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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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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爹垂下目光,木然说:“那就做吧,有啥法子哩,做吧。这种手术得多少钱?”
    “三万元左右吧。”
    “那俺们回去凑钱吧,三万块,对俺们可不是小数啊。”
    孩子奶眼泪汪汪地说:“小宝的命比钱关紧,回去想办法吧,砸锅卖铁也要治。老天爷呀,你咋恁偏心,偏偏让这病落到俺小宝头上。”
    许剑天生心软,当了十几年医生,死人也见过几十个了,至今没把心淬硬。他尽力安慰道:“这种病也算是常见病了,一百人中就有五六个,最近几年格外多,一百人中已经有七八个了,发病率的增加可能与环境污染有关。你们别担心,手术不算危险,而且术后效果很好的,不会留后遗症。”他随便问一句,“孩子妈咋没来?”
    这句话无意中戳着了这个家庭的痛处。孩子爹看看许剑,没说话。孩子奶咬着牙说:“那贱货不算个当妈的,连人也算不上。小宝病成这样,你猜她咋说?她说别治啦,花那个冤枉钱干啥,这个死了再生个没病的。俺们知道她的心思,嫌咱家穷,结婚后就操心着往别家走(离婚),她怕有了孩子是累赘。”
    男人低声说:“妈你别说了,丢人。”
    许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劝慰,而且刹那间心有所动——想起了张上帝。张上帝曾说过一种非常异端的观点,与那位狠心的孩子妈颇为类似。他说上帝主管着大千世界,但上帝的道德规范常常不符合现代人所珍视的人道主义,倒是更像古希腊时代的斯巴达人。斯巴达人生下孩子就丢在山沟里,几天后再去看,能活下来的证明生命力顽强,抱回去继续抚养,死了就喂野兽。正因为这种比自然选择更残忍的人工选择,所以斯巴达民族的体质极为优秀,其军队令人闻风丧胆。张上帝说现在不行啦,现在无论什么遗传病都要尽力救治,直到医学无能为力时才作罢。于是大量的社会财富被用于矫正上帝的工作疏忽。而且更糟糕的是,这样还会留下危险的隐患:让不良基因躲过自然选择,传给千秋万代。其实完全可以用远为简便的办法去解决——再生一个,仅仅耗费一颗精子和卵子而已。
    记得张上帝这段话激起了学生们的同忾。他们都是明天的医生啊,救死扶伤是他们的天职啊。对着医生说这些话,不是指着和尚骂驴秃吗。课堂里义愤填膺,一片喧嚷,张上帝断喝一声:
    “不要喧哗!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他说,这些遗传病甚至可能并不是上帝的疏忽,而是有意为之。生物进化中时时存在着“自限”,比如体细胞在长到与周围的细胞接触时,就会按照“接触抑制指令”而停止生长;生物体内的细胞分裂到一定次数就会死亡;北欧旅鼠在族群增值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大批跳海自杀。人类中有不能繁衍后代的同性恋,有先天性心脏病,有婴儿猝死症,谁说这不是上帝为人类设的自限?所以,医生的救助行为其实是逆天而行。张上帝对课堂中喧嚷的学生们嬉笑怒骂:
    “你们穷吆喝什么?一群黄口小儿,胎毛还没褪净呢。别说你们,就是把整个人类文明全算上,充其量也只有一万多年,而上帝他老人家已经150亿岁啦!你们谁敢吹牛,说你已经揣摸透上帝的用心?”
    那堂课让同学更清楚了张上帝的狂悖。这会儿面对这对不幸的母子,许剑想,也许再生一个健康孩子真的是更好的选择。当然这种想法与医生的职业道德相悖,但如果救助这个病孩,其实也是掐断了另一个健康孩子的出生可能,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残忍么?宇宙的规则太繁杂了,人类其实永远处于两难境地……病孩的爹轻声喊:
    “许医生?许医生?”
    许剑回过神来,自嘲道:走神了,我走神了。病孩的爹说:“许医生,没事俺们就走了?”
