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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tosaygoodbye》这首歌曲更是兼具朋克与流行多重音乐元素,算是这支乐队的巅峰之作。
现在林风把这首歌曲拿出来,带给所有人无与伦比的震撼。
特别是此刻林风非常具有冲击力的动作,更是给予所有人来自内心的青春冲动,浑身充满了无穷的活力,这是年轻人的时代。
整个音乐会馆因为这首歌曲彻底嗨了起来,所有人高举双手,摇晃着身躯,还跟着音乐节奏,齐声大吼林风的名字。
因为,他们知道时间已经不多了,快要到演唱会结束的时候了。
他们要把此时他们所有的热情,都要奉献给他们心中的王者——林风。
当林风唱完这首歌曲后,以至于所有人都没有这首激情飞扬的歌曲中回过神来。
然而,当所有人回过神来,舞台上的拉幕已经拉了起来,现在谁也看不到里面情况。
这也是今天晚上的演唱会第一次弄的这样神秘。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被这一幕勾引起了好奇心。
“杰拉德,你说林最后一首歌到底是什么歌?竟然弄的如此神秘!”汤姆好奇的和杰拉德说道。
“我也猜不出来,林的风格实在是太多样了。”杰拉德眨了眨眼睛摇了摇头说道。
汤姆也只是顺口一问而已,不过杰拉德说的话到没有错,林的风格实在是太多样了,仿佛没有任何音乐能够难住林风,他就是一个全能的天才。
无所不能。
盖尔看着拉上的幕布,也被勾引起了好奇心,刚刚那首《timetosaygoodbye》虽然不错,但不太符合他的口味,毕竟他已经是大叔了。
而这首惊爆动感十足的歌曲,更适合一些年轻人。
他转头看了看四周兴奋洋溢的年轻人,虽然舞台已经拉上了幕布,但他们依然还是目不转睛的盯着舞台,不想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可见他们对林风的喜爱,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哥哥,怎么有布把舞台挡了起来。”夏洛特看着拉幕有点不满意的说道。
虽然她才仅仅是12岁,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喜欢听林风唱歌,也不知道她能够听懂那些歌词的含义。
就连哈里也搞不懂为什么妹妹在偶然一次看到自己专心的看林风的mv,后然竟然比自己这个哥哥更加喜欢林风。
“估计林在做最后的准备吧,过一会就好了,毕竟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曲。”说到最后,哈里自己都有点失落起来。
伊维尔在后面看着这对兄妹,为了一个华夏的年轻歌手,竟然表现的如此迷恋,都不禁有点后悔今晚自己带这对兄妹出来。
虽然这兄妹俩获准出来,也是获得他们长辈的许可。
但他现在考虑要不要今晚的详细经过,以及自己的看法向他们的长辈汇报。
想了一会,他也没有想出头绪,随即摇了摇头,想到今晚听到的那首歌,心里不禁默念:letitbe,顺其自然吧!
七八分钟之后,幕布依然还没有拉开,现场观众都不禁等的有点着急。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似乎没有哪个演唱会中途会让人等这么久的先例吧?”
所有人交头接耳,纷纷议论着林风的神秘动作。
片刻之后,只见舞台的幕布被缓缓拉开,现场所有观众精神一振,立即看了过去。
当所有人拉幕之后的舞台,瞬间就像被点了穴道似得,变得目瞪口呆,一脸不可思议的模样。
小提琴,大提琴,钢琴,长笛,短笛,双簧管,小号,长号,定音鼓,小鼓,大鼓。。
这是什么情况?似乎——好像——这是交响乐团的配置吧。
当所有人再看到已经就位的音乐指挥家时,这时,整个音乐会馆里的所有人立即清醒过来。
不是似乎,也不是好像。
这就是交响乐团。
顿时,所有观众都凌乱了,他们都没有想到,来看一个流行歌手的演唱会,竟然看到了交响乐团。
难道他们穿越了。
就在这时,只见林风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结,西装革履的走了出来,他后面还跟着也是一身盛装打扮的李香君。
看到林风的穿着,所有观众更是迷糊了。
即使汤姆和杰拉德这对最为崇拜林风的好基友,此时看到眼前这一切,也是傻了眼。
这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难道就是刚刚在演唱会里,既是另类摇滚,又来朋克音乐的华夏林?
