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之后的几个日子里。我时常的恍惚,早晨起床之后,坐在餐桌旁,等好一阵才会想起来,这个时候已经没人会为我准备早餐。
下班回到家,进门的时候,怔了很久,才会想起来不会有人第一时间把拖鞋递上来。
而我需要自己去拿拖鞋。
那瓶香水是真神奇,我总是会若隐若现的闻着这个房间里在挥发着它的味道。
分明早就过了很久的时间,它早就该挥发完了才对。
分不清,是徐佳身上的气味,还是香水的味道。
洗完澡回到卧室的时候,拿起水杯来喝水,才发现水杯里的水都是空的。
拿起书来,翻到我想看的那一页也需要翻很久。如果隔得日子有些长了,会忘记上次看到哪里了。
我忽然发现,打理好琐碎,每一天,每一个细节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个房间里。没有我和徐佳的一张照片。
至死,都没有一张。
我和她唯一的一点影像资料,竟然是她发给程若父亲和妹妹的那些床上激情。
哈哈,真是心酸的想哭。
在徐佳走后的第30天里,我去了徐佳的墓碑前一趟。和她说:你离开这个世界,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
之后,我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不曾想过我会爱上一个人,以这样的形式,且如此后知后觉。
可是。徐佳走后,我却每一天都在思考,如果我发现我爱上了她早一天,是不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能多一天?
却没有答案。
没有人会告诉我答案,没有人会第一时间递给我拖鞋,没有人会在我洗好澡之后给我泡好茶,也没有人能够把我的书打开到我要看的那一页。
更没有人问我,“白璟,你什么时候娶我?你是不是不准备娶我了?”
我想回答,“想娶啊。你想什么时候嫁,我就什么时候娶。”
我想回答,“就现在吧,我迫不及待想要拥有你。”
我想回答,“娶了之后。你别折腾了,我也不折腾了,我们好好过日子。”
可是,我在这边回答,那边却早已经没了在听的人。
七年爱一个人并不难。
七年的时间里不动声色的爱一个人。有些难。
她什么时候嬴的,我不知道。
我却输掉了一生。
我知道,我大概会一生不娶。
除却巫山不是云。
从此,我所遇见的每个女人都像极了她。
这样,我没法娶。
徐佳,你知道吗?
我们一起嘲笑过的,谁动感情谁就是傻子,感情有什么用,又不能值钱。
还不如银行卡里的数字,戴在身上的首饰来的让人踏实。
可是,我好像成了我们曾经嘲笑过的那种人。
觉得可笑是吧,我也觉得是。
那你回来啊,回来取笑我吧,我等你。
简霆篇:爱一个人的意外()
细细想来,动过真情的年头已经有些久远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遇见程若的这场意外。
六年前,我从美国回来的时候,并不想回到简老爷子家。
离开简家是我的决定,之后遇见过怎样的事情,都应该是我为这个决定所要必然的承担。
好亦或者不好。
计划是在从美国飞往北城的飞机上想好的,有想法到想法一步步在脑海中推进落实考虑变动因素不过是三个小时的时间。
而实施这个计划,却需要好好谋划人选。
我从来不觉得我有错。
一个男人他始终会是狩猎状态的雄狮,再无其他姿态。
所以,他们对感情看得不重,却对尊严看得很重。
所以。他们对利益看得不重,却对成败看得很重。
必须要是一种狩猎状态,反之则是报复状态。
飞机落地的时候,简云出现了,他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回来的话,简直太开心了,要么我都要被咱妈折磨死了。”
他这几年的事情,我听过一些,开了几家会所,乐得逍遥。
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就我妈妈的本性中的野心与不安感,我的离开,在她那里就算是废了。
她定然要好好的“培养”简云的。
我看了简云一眼,盯着他笑了笑,“可惜。我暂时还不能回家。”
“那是为何?”
“有事要做。”
“为了你美国那点事业的落败?”
简云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我,满脸的笑容,“其实我还挺好奇的,这年头能够击败你的男人我必须得请他喝上一杯。”
我转身看了简云一眼,盯着他的幸灾乐祸,问道,“你觉得有人能击败我?”
简云白了我一眼,摆了摆手,“无聊。”
然后转身就帮我拉着行李箱,朝着他车的方向走过去了。
别墅是我的,这套别墅久无人住,即使我住在那里,暂时简家也没人找我。
当天我叫简云叫了蒋盛过来的,然后询问了询问基本情况,找个女人。
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简云满脸的兴奋。“简二,你是不是被情伤了之后,准备纵意人生了?”
我笑着瞥了简云一眼,“我的智商还没有和你在一个水平线上。”
蒋盛是在笑着的,他说,“简三的会所不满是女人?”
“他的人,智商能高于他?”
我只一个反问,简云就给了我一记眼刀。
蒋盛沉思了半晌。将烟蒂碾灭的时候,长吁了一口气说道。
“这样想来的话,好像还真的有个人选。”
他说完,快速的拿起手机来,拨通了一个电话,而后确定了些什么又快速的给我回馈。
“夜场里的姑娘,心思都挺精明的,有个叫徐佳的。听说混的不错,这娘们儿好财也好控制。”
“是吗?那去试试。”
我几乎是连停留都不停留,就直接站起身来想要出门。
简云也立刻要跟上,我阻止了他。
“今天只我自己来,你我还另有安排。”
简云一脸鄙夷的看着我,“简二,不会吧,你们去浪把我留下?”
“是你今天可以自由玩耍了。”我给他换了一种说法。
简云是不同意的,但是他也不会说什么。
我和蒋盛出门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我想要做什么,我简单的给他交代了几句。
表面是我情伤难愈,所以找夜场里最红的姑娘来去报复我的前女友。
实则。这只是表面分散别人注意力的一种方式。
无论是男女,陷入爱情里的智商都是零的,若他在陷入很纠葛的感情中去呢?
我要塑造的,就是这种形象。
之后的事情。有些简单。
我所找的女人,聪明是应该的,本来徐佳也确实玩的还可以,我不动声色的坐在一旁看着蒋盛挑逗他的时候,没有做任何反应。
蒋盛此人,凶狠好玩。
他有问过我尺度的,我说无所谓。
所以,他知道,这个女人对我来说什么情况并不重要,他想要玩,就去玩他的就好。
想起来,自己这种状态也许能够称得上烂。
程若的闯入是因为来救场吧。第一吸引人的还是她的外貌。
一个夜场里的女人,长得却不似夜场风尘,有点意思。
救她,纯粹举手之劳。
带她走,也不过是纯粹男人对女人那一刻荷尔蒙的涌动,她把我认错了,认成简云,说着谎话的样子。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拼尽全力去救一个不一定把自己当朋友的女人,还把自己搭进去。
这种人能在夜场混成一姐,还挺像个笑话的。
那天下车,我也不知道为何。我终究没把她带到房间里来,内心的抗拒,说不清。
第二日的时候,却改变了计划。
把徐佳换成程若来试试。
女人在整个计划里,是谁并不重要。她不过是个障眼法。
那么,我宁愿选择一个我感点兴趣的女人。
这世界上,诚如徐佳一般的聪明女人多得是。
程若傻的还挺独树一帜的。
所以,之后便是试探了。亦或者用验证这个词比较妥当。
我有清晰的目标和认识,我能够清楚地知道我下一步要做什么,这个人能不能为我所用。
而我要做的,则是进一步验证我的推断。以确定万无一失。
所以,我让简云去兰格试探程若,让人去围堵她,装作我惹了仇家的样子。
我们萍水相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