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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不漏-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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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很早就被阻拦了。才两杯,跟没喝差不多。”
  “是三杯。”
  “你要是把我说的那几毫升的酒倒在一起,就和两小杯一样。”小心眼儿和烈酒一样令人陶醉。
  “嗯,早上不能喝威士忌酒。”
  “它能让我的思维变得更清晰。”
  “不,不会的。”
  “会的。而且更有创造力。”
  “那也不能。”
  托马斯把莱姆的衬衣、领带和裤子都熨得平平整整,不像以前那么皱皱巴巴了。照料一个四肢瘫痪的人,托马斯干的可都是体力活。但是莱姆的新轮椅英维康TDX(意即“全新驾控体验”)可以摊开,变成一张床。这让托马斯的工作轻松了不少。它甚至还能爬上较低的楼梯,加速度相当于中年的慢跑者。
  “我说我想喝一点威士忌。你瞧,我已经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你怎么看?”
  “不行。”
  莱姆冷笑了一声,又开始盯着电话。“要是他跑掉了……”他的声音变低了,“你会不会也像其他人那样做?”
  “林肯,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为莱姆工作了好几年。有时是他被辞退,有时是他辞职。可他现在还在。这既证明了他锲而不舍的毅力,也证明了他的乖张倔强。
  “我说,‘要是他跑了,’你说,‘噢,他跑不了的,别担心。’那我就应该安心了。你知道,人们都会这么说。他们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就去安慰别人。”
  “可我没说呀。我们是不是在争论一个我本没有说,但是可能会说的话?这不正像是老婆在街上看见了一个美女,就觉得老公要是在的话,肯定会盯着她看,于是就生了他的气。”
  “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林肯心不在焉地说,他几乎满脑子想的都是在英国逮捕洛根的方案。有漏洞吗?防御措施怎么样?他能相信告密者没有把信息泄露给凶手吗?
  电话响了,莱姆身旁的纯平监视器上的来电显示盒打开了。他一看号码是国内的,是纽约警察局大楼曼哈顿下城1号警察局广场的内部电话,而不是从伦敦打来的,感到很失望。
  “指令,接电话。”咔嗒。然后他问:“什么事?”
  五英里外的声音小声嘀咕:“心情不好?”
  “英格兰还没有消息。”
  “你在做什么?随时待命还是怎么?”警探朗·塞利托问。
  “洛根不见了。他随时可能采取行动。”
  “比如生个孩子。”塞利托说。
  “你要这么说也成。你有什么事?我可不想一直占着线。”
  “你的设备都那么高级,难道没有呼叫待时?”
  “郎。”
  “好吧,有件事要告诉你。一周前的星期四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谋杀案。受害者是一名女性,叫爱丽丝·桑德森,住在格林咸治村。凶手刺杀了她,偷走了一幅画。我们己经抓到凶手了。”
  为什么要打电话说这个?一个普通的案子,凶手也被囚禁了。“是证据有问题?”
  “不是。”
  “那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了。”
  “监管警探在半个小时前刚接了一个电话?”
  “朗,是追捕的事。追捕。”莱姆凝视着白板。上面写有缉拿英格兰杀手的详细方案,行动计划很详尽。
  但也不堪一击。
  塞利托的话让他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听着,林肯,我很抱歉。但是我得告诉你,凶手是你的堂兄,亚瑟·莱姆。这是一级谋杀。他将会被判四年徒刑。检察官说这个案子无懈可击。”
  3
  “好久没见了。”
  朱迪·莱姆坐在实验室里,绞着双手,面色苍白。她什么都不看,只是死死地盯着刑事专家的双眼。
  对他的身体状况,有两种反应惹莱姆生气:一是来访者竭力按捺住心中的痛苦,假装对他的残疾视而不见;二是他们觉得正因如此,彼此可以称兄道弟,开玩笑逗乐子,口无遮拦地说着粗话,就好像他们曾经共浴战火。朱迪属于第一类。她小心翼翼地斟酌了措辞之后,才谨慎地把话说出来。不管怎样,她也算是亲戚。他依然表现得很有耐心,努力不去看电话。
  “是很久啦。”刑事专家应和着。
  托马斯正在学习一些社交方面的细节,对此莱姆总是不留心。他给朱迪端了一杯咖啡,像道具一样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朱迪没有碰杯子。莱姆又望了一眼威士忌酒。他的目光充满了渴望,托马斯无法视而不见。
  这个迷人的黑发女人,身材丰腴健美,体型似乎比上次见面时更好了——那是在他出事的两年前。朱迪斗胆瞟了一眼刑事专家的脸,“很抱歉我们一直没能联系上你。说实话,我本来想联系你的。”
  也就是说,不是在他受伤前来探访,而是在受伤后打电话慰问。大难不死的人能把交谈中的言外之意猜得一清二楚。
  “你收到花了吗?”
