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啊,说你在山里呆了一夜,我说给父亲听,都给乐得直不起腰来。”
“你吹的牛像是亚述女王一样不着边际,怕是在做梦吧你。”
“这回是女幽灵,你是怎么辨别幽灵的性别的呢?哈哈哈。”
……
众青年一阵起哄,充满了鄙夷和快活。
二狗放下手中斟满糯米酒的瓷碗,抖了抖土布襟挂上的坚果壳,黑黝黝的脸上写满了狐疑和傲慢,心想褚金三只是福气大了些,捡回一条命,现在是动不动就自夸胆子多大,没听下千遍也有百遍了。
“是啊,褚金三,你倒是说说看,为何每回从你口中说出来都有变化啊?”二狗说道。
“你不会是在哪个角落里躲到第二天太阳出来才找到家的吧?”
“是啊,是啊,你快给我们讲讲到底怎么回事。”其他人也附合到,显然对褚金三讲的事产生了严重怀疑。
褚金三涨红了脸,仿佛谎话被揭穿了,显得非常不自然,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他用余光扫视着那些青年汉们,好像大家都在看着他,看着他那不知是啥表情的脸,他心想撂挑子走,不与这帮闲人争辩。
愣了半天才硬生生挤出一句:“你们不信,我也没有办法,谁有本事都可以去深山待一夜试试。”说完,擅自喝下了二狗的大半碗糯米酒,瞬间的有些晕乎乎了。
“不如这样吧,你现在把我家这个破了角的瓷碗放到怀阴湾去,我们就相信。”在这个物稀粮缺的山村,喝酒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喜欢喝酒的不喜欢喝酒的都把桂花糯米酒当做宝贝一样的藏着,自己舍不得喝,更不会没事儿还大大方方的请别人喝个痛快。
二狗却不计较这些,他只是顺手拿了个破碗放到褚金三的面前,大家伙也跟着嘲弄道,“褚金三,酒也下肚了,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儿了,证明一下你不是个骗子。你要是做到了,咱认你做带头大哥,我家里这两坛酒你也取回去快活逍遥几日。”
酒精开始起了作用,褚金三此时感觉到醉意渐渐上头,头脑反应也迟钝了起来,顾不得外面阴风飒飒,说道:“今天就告诉你们,幽灵也和人一样,胆子小的怕胆子大的,胆子大的怕不要命的,看我,嗝……看我今晚就把你这破碗放到那怀阴湾去,二狗,酒你可别偷喝,我马上就回来取你这两坛酒。”
话音一落,就拿起破碗和那只时常灯光一灭一亮的破手电筒摇摇晃晃的出了门,口中还骂骂咧咧道,“你们这群兔崽子,胆子这么小,还来嘲弄我,真是不知好歹。”
“二狗,怀阴湾那地方可是出了名的邪门,平时白天都不敢有人去,咱现在让他去,万一出了什么事儿可怎么办,不如把他叫回来吧。”向来都胆小的王大福怯懦地说道。
“你胡乱多什么嘴,他要是怕了会溜回家去的,退一万步讲,他去了惹上什么不好的东西,顶多也就病个一场,又不会要了他的命,咱村里那么多人也没见过谁被幽灵要了命的。”二狗把跟前还剩下的小半碗酒一饮而尽,翘着二郎腿厉声说道,王大福听罢便不再吭声。
褚金三出了门独自一人走在阴森的泥土路上,外边的风阴冷的嚎叫着,狭长的月光照的那诡异的山峦,散发着阴嗖嗖的白烟,好像有模糊的人影,在山峰中游走,在黑暗中褚金三全身冒着一股股凉气,前后左右仿佛有无数只眼睛在盯着他,手中的手电筒又不合时宜的一灭一亮,本来醉醺醺的褚金三酒意褪去了几分,有点后悔一时冲动答应了二狗的要求,往前走的脚步犹豫了起来,怀阴湾的恐怖他不是不知道,很多人都在那周边遭了殃,自己又这深夜前去,不就是前去送死吗?
