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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不想躲,而是躲过这次,下次见面后果更严重。
想起他以前悲惨的遭遇,于乐眼眶中满是热泪。
于乐穿越了,故事很狗血。
前世,他毕业于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就职于京城一家大律所。
因为他为人老实,不会花言巧语、故弄玄虚,更不会昧着良心骗人,所以他拿到律师证后,根本接不到大案子。
某次导师召集学生聚会,听说他的近况,劝他道:“依你的性格,适合当个法官或者检察官,踏踏实实过日子。”
于乐苦笑道:“老师,那么多同学从法检系统跳槽出来当律师,我再去考公务员,不是丢西瓜捡芝麻么?”
导师想了想说道:“也是,混。官场,你的性格也不行。”
于乐讪笑道:“相比公务员的朝九晚五,我更喜欢做律师的自由。”
导师点头道:“行了,我知道了。过两天我给你介绍几家公司,你挂名个法律顾问。平时没事去转转,有事就帮帮忙,能多赚个十来万。”
于乐大喜道:“哎呀!老师,您对我一直照顾有加。现在又这样帮我,我真是无以回报啊!”
导师笑道:“一会儿多喝几杯,放开点,不要老是仇大苦深的。”
于乐满口应道:“没问题。呵呵!”
可悲的是,酒量一放开,他醉了,再也没有醒过来。
再次睁开眼睛,于乐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虽然他还叫于乐,却不是原来的于乐。
于乐发现,他的人生就是一出悲剧。地球落幕,平行世界继续本色表演。
他的身份依然是律师,年初拿到了律师证。不过学历却降了一级,是本科学历。更让他无语的是,毕业的院校居然是不入流的三本。
即非名校毕业,又非高学历,于乐醉了。
平时爱好网文的于乐傻眼了,小白文中不都说穿越之后是天堂么,可他怎么就来到地狱了呢!
难道上天歧视律师职业?
除此之外,于乐想不出任何理由。
闭上眼睛,于乐开始平复自己的心情。一段记忆浮现在脑海中。
原来,这个于乐输了官司,被委托人纠集数人围殴,最后昏迷不醒。
经鉴定,于乐指骨骨折,颅脑震荡,属于轻伤范畴。
委托人变成犯罪嫌疑人,和同伙一起,被关押在看守所里。
若非于乐穿越,估计委托人的罪名就不是故意伤害罪,而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了。
前者罪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于乐的伤情,顶多也就是一年有期徒刑。
后者罪名起刑点就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严重的话,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于乐苏醒后,想到委托人殴打他时丑恶的嘴脸,他当时就摇头道:“算你走运!不过想让我原谅你,没门。”
不过,委托人妻子探望他时,曾许诺道:“我们家那口子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希望您能写个谅解书,除去医疗费外,我们愿意再补偿您五万元。”
于乐当时很心动,只是他咽不下那口气,所以并未松口。
直到昨天晚上,委托人的妻子带着三岁的女儿来求他,看着母女俩伤痛欲绝的样子,于乐最终心软了。
收下十万元钱,于乐写下了《和解协议书》,并签上字。
事实上,于乐觉得十万元钱太少,只是当着小孩子的面,他不好意思讨价还价,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千万不要以为于乐黑心。
委托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生意不算大,每年销售额在两千万左右。
拿到于乐书写的《和解协议书》,委托人的家属可以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将案件向检察机关报捕时,会将调解情况一并附卷。
考虑到被害人谅解和悔罪表现的情节,检察机关很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
逮捕和取保候审两种强制措施,决定着犯罪嫌疑人截然不同的命运。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百分之九十九会被判处实刑,意味着要在监狱中度过判决的刑期。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百分之九十九会被判处缓刑,意味着在监外执行判决的刑期。
对于委托人而言,花十万元,就能获得缓刑的机会,在监狱外继续管理公司,简直是太划算了!
