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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峰下面的一部书是朱雀。这是该书第一次杀进月票榜前20名,更新不急不缓的猫腻也开始崭露大神气质,他和番茄都在等待下一部书的大爆发。
在星峰前面的是新书活色生香,这是一部跳出套路外的娱乐,也是一部难得的好书,作者司马。以前童岩在龙空见过,和风啸战斗的那次,他是界鼎鼎有名的道德标兵,司马圣人,只要有人敢写黄色内容。那就是跟他作对,他必定身先士卒讨伐之。
司马不是一个甘于默默写书的人,为了界,他也是操碎了心,但却忘了,写手,如果不能让人足的作品,那恐怕蹦跶的再欢,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童岩终归不是一个好热闹的性格,虽然这时候龙空山上写手流浪的军刀和军旅作家刘猛正在斗得难解难分,但他还是关掉页,沉下心来写自己的小说,宋娆不在对于创作状态下的童岩其实是好事,这样他才能更加投入进他的故事里,既有韩霆和球蛋的故事,也有那个讲述魔法起源的故事。
在这种投入的状态下,迈入高年级的童岩终于要开学了。
孙浩是一名阳平一的高二学生,平时喜欢看书,初的时候喜欢读金庸古龙卫斯理,后来迷过一段时间的郭小四,步入高后,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络小说,虽然学校对这类小说查的比较严,但依然止不坐络小说在学生群体里小范围传播。
身为宿生的孙浩以前都是看别人的书,什么诛仙、狂神都是从同学手里借的,不过这次在家里他也买了一部小说,打算和同学们分享,书的名字叫暴怒雷霆,讲的是一个暴力刑警带着熊猫,靠卖萌玩转异界的故事,既搞笑又热血,非常好看,唯一让人不爽的一点是,这书还没有写完,不过地摊上的盗版书,也不能强求太多。
孙浩在家里早就把这部书看完了,如今坐在返回学校的客车上,闲着无聊,他又拿出厚厚的一本暴怒雷霆,开始第二次翻阅。
郑经和孙浩来自同一个县,两人很巧合地坐在了一起,郑经昨天睡得晚,路上直打瞌睡,可是当孙浩把暴怒雷霆拿出来后,他一下子睡意全无,暴怒雷霆?这不是童岩写的书吗!
郑经在封面上找到了童言无忌的名字,确认无疑,这确实是童岩写的小说,他得童岩说过,他的这部小说简体实体书很快就要出版了,每册书不到二十万字,再看眼前这本,这么厚,横看竖看也肯定不止二十万字啊,所以郑经认定这应该是盗版书。
孙浩不认识郑经,顶多就是开学放假的时候坐同一辆车,他被看的有点不自在,扭头对郑经问:“有事?”
“哦,没事没事。”郑经又不是傻子,才不会这种情况下抨击对方看盗版呢,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默默拿出童岩送给他们的正版书,然后很高调地看。
童岩送给郑经的是繁体第册,郑经对络小说没兴趣,对繁体字更是不懂,当初收到童岩的赠送后,直接放进书包里,放假的时候忘了拿出来,所以又带了回来。
郑经艰难地从书包最底部把那本繁体虚掏了出来,然后举着它看了起来。
虽然是繁体字,而且还是竖着的,但仔细看还是能看懂一些的,但郑经的心思不在小说的内容上,他主要是想让身边的孙浩看到他正在看书。
他举着书,恨不得戳到孙浩脸上,孙浩能看不见才有鬼呢。
因为暴怒雷霆四个字简繁体都一样,“童言无忌”两种字体的差异也不大,所以孙浩一眼就认出,身边这人和他看的是同一部书。
可是为什么对方书那么小,还有繁体字,自己的书却这么大,而且都是简体字,难道一部书出了两个版本?又或者,对方手上的正是他这部书后面没有写到的部分?
孙浩已经把这部书的内容看过一遍了,这书对他的吸引力已经没那么大了,但后面的剧情发展却非常挠人,最终,孙浩放下架子,对郑经主动套起了近乎:“哎呀,你也喜欢这本小说啊,真是太巧了!”
