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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忌的劲儿火辣了一阵之后逐渐消退,接着又重演了一次才终于消失,可是那条街道却一直延伸。从那天夜晚起,千百条街道像是一条街道,沿途经历了无数的觉察不到的街头拐角,层出不穷的场景变化,一段又一段的旅程靠着央求便车和偷偷爬车得以延续下去;无论是火车、货车或乡村马车,无论是二十岁、二十五岁或三十岁,他都同样带着那副冷峻的面孔,穿着同一身(脏了破了也是它)城里人穿的衣服,马车主人不知道这位乘客姓甚名谁,操何职业,也不敢贸然动问。这条路深入到俄克拉荷马州和密苏里州,直到南边的墨西哥州,然后折回北上到芝加哥和底特律,之后再次往南,最后来到密西西比州。这是一条长达十五年的人生路途:它穿过了石油城的那些未开发的木板店铺的街道,在这里他成天穿着哔叽布服装、覆满井底油泥的轻便皮鞋,吃粗劣的罐头食品,一餐饭要花十美元又十五美分,他以厚厚的一摞钞票付账,钞票上同样溅上了油泥,这泥同宝贵的原油一样来自深不可测的井底。这条路还穿过金黄的麦田,他曾在烈日炎炎的田地里劳动,曾睡在九月清冷的星光月影下的草垛里。他先后当过劳工、矿工、勘探工、赛马票兜售员;还加入过部队,服了四个月的役,开小差逃跑之后没被抓住。更多的时候,无论是起初或后来,这条路总是穿过城市,不同城市的相同或近似的街区,记不住它们的名字,半夜三更溜去黑暗的可疑的栖身场所同女人睡觉,有钱给她们钱,没钱也照样去睡,睡后便声称自己是黑人。就这样,他居然混了一段时间,那是他在南方的时候。这既简单又方便。通常他最多不过挨女人或鸨母的一顿臭骂,虽然也有被别的嫖客打得不省人事,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街头或关在监牢里的时候。
那是他还在南方的时候。一天晚上,那做法不灵了。他从床上起身,告诉那女人他是黑人。“是吗?”她说,“我当你是个意大利移民什么的。”她看着他,并未表示特别的兴趣。然后她显然从他脸上观察到什么,说道:“那又咋样?你看上去不像。轮到你之前你该看见被我赶出去的那个黑鬼了吧。”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这时完全不动了:“喂,你认为这地方是啥场所?是里茨饭店16?”之后,她不再讲话,呆呆地看着他的面孔,开始从他面前往后退;她一面凝视着他,一面脸上渐次失色,就要张口喊叫。接着,她真的叫喊起来。来了两个警察才把他制服。起初,人们以为那女人昏死过去了。
这事发生后他病了。直到这时他才明白,确有白种女人愿意找黑皮肤的男人。他病了整整两年。有时他会记起曾经欺骗或者挑逗白种女人骂他是黑人,为了同她们打架,狠狠地揍她们或者自己被痛打一顿。现在他却揍那些称他为白人的黑人,这时他到了北方,先在芝加哥,后来又去底特律。他同黑人生活在一起,回避白人。他同黑人一起吃饭睡觉,却谈不到一块儿,说不好就斗殴。这时他同一个酷似乌檀木雕制的女人像夫妻般地生活在一起。晚上他躺在床上,睡在她身边,睡不着便开始用力做深呼吸。他故意这样做,感觉到甚至密切地注视着自己白色的胸脯在胸腔内逐渐逐渐地往下陷,竭力往体内吸进黑人的气味,吸进幽深莫测的黑人的思想和气质;然后又从体内着意呼出白人的血、白人的思想和白人的气质。整个呼吸过程中,他的鼻孔绷得紧紧的,胀得发白,竭力使自己的气味变成鼻孔正嗅着的气味,全部身心一齐扭曲用劲,带着肉体的反抗和心灵的抵御。
他认为他竭力逃避的是孤独而不是自我。然而这条街直往前延伸,无声无息地伸去,在他眼里一个地方与另一个地方一模一样,没有一处能够使他得到安宁。而且他在这条街上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和所处的种种心境总是一片空虚:他也许看见了自己充当过的无数角色,孤苦伶仃的处境,命中注定的走南闯北,在屡遭失败的绝望中鼓起勇气,在勇气一再受到挫折后重又陷入绝望。就这样,他走过了三十三年的人生旅程。
一天晚上,这条街辗转到了密西西比州的一条乡村大道。他被人从一列南行货车上赶了下来,来到附近有个城镇的地方。他不知道这个镇的名字,也不在乎它叫什么名,甚至没有与这个镇打照面。他绕过它,沿着树林前进,来到一条大道,望了望路的两头。这不是一条砾石路,但看上去往来行走的人不少。他看见有几间黑人住的小木屋散落在道路两旁;接着在半英里远的地方,他看见一幢大住宅。这所住宅隐蔽在一丛树林中间,显然一度是惹人注目的地方。可是现在,树木需要修剪,房屋已经多年没有油漆过。但他看得出来,这幢屋有人居住,而他已经二十四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他想:“到那儿也许能吃上。”
可是他并没有立即走近它,虽然已渐渐临近日暮时分。相反,他折身朝相反的方向走,穿着污秽的白衬衣,哔叽裤子,溅满泥土、吱嘎作响的城市式样的鞋子,一顶布帽傲慢地戴在头上,胡须已经三天没刮了。尽管如此,他看起来不像个流浪汉,至少这时他遇上的黑人小孩不这么看,这小孩晃动着一个锡铁桶迎面走来。他叫住小孩,问道:“谁住在后面的那幢大屋子里?”
“那地方伯顿小姐住。”
“伯顿先生和夫人?”
“不,先生。伯顿先生没有。没谁住那儿,除了她。”
“噢,我猜是个老妇人。”
“不,先生。伯顿小姐不老,也不年轻。”
“那么她一个人住在那儿,不害怕吗?”
“谁去害她,在这儿、城附近?这周围的有色乡亲们照看她呢。”
“有色乡亲们照看她?”
小孩像是立即在他自己和询问他的人之间关上了一道门。“我是说周围没有人去害她。她没害过哪个。”
“我猜是那样,”克里斯默斯说,“沿这条路走多远会到下一个镇?”
“差不多三十英里,人们都说。你不打算走着去,是吗?”
“不,”克里斯默斯说。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小孩望着他,然后也转过身来,手靠在模糊的胁部一边走一边晃动着锡铁桶。走了几步他回头望了一眼。刚才向他提问的人仍在走动,走得不快却在持续前进。小孩又往前走,身上穿一件打上补丁的短小的褪色罩衫。他赤着脚。不一会儿,他开始拖着脚步往前走,在他瘦弱的褐黑色脚边和破旧短小的罩衫周围,扬起红色的尘土。他开始哼唱,没有调门,单调却富有节奏,颇为动听:
说是不乱唱。
谁不在乱唱。
那个毛丫头
别把裤裆藏。
克里斯默斯躺在离那幢住宅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听见远处的时钟敲过九点,然后又敲响十点。隐现在他前面树丛中的房屋显得格外高大宽阔。一盏灯的光从楼上的一扇窗户透出来。窗帷没有拉上,他看出是盏煤油灯,还不时从窗户看见一个人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