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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那双自信飞扬,洋溢着整个世界光彩的眼睛。
他更喜欢看到那双眼睛露出迷离而恐惧的神色。
每一个死在他刀锋下的人,都会露出那种迷离而恐惧的眼神,但是,在泰隆杀过的这么多人当,却没有一个人的眼睛能有拉克丝漂亮,那是存在梦幻的眼睛。
现在的泰隆还是十分自信的,身为一个刺客,如果正面对战一个法师都没有自信,那么又怎么可能成为符之地最伟大的刺客
手那握着刀柄的冰冷触感让他很有安全感,你知道自己绝对可以将手握法杖的拉克丝吃得死死的,所以他很放心,越放心,他心的戏谑和残忍越浓烈,浓烈即使拉克丝露出恐惧而迷离的眼神,他也会好好利用这一分钟,将她内心的恐惧彻底释放,让她的心里永远留下刀锋之影的阴影。
“诶,真是可惜了。”拉克丝忽然叹了口气。
“可惜什么”
“我看的出你是个真正的刺客,杀人是你的擅长。可惜由始至终,你都没说要杀我。”拉克丝微笑着说道“我原本是打算杀了你的。但看在你始终都没有对我真正动杀心的份,放过你吧,你没说要杀我,我杀了你的话,我也不好意思向赵信总管交代,毕竟他和你们的德莱厄斯统领是好朋友,我也不能让他太难做啊。”
放过我
不杀我
泰隆刀锋般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他没想到,说了这么多,对方居然没有露出丝毫的恐惧,反而以一种居高临下,大发慈悲的态度,说放过他不杀他。
放过刀锋之影泰隆,不杀刀锋之影泰隆
泰隆真的觉得拉克丝疯了。
冷酷的泰隆生气了,她不喜欢拉克丝脸那种淡定的笑容,但人往往都是那么怪,越不喜欢的东西,越是关注,恰恰拉克丝那美丽绝伦的的脸越是关注,越是会被吸引。泰隆冷冷道“废话少说,一分钟之战,开始”拉克丝微笑道“好啊,开始”
第204章 莫名其妙的()
拉克丝微笑道“好啊,开始”
听到拉克丝这局话,泰隆阴柔俊冷的脸泛起一丝青色,这句话的内容倒没有愤怒的地方,关键是,这句话的语气。
好啊,开始拉克丝几乎是用孩童玩什么有趣的小游戏那种口气说出来的,充满了天真顽皮,但这种顽皮,这种天真,这种无所谓,在现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是不屑,是轻视。
以泰隆的冰冷性格,不屑,轻视都是毫无意义,刺客的修养让他可以无视任何的轻视的目光。骄傲的泰隆,其实从小是一个好胜心很强的家伙,小时候,在诺克萨斯,孤儿的他总是被嘲笑,被轻视,每一次被嘲笑被轻视,泰隆会压抑不住心底的暴躁。
可是,当泰隆发现,那些曾经嘲笑轻视他的人被他割开喉咙,再也无法发出嘲笑的声音时,泰隆才明白,原来嘲笑,轻视,这些东西对一个刺客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优秀的刺客,真正要做的,不是用语言去攻击别人,而是用手的刀,割开他的喉咙,让再也发不出嘲笑的声音,挖出他的眼睛,让他再也无法投以鄙视的眼神,这才是成为一个优秀刺客的基本素质。
七岁的泰隆,已经拥有了这种素质,对于任何轻视,嘲笑,讽刺,他的思维总能保持在最冷静最理智的程度,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神态语言而有任何情绪波动,这也是泰隆最可怕的地方。
十多年来,泰隆都保持着这种冷静的将神经思维也固化的状态,这种状态,让他总能保持在一个刺客的巅峰,哪怕是对手再细微的疏忽,也能被他抓住,进而一刀毙命。
可如今面对拉克丝,泰隆那冷酷的思维似乎极易躁动,她那淡定自若的表情,顽皮又霸道的气场,总让泰隆感到一种莫名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来自于无法言说的本能,好像一只老鼠被带着微笑的猫看着的时候一样。
猫是拉克丝,老鼠是泰隆。
猫的表情虽然很和善,很阳光,很慵懒很可爱。
无论再和善、再阳光、再慵懒再可爱,那也是猫看老鼠的表情。
所以,泰隆最受不了的,是拉克丝这种运筹帷幄,掌控一切的语气神情。
