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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讯息-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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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连问了三句。
    警方不是神算子,短期不能提供她想要的答案。
    婴儿又开始大声哭泣,少妇抬起头看向我怀里的婴儿,她哀求的道:“别伤害我的宝宝。”话音刚落,发疯似的朝我扑过来,那种极端的眼神,我有点发懵,措手不及被抢过了婴儿。忽然间,她变得安静,充满母爱的摇晃着婴儿,很快婴儿停止哭啼,乖乖入睡。
    重案组的人赶了过来,法医和鉴证员由于直属市局,跟重案组汇报了下案发现场的情况,与此同时,王远河带着城北分局的警员们撤离。
    我正要离去时,重案组的人瞅我穿着休闲装还滞留于现场,兴许把当成了死者家属。他把我拦住,问道:“你和死者什么关系?”旁边另一青年嘴里嘀咕道:“诶?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我?路过的交警,我叫凌宇,暂时处于停职状态。”
    “啊!是你,我的偶像啊。”
    觉得眼熟我的青年反应特别剧烈,他拉住我的肩膀:“崇拜死你了,拳打记者,登上头条,前者,我最想干的事;后者,我做梦都想干的事。我叫唐然,请偶像多多眼熟。”
    得!
    我啥时候有这个脑残粉了,还是重案组的。
    重案组的人作了一下记录,全方位各个角度给本田车拍照摄像,喊来抬尸小分队把尸体运到殡葬中心,然后与交警大队联系拖走了象征死亡的本田,他们才带着抱婴儿的少妇回了警局。
    唐然的存在,让我免去了警局一日游。
    交警大队拖走车的时候,我无意看到了车牌号:“BS527”,被黑色记号笔划了个大叉。
    527?
    十根葱……
    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想到了之前的遇见的小女孩。抬手拍打脑门,我晃开了回忆,凝望着眼前的一大摊血迹。
    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好像心晴的蜡笔画与这起案子有关联,但五六岁的幼齿小萝莉,没有我大腿高,提不了重物,纯真可爱,音轻体柔又易推倒,凭她……能杀人作案?
    打死我也不信!
    我焦躁的抓了把头发,这案子反正归重案组管破了,我这停职的交警,瞎跟着搀和什么劲?
    这个时候,一只手从背后拍了下我肩膀,我出于防范意识横着拉跳一大步,侧起腰回过身,我眯着眼打量着来历不明的中年男人。
    简直像邋遢大王的成年版,他的络腮胡子快遮挡住了半边脸,大热天的,裹着黑色的风衣,拄着一根金属拐杖对我微笑。
    就冲这打扮,我下意识的将其与这案子的凶手联想到一起。我脑海中浮想联翩,他如果有任何不轨的举动,凭我的身手,能极为稳妥的制服,万一他真是凶手,我意外立了功,重回刑侦大队指日可待!
    我绷着脸问:“你是谁?”
    “人。”
    “废话,难道是鬼不成。”我没好气道,此人简短的回复愈加让我充满了怀疑,我悄然蓄势虬起肌肉,想一举擒获他。
    “想动手?”
    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玩味的看着我,流露出万年不变的微笑。
    敢如此屌?先拿下再说!
    我轻喝一声,朝他奔过去,左脚点地借力,我高高跃起使得背脊与地面平行,同时另一条腿借势犹如鞭子一般的抽打向邋遢大叔。
    天外有天,事实证明我这满腔热血的愣头青,过于盲目自信了。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半空中见他一动不动,以为他被吓傻了,我有点犹豫怕他承受不住,所以把腿上力道卸去三分。
    我的瞳孔中,疾速掠过了一道金属光芒!
    邋遢大叔不动则已,一鸣惊人,他手中的金属拐杖仿佛赋予了生命,抡了半圈,精准无误的点在我抽过去那条腿的脚心。我失去了先机,况且离地状态也使不上劲儿,最终跌落在地,摔得七荤八素,我成“大”字型的挣动……
    本来觉得会一击必杀,结果换来的是秒杀。
    我引以为豪的搏击亚军,就这么不堪一击?不,此人绝对是高手!
    邋遢大叔在我落地时,腿弹起一屁股骑在我身上,好在他不是重量级的,否则我肠子会被挤出菊花。他用金属拐杖抵在我的脖颈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心底发寒。
    我忍着疼痛,艰难道:“你想怎样?”
