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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制造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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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重虽然幼年丧母,父亲常年泡在研究所里不着家,但他自小跟着黎家老太爷长大,也没觉得自己缺少长辈的关爱。或许是可怜黎重这孩子小小年纪没有妈,黎老太爷对黎重很是骄纵,重话都不曾说过一句,哪儿像黎单小时候,一日照三餐地拳脚收拾,黎重外貌性子都随了母亲,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笑起来眉眼弯弯的,两个小酒窝,可爱得不行,再加上他嘴巴甜会哄人,大了他二十岁的黎单恨不得拿这个弟弟当儿子来疼,要星星不给月亮。都说长兄如父,黎重也确实跟自己哥哥的感情很好,两人同气连枝,狼狈为奸,通常都是黎重在前头闯祸,黎单默默跟在后面替弟弟收拾烂摊子,从小到大一贯如此,那些欺负过黎重的人,全是他哥黎单休假回家时收拾报复的,一个都没有放过。

    有了这些无条件宠爱自己的家人们,黎重从小过得顺风顺水,别提多幸福了,以至于现在大梦初醒,黎重也实在很难相信自己已经彻底从天堂跌入了地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或者说现在的他,有一个分外拗口的全名,布斯曼贝尔·重黎。

    布斯曼贝尔,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姓氏?

    抱怨归抱怨,但是根据原主的记忆,他可没有嫌弃这个拗口的姓氏的资格,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只能有名字而已。

    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已知的情报,黎重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妈蛋!莫名其妙的时代,莫名其妙的家族,莫名其妙的身世,这些都算了,原主居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而且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

    坑爹呢这是!

第2章 布斯曼贝尔家族() 
这个世界还真不是一般的操蛋!

    最最原始的石器文明,住得是石头屋子,穿得是粗制滥造的兽皮,吃得是野果野菜,没有耕种,没有畜牧,这也就算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类武力值强悍,光是依靠采集和狩猎还是能勉强有一丝生路,苦逼的是,这个时代处处杀机四伏,攻击力近乎变态的动植物们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在凶兽们的肆虐下,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被一再压缩,直至最后困守孤城。

    白城子,顾名思义,白色的石头城镇,这里是人类最后坚守的阵地,多少先辈们浴血奋战,用累累白骨造就,历经上百年的岁月,固若金汤。白城子被划分为十二个区域,共有十二道城门通往外面的世界,而最中心的部分是内城,约占整个白城子面积的三分之一,里面居住着极少数贵族中的贵族,像布斯曼贝尔这种小家族,在那些高居顶端的掌权者们眼中根本还排不上名号。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越是这种毫无底蕴,只会自我标榜身价的家族,内宅中越是争权夺利,各种令人大跌眼镜、龌龊不堪的腌辣事层出不穷。

    相比于各种人生赢家的黎重,重黎这孩子简直就是一可怜的小白菜,从小就气虚体弱,在床昏睡的时候远比下地清醒的时候多,有双亲照料时,重黎的日子还算好过,直至父亲外出狩猎时失踪,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爹爹伤心欲绝之下也跟着大病不起,没熬多久就去世了。没错,重黎确实是两个男人爱情的结晶,这个世界里有一种名为孕果的奇异果实,吃下去之后能改变人的体质,使人更容易受孕,但重黎的父亲和爹爹却从未想过让儿子服用孕果,因为重黎的身子不好,不一定能扛过逆天而行改变体质时的痛苦,他们宁愿重黎平安顺遂地过一辈子,也不愿意他去冒这么大的险,如果不是孩子心甘情愿地表态,没人能逼迫重黎牺牲自己,为了家族利益去联姻。

    奈何天不遂人愿。

    布斯曼贝尔的现任家主是重黎的大伯,为人馋懒奸猾,绝对不是良善之辈,他的妻子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整日在丈夫耳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堂兄弟们更是拿这两兄弟当白吃饭的拖油瓶,恨不得能早日脱手,摊上这么一群薄情寡义的糟心亲戚,重黎和康回两兄弟相依为命,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别提多艰难了。

