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一会儿,有自身三分二大小的大鸡腿就吃的一干二净了,肚子撑得圆鼓鼓的,小白狐餍足的微眯眼,舔着爪子,扭头看了那个可恶的人类一眼,然后打了个哈欠,趴着身子,蓬松的尾巴摇了摇,闭眼睡觉去了。
没一会儿,原本闭着眼的人睁开眼,原澈微微疑惑,如果他没感觉错的话,刚刚的确有杀气,目光在小白狐那边转了一圈,看到留给它的食物已经没了时,嘴角微微露出笑意,真是别扭又可爱的小白狐。
原澈轻身走过去,将小白狐抱起,动作慢而轻柔,小白狐仅是稍稍挣扎了下,眼睛都没睁开,看来已累得不行,原澈摇摇头,走回去坐下后又闭上了眼。
天色微微露白,原澈就被络绎不绝的鸟鸣声给吵醒了,睁开的双眼很精神,没有刚睡醒的慵懒迷糊,看了看怀里睡得正香的小白狐,原澈轻轻将它放到一边,然后站起身,到溪边洗漱一番。
想着早上不宜吃油腻的东西,原澈就没去打野食吃,直接拿了干粮啃了几口。
草草解决早餐后,原澈视线瞟向早已醒来的小狐狸,不禁挑挑眉:“竟然这么乖,没偷溜走?”
小白狐明显愣了,对啊,它怎么没想到逃走呢?一个蹦跳,小白狐迅速转身就想往最近的草丛钻,然而没跑几步,就被抓住了。
“现在才想逃跑,晚了!哈哈……好蠢的小狐狸。”
小白狐:“……”炸毛后蔫了。
等准备好一切,可以离开了,原澈抱着小白狐骑上马,慢悠悠的开始溜达。
“唔,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呢?小白?毛毛?团子?”
每说一个,就换来小狐狸的一个白眼,原澈被逗乐了,真是可爱!怪不得以前有那么多人喜欢养宠物,哈哈!于是原澈表现高兴的方式是揉毛,小白狐怒了,伸出利爪便想抓挠,早有防备的原澈两指直接夹住了,“相同的招数,中一次就够了。”要是再被挠伤,那就是丢脸了。
小白狐又开始挣扎了,原澈两手才能堪堪按住,心里暗想,已经这么有力气了,看来得栓住才行。原澈想了想,从逐风马鞍上挂着的包袱里抽出一条绳子,正准备将小白狐圈住。
然而对上小白狐悲愤的双眼,原澈突然觉得怎么都下不去手,最后还是把绳子放回去。
一路上,有了小白的陪伴,原本无趣的路程都变得生动起来,每每将小白逗得炸毛了后用只烤鸡就能哄回来,原澈发现原来小白是个吃货,还犹爱吃鸡,果然是狐狸么。
抓住了小白这个弱点,原澈逗弄起来更加肆无忌惮了,谁让小白这么可爱呢!
可惜好日子只持续了两天,原澈在第三天早晨睁开眼的时候,小白已经不见踪迹了,一时觉得有些遗憾可惜,如果可以的话,他挺想养着小狐狸的,毕竟这么有趣的宠物养在身边的话也是一件很愉悦的事。
可惜从他没将小白用绳子套住的时候他就知道,小白迟早会离开的,果然,现在已经走了。
不过这么有灵性的动物,还是最该活在大自然里,说不定在深山里修炼个百来年还能成精呢……咳!原澈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绪已经不知歪到哪里去了,顿时哂然,这世界哪有妖精啊,又不是玄幻的……
就算再舍不得,现在的话想找回来是不可能的了,密林群山绵延千里,一眼望不到尽头,将临凤城和沽水城阻绝得近乎没有什么往来,直至五十年前,上上任君王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两座城池之间开通铺了距离最短的一条宽敞大道,完成时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他们不眠不休的快马奔跑也需要一天一夜的时间。
小白如今不知跑到哪个山头去了,只希望不要再被捉到了,毕竟这里头猎户还是挺多的。
原澈牵着马走在平坦的大道上,心情有些郁卒,不过到底也没多深的感情,就算觉得可惜,也没去强求,只觉得自己跟狐无缘,价值连城的寒玉狐没了,想当宠物养的小白狐也走了……唉!
