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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剧组,在出外景的时候,几乎都会遇到这样的事。一些追星的影迷,会追着那些大明星,索要签名。你签吧,影迷会越来越多,耽误拍戏。不签吧,影迷会说你耍大牌,媒体讨伐你。所以,一般这个时候,剧组都会有专门的人员,拦住那些热情的影迷。
杨林看着这个小姑娘,已经离自己和周闰发不远了,就挥挥手,示意工作人员走开,不要阻拦,然后微笑的看着周闰发,甚至揶揄的眨眨眼,那意思就是说:嘿嘿,这个姑娘不错啊,体质非常好!
周闰发摇头一笑,拿手指指了指杨林,然后就坐直身子,伸出手去,想要接过小姑娘手里的本子,给她签名。
谁知道,这个胖胖的小姑娘,把本子搂在怀里,眨巴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周闰发,突然把本子递到杨林面前,圆脸微红:“杨导演,我是你的影迷,给我签个名儿吧!”
呃——杨林愣住了,看看周闰发,这是找我要签名儿的?
即便周闰发见惯风雨,一张老脸也是久经考验,奇厚无比,这事也是涨成赤红色,尴尬到极点。
赤。裸裸的被无视啊!你叫周闰发,情何以堪?
杨林笑了,很痛快的结果本子,刷刷刷,龙飞凤舞的签上自己的大名,一边问道:“小妹妹,发哥在这里,干嘛找我要签名儿?”他很好奇,一般来说,导演再怎么有名气,和那些大牌演员的人气,都没得比。
小姑娘很开心,但是也有些拘谨,红着脸儿,偷偷看了看周闰发,小声说道:“发哥的签名。。。。。。我已经有了啊!再说,这是代表我们全班,跟您要的签名儿!杨导演,您是我们全班的偶像!”
呵呵!杨林微笑一下,有些意外:“你们全班的偶像?呵呵,人家都是迷恋大明星,大美女,你们崇拜一个导演,算是怎么会事儿?”这个小姑娘,真是不走寻常路啊,爱好与众不同。
“因为你够厉害!”小姑娘很兴奋,那一点点的拘谨,已经不见。“你是我们香港的骄傲,只有是,才能让香港的电影,进军好莱坞!现在,你是奥斯卡最年轻的最佳导演,以后,你也会创造更多的纪录,你是香港,更是华人的骄傲!”然后,她微微转过身,指着站在不远处的一群学生:“我们都过来了,我们支持你,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支持你,你是最棒的!”
“杨林,我们爱你!你是最棒的!你是英雄!香港的英雄!”
一大群学生,高高扬起手臂,整齐划一的高憨口号。
围观的群众,也凑热闹的加入进来。
“杨林!英雄!香港英雄!”很快,整条街都沸腾起来。
周闰发和剧组人员,目瞪口呆。这一刻,带给他深深的震撼。一直以来,他周闰发,就是明星的代名词,粉丝无数,走到哪里,都是鲜花与掌声,令他自信满满。
但是现在,他知道,明星与偶像,是有差距的;偶像于英雄,还是有差距的。
在香港人心里,独闯好莱坞,横扫奥斯卡的杨林,就是他们的代表。
是香港的英雄。
第三百三十章 只羡鸳鸯不羡仙()
香港人对于自己的电影,从来都是无比的自信。。然而,一次又一次的冲击好莱坞,一次又一次的铩羽而归,让他们充满无奈,也充满期待。人们都在期待着,又一个李晓龙,能够代表香港电影,杀进好莱坞,取得荣誉,获得肯定。
可惜,李晓龙英年早逝,香港电影的西征之路,就此止步。
邵氏不行,嘉禾不行,程龙也不行。。。。。
就在香港人郁闷无比的时候,一个叫做杨林的人,横空出世。而且,一出手,就是电闪雷鸣,犹如彗星一般崛起,照耀整个好莱坞,照亮华人的一片天。
说实话,当初杨林毅然挺进好莱坞的时候,几乎没人看好他。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杨林孤军奋战,力掀狂澜。华人电影公司,北美票房纪录;好莱坞票房最高的华人导演;甚至,在勇夺第一个华人“最佳导演”的同时,还一手捧起华人的第一个奥斯卡影后!
当初这个消息,传到香港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敢相信,难道,这一天是愚人节?但是,紧随而来的媒体报道,铺天盖地的各种信息,让香港人凌乱了。
这人,简直就是逆天了啊!
