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肴死嗌缁崛ィ挥械侥抢锊庞锌赡苷业阶约何裁疵挥泻驮榛暌煌氐皆澜绲脑颉�
树林很大,最少比自己之前走过的堞罚森林要大得多。约翰一边用简易投枪探路,一边感慨。虽然有因为需要探路况而减慢了速度,但如果是堞罚森林,自己就算是走路也应该到了法兰要塞或者净身小教堂了。而现在,约翰依旧看不到森林的尽头。不过在森林中,约翰发现了一具不知什么时候死亡的人类尸体。这是个好现象,约翰想到。既然这里有人类的尸体,那最少说明还会有其他人到这里。进一步猜想,船长选择这里作为淡水和食物的补给岛屿,有可能是在最初就设计好了的航线。既然有航线通过,那么一定还会有其他船只到达,到时候看能不能坐船离开。不过现在的航队,可都不是善类啊,即使是商船,如果遇见想自己这样落单的,抓上去作为奴隶还是很常见的,更何况遇见海盗呢。再说了,就算自己没有遇见海盗商船,遇见军舰也不是很好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军舰除了正规军之外,很多都是像这个前身一样,拿着私掠许可证的,打着国家名义的海盗;而如果遇见正规军队,自己的海盗身份可是能够直接被他们吊起来的,即使有私掠许可证也不能幸免,跟别说搭船了。除非,自己有着什么能够打动他们的东西,比如说……宝藏,或者什么情报。
想到这,约翰决定先检查一下这具尸体,看他是因为海难漂流过来的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死在这里的。现在的约翰除了手中的匕首,就只有那本勉强算是航海日记的笔记本有些价值——至于之前以为的银质勋章,别做梦了,那只是镀了一层银的铁片罢了。
现在约翰需要更多的信息确定自己所在的时间点。
前身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海盗,能够识字都是多亏了以前船上的老航海士是自己的亲戚。才在那里学到了一点常用语,要不前身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来呢。不过由于老航海士死了,自己在船上的靠山就没了,之后自然不好受,最后被船长扔到这座岛屿而没直接喂鲨鱼就已经算是看在航海士的面子上了。
在如此动荡的生活中,前身连自己的皇帝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东印度公司这个名号。这就很麻烦了,要知道,东印度公司可是成立于1600年,到1858年被英国皇室取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仅经历了大航海时代,之后还在印度建立了据点,成为当时印度的实际管理者,如此大的时间跨度让约翰有些迷茫。所以说现在还是确定此生所在的时间点比较好。
想到这,约翰开始检查这具尸体。首先从腐败的程度来看,这具尸体死亡的时间并不太长,在他的骨头上还连着一些肌肉组织,要知道这里应该是在热带或者亚热带,周围空气温暖而潮湿,如果这具尸体死亡时间太长的话,早就连一丁点肉丝都没有了。由于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约翰只能将他的死亡时间推断在一个月左右。
这具尸体没有被啃食的迹象,这与约翰了解的环境不同——要知道,他的背包可就是被某种野生动物撕碎的。
这些问题约翰先放在一边,现在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在这具尸体上找到有用的线索。想到这,约翰开始在尸体上摸索,最先是将尸体上的衣物解开。这个时代的衣物上会有不少的口袋,现在口袋中翻找了一会,约翰得到了两个金币和一封信。
由于自己无法从金币上的花纹得到太多信息,约翰只有先来看这封已经快不成型了的信件。
风吹日晒,加上腐蚀,这封信上许多文字已经看不清。约翰努力的辨认,才勉强能看出些有用的信息。整封信是一个海盗船长写给另一个海盗的,不过他的传信人不走运的死在了这里。约翰指着其中一个单词,应该是一个地名:“拿骚”。摸摸下巴,约翰回想了一下关于拿骚的信息,既然已经有了拿骚这个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以后了,而通过海盗的信看得出,这两个海盗相约拿骚见面,那就不会是公元1729年,拿骚被英国接管以后。
(讲真,看到东印度公司你们就只想得到加勒比海盗?)
