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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2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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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器什么的都在辎重队里收着是吧?”云舟眯着眼睛分辨,“他们自己拿的不多。”跟血洗京都帝王检阅那一夜是天壤之别!衣服什么也就算了,云舟也理解面子和现实的关系,可是武器总得跟上吧!这是打战啊喂!行军这些人背的武器也实在是少,莫非是都在辎重队里驮着?不会像衣服一样放旧了、中看不中用?
    她也知道这一块归云剑自己管,她不该插手。而云剑应该也不是吃素的、就任由别人欺负了去、领一队杂碎千里迢迢去北国送死。她……
    她还是忍不住担心。
    “应该吧。”七王爷挠头。他对武器懂得不多。
    “他们步子也不整齐。”云舟蹙眉道。比检阅那夜差得太远了!会不会京都无赖们根本不堪军旅?
    “太整齐的是表演给人看的,不实用!”这个七王爷懂,他得意的卖弄他在栋勋将军那儿学的常识“真要走起来,要赶速度,还真没法太整齐,只要没人乱说乱笑、没有太多掉队的,就是好队伍了!”说着就欢呼起来:“哎,云剑兄!”
    在队尾,穿得并没有多神气、旁边也没有紧紧围绕着多显眼的亲卫,若非他那匹枣骝骏马,七王爷居高临下几乎认不出他来。
    云舟贪婪的张大眼睛凝视:
    没有穿戴京城那夜的宝铠。可他本人就宝光熠熠。
    以前人们见了云剑,也知赞一声翩翩浊世佳公子,绝非池中物,但进了军伍,他气势顿时又不同。好比一把玉剑,只是礼器,你也知道它玉质好、雕工好,但也仅限这样了,一朝开了刃,那又不一样讲——拿玉作比,也有点不太贴切,玉质摆在这里,撑死了也达不到铁器的打击效果。而人这种东西,从佳公子变为杀人利器,说容易真容易,只在一眨眼间。
    穿着普通战铠、跨着旧马的他,就像家常棉布包裹着的一把宝刀。正因家常,上头托出那一汪洌洌的锋芒,更有一种切肤的魅力。如轻轻割开了风快的伤。
    云舟此时不知道世界上有人能比她更爱他。她感情沉重到了这种程度,无以复加,连她自己的心都盛不大。
    而她自己的心怀,一直以来都该是算深邃、也算坚强的。
    偏偏她不能陪在他身边。
    大少奶奶、宛留,也都不能随军。云剑身边,只有剑影和张神仙等人陪同。
    剑影别看五大三粗的,生活能力很强,属于丢到荒漠丢到深山,他都能像野兽一样活下来的人物。有他在,可以保证云剑困境中的基本生存需要。
    至于张神仙,千伶百巧,至于卜卦能力,有时灵有时不灵,好歹还有灵的时候。至于卜卦之外,人际关系的处理、牛鬼蛇神的对付,那是连云舟都要佩服他的。有这两个人在云剑身边,云舟安慰自己:不用太担心。
    “哎——我送的宝铠他没穿!”七王爷有点伤心起来。怎么说也是交情一场!想他堂堂王爷,尽管有了爱人,还是顾全旧谊,给云剑送了铠甲,怎么云剑那儿一个水花都没有?真绝情。
    “王爷,宝铠是厮杀用的,平常穿着太重。”云舟含笑宽解,“康平将军一定赶路要紧,先将宝铠收着,与北胡对阵时再披戴。”
    “他也不抬头看看我们。好歹我们在送他呢!早知道就不送了!”七王爷继续怨念。
    如果这出城的是七王爷,不管谁来送他,他一定会感铭五内,好好谢谢的!比起来更见云剑狠心了。
    云舟不以为然:“他看不看是他的事。我们送不送,是我们的事。”
    “你说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人,让他肯抬头看呢?哪怕违反军令,他也会看一眼?”七王爷大发奇想。
    云舟对这种假设的话题,一点都不感兴趣。
    “蝶老板!”七王爷灵光一现,拍大腿道,“把蝶老板带来试试!”
