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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的窗户。
这时首相塔的大门打开着,一看就知道是来自临冬城的两个卫兵站在门前,没有像君临城的士兵那样穿着金属的铠甲,而是仅仅穿着一身灰色的布甲,左手一块小圆盾,右手一根长矛,这简陋的装备中带有浓浓的北方感觉,与精美华丽的城堡有些格格不入,但却让马慎感到很亲切。
这两个卫兵也同样注意到了牵着小娜莎走来的马慎,“这好像是马慎爵士。”一位卫兵立刻就认出了马慎的身份,马慎在临冬城可是很受人们的欢迎,虽然贵为骑士,但是却依旧对下人很客气,而且哪怕不认识马慎的,只要一看到马慎独特的容貌也能够认出来。
“你好。”马慎笑着朝着卫兵打了声招呼。
“爵士,你是不是来参加比武大赛的。”卫兵热情的问道。
“对的,下午要去抽签,所以顺便就来拜访一下艾德大人。“马慎点了点头回答道。
“艾德大人今天还没有出门,二楼最里面的那个房间就是艾德大人的办公间了,你可以去那里找艾德大人。”卫兵指着一座建筑的大门说道。
“好的。”马慎正打算进门,却忽然听到旁边卫兵揶揄的说道:”不过到时候就不要跟艾德大人说你是来参加首相比武大赛的,你最好和艾德大人说你是来参加国王比武大赛的。“
“我定会谨记在心。”马慎也清楚原因,假装慎重的回答道。
正开着玩笑,却见那位卫兵表情猛然严肃了起来,并且一本正经的朝自己身后问候道:“艾德大人。”
马慎转头一看,发现艾德首相正快步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好久不见了,艾德大人。”马慎连忙上前问候道。
“好久不见,马慎爵士,这么几个月时光让你变得更加强壮了。”艾德突然看到许久未见的马慎也有些惊讶。
“您这是要去哪里?”马慎问道。
“一个叫做萨菲的客栈中有3人死了,听目击者说凶手可能是一名骑士,所以我现在去看一下情况。”艾德表情凝重的说道。
“真是多事之秋啊。”马慎感慨了一下。
“是啊,爵士,人一旦多了,事情也会多起来了。”艾德叹了口气,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你应该是来参加比武大赛的吧,爵士,不知道有没有好的盔甲,如果没有的话,待会我让人给你置办身好一点的盔甲。”
“不用了,艾德大人,因为其他的一些缘故,盔甲待会我会去解决的。”马慎连忙拒绝道,自己的盔甲还是自己来解决吧。
艾德也没有强求:“既然这样的话,我给你介绍一家君临城里最好的武器店,那里可能有适合你的盔甲,另外你就住在这里吧,爵士,我们这里客房多的是,不住白不住,也不用去旅馆给那些老板送钱了。”
“那就多谢了。”这次马慎没有拒绝,因为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这个。
“你随意吧,我先失陪会,爵士。”艾德点了点头,顾不上和马慎聊天,骑上侍卫牵来的马以后,就带着几个侍卫急匆匆的朝着外面奔去。
第40章 抽签()
“爵士,艾德大人这几天可是忙得焦头烂额的,原本这些都该归那些金袍子处理的。”看着艾德急匆匆离去的背影,那位表情能够快速转换的卫兵,对着马慎无奈的说道。
“或许可能君临城不适合艾德大人吧。”蓝礼在劳勃国王打猎死去后对艾德说的一句话便足以能够说明问题,你多耽搁一秒,就给敌人多一秒的准备时间,但是艾德却不以为然,没有放在心里。
事实上说起来,可能劳勃国王也是被艾德的仁慈所杀死,艾德因为不忍心杀女人和孩子,让瑟曦带着她的孩子跑,跑的越远越好,可惜没有人会这么愚蠢,抛弃荣华富贵,在被追杀中度日,哪怕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所以艾德的提醒给了瑟曦充足的准备时间,直接导致了后来劳勃国王的死去,就像太监瓦里斯说的“你发什么疯,竟然告诉瑟曦,你得知了乔佛里身世的真相,杀死劳勃的,不是酒,也不是野兽,酒让他迟缓,野猪将他撕裂,是你的慈悲杀死了国王。”
