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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上面张贴的是都已经被人完成悬赏,所有悬赏令都被打上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巴里特在众多悬赏令中一眼就看到了那只四臂魔猿。
四臂魔猿‘凯撒’,迷雾森林中的梦魇。它杀戮的冒险者数量,时至今日,依然在所有森林中的生物中排在第一位。
它像食人魔一样强壮,像森林精灵一样敏捷,身上又厚又韧的皮毛可以有效抵挡各种武器的挥击。它行走时像幽灵豹一样悄无声息,像最狡猾的猎人一样设计陷阱、把控战局;四只强壮的臂膀充满着力量,一拳下去能轻松击碎人类的头颅。更主要的,它对人类的仇恨是血齿鳄萨利的数倍。
四臂魔猿凯撒通常在高大的冷杉树中穿梭,在茂密的枝叶中窥视着它的猎物——闯入迷雾森林的冒险者。它总是谋定而后动,被盯上的冒险者几乎没有活口。
但巴里特是个例外,它袭击了他,在他的咽喉处造成了致命的伤口,不过诺德来的混血蛮子当时依然顽强的活了下来,至今那伤口愈合的疤痕还如一只丑陋的蜈蚣一样横在那里。
巴里特和四臂魔猿凯撒一共交过四次手,第一次,他完败,带着致命伤侥幸逃了出来;第二次,他的队伍损失了六个人,他被打断了四根肋骨,而凯撒只受了少许皮外伤;第三次,巴里特在一个魔法学徒的帮助下砍断了四臂魔猿的一只胳膊,让它的战斗力大减;而第四次,巴里特和他当时的矮人伙伴追踪了它六天,数次在死亡线上徘徊,但最终还是带回了凯撒的头颅。
当时那个头颅被做了防腐处理,挂在迷雾堡的正门上,展示了将近一个月。很多人,无论是跟巴里特关系好的、还是关系差的,都真心为他祝贺。
那次狩猎不仅给巴里特带来了大量的荣誉,更给他带来了极为丰厚的报酬。这其中除了迷雾堡给出的高昂赏金外,很多贵族家族也给出了不少的酬劳。
因为凯撒还曾杀戮过不少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而骑士团中的骑士很多都是狮鹫王国中大大小小贵族家庭中的次子。
次子因为无法继承家产和爵位,所以大多出来自己打拼,但是其身上流淌的依然是家族血脉,所以巴里特也算是间接替那些贵族家庭们报了仇,那些酬劳他拿的心安理得。
无论是从实力,还是带来的回报,凯撒都是巴里特最为重要的一个猎物,即便是那只伪龙也比不上。
时至今日,巴里特依然能清晰的回忆起,那只被挂在迷雾堡正门上方的头颅,以及头颅的双眼中那凝固的、有如实质的仇恨。
猪湾中所有的冒险者都知道,凯撒肯定是一只有故事的四臂魔猿,但无论它的故事如何,无论它的仇恨多深,都已伴随着死亡,烟消云散。
。。。。。。
第十六章 悬赏栏(下)()
正当巴里特的思绪再一次沉浸在了回忆中时,一个又高又胖,胖到几乎看不到脖子的冒险者走到了他的身边。
这个冒险者穿着墨绿色的羊毛上衣,外罩同样颜色的无袖双层厚皮甲,腰间每侧都挂着一柄单手战斧,肩上还披着一件绣有冷杉图案的浅灰色宽大斗篷。
那斗篷大到足以将这位冒险者整个都包裹进去,再加上他那圆滚滚的外形,这使得他的样子显得有些滑稽。
胖胖的冒险者望了悬赏栏一眼,又看了看蛮子:“凯撒,哈?看来你还在缅怀着你的这个老‘朋友’。”
说话的冒险者名绰号“大鸟罗勃”,虽然他真正的名字并不叫罗勃,而是叫狄克,但是由于他的那家伙真的很大,不开玩笑,真的很大!所以冒险者们就将某部很知名的、就是那种带颜色的小说中主人公的名字,套在了他的头上。
而狄克作为一个男性,显然对这种绰号很是满意,之后便再也没提过他原本的真正名字。
那部小说中有首脍炙人口的歌谣,经常在各个城市的酒馆中被传唱,每次都会让酒馆的氛围热烈起来。那首歌谣大概是这样的:
“罗勃的脑袋有些傻,但是个头却很大,女人们见他都窃笑,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嘿哟,嘿哟,女人们说他像匹马,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女人们都疯狂的爱着他,因为他不止个头大……”
巴里特扭头和他身侧的说话者对视了一眼,又把目光挪回了悬赏栏上:“缅怀?不。”他说道,“一只嗜血的怪兽,我想没有人会去缅怀它。”
