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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五口重生记-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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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市果然是和罗湖城不同的,所以后来罗湖城这个小城市也并入了省城的版图。现在不过是1993年,整个城市的架构已经不容小觑,南方最得改革开放好处的岩田省的省会,在雨后显得各位美丽。
  
  “好了,我们先在这里解决吃饭需要吧。”林秉楠笑着指着车窗外的一家装修的不错的饭店,停了车开门下去,“我让方肆帮我们在这里叫了饭菜,免得要等。”
  
  这间饭店叫朝华,坐落在河西街街边,地理位置说不上多好,因为印象里河西街已经出了市中心。但即使如此,这间看似低调的饭店门口,却也停了几台车。刘璃微微挑眉,看了看江洺,他面无异色。
  走进朝华,里面陈设的比较雅致,很有岩田古风,圆桌和靠椅的圆凳。而且各桌客人差不多满满在座,明白了林秉楠口里免得要等的意思。
  
  方肆从左角一台桌子边站起身,剑眉一扫,歪嘴笑起来,“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我可在这里等了半个钟了。”
  林秉楠看了一眼方肆,用惯有的温柔声音说,“这不是来了么。”
  江洺和刘璃也笑着打了声招呼,然后江洺熟悉的帮她拉开椅子,她坐下后,他便坐在她旁边。
  
  桌子上有几笼点心,有烧卖有虾饺,蔓延着诱人的香气。用茶水洗罢饭碗和筷子后,刘璃便夹了一个烧卖沾了沾酱入口,清香溢满舌间,肉嫩不腻。
  
  “真是不错。”她忍不住赞道,烧卖是岩田再常见不过的点心,谁都吃过百八十回,但这家店做的烧卖,却是格外不同。再想到这家店如此客似云来,不禁明白过来。
  
  “朝华的味道,吃过后绝对让你流连忘返。”方肆咽下一只虾饺,边上有作出夸张的满足状,“一会你再看阿楠点上来的菜色,保准你吃了连舌头都咬下去。”
  
  刘璃听了好奇心顿起,满是期待的看向一脸柔和的林秉楠,他金丝眼镜下的眼睛微微弯着,上扬的唇角有一个漂亮的弧度,沿着尖尖的下颚,一时显得很是好看。
  
  “如果朝华愿意多开几家,肯定是一本万利。”江洺掏出一条白色手帕,不同于之前那条,这条有着细致的纹路。他轻轻擦拭嘴角,似漫不经心的说。
  
  “其实,我有照顾这家老板的。她姓阳,也是朝华的主厨。我跟她说有兴趣再开几家的时候,她说像饭店这样的,灵魂是味道,如果再开几家,她难道让其他的厨师来学她的手艺么?手艺是家传的,不能在她手上外流。”林秉楠若有所思的说。
  
15、第十五章 。。。
  
  正聊着,菜便上来了,“白云猪手。”女侍者将菜端上桌,报了菜名便下去了。
  白云猪手是三民市历史名菜之一。其制法是,将猪手(前腿)洗净,斩件,煮熟,再放到流动的泉水中漂洗一天,捞起,再用白醋、白糖、盐一同煮沸,冷却后再泡数小时,即可食用。因泡猪手的泉水取自白云山,故名白云猪手。
  
  眼前这菜加上“五柳料”点缀,色调和谐,肉香四溢,众人不禁食指大动。刘璃更是率先夹了一块入口。酸中带甜,肥而不腻,皮爽脆,食而不厌。真真是好。
  江洺尝了过后,却是连连摇头,直呼可惜可惜。
  
  “什么可惜,难道朝华的招牌菜还入不了你的口么?”方肆眉头一皱,脸色不爽的看向江洺。
  刘璃也不解,同一脸玩味的林秉楠一起等他后话。
  “这么好的手艺,却只有一家店,蝇头小利,难道不可惜么。”江洺的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光色,“如果是我,那些什么所谓不外传的手艺,带来的若只是芝麻,还不如外传带来些西瓜。”
  林秉楠盯着江洺看了好一阵子,便笑了,“这种口气真像江叔。”
  
  “哈,这叫什么,那词怎么说来着?”方肆听后拍着额头,眼睛咕噜噜转着,想不出来便又拿手指戳了戳身侧林秉楠额头,有些小性的说:“你肯定我想说啥,快说,快说。”
  林秉楠失笑,看着方肆的眼神竟带着一丝宠溺,刘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错觉了。
  “乃父之风。”他避开方肆的手,有些认真又有些戏谑的说,“让你多读些书的。”
  
