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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口就胡编出这么个故事。我发现,在系统里我说瞎话的能力特别强,可能是头盔中的电波直接刺激大脑深层吧,让人思路特别敏锐,现编一个故事根本不用打腹稿,张口就来。
他露出很不服的神气,说:“什么国酒,谁给评过?就凭你卖得最贵?还‘国师’?就因为在那个厂里?”
他把这一连串问号连发般射出来,我有意刺激他,便回答说:“当然啦。你看那‘仰视’台的播音员,在那国家台,就叫‘国嘴’。足球运动员到国家队,那就叫‘国脚’,弄不好就像‘裹脚布’,臭死了。你们‘小酒’集团如果有播音员、球员,那就只能叫‘小嘴’、‘小脚’了。你是品酒师,就得叫‘小师’了,哈哈哈!”
我又收了下,其实是再加点“码”:“开玩笑,开玩笑,等我见识了你的品酒、喝酒功夫,可能也得称你是‘国师’了!”
“好吧,你知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这句话就够了。”他铁青着脸说。
我一看,这火候够了,就领着三个人出去,小二少正等在门边,我从兜里掏出一锭银子,估计也有十两吧,他们四个人到酒楼吃啥都够了,吩咐小二少说:“你领这三位客官到红楼贵族大酒家,好酒好菜的招待好他们。还有,这位客官(我指的是那个品酒师)喝酒不行(我故意不说‘不允许喝酒’),随他的意吧。”
这是头一次让他独自领客人并陪餐,又是个“好活”,他却有点为难地说:“可是,小的这个身份——”
我一摆手,“你代表我嘛,跟那边的芸儿掌柜说是我的客人就行了,诸事他会帮你张罗的。”
这下子他不再畏缩,感激地说:“晨掌柜放心,我一定陪好。”说着就对三个人说:“客官请——”领着他们向客栈外走。等他们走了几步,我又喊他回来,低声对他说,“我说的那个客官,你要想方设法让他多喝酒,要紧要紧。”
他真机灵,马上就领悟了我刚才的话,说:“放心,有您那句话‘杠’他,我再加把火。”
等他们走了,我又进了“试验室”。我之所以不自己陪他们,就是要赶这个空,赶紧把酒弄出来,我已有自己的路数了,不能在他们面前搞。
这回有工夫细看了,发现他们连什么“小酒”的成分化验单、原料成分化验单等都给虚拟进来了。我不由得也感叹起甄工的认真劲儿,搞得这么复杂。
我还是按我的思路走:不是搞来了那么多好酒么,我每样取些,兑在一起,我就不信1+1+1+1+1+……还大不过“小酒”这个小1。
说干就干,我把放在屋角的那些酒坛子都开了封(他们只开了五六坛,估计在一样一样勾兑测试),用酒舀子分别从每坛里舀一些,当然也是大约摸,我就不信差几滴子能有多大影响,又不是科学家在做要拿诺贝尔化学奖的试验,那帮“灌黄汤”的人要真能喝出差别来,制售假“猫抬”的早该歇业了。
我这可真是典型的无知者无畏、胡干胡有理啊!
第29章 小酒(下)()
这么一整,凑够一坛子“混成酒”还稍多点,用根试棒猛地搅和了一阵,估计里面和谐得都不分彼此了,就用酒舀子拎出小半下,倒进一个杯子。
品尝了一下,觉得还不错。据说军队的“混成旅”就极厉害,“混成酒”也应该不差吧。不过,觉得和“小酒”的风味不怎么一样——但我的感觉是比它更好喝。当然,酒这东西,好像真的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怎么办?就这样交差,大功告成?
我坐下来盘算,还得再等好一会儿小二少才会领人——噢,我猛地想起小二少还给了我一瓶“御酒”呢,这可是好酒中顶尖的酒啊,我怎么反倒忘了?
我一个高儿蹦起来,飞也似地跑回我的房间,那酒还在桌上放着呢,我拿起它又回到“实验室”。
我摇晃了一下瓶子,小心仔细地打开瓶塞,啊,顿时一股浓烈的酒香弥漫了整个房间!