第二点就是不会说谎,在蓝礼和小指头的劝诱下艾德还是坚持告诉他们,他要坚持支持千里之外的史坦尼斯,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后来小指头的背叛和蓝礼的出逃。千里之外的史坦尼斯没办法在君临帮到他什么,而蓝礼和小指头不同,在君临实力不弱,当时如果艾德是一个略有心机的人完全可以假意答应蓝礼和小指头,几家先合力把铁王座从兰尼斯特家手中夺回来再仔细表明自己支持史坦尼斯的态度。
第三点就是古板(亦可以说是对制度的盲目自信),艾德甚至认为劳勃的一张圣旨就可以把瑟曦和她的党羽赶走,并且还把圣旨交到瑟曦手上,殊不知权力的斗争向来都是卑鄙无耻不择手段的,瑟曦也知道一张纸改变不了什么,反正历史和舆论都是君临的当权者来控制,圣旨什么的一手撕掉便是。
第四点就是太相信别人了,总而言之,以上的每点错误随便哪点都是致命的,如果艾德弥补了其中随便一点,他都不会沦落到死亡的命运,可惜的是,艾德每点都中了。
马慎摇了摇头,失去了刚到君临城的兴奋,将行李托付给接受到消息后赶来的仆人后,便带着小娜莎开始随意游览了一下君临城。
在君临城这个城市中贫富差距特别明显,一条街上车水马龙,但是相距不远的跳蚤窝里却臭水横流,猪圈、马厩和皮匠铺散发出的臭味混杂在酒窖和妓院的气味里,路边建筑都紧挨狭窄的小巷而建,几乎靠到一起。
贫困的人们不知道下一顿饭该如何解决,目前还算好的,没有大规模的战争,粮食的价格还勉强处于标准状态,不至于有太多人饿死,但是当五王之战开始之后,在战争中最倒霉的便是这些平民了,饿殍遍野,吃人肉更是成为一种常态,经常会有人半夜毫无声息的失踪,但却没有人愿意在这上面花半点精力,毕竟只是些下贱的百姓罢了,又不是高贵的贵族。
去跳蚤窝逛了圈之后,马慎也失去了再继续逛下去的欲望,带着小娜莎找了一家被别人称为到君临城必须要吃一下的饭店,店里人山人海,马慎凭借着自己骑士的身份才被安排到了一个位子,但是吃了之后也没有感觉出不一样的地方,或许因为客人多了,哪怕原本再好的美食也会变得平淡无味,没有花费时间,花费心思做出来的食物毕竟好吃不到哪里去。
“走吧。”随便吃了点,马慎叫上依旧很兴奋的小娜莎,打算去抽签了,或许小娜莎不像马慎,吃的不是味道,而是传说中的情怀吧,就像马云爸爸最后悔的便是开了阿里巴巴,还有王思聪他爸******的一个亿小目标。
没过多久,马慎就到了上午来过的比武大赛报名点,门前穿着精美盔甲的骑士来来往往,有来自河间地的骑士,身后的披风上刻着一条腾跃于红蓝条纹底上的银色鳟鱼,那是徒利家族的家徽。
边上一位骑士的披风上一朵盛开于青翠绿野之上的金玫瑰,显得闪闪发光,那是来自于高庭提利尔家族的骑士,除此之外还有带着各种纹章的自由骑士,雇佣骑士等等。
各式的纹章都被骑士印在身上最显眼的地方,如同公鸡般一个个聚集在这里,趾高气昂,不可一世,虽然有可能连刀光剑影都不曾遇到。
马慎拉着小娜莎走过一个个穿着闪亮铠甲的骑士们,真不知道他们穿的这么华丽干什么,又没有那些花痴的小姑娘,今天也不是比赛的时候,不需要用盔甲为自己提供防护。
好吧,可能这个铠甲还是有点用的,马慎不久就推翻了之前的言论,穿着灰色布甲的马慎混在这些骑士当中竟然莫名其妙的感觉到了一丝自卑,是的,就是自卑,即使马慎心中默念,这些穿着铠甲的公鸡骑士没有一个打的过自己的,但是却还是经不住骑士们鄙夷的眼光。
如果这些骑士上来找茬也就罢了,但是这些骑士都自认为比较有教养,只是用鄙夷的眼神看着马慎,让马慎有气都没地方发,总不能随便找一个最帅的骑士打一架吧。
“嘿。”忽然一个穿着银色盔甲,高大且身材匀称,外表英俊,有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和一头夹杂了沙色头发的骑士走过来朝马慎打了个招呼。
马慎连忙朝着四周看了看,“别看了,就是你了。”骑士笑着对马慎说道。
看着眼前这位不请自来的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