  “比不得爸爸,家庭事业双收,我到底不如他那么有大志。”江洺温和的微微低沉的声音,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落在林秉楠身上,冷冰冰的视线仿佛可以刺到人骨子里,可却没有焦点,似乎看的是别的东西。
  刘璃心里一揪,垂下目光 ,似乎在看雅致的桌布,细心的看上面贡缎,明明有花纹,却是暗织。她想笑,也真的就笑出来。
  “如果你想要,又有什么能阻止你呢?其实没什么能阻止你的。”
  
  说完便低头起身,说了一句去洗手间,便走开。
  江洺深深看了她的背影一眼,眉梢细长的眼睛眯了起来,仿佛久经思量后的开口,“我两样都要。”
  
  后来,去三民市一些人流大的地方,看了许多铺面,最终敲定一个后来是步行街的地方。四人交流一下想法,儿童摄影店便出现了眉目,林秉楠已经着手去办。江洺同他们说了什么,刘璃没有细听,她觉得很累。
  回罗湖城时,天已经黑了,雨又再次下了起来。
  
  窗外的雨丝很细,很绵,像春天时空飘浮的柳絮,悄悄无声地飘落着。千万条细丝,荡漾在半空中,迷迷漫漫的轻纱,窗檐落下一排排水滴,像美丽的珠帘。
  但雨中的夜风,吹在脸上,却啃噬似的疼痛。
  
  她又想到很多年前,她还个高中生的时候,想起最初看到他的样子,想到他紧握住她的手说要一起走的坚定,想到生子时她咬住他手臂他微笑的脸,想到他对她说结婚,想到他沉默的变卖掉所有的遗产。
  他们在一起已经十三年。十三,是个不好的数字,虽然刘璃不是基督徒。
  但的确是在第十三年,他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来了一次最莫名其妙的洗牌。
  于是想到江洺说“比不得爸爸,家庭事业双收,我到底不如他那么有大志。”的神色,心里抽痛,她忍不住地笑,却也忍不住悲凉。
  
  一只温暖的手悄悄揽住刘璃的肩胛,她唇边不由自主的泛起笑,而她唯一做的只是依靠住江洺,如同溺水的人攀住仅有的浮木。
  跷课去跳舞的时候,他在教室里当优等生,她在包房里嗑药的时候,他在学校里做英语演讲,她轻佻的说要他做她男朋友的时候,他对她说好,然后抬手掐掉她手中的香烟。
  那时候的江洺,的确是溺水的她的浮木,最终为她萎靡颓废的私生活划下一个句点。就像戏子用清水洗掉一脸污垢的油彩,终露出光洁的素颜。
  但浮木和污水何其可悲。
  
  很多次任性后,刘璃才发现自己有着劣根性的自私,从始至终她只想到自己。她死死抓住浮木,想要将之永远绑在身上,这片海上,她的所有不过是一根浮木而已。
  她看到江洺下颌绷得很紧,沉默着,随之没有笑意的眼微眯,却仿佛并不是看着她,只是静静地,深深地看着某处。这样的他,让她恍惚里回到那天,她对他说:“我们留下来吧,永远留在这里生活吧。”他便是这样的表情。
  当然,最终他还是答应了她。正如他以往那样,总是放弃自己来满足她。
  
  她感到身体在颤抖,明明竭力说出的话,不过如低鸣一般:“不要后悔。”
  江洺蓦地贴在她的身上,火热的唇随着他的手滑过她肩胛,卧室内床头灯亮着,镂空乳黄色漆的屋顶照不到光线,阴暗就仿佛拖到江洺的眼里,以沉重而阴暗的气势逼将下来。刘璃不禁的害怕,他的眼睛里闪耀着光芒,牙齿贴下来,在她的唇上轻轻一啃,把她的嘴唇都咬的刺痛。他就贴着她的唇说:“为什么不相信我,我愿意付出所有来满足你,即使再来一次我也会这样做。”
  
  江洺呼吸滚烫的气息喷在脸颊,让刘璃发热。嘴唇上的刺痛,让她发冷。一冷一热夹击着烧得她坐立不安,于是脱口而出:“你自己说你不如你爸爸的,你自己说不如他事业家庭双收的,你自己说……”
  她的唇再次被堵住,她抬手想推开,但黑暗之中,温软的唇,她发烫的体温,却暧昧的糅合在一起。
  “我爱你。”
  
  刘璃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失去力气无法再推拒,手臂藤蔓般的缠住江洺的脖子,吻上他。不肯闭上的眼直愣愣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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