从那一刻起,杨林,就成为香港电影的代表,成为香港人心中的电影英雄。
有谁不服气?那好,你去好莱坞,哪一个最佳导演,在捧出一个影后,那你也是英雄。
在电影圈,杨林或许不是资历最老、实力最强的哪一个。但是在民间,杨林就是英雄,就是no。1。
*
大溪地岛。
杨林知道自己很有名气,却从没有想过,人气居然这么高。
“喂,干嘛笑得那么贱?”
周惠敏坐在白色的塑料躺椅上,头上是大大的太阳伞。紧身的比基尼,裸。露着那一双雪白纤长的**,娇俏的玉足,脚趾一翘一翘的顽皮的动着。一个大大的哈墨镜,遮住如花似玉的娇颜。
紧紧的比基尼,勒住纤长匀称的腰身,腰肢细的像似柳条儿,胸脯鼓鼓的,像似藏着小馒头。
“因为他本来就是贱人!”
一声娇吒,在杨林的另一边响起。
陈惠娴也是一身比基尼,娇俏玲珑的身段儿,又白又嫩的,像是一只剥了皮儿的奶糖,让人恨不得上去狠狠的咬一口,肆意品尝。
杨林不以为意,躺在躺椅上,双手交叠枕在脑后,看着别墅外碧绿的海水,目光由远及近,海水的颜色,也由清亮到深绿。那海水清澈的,能看清海里的游鱼,海底的白沙。悠然道:“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咦!”陈惠娴惊咦一声:“这首诗谁写的?蛮有意境啊!”
周惠敏琢磨了一会儿,摇摇头,狐疑道:“没听过啊,不会是你自己写的吧?”
呃?这首诗没出来吗?杨林微微一愣。
据说,前世徐可的《倩女幽魂》出来之后,大导演李翰祥颇为推崇,专门写了一首诗:“十里平湖绿满天,玉簪暗暗惜华年。若得雨盖能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后来徐可这厮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把这首诗改了一下,就变成杨林念出的那样。这四句诗中,最后一句未变,第三句是咏画中物,也都罢了。惟有前两句对比,“玉簪暗暗”与“寸寸青丝”,一个是头饰,一个是头发本身;“绿满天”与“霜满天”,一个是外在的植物荣枯,一个是宇宙本身的天气变幻。整个诗的内容,变得更加缥缈了,虚无,出世。用现在流行的鬼神观来看,当然是徐克的诗,在惟美主义上更高一筹。但李翰祥是研究中国古典文化的大家,他的创作,自然有他的精神源本。
既然这首诗还没出来,那么,拿来用一用,也没什么大事儿。话说,徐老怪的《英雄本色》都被自己偷了,还差一首诗?
要知道,像是周惠敏和陈惠娴这样的女孩儿,文艺青年这种类型,就是她们最大的杀伤姓武器!
杨林无耻的做淡然状,继续曼声吟道:“我本佛前并蒂莲,千年修行得成仙,却念红尘情爱好,只羡鸳鸯不羡仙,红尘俗世我心牵,但寻良人把梦圆。。。。。。”
面对这样无耻的剽窃,两个小丫头,只能张大红润诱人的小嘴儿,一脸震惊。
知道这人有才,难道。。。。。。已经有才到这种地步?
杨林对于两个丫头的反应表情,很是满意,心想:打铁要趁热,别管是已经到手的周惠敏,还是尚未到手的陈惠娴,哥们都要再接再厉,一举奠定“文艺青年”的地位。
他干咳一声,悠然说道:“碧水白沙,蓝天如洗,十丈红尘,有美相伴!如此良辰美景,岂能无歌相和?”
陈惠娴和周惠敏,墨镜下的眼睛一亮,顿时就来了兴趣。陈惠娴从自己的躺椅上爬起来,坐到周惠敏身边,揽住周惠敏的手臂,兴致勃勃的看着杨林。
相对于酸不拉几的诗句,她们俩还是正喜欢杨林写歌,尤其是这样,现场“创作”。这个时候的杨林,潇洒惬意,一首首经典的歌曲,被他轻易的写出来,举重若轻,不费吹灰之力。这样的男人,在这个时候,更是魅力无限。
“喂喂喂!聊什么呢,在么么开心?”一身肥肉一层一层,像是一个移动三明治的王京,大喊大叫的跑过来,突然指着周惠敏,怪叫道:“哇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