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刖】焐璺ú钩洹�
去哪儿找盐?往南往北很长一段距离都是无人区,往西是牛族地界,往东是熊族。
斟酌过后,决定往东走,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危险期想必已经过去了,得回雾山看看阿洛。
背上弓箭,带上匕首,离开天坑,往东去。
他选择下午四点左右动身,这时候林中的禽鸟还没有回巢,自林下移动不会惊起飞鸟,大部分的野兽这个时间段也没开始离巢捕猎。
赶到雾山附近时夜幕刚刚降临,他此时位于雾山西北方向,距雾山直线距离约有五里左右。
雾山的村落是建在山腰阳麓的,而阿洛居住的烽火台位于山顶,由于有浓重的雾气遮挡,便看不到烽火台附近的情况。
雾山的后山很陡峭,但也并非不能攀爬,观察过后,吴中元定下了上山路线,不过他并没有立刻过去,而是自林中静坐等待,这时候天还没有全黑,村寨附近很可能还有晚归的村民。
正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只要有人看到他,消息迟早会泄露,除了阿洛,绝不能与他人有任何接触。
在等待的同时,吴中元也没有闲着,想的是见到阿洛之后应该跟她交代些什么,此后熊族是回不去了,可能很长一段时间见不到阿洛了,必须对她有万全安排。
刚坐下不久,便发现村寨有烟雾升起,起初还以为是炊烟,但没过多久便发现不对劲儿了,不但烟雾越来越浓,隐约还有火光传来。
心中存疑,便直身站起,轻身上树,攀着树枝向远处眺望。
由于村寨附近多有树木遮挡,便看不到村寨里的具体情况,由于距离太远,也听不到村寨里的声音,但可以确定的是村寨里着火了,而且着火的地方还不止一处。
火势越来越大,没过多久村寨便陷入一片火海,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见此情形,吴中元眉头大皱,毫无疑问,村寨遭到了敌人的袭击,但雾山是个很偏远的村落,不但偏僻,还很穷苦,这样一个村落谁会袭击它?理由和动机是什么?
雾山是熊族最西面的一座村子,雾山的西面就是牛族地界,此前不久牛族曾经掳走了熊族的九阴巫师,此事最后是怎么处理的他并不知道,但牛族这个时候真的没有袭击熊族的理由,若是牛族下属的垣城或邑城自作主张进行抢掳,也不会挑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要知道此时正是青黄不接的季节,村子里不可能有多余的粮食,更何况雾山本来就很穷。
如果是为了抓人回去充当奴隶,也不应该攻击雾山,雾山位于山腰,易守难攻,他们完全可以选择更容易得手的目标。
将各种可能逐一排除之后,吴中元突然心生警觉,该不会是冲他来的吧?
仔细想来,这种可能性非常大,袭击村落的人故意选择夜间放火,为的就是生出火光和烟雾,倘若他一直藏身近处未曾走远,看到火光之后一定会赶来营救阿洛。
如果这真是对方的阴谋,那就能间接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袭击村落的人知道他和阿洛的关系。
可是只有熊族人才知道他一直在照顾阿洛,而雾山是熊族的村落,吴熬等人哪怕想要引他出来,也不可能屠杀自己的族人。退一步说,即便吴熬不惜牺牲这些族人,他也不可能亲自动手,更不可能命令手下的人进行,要知道此事跟屠杀有金龙转世嫌疑的那些婴孩的还不一样,灭口只需要他一个人就可以完成,而围攻雾山则需要一群人。
哪怕知道雾山的村民正在遭受攻击,吴中元也没有前去施以援手,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理应助人为乐,但是帮助他人得有个底线,那就是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毕竟除了自己的亲人,没有几个人值得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前去营救。
