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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附带协议,股票要等到复牌之后才能交易,他却要求富通集团在签订转让协议的同时,向他提供一笔1000万元、截止下个月11号的无息借款,如果截止下个月11号他还不能还清这笔钱的话,每天就要支付给富通集团百分之一的利息。他要钱如此之急迫,我怀疑就是与尹月娥被绑架有关。于是我就要求他让东沈和平来为这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他同意了。这些是目前咱们所掌握的全部信息,接下来我要讲一个我目前正在谋划的方案。卫肇川,你当时打听到沈杰是在澳门哪家**欠下的赌债了吗?”
“打听到了,就是最有名的葡京。”他答应道。
“目前我有一个想法。”我又说道:“如果到1月11号沈和良还不出这1000万的话,沈和平既然提供了连带担保,那么富通集团就有权要求沈和平来还这笔钱,但沈和平肯定更拿不出来,那么富通集团就可以……”
“常总,你凭什么断定沈和平也拿不出这笔钱呢?”我说到这的时候,田妮插话打断了我。
我点点头,说道:“大家都知道,东华纺织最近几年经营状况一直不理想,日子并不好过,而且就在上周,我又得到一条消息,他们公司财务总监林永华卷了公司账上仅存的几百万跑了,如今他们公司账上只剩下几毛钱,这事应该很快就会见公告。而就我所知,东华纺织每个月光是工资支出就要大约430万。另外,他们前不久刚刚签了一个协议,在明年2月27号要向深圳一家贸易公司交付一批价值3000万的****,现在正在赶工生产,要采购原材料。这都是急用的钱,光这两个窟窿我都怀疑沈和平是否能够补上。所以到时候如果沈和平真的拿不出钱来,富通集团就可以要求他用一定数量的东华纺织股票来偿还。可以想见,如果咱们不在二级市场上展开大规模收购的话,东华纺织股票复牌之后还会下跌,跌到一块五左右是很有可能的。按照这个市价计算,1000万能得到大约670万股,另外每天百分之一的利息就是10万块,折算成股票就是股左右。沈和平一共持有东华纺织4600万股,如果咱们能以1000万的代价从他手里弄来700万股左右,再加上咱们收购沈和良的960股,那咱们的持股将会达到大约1700万股,而沈和平的持股会减少到4000万股以下,此消彼长,对咱们下一步的收购行动将会很有帮助。”
看大家都默默的点了点头,我又接着说道:“而要实现这个计划,最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保证沈和良到期还不出咱们的1000万。如刚才所说,他借这笔钱,我怀疑是和尹月娥被绑架有关,或许就是要用来做赎金的,情况紧急,所以或许他压根没考虑过到时候怎么还这笔钱,只要能马上拿到钱,什么条件他都敢答应,如果这样最好不过。但也有可能他是有备而来的,已经想好办法了,到时候能周转出一笔钱来,那咱们就要想办法让他到时候周转不出来。这就是我的计划,李总你看行吗?”我说着就将视线转向了李坤。
李坤是负责风控的,原则上讲,我们每一步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动,都需要获得他的首肯才能实施。虽然他和我合作的很愉快,应该不会否了我的方案,但是在公开场合,问他意见这个程序还是要走的。
第363章 开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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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章 开会(三)
李坤摇摇头笑道:“我没什么意见,我支持这方案。 。。”
“谢谢李总。”我点了点头,又对其他人说道:“那各位看看你们有没有什么意见?有的话就提出来,没有的话我就要开始分派任务了。”
锦秋说道:“常总,我有个想法。”
我转头看向她,笑道:“讲。”
她说道:“现在的意思是,咱们和沈和良在停牌期间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等到复牌之后,就第一时间进行交易对吧?”
我点了点头,她又说道:“能不能不要在复牌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进行交易,咱们可以在协议里边设定一个时限,在那个时限之内,沈和良不能将股份转让给别人,咱们什么时候想交易都行?”
“为什么呢?”