见到鱼儿上钩,郑经把书合上,“是啊,刚从我见你在看,还觉得奇怪呢,咱们坐在一起,竟然还在看相同的书。”
“这句是缘分啊这书看着挺薄的,和我的不太一样啊。”孙浩迅速把话题从客套转到了小说上,他也总算把繁体版本的封面看了一个遍,并注意到了“暴怒雷霆”后面的那个数字3。
“你看看就知道有什么不一样了。”郑经大方把书放在孙浩手上。
孙浩掀开一看,傻眼了,“怎么都是繁体字啊?!”
“因为我这本就是繁体版本啊,这说明连台湾人香港人都在看这本书。”郑经倒也不是为童岩吹牛,这都是事实。
“你太厉害了,竟然连繁体书都能买到!”孙浩感慨道。
郑经神秘地笑了笑:“这可不是我买的,是别人送的?”
“你有港台那边的朋友?”
郑经摇曳,“这是作者本人送给我的。”
孙浩第一反应就是此人吹牛,“别扯了,你怎么可能认识这书的作家?!”
虽然孙浩看的是汉语世界里最接地气的络学,但是在他眼里,作者还是非常高大上的神秘存在,怎么可能认识身旁的这个高学生,还送了他一本书。
郑经就知道他不会相信,他郑经虽然嘴巴大,但从不说谎,“你看看第一页。”
书的扉页位置有童岩的签名赠言“送给我的高室友郑经,祝你每天都能听到别人的秘密,童言无忌。”
虽然孙浩只是喜欢这部书,还没到崇拜作者的地步,可是看到作者的亲笔签名,他还是有种荣幸感,只是
“我的高室友是什么意思啊?”
“意思就是我和这部书的作者童言无忌是一个寝室的呗。”
“你的意思是,这书的作者是咱们学校的,是你同学?!”孙浩结结巴巴地说道,他觉得这个想法太疯狂了。
可郑经告诉他,“那还有假,没见封面上写着的吗,内地17岁天才作家的宏篇巨作,哦,你那本盗版书没有写这句,怪不得你大一副惊小怪的样子。”
等到孙浩从震惊恢复过来之后,他立即抓郑经的胳膊,“大哥,你跟我讲讲童言无忌的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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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老宋要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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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哥,我帮你拿吧。”孙浩懂事的帮郑经拿着行李,因为郑经已经答应他,会带他去见童言无忌,没错,郑经把童岩卖了。
孙浩之前除了金庸再没有崇拜过那个作家,同一个作者名下的书,他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不喜欢的该喷还是会喷,不过听郑经讲完童言无忌的经历后,他是真的有点佩服这个和自己同岁又同校的作者了,想到童言无忌利用每天晚上别人睡觉的时间敲打键盘,编制梦想,孙浩真的很想当着他的面说一声:你这牛!
以后自己见了那些看他书的人就可以很自豪的说,这个作者是我同校的师哥,我还请他吃过冰棍呢,想想都觉得有面儿!
后来郑经又提醒孙浩,他们学校疯传的那位泡上班主任女儿的牛人也是童岩,至此孙浩对童岩就只剩膜拜了,他立志要把童岩当成自己的人生偶像,早晚炷香供奉。
现在到了学校,孙浩没有先回自己的寝室,而是跟着郑经来到了121宿舍,希望能见一眼他的偶像,要个签名啥的。
寝室里暂时只有王平一个,见到郑经和陌生的孙浩,王平问:“这是?”
“哦,这是我老乡,”郑经介绍了一句,问,“童岩呢,还没来吗?”
“你脑秀逗了,童岩走读了,还有必要来吗。”
“对啊,我问把这个忘了!”郑经一拍脑袋,“浩子,我忘了告诉你,童岩现在走读了,他今天应该不会来寝室了,不过他午一般都会回来午休。你以后午常来走动,肯定能撞见他。”
“找童岩的?”王平看了孙浩一眼。
郑经替他答道:“这是童岩的书迷,他就想见偶像一眼。”
王平讶然道:“你把童岩卖了?!”
郑经替自己开解道:“这不是书迷嘛,童岩肯定也想见见他的书迷的吧,而且他未来岳父是老班,这是公开的关系。有老班给他撑腰,他还用怕别人知道他也写小说吗?”
“也许他只是想低调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