“这该死的二狗明摆着不是要我死吗?可但是我现在回家去,不知道明天那帮兔崽子不知道怎么笑我,算了豁出去了,死就死吧!”褚金三咬了咬牙,一跺脚,往怀阴湾方向走去。
越靠近怀阴湾四周越是阴寒,风冷冷的刮着,死死的刻着人的脸,仿佛要把人的皮给割下来,白天的阳光早已抛给了地狱,只剩下满地的阴寒。
褚金三裹了裹身上的破旧棉袄,鼻尖的细汗珠却一颗接着一颗冒了出来,刚走到怀阴湾的路口,旁边的坟墓像是传来了异常的响动,在这深夜里异常突兀。
褚金三倏地停住了脚步,醉意早已消失的一干二净,明明是寒冷的十四月中旬,他的额头却布满冷汗,滴答滴答,落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全身的鸡皮疙瘩吸收着每一分的恐惧不安。
褚金三突然想起小时候自己的祖父曾讲过,遇到神鬼之类的东西,不要跑,那样它会跟着你,日日夜夜的趴在你的背上,只有吸收够了阳气才会离开,遇到运气好的小鬼吸收不了多少阳气,运气不好的遇到怨气重重的幽灵只有等死的份儿了,你要提起胆,冲它大吼,把它骂走,幽灵也会怕。
褚金三咽了一口唾沫,冲着那座坟墓大骂道:“他妈的也不看看老子是谁!我,褚金三,日了你的祖宗十八代,明天就掘了你的坟!把你的臭尸骨扔进茅厕里!让你死了也不得安生!”
他刚骂完,感觉那座坟墓声响却越来越急促,变本加厉的动静吓的褚金三一子跌坐在地,手里的瓷碗摔在地上,七零八落,割伤了他的手掌,伤口很深,鲜红的血液顺着伤口流了出来,落在地上绽放出朵朵红莲,褚金三吓的双腿发抖,早已忘了疼痛。
突然,从那座坟墓的杂草里跳出一个东西!褚金三定睛一看,原来只是一只野兔,兔子血红色的眼睛盯了他一秒,马上又跑进了更深的丛林中,在不见踪影。
“呸!妈的,原来只是一只野兔,吓死老子了”。褚金三这才稍稍回过神来,一个激灵从地上站了起来,手电筒像是恐怖片剧情里安排的那样彻底不亮了,他能感觉到右手掌迸出来的血正顺着自己的手指划过自己的指尖。
好在今天月明星晰,借着月光他把右手掌上的泥土给小心翼翼的掸走,并使劲甩了几下手,曝露的伤口在寒风中化成一阵阵的疼痛向布福德的手掌袭来。
“糟糕,这口子开的有点深,得赶紧回去把这伤口洗洗。”褚金三心里嘀咕道。他脱下了自己的袜子,在手掌上简单的包扎了一下,用力攥了攥右手,又一阵钻心的疼,只见得那双袜子也渐渐被鲜血染了色。
褚金三心想这次可真是倒了霉,为了所谓的面子,没被那些孤魂野鬼骚扰,倒先被这只破瓷碗挂了彩。
袜子贴近手掌的那部分不一会儿就被染红了,湿哒哒黏糊糊的捏在手里像是一块粘过沥青的破布,“去他妈的二狗子,害老子这血止不住。”
褚金三受过几年教育,懂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这伤口若不是及时的消毒打破伤风针,可能将来这只右手都难免会保不住。
可是雾阳都穷乡僻壤根本没有像样的医疗条件,整个村的人看病都去王家,他父亲算是个乡野医生,平日里治疗伤风感冒发烧之类的司空见惯的病问题不大,但是遇到这类需要缝合打针之类的问题,老王怕也是束手无策了。
“丰顶镇。”
褚金三脑子里跳出了这三个字,“既然都到了怀阴湾了,离镇子也就十里地了,加快脚步也就一两个小时的事。”他想道。但是那支他祖父留下来的手电筒已经怎么都点不亮了,那可是他家最值钱的玩意儿了,褚金三有点心疼。
他把手电筒小心翼翼的揣到自己的怀里,拍了拍裤脚,拉了拉衣服准备穿越这条连白天都没多少人敢独行的怀阴湾小径。
“去镇上还能看看吴医生,上回看病到现在都快过去大半年啦。”褚金三突然想道,“真希望吴医生别为了那些误会讨厌我。”
褚金三苦笑着摇了摇头。
大半年前,褚金三午饭后在屋前溜达,突然肚子剧痛,疼得都直不起腰来,老王赶紧叫王大福推了辆手扶车把褚金三送到镇医院去,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建议马上手术,褚金三一听要开膛破肚,吓得几乎要昏过去,从床上忍着痛跌身下来,对着医生哀求起来:“医生,我就是肚子疼,经常这样,一晚上过去就好了,这次不争气,疼得喘不过气,一时半会儿没站起来不至于要手术吧?这可咋办呢,我还没娶媳妇儿,我还没生儿子,不瞒您说,我是真的害怕,我怕这肚子打开后人就过去了……爹娘生死未卜,下落不明,我就是个不孝子,连老褚家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