此外,如果对方攻击雾山真的是为了引他出来,那阿洛绝不会有生命危险,这些人会留着阿洛充当诱饵。
急切的思虑过后,吴中元自树上下来,借着夜色的掩护往西南方向的一处山峰跑去,那里位于雾山的正西方,爬到山顶可以自远处观察村寨附近的情况。
到得山脚下,吴中元突然发现山顶有人,而且不止一个,最少也有三个人站在山顶的大树下。
由于距离太远,看的不很真切,沉吟过后,吴中元借着树木的掩护小心翼翼的挪到了山腰,躲到了一簇灌木的后面。
自这里已经能够看到山顶的情况,山顶的确站着三个人,其中一个他认得,乃是自南荒遇到的虎族王栗,此人乃紫气高手,在他的右侧还站着两个人,都是五六十岁的老者,一胖一瘦,胖的那个是个酒糟鼻,身后背着一个酒葫芦,瘦的那个是个吊丧眼,左手转动着两个黑色圆球。
此时这三人都在向东眺望,根据三人所处的位置和眺望的角度来看,三人无疑是在观察雾山的情况。
见到这三人,吴中元知道自己猜对了,攻击雾山的那些人的确是冲他来的,而且这些人很可能是吴熬雇来的,理由很简单,如果不是吴熬授意,他们没胆子招惹熊族,更没理由做这件事情。
三人交谈不多,等了五六分钟,王栗才说了一句话,而这句话直接证实了他的猜测,王栗说的是‘这小子怕是不在近处……’
。
第二百二十六章 兵行险着()
王栗言罢,酒糟鼻缓缓摇头,“不见得,根据你们所讲说的那些事情来看,此人生性奸猾,多有诡诈,他便是就在近处,见到雾山蒙生变故,怕是也不会立刻前往援救。”
“高洞主言之有理,”吊丧眼阴笑接话,“他会疑心这是我们引蛇出洞的之举,如果他当真不曾走远,此时应该就在附近观望。”
“他若不自投罗网,那可如何是好?”王栗面有忧色。
“只要他当真藏在附近,我们总有办法逼他出来,”酒糟鼻歪头看向王栗,“你确定他就藏在这附近?”
王栗点头过后伸手西指,“有人在西面林中发现了被砍伐的树桩,还自溪边找到了埋在沙土下的野鸡羽毛,发现树桩和羽毛的区域位于牛族区域,熊族人不会往那里去,而牛族最近的一处村庄也在百里之外,牛族的族人也不会往那里去。”
听得王栗言语,酒糟鼻和吊丧眼缓缓点头。
王栗又说道,“与鸡毛一起被发现的还有野鸡的内脏,那些肠肚并没有腐烂,由此推断埋藏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他带出来的那个女仆跟他可有苟且之事?”吊丧眼问道。
“那倒没有,”酒糟鼻摇了摇头,“那女仆不过十四岁,长的甚是黑丑,那小子之所以对她甚是眷顾,乃是因为初到大丘时熊族人对他不甚友善,行动不便之际是那女仆施以援手,帮他背柴葺屋,雪中送炭,二人由此结下了情谊。”
吊丧眼抬手捻动着颌下胡须,“他与那女仆既无苟且之事,怕是不会舍身相救。”
酒糟鼻摆了摆手,“郑兄有所不知,早些时候姜百里为了抢夺牛龙锏曾率人夜袭大丘,女仆的奶奶丧生大火,自那之后那小子便对她关怀备至,不但提携她成为勇士,还指派专人教她认字,不久之前离开大丘往这边来,也只带了她同行,足见二人之间情谊匪浅。”
“那便好了,”吊丧眼点头说道,“倘若他迟迟不肯出现,便抓了那女仆施以酷刑,逼她发出惨叫,看他还能不能藏的住。”
酒糟鼻摆了摆手,“这是后话,万一此时那小子藏在洞中,不曾发现雾山起火,便不会往近处来,就算那女仆叫的再大声,他自远处也听不到。在用刑之前,我们要放那女仆骑马离去,追着她自林中四面奔逃,自各处留下蹄印,那小子如果发现蹄印,定会循之寻找。”
“他如何知道那蹄印……”
酒糟鼻抬手打断了吊丧眼的话,“二人带来的那匹马与寻常马匹不同,是个蠢钝之物,不会奋蹄奔跑,只会碎步疾行,留下的蹄印自然与其他马匹不同。那小子此前曾经牵马往南疆去,自认识得那马匹的蹄印。”
“高洞主,郑寨主,二位自此处坐镇静候,我去那村寨与小的们面授机宜。”王栗说道。
酒糟鼻说道,“你在南疆曾与他打过照面儿,他认得你,见你出现,必不现身,你留在此处俯览观察,我和郑兄往村寨去。”
王栗点头同意。
酒糟鼻转身欲行,突然想起一事,回头冲王栗说道,“若他现身,立刻击杀,万不能让他跑掉。”
“晓得。”王栗正色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