    “你们走吧,如果决定做手术可以来找我。知道你们家境比较难,我给市中心医院的朋友交待一声,让他们尽量压低手术费。”
    母子俩抱上病孩,千恩万谢地走了。
    星期一病人较多,他一直工作到10点才出去解手。在楼道上碰见大厂焦副厂长和医院曹院长正陪着一帮人巡查。中心人物是一个高个子,穿着挺刮得体的警服,肩上是一级警督的三星徽章。气势轩昂,其侧影既熟悉又陌生。他正在向随行者作指示,不时用手势来强调语气,随行人毕恭毕敬地不断点头。许剑认出这是仝宁,市公安局局长。他对仝宁非常熟悉的,20几年前有一段时间两人曾形影不离,今天听说公安局大领导来视察,他已经想到可能是仝宁了。但看着那个侧影,他却无法排除心中的陌生感,是为什么呢……对,是因为“这一个”仝宁的阳刚之气。
    当年仝宁也很阳刚的,十七八岁就长到一米八,宽肩膀,肌肉发达,走起路来咚咚响。但非常奇怪,那时仝宁身上也有一股女人味,这种女人味与他的阳刚非常矛盾地共处一体。他走路时臀部的摆动像女人;小手绢叠得整整齐齐,喷上香水;穿的白背心总是白得耀眼。而且他向来是自己洗衣服,这在中学男生中并不多见。有一个细节许剑记得很清楚,仝宁每次洗完内裤,总要放在鼻尖上仔细闻,看是否真的洗干净了。那时仝宁麾下有很多男性小郎当,而且大都知道仝哥这个怪癖,每当仝宁洗衣服时,他们就躲在旁边笑。
    但这会儿他身上的女人味已经彻底消失了,或者被威武的警服遮盖住了。仝局长仍在做指示,一个跟班挟着皮包,手里端着老板杯,在仝宁说话的间断中,跟班适时地拧开茶杯盖,递过来,让局长抿几口,再接过去,旋上盖,做得娴熟有致。这是目前流行的官场文化,有这么一个跟班捧着杯子就表示主人有相当的等级。
    许剑摇摇头,准备偷偷溜走。他历来很不感冒这些官场上的套路,而且他和仝宁在20几年前就断了来往,这会儿没必要去和大局长套近乎。但此刻仝宁正好转过脸,与许剑对上目光。看得出仝宁稍稍一愣,随即笑着向这边招手:
    “那不是许剑么,你在这家医院工作呀。”
    既然这样,许剑只能过去了,同仝宁握手:“仝哥你好,多年不见了。”
    这声“仝哥”让旁边的曹院长印象深刻,忙问:“小许你同仝局长很熟?”
    仝宁代他回答:“是的,上中学时我俩在体训队是哥儿们,好得割头换项。不过上大学后失去联系,算来也有20年没见面了。”
    仝宁拉着许剑的手,问了分别后的一些事情,结婚几年了,孩子多大,是男孩女孩,爱人是不是也在这儿上班,等等。最后说:“今天没时间好好叙谈,许剑,以后记着去找我。”
    许剑笑着说:“你是大局长了,我一个平头百姓,你那儿门槛太高不好进呀。”
    仝宁威胁地用指头点点他:“这就是当平头百姓的好处,可以胡说八道不用负责。你去找过我吗?哪个门卫拦着不让你进?我这个局长还没这么操蛋吧。”他拍拍许剑的肩头,“有空去找我玩。你只用说是我的老同学,谁敢拦你?来,我把手机号给你。”
    他朝跟班伸过手,那人立即从皮包里摸出一张名片,仝宁掏出钢笔,在名片背后龙飞凤舞写了一行字,交给许剑。两人交接名片时,曹院长目光锐利地扫了一眼,这一眼没能把手机号看全,但从开头几个数字看,显然不是仝局长对外公开的手机号。现在的领导一般都有两个手机,一个是公开的,交秘书带着;另一个自己带,号码只让最亲近的人知道。这么说,这个小许确实同局长关系不一般?许剑没有意识到一个手机号还有什么名堂,随随便便把名片插到白罩衣的口袋里,同仝局长告别。
    
    握手告别后,许剑回到门诊室。严格说来,仝宁和他算不上同学,既不同校也不同届,许剑上初二时仝宁上高三,高了四届。不过他们都是校体育代表队的,在市里集训时认识了。仝宁很有体育天赋,篮球乒乓球都不错,尤其擅长田径,百米短跑和跳高都是一流好手,他所创造的中学生男子跳高记录保持了十几年。再加上为人友善,风度潇洒,很得女孩子的青睐。不过仝宁对漂亮女孩儿从来没有感觉,麾下倒是常集结着像许剑一样大的几位男孩子,而且全是长相俊朗、性格讨人喜欢的金童。许剑那年13岁,同仝哥的关系格外亲昵——许剑在回忆往事时,没有使用“亲密”、“亲近”这些字眼,而是说“亲昵”,这是有讲究的。仝哥对他确实有点……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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