拉克丝似乎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一直都用这种语气和神态对泰隆,似乎能让冷酷如阴影的他生气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三。”
“四。”
“五。”
“六。”
“七。”
拉克丝伸出了晶莹如玉的手指,一字一字,一句一句的算着。
“她在算时间”
泰隆明白到这一点时,阴冷的脸刹那出现了一丝愤怒的潮红。
她居然还有心思去算时间,她当这是一场游戏吗当我只是一个玩具吗
当拉克丝数到十,一分钟之约已经过去了六分之一的时候,泰隆终于决定,真的要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一点颜色看看了。
扬刀,利用诡异的身法瞬间突进到她面前,然后将手锋利的刀刃架在她纤长白皙的脖子这是泰隆在脑海构想了无数次,也实践了无数次的手法,千万次练习的成功,让泰隆一气呵成地完成这个过程只需要一秒,大概,她当发现锋利的刀已经架在她脖子的时,需要三秒,才能反应过来吧这才用了四秒而已。
当她架在她脖子时,她绝丽的脸不会再露出那样自信阳光,甜美又霸道的表情了吧不会在对我那么轻视了吧她也一定会露出惊恐而迷离的神色吧
那么美丽的面容,露出惊恐而迷离的神色,一定会很迷人吧
当她露出这种神色的时候,要不要割开她的颈部的血管呢像她那么美丽的人,颈部精密的血管喷涌出来的鲜血也一定会特别美吧
这个过程,只需要十秒。
也是说,在泰隆的构想,瞬间突进,将手的刀放在拉克丝优雅的颈部,然后等她反应过来,脸流露出惊恐而迷离的神色时,再割开她颈部的血管,让猩红的血喷涌出来,整个过程,只需要十秒,那剩下的时间呢
这可是一分钟之约啊,这么长的时间,不好好利用,不好好欣赏,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所以在拉克丝数数这短短的几秒钟内,泰隆的脑海已经完全构想好了,当拉克丝数到二十的时候,他动手,用十秒钟的时间,完成割喉见血的动作,剩下的三十秒,这是慢慢的欣赏着拉克丝美丽绝伦的脸那恐惧而迷离的神情。
经历了这么美好的过程,她一定会永远记得我吧记得我这个割开她喉咙,让她看见自己鲜血喷涌出来的人。
想到这里,泰隆全身冰冷的思维和神经融化了一样,全部都火热了起来,连他也不明白这火热来自哪出。
或许,是在三天前来到战争学院第一眼看到拉克丝时,他的心里埋下了火热的种子,美丽的容颜,灿烂的金发,完美的身段,最令人难以忘记的,是她身那种超凡的,女神一样的气质。
即使当时有卡特琳娜,锐雯、希维尔这三个风格迥异,又同样出色显眼的女人存在,依然没有让拉克丝的自身的魅力有半点削减,在他在第一眼看到拉克丝的时候,已经惊艳沉沦。
拉克丝的绝代风华,不是只照亮自身的她美丽,而是让见到她的每一个人,都能恍然回忆起自己心的光芒,回忆起自己那久已忘却、不再相信的美丽。她仿佛像一道光,能照亮人心最黑暗的深处。
一直以来,泰隆都为自己杀戮的艺术而自豪,为自己手沾的鲜血体内的还要多而骄傲,在卡特琳娜,塞恩、锐雯和他这四个人,他虽然不是最强的,却是最令诺克萨斯的人恐惧的,因为他能杀人于无形,能在瞬间取走你的生命,更因为他从不废话,办事拥有果断有效率,哪怕连你死的时候,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杀你。
他是横在别人颈的刀锋之影,更是别人心里恐惧的阴影。
所以,很多人都畏惧他。泰隆本人也非常喜欢这种畏惧,这让他感到很有成感。
可是,第一眼看到拉克丝的时候,他才猛然发现。
他配不起她。
他的手,已经沾满了太多的鲜血,而她而是如一道圣洁的光,能照进人心最黑暗的深处。每当靠近她,看到她,泰隆都感到自己罪孽深重。
他想靠近她,可是,却知道他们彼此站在两个不同极端的人,虽然会遇见,但像
两条平行线,但永远不会有相交的一天。
泰隆像是想靠近一团火焰的坚冰,一旦靠的太近,会融化,会不在是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