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芭叮憬衲昙杆炅耍俊�
童童终于如愿以偿地抱住了女神的腰,抬起一双黑亮晶莹的眼睛,含情脉脉地说:“童童今年十岁,童童好喜欢姐姐,姐姐嫁给童童好不好?只要姐姐再等童童八年,童童成年了就来娶姐姐!”
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早熟吗?
闻千秋一头黑线,忍耐地告诉他:“回去多看看书,国家法律规定,男子必须年满22岁才能结婚!”
童童难过地把脸埋入闻千秋的怀里,声音听起来伤心欲绝:“姐姐不想等童童吗?姐姐不喜欢童童?”
说着还不停蹭啊蹭。
在闻千秋忍无可忍的时候,何丽春走过来,一把揪起男孩,骂道:“你这小色~狼,仗着年纪小就一个劲地吃姐姐豆腐,看你老子不打死你!”
原来这男孩不是院里的孤儿,而是何丽春的小外甥,平常没事就会跑过来玩。
童童丧着张脸,在大姨的淫威下,只得拉着小伙伴们跑外边去玩耍了。
赶走了童童后,何丽春热切地凑过来:“千秋啊,你今晚就跟我一块睡吧,我觉得我俩特别有缘来着……”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们有缘?
闻千秋默然。
程琛说:“闻……她不习惯跟别人睡,还是住我房间吧,我跟小虎他们挤一挤就行。”
何丽春苦大仇深地横了程琛一眼,转头又活力四射地要带闻千秋去看房间逛园子,可惜中途接到一个的电话,不得不懊恼地出门了。
少了何丽春的纠缠,闻千秋大大松了口气,跟着程琛来到暂住的房间。
房间只有十平方米左右,靠墙是一个架子g,紧挨着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写字台正对着窗,窗户外可以看见远山绿林,花开遍野。
闻千秋对窗外景致不感兴趣,程琛在铺g,她无聊地拉开抽屉,意外发现某少年的作文本,从小学到初中都有。
她颇有几分兴致地翻开一页,稚嫩的字迹工工整整,题目是我的父亲,开头这么写着:“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蒋老师就是我的父亲……”
于是,噼里啪啦,整篇文章都在描述蒋老师怎样,蒋老师如何。文字说不上优美,但难得语句通顺,没有错字。
老师点评显得很无奈:老师深感荣幸,但是,本文的主题指的是真正的父亲,那个与你血脉相连的人……
她心中微动,下意识瞅了程琛一眼,他正给枕头芯上套子,动作熟练利索。从小没有父母的照顾,样样都得自己动手,所以家事做起来如此娴熟。就连那手极好的厨艺,也是被这环境逼出来的吧?
她顿了顿,回头继续往下翻,程琛的作文分数都很高,字迹也越来越成熟,后面每一篇,都像范文似的完全找不出错处,就跟他整个人一样,无懈可击。
闻千秋顿感无趣,把本子丢了回去,余光瞥见旁边的一叠本子,那字写的歪歪扭扭,难以辨识,真是鸡爪子印上去也比它好看几分。
跟程琛的范文相比,简直惨不忍睹。
闻千秋拿起来随意地扫了一遍,这位小学生显然是个不爱学习的,每篇作文都十分敷衍,不耐烦了用省略号一概全文,有的干脆全空白,只剩老师红艳艳的怒批:陆离!你的作文呢?!