第四章 聚集地()
夜晚,约翰找到一个树洞,在树洞外清理出一片空地后,约翰将自己压制的威压再一次释放出来,。果然,不一会,从树洞中悉悉索索的跑出不少昆虫毒蛇,从蜘蛛蝎子到红黄黑相间的毒蛇都从周围跑开来,还有些由于太过于靠近约翰的,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弹蹬着腿,死了。约翰看着这一幕。摸了摸下巴,最少自己在睡觉的时候不用担心这些烦人的虫子了。
夜里,由于自己的威压,约翰并不担心由于篝火的光芒吸引来危险的生物,于是大大方方的点燃了一堆枯叶枯枝作为篝火。将中午烤好的、已经凉掉的鹿肉串上,架在篝火旁边烧烤,约翰有些怀念中午的椰子了。自己走的时候怎么没想着带两个呢?现在只能干咬鹿肉了。说实话,没盐没油没调料的鹿肉嚼起来自然没什么浓郁味道,再加上是原本烤好的肉又再次加热,自然会变得无比的‘有嚼头’,与中午的鲜嫩口感相差甚远。吃着这东西,没有一点饮用的水冲服,即使是约翰也会觉得干涩无比——更何况现在可不是原本的灰烬,而只是一个普通人,由于约翰的失误,在潮湿无比又泥泞的环境中可是大半天没有喝过一点水,换一个普通人来已经快口干到崩溃了吧。
不过比起这些,约翰更在意的是,自己散发出的威压。这是之前从没有遇见过的事情。自己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与自己交手的也大多是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之辈,无论是一国之王还是宗教领袖,无论是传说中的大英雄还是还是恶贯满盈的恶党,自己都没有在他们身上见过这种气势——不,等等。约翰想起了什么。这种相似的东西自己见过。
眼前浮现出无数狼血从队员身体中被吸取、被剥离,最终汇聚到队长身体内的场景,约翰想起了第一次面对点燃火种的薪王时,被震慑得动都无法动弹。那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即使自己依旧拥有着充沛的体力,也无法动弹分毫。此后再一次感受到这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压迫感,是在与杰克共同面对的巨人王尤姆时,若不是手中拿着针对巨人族打造的风暴管束者和身边的好友杰克得搀扶,约翰可不保证自己还有没有力量站着而不是趴在地上如同被卑微的虫子一般等待尤姆手中的的大刀剁在自己头上。第三次这种感受,是面对幽邃圣者——艾尔德里奇。这种感受也是在当艾尔德里奇点燃自己的火种之后出现,但在那时候约翰体内的灵魂已经足够强大,足够坚韧,即使依旧感受到对手的强大,约翰也能够哆哆嗦嗦的拿出了余火,将余火中的火种吸收进自己的灵魂中,用于抵御来自艾尔德里奇的压力。而在之后的敌人中,即使是妖王欧斯洛艾斯这位即觉醒了龙血、又是前任国王的大人物、驾御着风暴龙的葛温王长子——无名王者还是在火之时代以前就统治着世界的远古巨龙,都没有给与约翰这样的压力;相反,实力稍差一些的洛斯里克的两位王子和已经没有了灵魂的薪王化身却让约翰内心深处无比恐惧。也就是说,这种压力来自于薪王吗?约翰思考着,不,与其说来自于薪王,不如说是来自于他们身为薪王的证明——灵魂中的火种。
想到这,约翰想起了赛琳娜所说的那句话:“恭喜你,薪王约翰。”
原来,这变化来自于灵魂吗?想到这,约翰闭上眼睛。开始了冥想——这是来自与原石世界的一种修行方式,据说能够看见自己的灵魂。约翰没有看见过自己的灵魂,他所看见的只有已经死掉的生灵的灵魂,和无数的灵魂碎片。看见自己的灵魂?这又是一个新的挑战。果然,现在比起之前传火的生活,有趣多了。
脑海中胡思乱想,自然是无法达到传说中的冥想境界。当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射到约翰的脸上的时候,约翰依旧只是坐在那里想着过去的事情。幸好现在因为灵魂的强大让约翰不会感受到精神上的疲倦,而静坐则让身体有了充分的休息。站起身来的约翰拿起身边的投枪,将匕首从面前拔出放在顺手的位置,决定继续向着树林深处前进。
约翰这次不准备毫无目的的闲逛式探索了,他给今天设立的目标是找到能够饮用的淡水,毕竟在如此环境中一整天不喝水,即使是约翰也有些受不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