    重黎的身体一贯不好,为了调理身体,经常需要吃一味名叫杞骨的草药,价格昂贵。

    这个时空的钱币是一种用晶石矿物制成的点数卡,每一个差不多巴掌大小,点数卡表面有微弱的闪光,由于晶石的特殊性和稀少性,仿制不易,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产生的可能。点数卡的计算单位为十进制,从大到小分为万千百十个,对应的点数卡依次为黑金红蓝绿五种颜色,一眼就能分辨。

    重黎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着手改善体质,一个月差不多要吃三份杞骨,十日一次,吊着慢慢调养身体,治标不治本,一份杞骨需要三百二十个点数,也就是说,重黎一个月光是药钱就差不多去了一千个点数,这是什么概念?寻常平民百姓,节省着点过日子,一千个点数虽然吃不了什么山珍海味,佳肴美食,但也能够保证一家三口人整整一个月不用饿肚子。

    双亲还在世的时候,重黎从未操心过自己的药钱,他的父亲是护卫内城的近卫队勇士,风光不说,待遇也很优厚,再加上爹爹持家有方,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几个买卖在他的经营指导下都蒸蒸日上,不说日进斗金,最起码供养两个孩子绝对没有问题。

    后来双亲相继离世,重黎和康回两兄弟只顾着伤心去了,忘了第一时间整理清点父亲和爹爹的遗产,待到处理完爹爹的丧事,一切尘埃落定,大伯一家咬死了不承认,他是家主,红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黑的都能说成白的,重黎两兄弟无依无靠,没办法相争,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了这口气,不仅一点数的钱都没有拿到,反而成了几个堂兄弟口中厚着脸皮死赖在布斯曼贝尔家族吃白饭的拖油瓶。

    弟弟康回年纪只比哥哥重黎小两岁,这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半大不小的孩子,但他知道哥哥处境艰难,大伯一家不会舍得继续花大价钱给重黎购买杞骨调养身子。杞骨这味药材保存不易,爹爹临死置备的,也不过十来剂,勉强能撑三五个月的份额,虽说重黎为了不让弟弟担心,笑着调侃过,说自己得的就是富贵病,过过苦日子就会痊愈,这些光烧钱又没明显效果的草药不吃也没关系。康回又不是傻的,他哥哥从十八岁成年开始,十日一剂,不间断地吃杞骨,经过一年多的调养,气色明显好多了,怎么会是没效果呢?想来想去,康回还是舍不得哥哥回到以往那种成天病怏怏的躺在床上的样子,为了更好的照顾哥哥,康回连学舍都不去了,每天早出晚归,将贵族子弟的骄傲一并舍弃,整个城市到处找活干,脏点累点苦点都没关系,一口一口地省,勉强又给重黎供养了一年的杞骨。

    就为了这事儿,既心疼弟弟,又怨恨自己不争气的重黎不知道深夜偷偷痛哭了好几回,他其实也想过一死了之,免得活在世上拖累兄弟,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连自己都走了,康回就真的变成一个人孤零零的了,连个真心挂念他的人都没有。

    别看康回年纪小,机灵着呢,打零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必须找到能更快挣大钱的方法,穷则思变,康回瞒着哥哥,混在一众奴隶当中,偷偷出城去捡拾海贝壳,这种贝壳能够配合不同晶石的安置使用,发出强度不等的亮光,用以照明,由此极为珍贵,但是这种贝壳数量稀少,本来产于深海,光凭人力根本没办法获取,必须要等到一月一次的涨潮时才会被冲到岸上来,与此同时,各种深海的奇异生物也被混合着冲上岸,其中,有美味的食材,还有不小心卷入海流的凶悍捕食者,每当这时候,密密麻麻聚集在海岸边的人类们总是争分夺秒地翻找目标物,每耽误一秒钟,就错失一线生机,原因很简单,涨潮之后会将深海的鱼类带到岸上来,丰富的食物吸引了不少前来捡漏的人类奴隶,还会陆续吸引各种猎食人类的凶兽,它们或孤身一人单打独斗,或者三五成群发动进攻,总之一句话,闻风而来,不见血肉绝不撤离。

    由此可见,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好做的,那些出城搏命的无主奴隶们,每次都死伤惨重,断手断脚还是其次,十个人中能回来七八个都算是好运的,风险这么大,但凡有点儿活路的平民百姓都不愿意去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生存的奴隶才会铤而走险,抛去一切去挣这份卖命钱。

    听闻自己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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