“的确。”某个部位很杰出的说话者点了点头,“咱们被它干掉的同行有多少来的?我记得迷雾堡统计出的数字已经超过了500,不过你知道的,那些没有被算进去的倒霉鬼只会更多。”
迷雾堡每年都会统计冒险者们死亡的数量、死亡的原因等数据,但因为迷雾森林的特殊性,以及猪湾内冒险者们杂乱的流动性,所以这些被统计的数字往往并不准确。每年都有很多不知名的冒险者悄无声息的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到过何处,也没有人在意他们是否还能回来。
“大鸟罗勃”提了提被两柄单手战斧坠下去的腰带,继续说道,“当时看到这家伙的脑袋被挂在了迷雾堡的大门上,着实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松口气?不,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气’。”巴里特摇头,“否则你就没有机会再将它们吸回去了。”
“拜托,这些话还是留着去教育那些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去干地精的新人吧。”罗勃有些不满,“他们会很崇拜的看着你,把你的话奉为真理,然后等待着你将他们一个一个的填进去。”
罗勃和巴里特的关系不错。很早以前,他们曾一起在一个名叫“黑母狗”的冒险者队伍中,呆过不短的一段时间,后来队伍里的头儿挂掉了,队伍散了。罗勃又进了一个名为“懒女人凯薇”的冒险者队伍,而巴里特则是自己当起了头儿,成为了迷雾森林的“喂食者”。
说到这,罗勃语气又一转,有些后怕的说道:“不过确实,在迷雾森林里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有一队穿戴整齐的骑士巡逻经过巴里特二人身边,几乎每位骑士在路过罗勃的时候,都上去拍了拍他裹在披风下的肥屁股。
“嘿!再拍可要交钱了!”罗勃喊道,“一枚‘狮鹫’一次,谢谢惠顾!哦,伯顿队长,如果是你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八折!”
“只有荆棘帐篷里的那些女人们的屁股才值这个价,而你,即便是想卖,也不会有人买的。”那位络腮胡子的骑士队长停下来,对罗勃嘲弄着。
人人都喜欢和罗勃开玩笑,他就像是马戏团里举止滑稽的小丑,不仅身形像,性格也是如此,惹得每个人都想上去逗弄一番,而罗勃本人对此也并不反感。
只有一位骑士路过巴里特时,拍了拍蛮子的肩膀。巴里特认出那是大骑士雷恩,加兰诺市米勒家族的次子,他弟弟也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在一次去迷雾森林清剿的任务中,被四臂魔猿凯撒隔着狮鹫头盔将脑袋砸成了草莓派。
巴里特和雷恩骑士彼此点头示意,擦肩而过。待这队骑士走远,他又扭头看向罗勃,“上次你受伤后,我以为你不打算干这行了。”
“当时确实不太想干了,因为那次受伤真的差点要了我的命。”人缘颇好的胖冒险者心有余悸,“你知道的,当时我的胸口被开了个对穿的洞。”他用手比划着,“喏,就在我左面**的旁边。伤口虽然不大,只有指头粗细,但是却伤到了我脆弱的心脏。”
他呼了一口气,又将手伸进皮甲内摸了摸之前伤口的位置,“你能想象得到么?那只变异的刚刺豪猪居然能把背上的刺射出去,而且速度居然比弩箭还要快,皮甲都挡不住!不过我以前的那套皮甲也确实该换了,厚一点的毛毡衣都比它顶事。”
我能想象得到,哪怕是一只弱小的跳鼠,我也会全力以赴。“所以说,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口气。”巴里特重复着。
“那只豪猪比条狗大一些,吱吱的尖叫着,像个老鼠。当时‘水獭瓦格’还在那家伙的正面逗它,特里有些不耐烦,让我们抓紧赶路,所以我打算从侧面给它来一下狠的,我还没尝过豪猪肉是什么味道的呢。可是没等我干掉它,它却提前把我撂倒了。除了被以前邻居家的女孩甩了那次以外,我的心还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呢。”
“那她一定不知道你的某种长处。”巴里特调笑着。他难得开个玩笑,只因对方是大鸟罗勃。
“很遗憾,她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