  当时,事故发生后,莱姆一直处于迷茫恍惚的状态——药物治疗,肉体创伤,与残酷现实的精神较量。他再也无法站立行走了,这在他是难以想象的。他记不得收到了他们送的花,但是他确信是家人送来的。很多人都送了花。送花很容易,来探访却很难。“收到了,谢谢。”
  沉默。她朝他的双腿投去了不经意的、闪电般迅速的一瞥。一般人都觉得,要是不能走路,就是两条腿出了毛病。不,腿脚是好的。问题是怎样指挥它们行动。
  “你气色很好。”她说。
  莱姆也不知道他气色是好还是坏,他压根儿没想过。
  “我听说你离婚了。”
  “是的。”
  “很抱歉。”
  为什么?他不解。但是那样的想法太玩世不恭了。于是他点点头,对她的同情表示感激。
  “布莱恩在做什么?”
  “她在长岛。再婚了。我们不怎么联系。没有孩子,一般都是这样。”
  “我喜欢在波士顿的那些日子,那时你们夫妻俩总会来过周末长假。”她微笑着。不自然的微笑,虚伪的假面具。
  “是好日子。”
  在新英格兰的周末。外出购物,驱车向南去科德角,在海边野餐。莱姆还记得那个地方有多美。看到海边的绿色岩石,他灵机一动,决定沿着纽约城四周搜集海藻,送往纽约警察局犯罪实验室基地。他花了一个星期开着车绕着市区采集样品。
  而且,在去拜访亚瑟和朱迪的途中,他们从来没吵过一次嘴。哪怕返程时,在肯塔基州的小旅馆小住一晚也是美妙的。他记得在屋后的露台上做爱时,金银花的芬芳醉人心扉。
  那次他和堂兄见了最后一面。后来他们只打过一次简短的电话。再后来就出了事,从此断了联系。
  “亚瑟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她尴尬地一笑,“你知道我们搬到新泽西去了吗?”
  “是吗?”
  “他一直在普林斯顿大学教书,后来被解雇了。”
  “出什么事了?”
  “他是助教兼研究员。学校决定不和他签订晋升正教授的协议。亚瑟说背后另有阴谋。你知道大学里都是这样。”
  亚瑟的父亲亨利·莱姆是芝加哥大学一位著名的物理学教授。在他们家看来,学术研究是受人尊敬的工作。高中时,亚瑟和林肯就辩论过在大学教书做研究和在私企工作的优劣之处。两个男孩一边分享着非法购买的两瓶啤酒,一边故作严肃地板起脸。亚瑟说:“在学术机构可以对社会做出重大的贡献。”林肯补充了一句:“那样的话,当助教会很抢手。”
  亚瑟去了高校,莱姆并不感到吃惊。
  “他本来可以继续当助教的,可是他辞职了。他很生气。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新工作,可是未能如愿。他失业了一段时间,最后在一家私营医疗器械制造公司找了份工作。”她又无意识地瞥了一眼设计精巧的轮椅。她脸红了,好像自己犯了著名电台主持人唐·伊姆斯式的错误,“那不是他理想的工作,他一直都不是很快乐。我确信他想来看你。可能他觉得自己混得不好,没脸来见你。我是说,你现在是个名人,那么风光。”
  她终于呷了一口咖啡,“你们俩有那么多共同之处,像亲兄弟一样。我还记得你在波士顿讲的那些故事。我们半夜醒来,笑个不停。关于他的那些事我都不知道。还有我的公公亨利。他在世的时候,老是提起你。”
  “是吗?我们通过不少信。我在他去世的前几天还收到了一封他的来信呢。”
  莱姆对他的伯伯有许多不可磨灭的记忆,但是其中一个形象印象最深。在平安夜的餐桌前,一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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