我说过我淡漠名利,但皇家之物可不是普通的东西啊。在咱们中国,人们对皇家的崇拜、羡慕、景仰之情,可是一直如滔滔黄河之水不可抑止。只要打开电视机,就会看见形形**的皇上、皇子、皇后、格格等走马灯般出现,观众却乐此不疲,就足可证明了。
现在竟然有皇上御赐的古代宫廷酒握在我手里,要说我清高到连尝都不想尝,那实在是过高估计了我。所以,我也顺其自然,将开了瓶塞的酒倒在刚才尝酒的杯子里,先来小半杯。
我先是举起来看了看这颜色,当然是透明清澈的,但略有一点绿色,就是那种翡翠的颜色,如果这瓶子是透明的,从外面看这酒的颜色应该是绿色的。古人真是高明啊,难道那时候就有“绿色食品”的概念了?
我再将杯子举到鼻子前,嗯,酒香更浓了,估计各种分子原子都在争先恐后朝我鼻孔钻,显示自己的皇家dna身份。
最后,我才把杯子缓缓倾斜,将嘴唇凑过去,品尝了这皇帝老儿天天喝,平民百姓闻不着的“御酒”。
看来此酒确实来自宫廷。就算我不是很懂酒,但还是品得出来确实比我之前在这里面喝过的任何一种酒都要好,因为差距太明显了。就算你不明白名贵狗之间到底有何不同,但你肯定不难区分它和癞皮狗的不同吧?至于具体这御酒有什么特色,我也就不在这里细述了,一是那些形容好酒的词都被用滥了,二是,我极力把这御酒形容得活龙活现,呼之欲出,你读者又喝不着,不等于是让人干眼馋吗?
验证这酒确实好之后,那自然就该是用这酒来“画龙点睛”,把我刚才兑的酒引领到一个崭新的境界了。不过这时候,我的行动就慢下来了。
为什么?当然是有点舍不得了。
这么好的酒,而且是小二少专门拿来敬我的,别人也不知道,我不该独享吗?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搞到这来自皇宫里的酒的,将它兑到这么一坛子杂酒中,无人知道,真是英雄埋没终老于市井,宝刀服务于牛羊屠宰场啊。
我虽然这么想着,但还是没停下,机械地将这酒倒出一杯,掺入坛子中。再搅拌,搅拌,然后舀出小半杯,品尝。
好像没什么变化。或许有,但我的舌头还不够敏感,没给检验出来。看来那些高贵的皇家身份完全稀释在平民的社会里了,精英的数量还达不到能引领大众飞跃的程度。一坛酒看来光 “点睛”一下还不够,还得再投入给“画画眉”什么的。
我老爹说过他们那一代曾经历过“狠斗私字一闪念”的年代,现在我也在个人独享和为公司做贡献之间摇摆。不过我没有纠结多久,就找到了平衡点。
我先倒出了一满杯御酒,慢慢品尝,尽量延长这最后享受的时间,将它的感受印在舌头、口腔、胃袋里。等一切渐渐归于平淡,感觉离我完全远去后,我才将这剩下的酒——还有少半瓶,一咬牙全倒进了坛子里。它独特的香气在坛口盘旋了一下,像在做最后的告别,然后就消逝了,融进了整坛的酒香中。
我又是机械地搅拌,然后品尝。是心理的作用吗?我觉得“混成酒”这次可是达到了一个连我自己也异常满足的高度,甚至可说是完美的境界。
“小酒”的风味吗,当然有,但其实是完全涵盖了它,甚至可说是远超了它。我想,超过了它,品酒师总不能说不合格吧?
现在我倒是有点后悔让小二少想法灌醉那个品酒师了。本来我的战术很明显,读者也不难看出:钱总让我代替甄工接手这事,决非认为我的水平比甄工还高,显然是让我使点旁门左道走捷径搞定这事的。现在,我会不会弄巧成拙呢?
不管怎样,这酒的兑制过程我不想声张,自己做出了怎样的奉献也不必宣扬,人家也不一定信,可能还会认为你在表功。所以,我把已空空如也的御酒瓶拿回我的屋,放进了柜子中,让这事永远埋在心底吧。
又回到“实验室”,不一会儿,他们回来了。
我走过去开门,见小二少站在门口,欠身用手势请三位客人进屋,懂事地都不朝屋里看,他向我施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