    “王爷!”云舟再好脾气,也只能怒目了。
    七王爷感觉到逼人的杀气,往后缩了缩。
    云舟忽而又笑了:“好啊,王爷不妨回去带来。赶得快点,说不定来得及。”
    “不。不了。”七王爷讪讪摆手。
    蝶笑花还没恢复记忆嘛,就是在七王爷悉心引导之下,又能唱歌了而已。却也称不上是唱戏——毕竟戏和歌还是有区别的。像酒和酒是不同的。此道中人才能了解。
    很叫人扼腕痛惜。总之一代名伶,已经似是而非了。蝶笑花对于以前的记忆,是没有了。
    就算还有记忆的时候,其实云舟很笃定,蝶笑花在云剑心中的地位,并不高,至少不会比身家功名更高。只是个珍贵物色儿,爱惜是很爱惜的,弄丢的话,可惜是很可惜的,但不会拿命去殒它。连砍一个小指头去殉它都不是行的。
    云舟对蝶笑花的态度,也就由此决定了。像一个贤惠的妻子,对丈夫摆弄的兰花,也客客气气、也不介意照顾照顾,但不会嫉妒。谁会嫉妒一个贵重的物件儿呢?
    云舟很笃定,目前这世上,大概还没有一个人能让云剑突破一切准则、不管不顾的抬头看上一眼吧。除非谢小横在他面前横刀自刎?那还得加上谢大老爷、谢大太太……云舟当然不能跟他们吃醋。
    但有一个人。如果她在等云剑,哪怕云剑不看她,云舟都会难忍恐慌嫉妒。因为这个人太优秀了。甚至,云舟会觉得,如果真有一个人外表配得上云剑,那是她。
    接触之后,云舟更不得不承认,她的心智也不在自己之下,如果不说有的地方甚至更灵活跳脱的话。
    这个人,当然是林代。
    林代现在还真的在山口。掩身在另一处山树之后,仔仔细细、遥遥望着云剑。
    为了怕被军队发现,当她是奸细什么的——虽说她不是奸细,不至于被处斩罢——但也总归麻烦。于是她躲得很远。
    这地方还是朝廷京城的地面,不是战场。没有戒严。远远的有个老百姓看看军队,也没什么吧?何况她藏得远些,那就更放心了。L

☆、第二十四章 平台送行

自玉拦子守诺把林代的人还给了她,她也让“阿憨大”与盐帮商号的合作上了轨道之后,就赴京城来了。
    蝶笑花自从有意曝光之后,声名如滚雷般炸开,林代不须费什么事就听到了他的消息——不,简直可说是有关他的消息滚滚的往林代耳朵里钻,林代不听都不行。
    “蝶老板混得很好嘛!”双双牙疼一般“咝咝”的感慨,“一下子就冒到最顶层去了!漂亮的人真是哪儿都吃得开啊……姑娘恕罪。双双不是说姑娘的。姑娘仙姿,冰雪聪明,大气、能干,完全不是跟他们那种人一个等级的。”
    林代好笑:“别说我了。看他吃得开,你看不惯怎的?”
    “唔。”双双倒老实,“就是看不惯。”捅捅邱慧天,“你说呢?”
    邱慧天道:“小人没什么说的。”脸上分明却有什么。
    林代这次上京,就带了双双两个。微服潜行,比作千金小姐自由得多,觉得带这个丫头和这小厮最合适,就一起带上了,不必有那些顾忌防备。左右大家这么熟了,肝胆相照,像兄弟姐妹,如当年在律所里,进进出出并肩厮杀,累的话这里一张沙发、那里一张行军床,需要时就上去躺尸,谁顾得上那么多绮念暇思。
    有的同事被人问起:怎么不谈恋爱?没工夫结识外头女孩儿?那工作时遇上的,知根知底,总可以谈了吧?
    那同事仰天大笑三声。回来跟林代他们说。林代跟所有人一样,大笑三声,埋头继续赶文书。
    工作归工作。每天朝夕相对,这样熟。不是一定会发展为*关系的。有什么好防备?林代觉得古人是太闲了撑的。
    话又说回来,工作中也不是一定发展不出情侣。就像古人都防成这样了,哪儿断得了扒灰爬墙?林代更觉得防之无谓。
    她果断的把双双与邱慧天一起带上。
    邱慧天当时就“呃”了一声。双双也是。
    林代问:“干嘛?”
    回答是:“小姐你不怕?”
    林代深情道:“都不是小孩子了。我相信你们会照料好自己,会知分寸。”
    回答郁闷了一点:“小姐你自己就不怕?”
    林代不怕他们两个对自己不利,但行走在外,防别人还是要防一防的。她买了药水,把头脸胳臂都浸过。变得灰黑。人说一白遮百丑。一黑也就遮了百俊。尤其这种有点像发霉的灰黑。不是黑女人黑珍珠那种鞋油一样黑得发亮的黑。
    林代把自己妆扮得可以拒人于千里之外了,欣然上路。
    这一路无话,回到京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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