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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荒大陆-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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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保回答:”大概有300多公里。“

    “谢谢。”说完我丢给了酒保一个吉力离开,酒保接过吉力大喜过望,因为仅仅这一个吉力币他需要认真工作10年才能赚到。

    我走出酒馆后想要变身,可是我发现我竟然不能变身了,我皱了皱眉头在试了一次,还是不行。

    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个马车,我向车夫问道:“需要多久才能到潘德拉贡城、”

    “路不好走,大概要四到五天左右。”

    我点了点头,上了马车坐下。

    在一番准备过后,马车终于开出了小镇,我拉开窗帘望向外面的景色,真的是太美了!当然除了那让我不太舒服的黑色太阳之外,美景虽美,但是并不耐看,在看了一会之后我就失去了兴趣,我开始跟车夫闲聊起来。

    “你好!”

    “你好。”

    “你干这行多久了?”我问道。

    “一百年了。”车夫想了想回答道。

    “真是让人佩服,如果是我一定没干多久就会放弃。”

    “人生如修行,贵在坚持。”车夫笑道。

    “你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贵在坚持。”

    “呵呵,不过就算我再坚持我也依然是个车夫,不如你们这种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少爷。”

    听到这句话我心里警惕心大起,直觉告诉我这个人不简单。

    “你怎么看出我是个少爷?”

    “气质,没有经历过奢侈的生活是不可能有你这种气质的。”

    “这样啊。”

    “真羡慕你们啊,天生就富贵,不必为了生活而奔波,所以”

    “去死吧!”

    那个车夫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刀,突然出手扎进了我的胸口,胸口上顿时出现了一道狰狞可怖的伤口,鲜血直往外冒。

    “嘶!”我凶性顿时大起。

    “斯纳瓦尔多!”

    鲜血四射的血球在我手中凝聚,砸在了车夫身上,不过效果微弱,只是在他的左臂上弄出了一道小小的伤口,根本不痛不痒。惹得车夫用嘲笑的眼神看着我,不过虽然那只是仅仅一道小小的伤口,但是不要忘记我手中还有那堪称神技的鲜血汲取!

    “马格里斯!”

    “呃啊啊!”

    猩红的鲜血如自来水一样从他左臂那小小的伤口里涌向我的口中,血腥味激发了我对于鲜血的渴望,我大口大口的吞咽车夫的鲜血,没多久车夫就变成了一具干尸,而我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并且我感觉到体内的血子又变大了一丝,如今的我应该可以学习低阶血魔法了。

    我看着那已经如干尸一样的车夫,他的眼里满是恐惧,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不过如今的我早已对于杀人饮血不再介意,我查看了下车夫的物品,果然找到了一枚跟之前阿尔霍斯潘多拉一样样式的戒指,不过这枚戒指材质上来说比起阿尔霍斯潘多拉的远远不如。

    我起身把变成干尸的车夫和他的物品收好之后独自驾着马车向潘德拉贡城驶去,嘴脚微微扬起:“议会是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三章:日了尸了() 
一路上都很平静,这种感觉很舒服,但是安于现状可不是好的选择,当然这仅仅是我,因为我本来就不是地狱的人啊。

    我开始仔细的清点我的战利品。

    阿尔霍斯潘多拉这该死的老头的战利品有几件白色的法袍、一颗水晶球、两根魔杖、一根是白蜡木材质的一根是黑胡桃木材质,除此之外有一张200万额度的吉力卡和一把钥匙以及一封信。信封的材质是用魔兽皮毛制作的,上面散发着魔法的气息。

    实话说作为一个活了几百岁的老怪物,这货也真够穷的了。

    我打开信封,信封立马变成了一张嘴,那张嘴自言自语起来:“亲爱的阿尔霍斯潘多拉先生,您的财产已经藏号,位置在于布莱尔城宝石街115号旁的枯井下,解咒密码是(比特拉比特拉)…地狱帕尔纳1160号妖精。”

    我就说,一个活了几百岁的老怪物怎么可能仅仅只有这点收藏,原来是藏起来了。

    地狱没有银行,只有一个叫帕尔纳的组织,他们是由黑暗妖精建立,黑暗妖精这个神奇的种族与精灵族一样是单性繁殖,且她们全部都是女性,还全部都是角色美女,不得不让我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当你的财产多到需要藏起来的时候你只需要付出一些吉力交给帕尔纳,她们会把你的财产储藏到一个神秘的地方,而且会用秘法隐藏起来,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找到,就算是强大如女王也一样无法找到。