而此时原澈离出密林只有不到半天的路程,到达沽水城也只需要两天的时间。
第六章()
一台台大红木箱排着队先后进入沽水城,长长的队伍首望不见尾,楼宇街道两侧站满了围观看热闹的百姓,看到源源不断的绑着红丝带的红木箱被两两抬着往一个方向而去,不时喧哗出声,神态间皆是艳羡不已。
“这是哪家哥儿的媒聘啊?”
“听说是城南林员外家的哥儿的聘礼……”
“是临凤城的原家下聘来了,前阵子听说这两家有意说亲,没想到这么快就成了!”
听说是临凤城原家,人群又是一阵喧哗,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虽然经年不出城门,但是也听说过原家,这原家爷儿啊,当真赞得一声好啊!这十里八街的,谁人不知,品行相貌且不说,其名下琉璃坊物品物美价廉,比如肥皂之类的玩意儿,实用且不贵,一般百姓都消费得起,他们家夫郎都说用了这物既方便又能洗干净,真真是造福百姓。去年还捐赠了巨额钱财开了好几家书院,聘请了附近有名气的学士当夫子,孩子到了年龄去报道就行,不用花一分学费,都能免费入学。
能让孩子断文识字,又不用花费一个铜板,据说期末考了前几名还有奖学金?!这样既能免费读书,说不定还能赚钱,谁不愿意送自家孩子上学啊,说不定将来还能考个状元出来!
这种完全不计较回报的付出,在他们平民百姓看来,是值得尊敬佩服的,比起那些满是铜臭味的势利商人,这原家真真是善心人。
“林家真有福气,能和临凤城原家结亲。”林家是书香世家,在沽水城的声望也不错,而原家虽是商贾之家,但这里的士农工商之分并不很明显,所以在外人看来,林家和原家的结亲是天作之合。
“原家少当家的我见过啊,长得那是一表人才呐!身材魁梧,才高八斗,双目一瞪,那是威严丛生,令人惊惧啊!”
“是吗?是吗?”
见周围的人注意力都转移到他身上,大汉不由一阵得意,“当然!我两个月前去临凤城,有幸见到原少爷,就那一眼,我至今难忘啊……”
“……”站在几步远的原澈看了看那个侃侃而谈的大汉,顿时汗颜,他两个月前不在临凤城啊,他去了别处谈生意去了……从那人身边走过,站在人群后方,看着自家爹爹红光满面的被热情的林家迎进府。
感受到爹爹由心散发出来的喜悦,原澈对这桩婚事仅剩的一丁点儿排斥也彻底没了,自从父亲去世后,爹爹还是第一次这么高兴,罢了。
看着队伍一箱箱的将聘礼抬进林府,原澈这才松了口气,这一路上没什么意外,但着实让他神经紧绷了一段时间。
“这林家哥儿真幸运……”
“是啊,我刚数了下,那些聘礼林林总总加起来,竟有五十八抬之多!”
围观人群又是一阵哗然,那么多聘礼,在沽水城那是百年难得一见啊,他们印象中台了最多聘礼的就是五年前城北于家,但是也仅有四十八抬,除了皇城贵族,他们还没见过寻常人有能力下那么多台聘礼的,可见这临凤城原家真不一般。
好些未嫁哥儿对素未谋面的林家哥儿是既羡慕又嫉妒,这林家哥儿从小就体弱多病,这么多年来也没在社交场合里露过几次面,没成想就这么个哥儿瞬间成了整个沽水城所有哥儿都艳羡的对象。
原澈转身进了最近一家酒楼,这几天露宿在外餐风露宿的,尤其是最近这两天,都没什么心思弄些好吃的热食,这会儿已经没他什么事了,他也该去吃顿好吃的了。
酒楼二层没什么客人,估计全去看热闹了,所以很快的他点的几个小菜就送上来了。
沽水城这边也有几家他的店铺庄子,他都交给几个心腹管理了,一向没怎么过问,趁现在有空,等下去巡视一下商铺好了。
“阿澈,原来你真来了,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调侃的声音蓦然在耳边响起,原澈眉眼都不动一下,优雅的进食。
“我就料到你不会放心,呵呵……”凌之枫也不介意原澈的不理不睬,下摆一撩,坐到长凳上,勾人的桃花眼直直看着原澈,“怎么样?现在什么感觉?”
“怎么,你很高兴?”原澈抬头,斜睨凌之枫一眼。
“我这是替你高兴,阿澈。”凌之枫一手搭在原澈肩上,“嘿,我都帮你打听过了,虽然还是没见到林公子,但是本少可是从林府的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