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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咎由自取,咎由自取啊。”厉舟捶手顿足,神色苍白,中途差点气得一个踉跄坐倒在地上。
这时,厉舟身后的一位厉家高层,眉头皱了皱,陷入沉默。
看态度应该也是那件事的经手人之一,良久思考,他压低声音,凑到厉舟身边,提醒道,“要不灭口吧?”
厉舟眸光一亮,恍然大悟,表情也出现一瞬间的犹豫,似乎在权衡利弊。
当然,这句话说得很隐晦,意思表达的并不明确。
以目前的情况看,至少有三个选择项。
宁尘,厉少聪,齐优优。
如果灭了宁尘,这件事就不会被重新挖掘出来,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如果灭了齐优优那个年轻姑娘,死无对证,找不到申诉对象,宁尘即使想出头,也失去了理由和意义。
当然,厉家也能选择灭厉风的口,大义灭亲,断臂求生。
厉风死了,一切潜在隐患,自然更能迎刃而解。
“回去再商量。”厉舟暂时没表态。
宁尘告别陆家寿宴后,提前带着黄瘸子先回自己在美院的住处,赵三甲和赵婉清则是延后离开。
“来凤天多久了?”宁尘中途询问黄瘸子。
黄瘸子想了想,回道,“差不多一个星期了吧?”
“既然来了这么久,为什么现在才见我?”宁尘再问。
黄瘸子搓搓手,眼神游离不定,看样子是在酝酿语句,耽搁几秒,嘿嘿笑道,“凤天城太大,一时半会迷路了,所以没及时找到少爷。”
“嗯?”宁尘挑眉,一脚踹向黄瘸子的屁股,笑骂道,“你大爷的,是不是又瞄上哪个窑|子里的软婆娘,跑去厮混了?”
黄瘸子被宁尘踹得一蹦三跳,摸摸屁股,朝宁尘露出了一个谄媚的笑容,“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嘛,见谅,见谅。”
“呵呵呵呵。”宁尘发出一连串的冷笑。
黄瘸子突然有点落寞的揉揉脸,自言自语道,“老了老了,威风不比当年了。”
“想我黄天赐,当年也是顶风尿三丈,如今……哎,顺风都能撒湿鞋,果真是身体大不如前,岁月不饶人啊。”
宁尘,“……”
这句话,曾经可是宁尘的口头禅,专门用来取笑这位本名为黄天赐的瘸腿老人,如今再听见,余味无穷。
宁尘习惯性眯起眼,说了一句看似不合场景的话,“我这几年,过的挺好,你没必要内疚。”
黄瘸子轻轻嗯了声,牵着瘦弱的老马,悄无声息的走在前面。
宋缺这几天一直游走于大江南北。
遵从宁尘的命令,七天之内,白衣卫一百零八人,必须全部召回,而今天是第五日,宋缺落身于某个地处南北交界的小城镇。
其实,包括他在内,已经到位一百零七,只差最后一位。
“宋头儿,沈大将军真的在这里吗?”
宋缺背后,有一队人马,齐齐眺望了眼不远处那种名为桃花的小镇,疑惑道。
“应该是在这里隐居了,走吧。”
宋缺撇撇嘴,提前动身,他今天要找的人,其实是当年白衣卫的第一代首领。
桃花镇。
入口处,一座最落魄的草屋。
一位青壮汉子,正捧着一碗白粥蹲在门边,时不时的扒拉两口,然后咧开嘴,跟同样蹲在旁边的一个四五岁的少年郎有说有笑,
“沈叔叔,你年轻时候真的闯荡过江湖?”少年郎瞪大眼睛,一边吸着鼻涕,一边好奇的询问。
青壮汉子用筷子敲了敲少年郎光洁的额头,笑骂道,“跟你说了多少遍,老子当年非但闯荡过江湖,还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他们都称呼老子为……嘿嘿,沈大将军,怎么样,听起来霸气不?”
“我不信。”少年郎一阵摇头,然后龇牙咧嘴道,“你真要这么厉害,还在桃花镇?”
其实,非但少年郎不相信,整个桃花镇的人都不信。
三年前,这个操着北方口音的青壮汉子突然落户桃花镇,虽然身强力壮看着吓人,性格倒是很憨厚,于是就住下了。
但是这个家伙,有个缺点,有事没事就喜欢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如何厉害,从他嘴里描绘出来的所谓江湖,别说,还真有那么回事。
不过嘛,小镇都当笑话听。
这都什么年代了?哪来的江湖?