    “讲讲你对这桩案件的看法,千万别是从法医或者鉴证科那听来的,只要你自己的见解。”他微微操控着金属拐杖,在我脖颈轻划了几厘米,充满了威胁的味道:“说与不说,全在于你,如果你不在乎小命……”
    冰冷神秘的死亡面前,一切都显得卑微。我必须得活着,为了让父亲重见天日,我选择了妥协。
    邋遢大叔的要求其实不算过份,我把从到达案发现场到重案组人离去这段时间的心中猜想娓娓道来,“首先我想说,此地不是第一现场。”
    “怎么说?”
    “按鉴证员与法医给的说法,死者分尸的可能性较小,疑似死前被肢解,四肢再被缝合回躯体,他那时是活着的,可也离死不远了。就算有特殊手段的控制血流光,但由于失血量过多,他被割下头颅时,血液不可能从脖子喷的满车都是,应是凶手故意洒的,造成这假像。其次……”
    我故意停住,想看看奇怪男人什么反应。
    “说下去。”他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
    我拼命的回想着每一个细节,“其次,我只往车里瞄了两眼,却可以肯定车内电源并没有被改造的痕迹,那台是大功率的榨汁机,残余的骨灰、血液、脑浆以及半个头颅,不可能伪造,十有八九是现榨头颅……这个,也充分说明了车内不是第一现场。十根葱粘着泥土,插在死者断头处,凶手未必是临时起意,没准他有特殊癖好,或有特殊意义。”
    邋遢大叔来了兴趣,问道:“那你觉得凶手是个怎样的人?”
    我设身处境的思索道:“太细了不敢说,凶手的作案手段上来判断,有极端的性格,见惯了血腥的场面才能有序不乱,很细腻的布置完第二现场。就目前的情况,大概两个可能,第一,是与死者熟识的好友;第二,美丽的女性。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能和大半夜与死者厮混在一块。另外说句纯粹的个人观感,死者的车牌号上有BS这两个字母,或许它对于死者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我有种直觉,这BS与凶手的犯罪动机有莫大的关联。”
    “不能遗漏掉任何一个线索,没有哪个是和案子不相干的。”邋遢大叔抬起金属拐杖,重重地敲打我的后脑勺,“该打,该打。”
    他娘的真痛!
    邋遢大叔站身于我眼前,他俯视的道:“水平马马虎虎,挺机灵的,你愿意和我共事么?”
    “别以为你身手比我好就为所欲为,你到底是何方妖孽?”我爬起来问,一边拍打着衣服沾染的灰尘,“身为一名警察,我可不会干作奸犯科的事儿。”
    “呵呵,我和你一样,不过警种比较特别,是非常规部门,D。I。E的现任负责人,你爹……曾经对我有恩。而我还晓得,你想当的是刑警而并非交警。虽然,我满足不了你的愿望……”邋遢大叔拔了一根胡子,他意味深长的道:“但我却可以给你更大的权力。恩,我只能说到这,为你爹翻案是一件极为漫长又很遥远的征途。我赠你羽翼,是用来炖汤还是飞翔,全凭你自己了。”
    D。I。E?
    die,在英文里是死的意思,那什么鬼部门,我活二十几年还没听过。
    他转身离去,渐渐拐入了街角。
    这位消失的神秘警探,真能给我比刑警还大的权力?我愣在原地,耳中回荡着金属拐杖敲打地面的音质……
    
    第三章:D。I。E
    
    隔天,我便接到了警局的调任通知,让我同意就立即去报道,也可以选择拒绝。我仔细看了几遍,的确是“D。I。E”,继续当交警恐怕将会碌碌无为,不如搏一把,我对这个闻所未闻的部门充满了期待。
    看来,昨天那奇怪男人当真没骗我,将背景有问题的我给轻易调去D。I。E,这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即便有权的也会有所顾忌未必敢做。
    按照新的办公地址,我花费近三个小时的时间才寻了过去。很偏僻,在城西的郊区,周围除了这一栋二层小洋楼,没有其它房屋,如此空旷的地带,却有十二个荷枪实弹的防暴警察以及四条警犬在四周全方位守护,边上还停着两辆装甲车。
    如果不是夸张的防卫和大门上的匾额写着“D。I。E”三个字母,我绝对会认为找错了地方。
    我刚一靠近D。I。E大门,有条警犬冲我狂吠,幸好不是守卫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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