陆离……
忽然一只手伸过来,拿走她手里的本子,“闻小姐,我带你去周围转转吧,这里的景色很不错。”
程琛没有把本子放回原处,而是直接扔进垃圾桶里。
闻千秋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两人一道下楼,程琛显然心事重重,一路沉默地走到门口。
“以后不用叫我闻小姐,叫名字就行。”
闻千秋忽然说道。
第十五章 不要高估女魔头她其实幼稚又挑食()
他一愣,脚步停住。
那本带着几分郁色的眼睛倏然一亮,目光定定地看着闻千秋,笑意悄然爬上眉梢,他竟忍不住低声轻念:“闻……千秋。”
他的声音轻而缓,带着隐晦的情愫,像微风拂过的柳枝,撩拨得闻千秋的心微微一颤,怔怔地看向程琛。
程琛的眼睛亮得逼人,不似平时,他整个人都生动起来,眼中像是燃起火,炽热灼人。
但下一秒,他又恢复如常,顿了一顿,若无其事地指了指脚下:“这块石板是松动的,你踩的时候要小心。”
方才那一瞥,好像真的只是错觉,之后他们在孤儿院周围转了一圈,程琛都表现得与平时一般无二,进退有度,温和有礼。真真跟他写的范文一样,从头至尾,找不出一个错处。
凉丝丝的风扑在脸上,有点刺痛,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程琛身子微微一侧,恰好便挡住了风。
闻千秋瞅着他略显单薄的背,脱口便道:“程琛,你应该多吃点——”
程琛回过头,用那双黑眸静默地看着她,她忽然住了嘴。
“千秋。”他略有些生涩地念着她的名字,神色温柔,“我把钱汇给爱爱了,手术很成功,她很快就能康复出院……有些事,我想你应该知道。”
爱爱是程琛的妹妹,同父异母的妹妹,全名叫程爱。
她比程琛幸运的一点是,父亲死了,但母亲还活着,她随母亲改嫁去了另一个家庭。后来生病,住院,手术,治疗等等,需要一大笔钱,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绝对是个沉痛的打击。
程爱的生母与现任丈夫已育有一子,不可能倾家荡产地去救女儿。何况医生也说,手术后复发的几率也很大……经过深思熟虑,他们决定放弃手术。
对于程琛而言,程爱是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尽管不同母,他们俩的感情却比一般的兄妹更深厚。
为了筹集程爱的手术费,他把学习丢在一边,开始没日没夜地打工,但临时工挣得钱实在太少了,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直到偶然间遇见了酒吧老板杜珩。
杜珩对他很上心,知道他急需用钱,竟破例让他做了酒吧服务生。
程琛虽然很反感杜珩看他的眼神,但程爱危在旦夕,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实际上,杜珩也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除了那天。
那天,杜珩把他叫到包厢里,也不说话,只是怔怔盯着他的脸,然后,像着魔似的伸出手……接着闻千秋就出现了。
他当时脑中一片空白,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样狼狈羞耻,他情愿死掉也不愿她看见这样的自己。也是这一刻,他才隐隐发觉,在他心里,闻千秋是一种特别的存在。
那种模模糊糊的情绪一直萦绕在心头,他从来不去深想,直到那一天,被粗暴地撕开强迫他直视……
程琛紧了紧拳,风灌入他的衣领,刺骨的寒冷,却让他有种自虐般的痛快,这样让他头脑更冷静,更清醒,不至于一时发昏做出什么令他后悔的事情。
程爱的事,闻千秋是知道的。
也许是老吴的话让她起疑,也许是不舍得这么能干的男佣……她终究还是拨通了x的电话,让他去查程琛的事情,于是顺藤摸瓜,查出程爱的病。程琛的异样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没有了偏见,她之前主观的判断显得如此幼稚。
她觉得父亲这样一个大忙人,竟然能一年抽出一至两次的时间与程琛见面吃饭,一定是程琛刻意接近。可往深处想,若非闻金鸣真心赏识,有意栽培,任程琛再如何蹦哒,也够不着他一根汗毛。
她又觉得程琛成为自己的贴身男佣是居心不 ̄良……但实际上呢,这家伙只是想赚学费罢了。要说居心不 ̄良的那位,怕也是闻金鸣。
闻千秋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日后她接手闻氏,身边少不得要有这么一个八面玲珑的心腹干将,来弥补她性格上的缺陷。不得不说,闻父当真是殚精竭虑地在为独女铺路,闻千秋想通后,说不感动,绝对是骗人的。
“那段时间,我一直在酒吧做服务生,没有别的……”
虽说程琛认为清者自清,解释越多反倒像是欲盖弥彰,可他又太过在意闻千秋,犹豫了一会儿,终究还是说出口。
“我知道。”闻千秋答得干脆,瞅了程琛一眼,黑锻似的眉微微蹙起,“以后你别跟那个……男人来往。”
“好。”
杜珩总体来说对他是不错,但他看他的那种眼神,他只觉得厌恶,不想再见。何况是千秋要求的,他一点也不想拒绝。
闻千秋见他答应得痛快,心情大好,声音轻快地说:“明天我们去看看你以前的学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