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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之天下-第2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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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落在金洋的眼中,都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施利的眼中也闪过了一道讶色。

“那你感觉到了什么?〃金洋对师王生出好奇,恭敬的问道。

师王抬头望了望无边无际的天空,淡淡的道:“我感到那个小姑娘并不会有什么危险。而你们去纽约,也是有惊无险。”师王转过头来,深深的注视着金洋,柔声道:“你们放心的去吧。你们的前景是一片光明。”

“谢谢师王的提点。”

施利眼中闪动着激动的神情。他知道师王不是一般的人,师王所说的话。都是有所根据的。他本来还在为明天之行而担忧,经过师王的这一席话,施利再也没有任何可担心的了。

师王站起身来,望向金洋道:“你随我过来一下,我有件东西要送给你!〃“送我东西?”金洋神情有些局促,第一次见面就接受别人赠送的东西,让他感觉很不好意思。

施利看出了金洋的犹豫。他伸手拍了一下金洋的肩膀,道:“师王送你的东西,你就安心的接受吧。那一定是你心中最渴望得到的东西。”

金洋感觉施利仿佛话中有话,便站起身来,恭敬的道:“那谢谢师王了。”

师王微微一笑,道:“不用客气,随我来吧!”说完。他便径直向前走去,金洋连忙跟了上去。

当金洋看见师王将一只长盒子从床下拿出来时,他心中有些疑虑。但当看见盒中的东西后,金洋心中的兴奋与激动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了。

那是一把透红的刀,金洋一眼就可以认出,那是一把绝世宝刀。红得有些诡异的刀身上散发着一股冰寒的气息,金洋站在那里,就感觉到了一股浓厚的杀气向他直逼而来。他仿佛听见了无数怨灵在他耳边哭泣,诉说着一生的不幸。

“这是一把魔刀,名字叫做千杀。曾经死在它刃下的人。绝不少于万人。”

师王神情复杂的望着盒子中充满血腥味的刀,语气平静的道:“传说中,它以前是没有颜色的。它现在之所以是红色,据说是因为它杀的人太多。经过无数鲜血的浸蚀,它渐渐被染成了红色,直到现在的透体鲜红!〃“曾经持有它的主人,都不是一般的人。它仿佛有生命一般,一般的人,根本就不能碰它,否则就会莫名其妙的死在它的刀下。正因为如此,别人才会称呼它为魔刀。”

“我是在无意中得到的这把刀,本来。我是想将这把刀永远的埋于地下,但是,当时我有一种预感,在未来的某一天,它的新主人会来到这里,并且,它的新主人将会利用这把刀,为世间的人们解除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所以。我就暂时将之存放于我的床下。”

“现在,它的主人终于来了!〃师王慎重的将装魔刀的盒子递到金洋的面前。

金洋望着盒中仿佛在轻轻颤动的魔刀,感觉自己的心脏越跳越快,仿佛即将从自己的胸口撞出。他满脸堆得透红,激动的道:“大,大师,你是说我就是它的新主人吗?我真的是吗?〃师王含笑点了点头。道:“相信我,你就是千杀一直等待的新主人。”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缓慢伸出颤抖的手,向盒中的魔刀伸去。

当那魔刀刚一入手,圣光陡然冒出,犹如一匹挣断缰绳的野马,迅速渗入了金洋的血液。一股冰冷的寒气从魔刀刀柄上流入金洋的手中,犹如一条小蛇般,顺着金洋的经脉,流遍金洋的全身,与金洋的血液融和在了一起。也就在此时,圣光的力量被激发了,金洋感觉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从血液中冒出。

“这把刀能够激活欲望之光的力量,只要手握这把刀,欲望之光的力量便会迅速流遍你的全身。我不知你的欲望之光以前是如何与你融和的,但是,真正彻底的让圣光发挥作用的阀门,其实就是这把魔刀——千杀!它曾经的主人,也都是身怀欲望之光的人。”师王那轻柔而缥缈的声音在金洋的耳边响起。

金洋仿佛看见了无数手拿大刀长矛的人犹如潮水般,向自己涌了过来。他傲然立于高峰之顶,冷眼望着那蜂拥而至的人群,挥舞着手中的刀,人头乱飞,鲜血飞溅,到处都是残肢乱肉。魔刀所到之处,必有人惨死。

