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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答案。
洛克家族位于雾都,而他生活的地方是相隔万里的中国,一个偏远的山村里,被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照料到大。
而和他出生只差几分钟的那个人,享受着一切。
简达随从小一切靠自己,想要努力回报的姆妈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临终时告诉他去“外边的世界”,他才离开了那个居住了十五年的地方。
那些本来应该属于他的东西,上一世就被剥夺。重生的这具身体,原来是那个占便宜的。
他是那个被送走的,弟弟。
前世他被人设计,算他蠢算他活该;前世他被人当成弃子扔掉,算他命不好算他倒霉。
然而既然他重生了,既然他回来了,就要拿回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犯傻一次,但不能再傻第二次,从前懒于算计,被元轩护得太好,认为这世界都是好的,没有上心,结果被扮成兔子的野猪给吃了。
那只野猪的头上,还带着一朵白莲花。
简达随心中冷笑,面上不动声色。他既然重生,那么势必要活下去,才能不辜负这一番“奇遇”。
只有蠢货才会满足于墓碑上人们的赞颂,面对现实并且勇于夺取的人才能胜利。迈克尔·道布斯早就说过,人生就是一场零和博弈,输赢高下都在政坛见分晓。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是这条路上无奈的过河卒子,只能一路向前。
房间安静的像是坟墓,而他在深夜的墓地缓缓睁开眼睛。他是从地狱来的人,无所留恋,心中只有复仇。
你是谁?
I am Rush。
那些设计他的,害死他的,觊觎家产的,在周围虎视眈眈的,他会奋起反击,一一解决。
那种在水中痛苦挣扎,却只能等待死亡的窒息感,那种恐惧,他不想这辈子再尝试第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 黑化完成进度100%。
进击的小受!
☆、没有神
恐惧予以人无限力量,比尊敬更甚。
天花板上那副耶稣受难图仿佛在警示着他,耶稣教导我们要宽恕我们的敌人,一本《圣经》却只有寥寥数语关于朋友,最后他死在了十字架上。
my elderly brother,我将要取代你。
如果还有什么愿望,就让我来实现好了。
***
神的使者——灵魂歌手大赛开赛前,中国区种子选手简达随消失,有人说他嗓子毁掉了逃避比赛,还有人说简达随之前根本就是公司里捧出来的,他的所有歌曲都是有人在后面包装才出来的效果,有人说是替唱,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元轩之前给简达随的包装一直走的男神路线,简达随的底子好,长相俊美,身高腿长,五官偏欧化,他亲自上阵调|教这个捡回来的男孩,然后把他留在身边,亲手给他打造了一个王国,简达随一步一步走的很稳,他本人也很努力,在嗓子坏掉之前,已经隐约有了华语乐坛歌神的潜力。
然而现在的一切都幻灭了。
有人直接爆出了简达随之前的经历,提出简达随并不是来自于什么贵族,根本就是一个从山村里来的土包子,披上了华美的袍子就冒充男神,根本就是土包子一个,爆料者言之凿凿,抛出一个又一个猛料,人民群众都是爱看八卦的,尤其是看这种飞上枝头变凤凰,落难的凤凰不如鸡的场面,装逼者天天有,这时候痛打落水狗也丝毫看不出来。
爆料称简达随抱大腿,潜|规|则,隐形上位,假唱,替唱,冒充男神,然后又说什么整容,连元轩给简达随包装之前的照片都找了出来,陈芝麻烂谷子,真真假假谁管,最后一条终于触怒了大众的底线:简达随吸|毒。
这像是一滴水扔进油锅里,直接被炸了出来。
有人质疑过真假,但更多的人在爆料之后就相信那是真的,空穴来风,没有空穴怎么可能有风,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吕清还在轮椅上装模作样,看八卦看的很开心,Frank不愧是个好队友,当初也不枉自己和他一夜风|流,对于绯闻和黑料他向来拿手,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编辑手中藏事实。Frank直接黑掉版主的号连环发,再有倾向性的引导,最后哪怕你白的跟一张纸似得,都难免沾上污点,这条上过论坛头条,无数人讨论,之后无论删还是不删,都会成为人们心中的蚊子血。
到时候元轩从悲痛中来去澄清,公司开发布会,简达随宣布死亡,他上去抹两滴鳄鱼泪,说些好话,死者为大,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人都死了,谁还会查那么清呢,只不过简达随的名声被他彻底毁掉而已。从前是个干干净净的歌手,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死的早的,满身黑料绯闻的歌手,他的代表作就是他自己,倒是对得起第一张专辑叫《黑》。
吕清把浏览痕迹全部删除,他向来好学,跟Frank学了几手,黑客算不上,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东西半球的时差意味着,阮疏被囚在床上看月亮的时候,元轩被李叔砍昏之后一夜过去,醒来之后一言不发,冷着脸赶到机场,搭乘专机去的碧海,因为离得近的城市机场已经关闭,只能到稍远一点的城市转汽车前往。
吕清醒的很早,摇着轮椅故意从客厅过去,想要和元轩打招呼,“阿轩,吃早饭了。”
元轩像是没看见他,也没听到他的话一样,直接错身过去了。
吕清本来还淡笑着的表情凝滞,等人都出去了,脸才变色,他手中抓着报纸,指甲都要把报纸掐破了,停了近三分钟,才慢慢松开手指,将报纸慢慢展平。
保姆明婶看他的冷静的展平报纸的动作和眼神吓了一跳,“清少爷,你怎么了?”
