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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擘级别的人物,无论在哪一个势力都是最顶尖的大佬,数千万人中才能出一个巨擘。十个半步巨擘之中,才只有一个能够达到巨擘的境界。
“我这里有一卷老神王珍藏的顶尖典籍《春秋六法》,这是一种道门的修炼之术,若是能够将六法都修炼到大圆满,融会贯通之后,能够冲击真人之境。”风飞云从界灵石之中取出了一本黄皮卷宗,递了过去。
“这……这……”
莫军师激动得颤抖,牙齿紧咬着,这可是能够修炼到真人级别的功法,他怎能不激动?但是他却没有立即去取,这种典籍乃是无上重宝,怎么可能有人将它轻易送人,他还是感觉有些不真实。
能够得到一本修炼到巨擘境界的修炼典籍,他就已经可以从睡梦中笑醒,更何况是修炼到真人境界的典籍。
风飞云道:“叫你收下,你就收下,一个大老爷们还这么矫情。”
莫军师在衣袍之上擦了擦双手,这才小心翼翼的将《春秋六法》接了过去,贴身收起,双手依旧在不停的颤抖,将缠在麒牛脖子上的铁链给勒住,飞身落下,跪在了风飞云的面前,道:“多谢神王大人赏赐修炼神法,我莫冲机必定永世不负皇恩,不负神王大人的栽培,只要神王大人一句话,我……我莫冲机必定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莫冲机此刻依旧还激动的发颤。
风飞云道:“莫军师,还不快快站起身来,像你们这种仙门掌教肯归附于我神晋王朝,王朝自然不会亏待你们。”
莫冲机感动得老泪纵横。
“凡是和风飞云混的人,都必定有肉吃,有灵丹,有灵石。”
风飞云又取出五十枚一品灵丹,悬浮在他的手掌心,就像五十颗灵珠一般,散发着淡淡的光辉,分别落入了那五十位神武军的精锐的手中。
又取出了五十枚灵石,分别递给了这五十位神武军,每一人一块灵石。
每一个得到灵石和灵丹的神武军都激动得热泪盈眶,比之莫冲机还有兴奋,齐刷刷的跪在了地上,道:“誓死效忠王朝,誓死效忠神王。”
这些神武军都是神基大圆满的境界,在神武军中属于绝对的精锐,但是却也没有见过灵丹和灵石,平时就算是受伤了,也仅仅只能服用一般的药丹。
灵丹,即便只是一品灵丹,都是宝物。
灵石对他们来说更是一件巨宝,一块灵石可以兑换三十万枚金币,已经足够他们全家老小,富裕的生活一辈子。
风飞云出手实在太阔气了,一个个神武军看风飞云的目光顿时不一样了,以前他们还觉得风飞云太年轻,对他还颇为的不服,但是现在却都服服帖帖了,若是能够一直跟随在神王大人的身边,必定能够吃香的喝辣的。
风飞云要的并不仅仅只是如此,等这些神武军返回军营之后,必定会将这些事传出去,到时候就每一个神武军都知道,跟着他风飞云,能够吃肉,能够发财。
这后面造成的效果,才是风飞云所想要的。
队伍继续向前开进,士兵的士气前所未有的高涨,而风飞云则钻进了车辇之中,盘膝座下,取出了一株赤红色的灵草,这一株灵草生着三片嫩叶,叶片晶莹欲滴,包裹着一层红光,就像三团火焰一般,里面孕育着强盛的灵气。
这是一株五千年年份的“赤云灵草”,也是毕宁帅从太师府盗出的贼货之一。
“赤云灵草”生长在极热极阳之地,一般生长到一百年年份,就能够入药,炼制出淬体的药引子,小孩子服用之后,能够强健筋骨,提升体质。
达到一千年年份的赤云灵草,就已经是无价的宝物,很对修为强大的修士都会抢夺,用来淬炼身体,可以将肉身强度,提升很大一截。
像风飞云手中的这一株五千年年份的赤云灵草,药性已经无比的强大,就算是达到天命第七重的巨擘,都不敢直接拿来淬炼身体,因为以巨擘的身体,也无法抵御赤云灵草之中宛如溟火一般焦热的药力。
所以即便是巨擘得到了五千年年份的赤云灵草,也只能交给高品级的炼丹师,用来炼制成赤云丹,才能够吸收。
但是风飞云却不同,他的肉身比巨擘都要强大,他现在就要直接淬炼这一株五千年年份的赤云灵草。