“哈哈哈!〃金洋仰天长笑起来。笑罢之后,眼前的幻觉突然全都消失了,只见师王正含笑望着他。

金洋立即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了,脸骤然红了,支吾着道:“师王,我…………”

“没有什么,”师王打断了他的话,含笑问道:“告诉我,你现在有一种什么感觉?〃金洋立即兴奋的道:“我感到自己的全身充满了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自信和强大。如果再遇到昨晚那个黑衣人,他绝对不是我的对手,我会让他死得很难看!〃师王点了点头,柔声道:“看来,你已经与千杀融为一体了。”金洋感激得向师王道谢了一番,然后低头望向手中散发着淡淡红光的魔刀。

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需要通过念咒语来召唤圣光了,只要手握魔刀,圣光便会立即冒出。

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需要通过咬破舌尖的方法来激活圣光的力量了。只要手握魔刀,圣光的力量便会被自动激发,而且,那力量比以往的还要强大。

从此以后,只要手握魔刀,那自己就再也无所畏惧了!金洋望着手中的魔刀,感觉自己仿佛是高高在上的神,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问题能够困扰他了。以后,无论是神是魔,只要让他感觉不爽。他便会格杀勿论!

第二天中午,金洋与施利坐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

晚上七点,纽约曼哈顿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中。

金洋在豪华的浴室中很爽的冲了个凉。

初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金洋刚开始还有几分新鲜感。但是,不久之后,他便感觉非常郁闷了。

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人,耳边全是听不懂的语言。叽叽咕咕叽叽咕咕的,快要将金洋烦死了。

望着眼前陌生的一切,金洋心中生出了一股深深的寂寞与孤独,他感觉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如果不是有施利陪伴着他,他真想立即离开这个城市。回到自己的国家。

还是自己国家好啊!

金洋由衷感叹道。

幸好施利的英语不错。足以应付各种场合。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施利的穿着和气质不凡,在他们刚刚踏入这间五星级宾馆时,金洋便会被当成流氓赶出去。

金洋仍然穿着他以前自认为很酷,很有型的衣服,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十足的流氓气质。

相比之下,施利则仿佛一名东方的贵族。一名很懂礼节的绅士。他穿着得体而名贵的西服,手中提着价值不菲的皮箱。无论看见谁,他都会面露和蔼可亲的微笑。

其实,施利的心中也是十分的别扭,但他毕竟是有经验,经历过大风大雨的枭雄,很快。他就适应了这种陌生的环境,知道在这个他方,什么样的人是受欢迎的。

而施利曾经专门请高级教师教授于自己的英语,在这个时候也派上了用场。经过刚开始的试验性交流,施利已经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那些英语了。

两人先后冲完凉后,便下楼用餐去了。

“等会我们要不要去那个红狐狸华人俱乐部?〃金洋用餐巾纸擦了下粘满了油的嘴,问道。

“那是我们现在唯一的线索。凭我们两人的实力,也没有什么人能够拿我怎么样。”

施利挥了挥手,召服务生过来买单。

“好吧。不过我们现在还不知道那个俱乐部在什么地方。”

金洋自从得到魔刀千杀之后,心中再也没有任何畏惧了。

“那很容易,只要打辆的士便成。难道你还担心司机连那个俱乐部都不知道吗?〃施利多给了服务生一百美元,作为小费。那名服务生欢天喜地的连连道谢,当然,那服务生的语言,金洋是无法听懂的。

金洋傻笑着摸了摸头,道:“这个鸟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唉,真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分这么多语言干什么,真麻烦。”

施利知道金洋非常郁闷,他起身拿起外套穿上,道:“是很麻烦。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再也没有国家界限了,那交流就方便多了。”

“不过,我们恐怕无法看到那一天了。这也不走我们这些人该思考的问题。好了,我们先出去逛逛吧,等会就去那个俱乐部看看!〃金洋也站起了身,随施利一起离开了酒店。

他们在门外打了辆的士。路上,施利与司机用英语交谈着,而金洋由于不知他们在说些什么,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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