“诶,听说了嘛,青龙帮帮主高河六十大寿,广发请柬,邀请各路英雄好汉前往青龙帮观礼。”
不远处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眉飞色舞道,目光看似不经意掠过陈景乐桌上的横刀,眼中闪过一丝贪婪。
“切,还用得着你说?江湖上谁不知道?”
旁边一位同伴很不给面子嗤笑。
“高帮主为人豪爽大气,义薄云天,向来为东南武林同道所敬重,当然要去讨一杯酒水!”
“青龙帮高河确实是个人物,江湖上谁人不竖起大拇指称赞?”
“听说东南武林各大门派都有派人过来,排场真大。”
“……”
那桌客人的谈话,也引来不少人的注视,一时间众人心思各异。
陈景乐默不作声:“看来剧情还没开始。”
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青龙帮将会陷入内讧,副帮主林飞扬偷袭打伤帮主高河,并将其囚禁于帮派地牢。
而陈景乐要做的,就是救出高河,并且杀死林飞扬。
事实上,陈景乐并不打算前去提醒高河。
大家素不相识,跑去跟人家说“你那结义兄弟要杀你”,万一对方认为他在离间人家兄弟俩的关系,二话不说拔刀相向,那就麻烦了。
“想要得到别人的感激,可不容易,最好是在危难之间伸出援手,锦上添花怎么都比不上雪中送炭。”
“我只要按部就班完成任务,通关副本就行,切忌节外生枝。”
陈景乐打的就是这样主意。
“老宋!”
就在这时,门外来了一位穿着讲究,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大声冲掌柜打招呼。
众人停下话语望去,刚才讨论青龙帮的那一桌客人,更是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缩缩脖子。
陈景乐看见,若有所思。
掌柜的满脸笑容:“哟,高少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这位被宋掌柜称作高少侠的年轻人挥挥手:“少废话,老规矩,一坛桂花酿,一只烧鸡!”
“好嘞,您稍等!”
掌柜的笑眯眯答应。
年轻人目光转了个圈,走到陈景乐这一桌:“这位兄弟,不介意搭个桌吧?”
陈景乐愕然抬头,才发现除了自己这桌以外,其他都差不多坐满人。
就点点头:“可以,反正我一个人也坐不了四张椅子。”
“谢啦!”
年轻人拱拱手,笑呵呵坐下。
等酒菜上来,先灌一大碗酒,再抓一根鸡腿,肉香四溢。
两杯桂花酿下喉,年轻人谈兴渐起:“小兄弟,听你的口音,似乎不是本地人?”
陈景乐抿一口茶水,笑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此番出门,只为见识下外面的世界,增长阅历。”
高少侠感慨:“真羡慕你,我就不行了。”
陈景乐琢磨着,扫一眼周围小声说话的人,低声问:“他们,好像很怕你?”
姓高的年轻人低声呵呵笑:“不是怕我,是怕我爷爷。”
面对陈景乐疑惑的目光,这位高少侠反而好奇:“你不知道我是谁?”
陈景乐翻白眼:“我第一天到这,不知道。”
高少侠大笑:“哈哈,有意思,我喜欢你这种实诚人。”
竖起大拇指,咧嘴笑道:“我叫高俊义,我爷爷就是青龙帮帮主。”
第十四章 内讧的青龙帮()
陈景乐诧异,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居然是高河的孙子。
虽然心中早有猜测,但得知这个消息,还是忍不住嘀咕。看样子好像不难相处,就是不知道是装的,还是真的如此。
他摆摆手,没好气道:“不好意思,我不喜欢男人。”
“哈哈,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高俊义大笑,把桌子拍得砰砰响。
陈景乐:“……”
你莫不是个撒子?
笑点这么低的吗?
“来,男人就该喝酒,喝什么茶嘛!”
高俊义二话不说,抓起酒坛子,直接给陈景乐倒上一杯。
陈景乐无语,不过还是没拒绝对方好意,看着杯中略粘稠的桂花酿,捧起一饮而尽。
跟啤酒白酒都不一样,却别有一番风味。
“爽快!”
高俊义竖起大拇指赞道,又期待问:“怎么样,这酒够喉不?”
扬州城里,他最喜欢的,就是这家客栈的桂花酿。
甘厚醇绵,回味无穷。
陈景乐摇头:“一般般,甘醇有余,烈劲不足。”
这桂花酿顶多也就十来度,跟啤酒差不多,不过啤酒微苦,这个微甜,截然不同的味道。
不过后劲不小,喝多也容易醉。
古代的酒水度数都很低,也就蒸馏烧酒有4、50度,但是制作太过艰难奢侈,多是十来度的普通酒水。
高俊义也不生气,笑着问:“听你的口气,好像喝过比这还好的酒?不是我说,这桂花酿在扬州城内,也算一等一的好酒了。”
陈景乐撇撇嘴:“在我老家那边,盛产各种酒类,大把比这烈得多的,若是有机会请你喝个够!”
什么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哪个不秒杀他这桂花酿。
可惜他是没机会的了。
“那说定了!”
高俊义眼睛一亮,又是用力拍下桌面:“以后有好酒,记得给我捎上一坛!我出大价钱!”
陈景乐不以为意:“再说吧。”
副本通过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都不知道呢。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倒也还算愉快。
啃完剩下半只烧鸡,将最后一碗酒喝光,高俊义起身走人。
临走时跟陈景乐说:“过两天我爷爷六十大寿,到时你要是有兴趣,可以来凑凑热闹。没有请柬没关系,直接报我高俊义的名字就行!”
陈景乐点头:“行,我记下了。”
旁边那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