“现在达到了天命第五重的境界,想要再突破境界,达到天命第六重,根本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做到。但若是能够将这一株五千年年份的赤云灵草给炼化,或许就能够修炼出第二块凤骨。”
风飞云不仅开辟了丹田,修炼灵气。
而且,同时也在修炼凤凰妖族的《不死凤凰身》,修炼身体,如今进入了第二阶段“炼骨”。
风飞云已经修炼出了第一块凤骨“心骨”,接下来,修炼的就是第二块凤骨“慧骨”。
慧骨,乃是人头顶之上二十九块骨头之一,位于头顶最上方的位置,也被称为天灵盖。
要修炼出九百九十九块凤骨,才算是修炼到了《不死凤凰身》的大乘,可以活九万岁,不过风飞云的前世也仅仅只修炼出二百零六块凤骨罢了,可以说,每修炼出一块凤骨,身体的力量都会发生质的变化。
若是修炼出第二块凤骨,风飞云的肉身力量将会变得更强,即便不使用灵气,都能与巨擘级别的人物一战,打出七头龙虎之力,那才是风飞云真正的实力,所谓的境界,不过只是表面现象罢了。
可以说,炼体的境界,也是修炼境界的一种,只不过这种境界,别人都看不到。
为何史诗级别的天才,能够跨境界而战,就是因为他们的体质比同境界的人更加的强大,体质和境界相结合,爆发出超越境界的力量。
修炼《不死凤凰身》,就是在不断争强人的体质,若是修炼出一百块凤骨,就能够成为传奇级别的天才。
就在风飞云坐在车辇之中,修炼之时,远处的荒山之上,丛林之中,一只金色的巨鹰从丛林之中冲飞而起,在天空之上盘旋了一圈,然后扑扇着十多米长的金色巨翼,飞到了一座蛮城之中。
天巫部的第三部主史真湘,坐在一座高大巍峨的石堡之中,五米高的身躯显得格外的健硕,那一只金色的巨鹰就站在他的身前,口中发出一声声高昂的声音,除了史真湘,没有人听得懂它在说什么?
“哈哈!风飞云,你居然真的来了古疆府,才带了五十名神武军,这次我要你有来无回。”史真湘对风飞云身边的那个天仙一般的女子,依旧念念不忘,而且对风飞云的那一矛之仇也耿耿于怀。
史真湘知道,风飞云今夜就会到达天巫部的第一座蛮城“罪角城”,于是便亲自赶去了罪角城,要亲手将风飞云的脑袋给宰下来,也要亲手将风飞云的女人给掳劫回来,一想到白如雪那绝美动人的玉躯,他就兴奋得迫不及待。
第四百二十八章 打落水狗
黄昏过后,整个天地沉眠了下去,远远的可以看到崇山峻岭之间,耸立着一座巍峨大气的石城,石城的外围堆满了庞大的白森森的兽骨,有身高三米多的古疆蛮人,穿着甲胄,手提凶兵,守卫在石城之上。
石城粗朴,城墙高耸,城中央的位置还耸立着一座七十七丈高的祭台,在城外都可以看到祭台上的血瀑流下来,带着一股原始莽荒的气息。
这便是天巫部所在的蛮城之一,罪角城。
史真湘提着一根粗大的兽骨,坐在一头龙精虎猛的麒牛的背上,身上挂满了血淋淋的兽骨,风飞云的天髓兵胆实在太锋利,能够洞穿他的皮肤,让他感到威胁,所以这次特地将收集多年的二十多块灵兽的血骨给背在了身上,就是为了防御天髓兵胆。
天色已晚,蛮城外寒风习习。
史真湘等了许久也不见风飞云和五十名神武军出现,就在他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一队骑着麒牛披着战铠的古疆蛮士,飞奔了回来,牛蹄将道上的石块都给踩碎,足有三十多人,停到了史真湘的面前。
其中一个手臂金铜色的古疆蛮士,从麒牛之上跳下,单膝跪地,道:“报告第三部主,风飞云并没有前来罪角城,在三百里之外,就突然转弯,一路向东而去,现在怕是都要渡过大濉河了。”
“好你个风飞云真是够狡猾,进入我天巫部的地盘,以为还逃得掉?金牙,带我去追风飞云那狗娘样的。”史真湘暴怒,有一种被人当成猴子耍的感觉。
那一只金色的大鹰从石城之上飞了下来,发出金石铿锵的叫声,史真湘爆射而起,跳起二十多米高,落到了金色的大鹰的背上,然后冲进了夜幕之中。
他要单枪匹马的去追杀风飞云。
古疆府多大河和大山,丛林茂密,人口稀疏,凶兽和猛禽是古疆人的数十倍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