青壮汉子觉得少年郎言之有理,撇撇嘴,没再说话。
“我回家吃饭了。”
少年郎一把抹平鼻涕,蹦蹦跳跳的向着自己家跑去,中途还不忘丢下一句话,“我等会看看家里有没有饭菜,有就给你送一碗。”
“江流儿。”青壮年唤住少年郎,神色有点慷慨,同时也有点无奈,“其实我真的闯荡过江湖啊,只不过……”
本名为江流儿的少年郎嘻嘻哈哈的转过头,弓着腰,追问道,“不过什么?”
只是,刹那间,江流儿突然不说话了。
他的视线,越过青壮汉子,望向桃花镇外,突然出现的一众人马,那些人气势凌厉,整齐肃穆,就像是军队碾压了过来。
与此同时,小镇中,不少闲极无聊靠在门口晒太阳的普通居民,也三三两两的站了起来,并表情凝重的望向小镇外。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突然来了这么多人?”
“……”
青壮汉子同样察觉到意外,起身看向小镇入口,相较于其他人,他的身体明显一怔。
“白衣卫!”青壮汉子呢喃,语气颤抖。
“沈大哥,少帅有令,白衣卫七天之内,一百零八将全部归队,集结凤天城,现在就差你一个了,归不归?”宋缺右手贴胸,沉声询问。
“少帅?”青壮汉子瞳孔炸裂,浑身颤抖,他眼神急迫的望向宋缺。
宋缺感慨道,“少帅没死,他在凤天。”
“宁家白衣卫沈剑君,归!”这位本名为沈剑君的青壮汉子,五指握拳,语气铿锵。
“沈大将军,恭喜你回来……”
那一边,小小少年郎死死的捂住嘴巴,一脸激动和震撼,原来,自己眼中喜欢吹牛皮的沈叔叔,真的闯荡过江湖。
桃花镇散落分布的居民,同样表情惊变到瞠目结舌。
(本章完)
第170章 你的人,到了!()
“少帅当年发生意外之后,沈某已经发誓此生再也不踏入江湖,可多多少少有点不甘心,偶尔想起曾经的往事,这双手,就忍不住要拿起战刀!”
沈剑君双手拳握,而后猛然摊开,怔怔的凝望着手心的老茧。
这双手,持刀二十年。
本该一辈子握刀,却在三年前,封刀挂于高堂,隐居到如今这座只有百来户人家的小镇,终日与农田,茶园打交道。
宋缺等人默然不语,心有戚戚。
当初第一个主动革除族籍,决心离开宁家的正是近前这位青壮汉子,须知那个时候的他,正值巅峰,威望直逼宁家八大天王。
八王之下第一人,唯沈大将军莫属。
同时,他也是白衣卫唯一一位可佩刀进族的人。
“沈大哥,你的战刀,我们带来了。”宋缺情绪激动,一挥手,身后的两位白衣卫,托举一柄被红色绸缎包裹的战刀。
哪怕是绸缎层层缠绕,依然难掩刀锋的雪亮光辉。
那一边,江流儿和桃花镇的居民,一个个愣在原地,倒吸凉气,他们此刻看向沈剑君的目光,多了一丝敬畏,也多了那么点复杂的情绪。
当初这个青壮男人,每次坐在门口,激情四射的描绘那些江湖往事的时候,镇上的居民都抱着看热闹的敷衍态度。
偶尔还讽刺两句,言道,你要是这么厉害,也不至于屈身于桃花镇,当一个日朝黄土背朝天的乡野农夫了。
每次被怀疑,沈剑君都是讪讪一笑,也不反驳。
只是如今想来,当时的笑,多少有点无奈和缅怀。
沈剑君神色激动的接过战刀,解开外层绸缎,刹那之间,一抹雪亮光辉,闪耀到直逼人眼。
右手握刀柄,左手托举刀尖,横刀于胸前。
这一刻,本就身材挺拔的他,当真的担得起一句,谁敢横刀立马,唯我沈大将军!
“苍狼,好久不见。”沈剑君微笑,食指弹动刀锋,顿时发出一阵颤音,清脆悦耳。
江流儿沉默许久,才敢硬着头皮走近沈剑君,先是抬眼瞄了瞄那柄名为苍狼的战刀,然后小心翼翼的揪着沈剑君的衣角。
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时不时的泛起精光,想继续看那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