    当然黑暗妖精绝对可信,虽然她们都很狡猾,但是却非常诚信,而且每个帕尔纳在职的黑暗妖精都有一个魔法印记,帕尔纳的高层可以通过印记来追踪每一个在职黑暗妖精,所以不必害怕黑暗妖精携款逃走。

    我又翻看了两个那两个神秘人发现除了衣物没有任何有用的东西,倒是在妮可珍黑和珍妮玛白的身上找到了许多让人喷血的东西。

    两人同样有空间物品,不过不是高大上的戒指,而是一个布袋,不过布袋里面的东西我十分有兴趣。

    比如包裹山峰的罩罩和包裹森林的亵裤,而且上面还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估计是二女的体香。

    对于鲜血异常敏感的我还闻到了血腥味,这股血腥味比较特殊,上面还带着一丝淡淡的骚味,我找到那件亵裤一看,弟弟一下子就有了反应。

    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转头看向二女的身体,因为空间戒指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所以尸体不会腐烂,此时二女的身体依然非常的新鲜,我用一只手抚摸了一下那珍妮玛白的那高耸入云的山峰,这一模就顿时爱不释手起来,松软的手感真是太赞了。

    我的另一只手也放在了妮可珍黑的山峰上,比起珍妮玛白的山峰,妮可珍黑的山峰要有弹性的多,仿佛布丁一般充满弹性,我把珍妮玛白和其他尸体收进空间戒指后揉捏着妮可珍黑的山峰邪笑道:“啧啧啧,想不到吧,敢踢我?嘿嘿嘿!我可不只要摸你!我还要日你!”

    我呼着粗气面红耳赤的脱下了裤子,然后把妮可珍黑的尸体也脱光,发现竟然没有任何毛发,这让我更加兴奋,我的弟弟直接刺了进去。

    马车也一下下的开始震动起来,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在很久过后我把妮可珍黑那已经有点发臭的尸体收进了空间戒指里狠狠的呼吸了一口气。

    解气!舒坦!

    不过我也狠狠的自嘲起我自己。

    因为我竟然日了尸了!

    而且原本三天的路程,因此又耽误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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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与亡灵的交易() 
因为之前的折腾,黑色的太阳也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血红色的太阳。

    之前因为对黑白二女的尸体心猿意马而忘记了车夫,要知道那另外两个神秘人都没有那枚戒指,车夫却拥有,看来这种戒指只有那个议会的高层才拥有,象征着某种意义。

    车夫戒指里的收藏远比阿尔霍斯潘多拉的多,首先我找到了一本日记,日记上面的名字是阿思卡萨摩耶,看来这就是车夫的姓名了,不过那个姓氏却把我雷的外焦里嫩,心想,萨摩耶?那不是狗吗?

    我先把日记本放在一边查看戒指里的其他东西,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这是之前阿思卡萨摩耶用来刺杀的我的武器,没有任何魔法气息,我试着把一根头发放上去吹了口气,匕出一道清脆的响声那根头发就断了。

    吹毛断发!锋利程度可想而知。

    除了匕首还有一副铠甲,使用某种鳞片制作而成,看起来威武不凡,这件铠甲上面倒是有魔法的气息,不过对于只了解血魔法的我而言根本看不出里面的门道。

    除此之外还有一把奇怪的骨质钥匙,和一根充满圣洁的圣杯,只是一眼我就知道这绝对是珍贵无比的东西,在潘德拉贡做了几个月的少爷,我的眼界也是提升了不少,而且我敢肯定这绝对不是地狱的产物。

    圣杯上面写了许了英文:“消灭该死的亡灵!(哈木拉戴德)…奥赛卡尼亚毕加萨斯。”

    “有意思。”

    我把东西全部收好之后拿出一块干饼就这水嚼起来,干饼并不好吃,不仅硬的跟石头一样,而且没有一丁点味道,我开始怀念饥荒世界了,至少那里的东西可以下咽。

    突然周围出现了无数白骨骷髅士兵向我慢慢靠了过来,它们一个个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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