尼玛,这反差也忒大了一点吧???
不仅汤姆和杰拉德傻眼,其他人也不比他们两个好到哪里去。
“各位亲爱的朋友,谢谢大家今天能够前来参加我的演唱会,我感到无比荣欣,但这个世界没有不散席的宴会,在这最后时刻,我创作了一首音乐用来告别我们的相会!”林风对着话筒彬彬有礼的朗声说道。
在这里,我先要感谢英国国家音乐交响乐团乐队能够来到这里。”
说完这句话,林风优雅的转身向所有交响乐团的人,弯腰鞠躬致谢。
交响乐团的所有人,在指挥的带领下也异常绅士向林风表示感谢。
然后,林风再次转过头来,对着话筒说道:“这首歌叫《timetosaygoodbye》,这时我偶然一次看到一场意大利歌剧的时候,想到的创意,现在我把这首歌作为我们今晚的告别。”
“谢谢大家!”
听到林风的话,现场所有人都是一阵迷糊,刚刚林风不是唱过这首歌了吗?
难道说这首歌还有另外一种唱法?
不过,没等他们想出所以然,这时,交响乐团已经开始演奏起来,悠扬深沉的音乐响了起来。
虽然音乐刚刚开始,但所有人就感觉一种无与伦比的大气与宏大。
qandosonosolo
sognoall‘orizzonte
emaanleparole
李香君开口唱了起来,这是意大利语,温柔缠绵的歌声,加上这宏大深沉的音乐,顿时让所有人感到迷人的气质和整体艺术感。
这绝对是一首可以成为经典传世的歌曲。
媒体席上的各位记者都不禁站了起来,一脸震惊的看着舞台上的林风和李香君。
前世,西方各种大型晚会,在结束音乐的选择上,如果进行投票选择,那么这首由莎拉·布莱曼与意大利盲人歌手波切利所合唱的《告别时刻》(timetosaygoodbye),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当时,这首歌曲一现世就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古典流行跨界音乐领域。单单在德国,这首单曲便销售了三百万张,成为德国有史以来最畅销的单曲唱片;除此之外,更高居英国流行榜亚军,以及法、瑞、奥、意等国的极度高名次。
全球单曲销量高达1300万张。
并且这首《timetosaygoodbye》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赞誉,曾经登上欧洲冠军歌曲宝座,更在全世界获得了其他古典音乐所无法望其项背的发行量。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音乐传奇。
林风在国内筹备英国和米国两地演唱会的时候,在歌曲的选择上,可是花费了很大的心血。
本来,他想用另外一首经典摇滚音乐,作为晚会的结束歌曲,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他脑海里就蹦出了这首《timetosaygoodbye》。
经过再三慎重思虑,并且他还把这首歌当即写了出来,拿着曲谱去找李香君,看看这位音乐女神是否可以演绎这首前世古典音乐的经典。
李香君科班出身的音乐功底,并没有让林风失望,仅仅几次试唱之后,李香君就把握住了这首歌曲的精髓,至少林风感觉今世华夏的音乐女神一点都逊色于前世的莎拉·布莱曼这位大神。
甚至,林风还感觉到当李香君把自己得天独厚的歌声,和这首歌曲彻底结合起来后,还要胜出那位莎拉·布莱曼一筹。
而林风今世虽然不是科班出身,看起来似乎没有经过任何专业的音乐培训,但当他一张口,李香君就知道林风的音乐功底绝对不低,各种高低音转换极其流畅,根本看不出这是一个刚满20岁的青年所能拥有的完美歌声。
既然李香君能够胜任这首《timetosaygoodbye》,林风立即就决定下来,晚会结束时,就用这首歌曲。
他把所有欧洲的音乐人士全部给震住。
他要用这首歌曲让自己的名字,传遍整个欧洲,利用这次演唱会,把他的影响力扩散到最大。
于是,在决定下来用这首歌后,他就和华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