所以,于乐感觉,自己这顿打挨的不值。
他的脸皮若是再厚点,心再黑点,索要个五十万,对方都会乖乖地双手奉上。
前世,帝都一个拆迁户将人殴打至轻伤,直接赔了对方八十万元。
当时,于乐听到同事聊起这个案子,对受害者那是百般羡慕,真想让那个暴发户将自己也打一顿。
因为拆迁户的霸气和骚气,于乐记住了这件案子,可以说是永生难忘。
现在,他有了更好的机会,可惜,因为脸皮薄、心软,错过了一夜暴富的良机。
于乐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就出院了。
回到出租房,于乐就在家静养。毕竟,十万元钱,数目真不算少,一年不工作都不会没饭吃。
第二章 霸王龙诗音()
前两天,林诗音给于乐打电话,说是看他可怜,一直没有案源,想要介绍于乐认识她的明星朋友。
若是两人谈得来,就签个委托协议,兼职私人律师。每年帮她的明星朋友审查各类合同,年薪5万元。
对于林诗音介绍的这份工作,于乐很心动。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于乐对娱乐圈都很好奇。
他一直都想知道,男明星的英俊帅气、女明星的娇艳漂亮,是否真是千足金。
更何况,电视、电影中的美女明星,长腿、qiao臀、大眼睛、妩媚漂亮的外表,勾得他的心蠢蠢欲动。
这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女明星,不管工作能否谈成,至少能满足一份心愿。
只是林诗音这个女孩子有魔性。
她和于乐算是青梅竹马,两人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二,都是同学。
之所以没有继续做同学,是因为老街区拆迁的缘故。
于乐家庭条件一般,拆迁后就搬往较远的街区,在附近继续读高中。
本来依照于乐的成绩,他很难考上本科院校。不知道是最后两个月临时抱佛脚的缘故,还是向上天祈祷的缘故,他的分数将将跨上三本线,勉强读上了大学。
林诗音报考了艺校——戏剧学院声乐系,四年专业课锻炼了她唱歌的技巧和较广的音域。
毕业后,她签了一家唱片公司,发行了两张专辑,可惜市场反应不佳。
她又不肯抱公司高管的大腿,叉开腿做人,两年合约期满后就被踢出公司。
无奈之下,林诗音只好去酒吧驻唱,挣钱养活自己。
漂亮的女歌手,虽然不红、不入流,好歹也发行过唱片,又有着正规艺术院校的背景,驻唱的工作很好找。
只是酒吧龙蛇混杂,经常有人不怀好意。下药、调戏、追求等手段防不胜防。
有一次,林诗音唱完歌被客人劝酒,勉强不过,又有着老板的劝说,只喝了半杯,头就有些晕了。
她意识到不妙,借着上厕所的机会给于乐打电话求救。
于乐接到电话,二话不说就骑摩托来到酒吧,看到被人搂在怀里、意识有些模糊的林诗音。
他非常愤怒,推开那人,搀着林诗音,拎起酒瓶子就往那人头上砸去。
其他人见状,还想围殴于乐。
于乐急忙将林诗音放在沙发上,拎起两个酒瓶,左右开弓,打伤了好几个人,这才带着林诗音脱身。
第二天,林诗音酒醒之后,听着于乐的数落,素来蛮横的她居然没有还口,也没有拳脚相向,显得很乖巧。
于乐说的是神采飞扬,意气风发。一时间居然收不住口。
没办法,素来只有林诗音说他的份。这次,他好不容易逮着机会,那还不撒欢的说,一次回本。
最后,口干舌燥的于乐端起茶杯喝水的时候,林诗音一把推倒于乐。
她骑坐在于乐身上,吻上于乐的嘴唇。
两人都是初吻,牙很容易就磕着嘴唇,于乐的嘴唇都流血了。
一吻之後,林诗音就趴在于乐身上深情地看着他。
于乐察觉到嘴唇的疼痛,轻轻用手背蹭了一下,看到手背上的血,倒没说什么。
只是一句话,就将林诗音气的炸毛。
他皱着眉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