锦秋说道:“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就需要发公告,东华纺织总股本两亿股,百分之五就是1000万股,沈和良手里有960万股,已经很逼近百分之五了,如果咱们一上来就先收购了他这部分的话,之后再在二级市场上随便一买就触线了。到时候发公告,势必引起股价上涨,可咱们的目标是5000万股,还得继续收购,这就增加了咱们的收购成本,不发公告又违规,势必招来处罚。虽然说这处罚咱们也能承受,但是能不违规的话,还是尽量不违规更好啊。咱们通过在和沈和良的协议里设定一个时限,给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利用这个时间先在二级市场上收购一些股票,尽量逼近、但不达到百分之五,然后再和沈和良进行交易,交易完之后,咱们的持股比例就已经迫近百分之十了,到时候要发公告就发,不发的话,虽然同样是违规,但咱们手里就多了将近百分之五的股权了。”
按照规定,当收购一家上市公司股份达到百分之五的时候,就要主动发公告,并且说明自己的意图。如果我们在达到百分之五的时候就公告,并说明下一步要继续收购、最终借壳这一目的的话,一方面势必引起股价暴涨,增加我们继续收购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会让沈和平提前知道我们的动向,有更多的准备应对的时间。因此我之前曾和锦秋说过,我是已经打定主意不发这个公告了,违规就违规。也正因为我事先抱了这种心思,所以反倒忽略了受让沈和良股份的时间、顺序这个问题了。
如今锦秋又提出来,显然对于我这个想法,她虽然面上没和我过多争执,但心里还是一直耿耿于怀的,还是不愿意看到我因为违规而招来处罚,能避免就尽量避免。
抛开情感因素,单就纯粹的交易方面而言,锦秋这个提议也是对的。即便最后还是要违规,但是手里多了将近百分之五的股份,这违规也更划算一些。
如果收购方自己不主动公告的话,上市公司或者是交易所发现这一情况之后,也要马上补发公告。我们收购东华纺织的目标是5000万股,按规定1000万股的时候就要发公告,假设我们先和沈和良进行了交易,受让了他的960万股,那么我们再在市场上随便一买,就到1000万股了。这时候就算我们自己不公告,很可能东华纺织或者上交所也会发现这一情况,进而发出公告,公告出来的时候,我们手里可能也就有刚刚1000万股出头,还要继续收购将近4000万股。
但是按照锦秋刚才的建议,我们先不受让沈和良的960万股,只是以协议的方式将其预定下来,然后先在市场上收购,比如收和良的这笔交易,我们手里一下子就有了将近2000万股。此时我们不发公告,就违规方面而言,负面效果和只有1000股时候不发公告是一样的,即便交易所或者东华纺织发现这一情况进而发了公告,我们也只需要再收购3000万股左右,相对而言,成本多少肯定都要低一些。
我点点头说道:“这个提议很好,我回头就和沈和良沟通一下,想来他本人这方面应该问题不大。主要是银行方面,银行是否愿意等待就很难说了,得看他的协调。如果他能协调下来自然最好,要是协调不了,那咱们也只能按照之前的方案进行交易了。”
按照锦秋说方案来交易,对于沈和良而言,只要我们把借给他那1000万的免息期调整一下,不再定死在1月11号,而是跟最终的交易时间挂起钩来,那他就不会有任何的损失,同时还能多当几天东华纺织的二股东,他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障碍可能会出现在接受了他股票质押的工商银行,我也不知道他是使用了什么方法让银行同意他和我们进行这笔交易的,我猜测可能是追加补充了别的什么质押或抵押资产,从而使得我们按照一块五的价格交易之后,银行收到的交易款,再加上他追加的资产,总价值能高于银行给他贷款的本息之和,因此银行才同意这笔交易。
但是股票复牌之后一段时间不交易,如果股价又持续下跌,比如跌到一块五以下,银行就要考虑我们有毁约的可能性,到时候银行再按照市价平仓卖出股票,收回去的资金,加上沈和良追加的资产价值,总价值可能也不够偿还银行给他贷款的本息之和,如此一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