报纸和你多大仇。
吕清笑的永远很亲和,“刚才腿不小心阵痛了,这份报纸元叔叔看了吗?”
明婶皱眉,摇头叹气“少爷和老爷生气了,谁也不理谁,这不一大早,家里跟暴雪之后一样,冷的要命。”说着自己打了个战栗。
为了个土包子还跟元叔吵架?吕清心里呵呵了一下,心想没事,反正以后也不会了,元轩还是老老实实做元家的少爷也好。到时候他可以想办法取悦元叔,反正婚姻法已经修了,他想办法和元轩结婚,以后就什么都不愁了。
流离的日子他再也不想过了,快点稳定下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敌人全部除去,抓紧事业和爱情。
他不信元轩和他小时候的那十年竹马竹马的情谊,居然比不过一个乡村的土包子。
元轩只是一时新鲜,之后很快会回到豪门生活里的。
吕清想到这里又笑了,笑的很和煦,“明婶,能麻烦你煮份银耳绿豆粥吗,我想元叔喝点去火的东西比较好。”大早上的动火,肝不适应吧。
明婶一拍手掌,“哎呀,说的对,我怎么忘了这件事了,还是清少爷聪明。”
吕清眼眸中闪过一丝光,“我记得明婶的粥很香,当年的手艺这么多年,一直念念不忘呢。”
“哎呀那都多少年的事情了,”明婶笑的眼睛都弯了,“我这就去煮,对了,清少爷,你喜欢喝什么粥,我也一并炖了?”
“和元叔的一样就好,我不挑食,麻烦您了明婶。”
“哎呀不麻烦不麻烦。”明婶兴冲冲的去煮粥了。
老人真好骗,吕清撇撇嘴,看着报纸居然娱乐一块有简达随,直接把报纸卷巴卷巴扔进了废纸篓里,眼不见心不烦,看不见真是太好了。
***
阮疏一直没睡,大约半夜的时候听到门又响了,他一震,决定装睡。
来人除了艾弗里还能有谁,只是这次他一句话都不说,直接把自己脱的精|光,然后钻进了阮疏的被窝里,抱着他开始睡觉。
阮疏:“……”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醒来之后先是担惊受怕,后是思考处境,现在早已饿得饥肠辘辘,所以艾弗里靠近他之后一阵恶心,只有胆汁了,跟着元轩时间久了毛病就会很多,比如洁癖,比如强迫症,再比如他连和元轩之间都只有浅吻,现在突然有这么一个人全身赤|裸抱着你,阮疏除了恶心没有其他感想。
他努力调整自己离开,但手被桎梏,两只手都铐在床头,连肩膀都要断掉了,蹙着眉头忍着,不敢睡觉,然而清醒着更痛苦,他是冷感体质,身后热的要命,阮疏恨不得一锤子把艾弗里砸的头破血流脑浆直蹦,然后一想到这四个字脑补一下,更想吐了。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艾弗里又起身,开始穿衣服,摸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穿的,然后僵尸一样的离开。
阮疏好不容易把那种恶心的感觉给忘掉,脑子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