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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还在生气,见到叶凡就撇过头往一边走,这几天她一直闷闷不乐,很少跟人交流,上班时常走神,于经理还专门找过王欢谈话。。
秋风瑟瑟,冬风刺骨,秋去冬来,枯黄的落叶在风中飘落,凋零在每一个寂寞如潮的夜里。
街道很静,很冷,车站很静,很冷,等车的人也很静,也很冷,海州城西城火车站到东城的末班车迟迟未来,只有寥寥几人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旅在车站候车。
万孜亮也提了一个行李袋,并不大,足够装一些衣物了,但他除了身上的一套衣服,却并没有带任何衣服。他是一个俊美绝伦的青年,一米八三的个子,健硕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轮廓,五官的搭配犹如鬼斧神工之作,冷峻的他成为车站唯一的焦点。
最后一班车抵达车站,寥寥七八人陆续上车,因为是末班车,车上的人并不多,万孜亮选了最后面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这是一个很阳光的名字。
他很冷,很静,比这夜晚更冷,更静,但他喜欢听别人大声说话,尤其喜欢听别人因为惊恐而发出的那种凄厉叫声,那是无比悠扬的音乐,对于一个杀手来说,血花绽放远比鲜花绽放要美丽的多。
车中一个女孩被万孜亮的帅气俊朗的相貌和冷酷绝伦的气质吸引,她坐在万孜亮的旁边准备搭讪,万孜亮打开车窗,高速行驶的班车将刺骨的冷风灌进车内。
万孜亮很享受这种感觉,可以让心灵得到一个洗涤,让心变的更冷,女孩冷的身体瑟瑟发抖,带着幽怨的神色换了个位置。
十五岁出来杀人,十八岁成为国内一流杀手,二十二岁便已经跻身成为世界顶级杀手组织‘鬼刃’的第一高手,而他也是第一个跻身‘鬼刃’的Z国人。
这几年他杀过多少人,他自己都已经忘了,他懒得去记,但是他杀的第一个人却是他的亲哥,因为他哥哥贩毒,所以十五岁那年,他把自己哥哥杀了,用一把五寸长的飞刀一击致命。
他的飞刀绝技已经练得出神入化,传说他的飞刀速度和穿透力比世界顶级手枪的子弹射速还要快,还要强,但是无从证实,见过他飞刀速度之快的人已经都不会再说话了。
他练的不是传说中的小李飞刀,而是一部残缺的飞刀秘籍,他知道自己的飞刀还可以更快,更强,但是没有找到后半部秘籍,他始终没能突破。
他的飞刀可以做到例无虚发,但是他曾经却失手过一次,那是一个女孩,很美很美,却也是他的暗杀目标,他的飞刀第一次失手了,他没有杀她,反而救了她。
他知道杀手是不能有感情的,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女孩,后来女孩却拿着他的钱跟别的男人远走高飞,于是他杀了女孩和那个男人,再后来,他变得很冷,甚至比以前更冷。
第37章 好听话的杀手
这时汽车在站台前停了下来,上来一群年轻人,很安分各自坐在座位上,眼睛却很不安分的瞄着车厢中乘客。
汽车再次发动,还没走一分钟,刚上车的八个年轻人却突然起身,一名青年用匕首架在司机的脖子上,恐吓道:“继续开车,敢停下来老子宰了你。”
另外七个年轻人纷纷掏出弹簧刀,扫视着车厢中的人,大声道:“我们只求财,不想伤害大家,所以大家最好还是乖乖的将值钱的东西拿出来。”
说着,便拿着刀一个挨着一个搜下去,车中的人并不多,比劫匪的人数多,但没有主心骨,每个人都吓得瑟瑟发抖,兜里的钱越多,身体就抖的越厉害。
万孜亮只是漫不经心的用眼睛瞥了一眼,便继续看着窗外,似乎车厢中的打劫活动与他无关。
将车中二十来个人的钱都搜刮到手,几名青年看到坐在最角落的万孜亮,走过去,道:“哥们,有钱就赶快交出来。”
万孜亮道:“有。”
青年问:“在哪?”
万孜亮道:“包里。”
青年指着那个行李袋,道:“打开。”
万孜亮果真很听话的将行李袋打开了,随即又转头看向车窗外,对包里的钱毫不在意,这些劫匪也不是第一次出来‘做生意’了,还真没见过这么听话的人。
然而包里的情况却让几个青年大吃一惊,随即就是掩盖不住的喜悦和贪婪,因为包里装的是满满一包的钞票,只是钞票上放着三把飞刀。
这时恐吓司机的那名青年已经让司机停下车,几个青年抓起万孜亮的行李袋便飞快的奔下车,还朝万孜亮挥了挥手,道:“哥们,你太大方了,谢了。”
车再次发动,车里顿时响起一阵叫骂声,懊恼者有之,也有庆幸自己并没有带多少钱在身上的,也有对万孜亮的遭遇幸灾乐祸的。
刚才那名坐在万孜亮身边想搭讪的女孩为自己经不住寒冷的考验而懊恼不已,刚准备继续去吊这位‘富二代’,却突然发现这位富二代突然从车窗口扑了出去。
“帅哥,别想不开啊。”女孩连忙跑过去一看,万孜亮四平八稳的在马路上缓缓行走,犹如闲庭散步一般悠哉,女孩愕然。
当天晚上,西城鳄鱼帮一个堂口数十人全部死于非命,死法出奇的相似,胸口被某种锋利的器具洞穿,疑似飞刀匕首之类的利器。
叶凡的伤势逐渐复原,这一次身体受损又成功让他的身体强度加强了不少,今天下班后,天伦王朝破例免费开了一个大包厢,并附赠红酒啤酒,数十位员工为叶凡庆祝,因为在员工表上显示,今天是叶凡的生日。
看着包厢里热闹非凡,谈笑风生,每个人举杯庆贺的情景,叶凡有些感动,二十年还是第一次过这么隆重的生日,以往到这个时候,都是娘亲为自己煮几个鸡蛋,哦,对了,这两年还有个女人会在这个时候陪着自己。
叶凡举杯一仰而尽,数十位员工也纷纷喝干自己杯中的啤酒。
王欢独自坐在角落里,没有去敬酒,一句‘生日快乐’都没有,看了叶凡一眼,见叶凡朝自己看过来,又连忙别过头。
丁汀走过来,道:“欢欢,别这样,小凡当初那么做,肯定有他的想法,他舍身救过你那么多次,这次他仍旧是舍命救你,只不是先后顺序而已,难道就因为那种事你要放弃这么好的男人?”
王欢委屈的撇着嘴,道:“其实我心里已经原谅他了,他随便对我说个借口我都会信的,可是他都没有来跟我解释一下,讨厌死他了。”
“小孩子脾气,男人也好面子嘛。”丁汀似笑非笑的说道:“你要是不要了,我可要去争取喽。”
王欢急道:“不许,不可以啦,哼,我再给他两天时间,看他要不要跟我道歉。”
“你啊。。”丁汀无奈的笑了笑,便走到叶凡那边去了。
叶凡看了一眼王欢,随低头看着酒杯轻轻一笑,便继续和周围的同时天南地北的胡侃起来。
丁汀道:“小凡,今天你是寿星哦,跟我们表演个节目吧。”同事们纷纷附和着,怂恿叶凡表演节目。
叶凡愣了一下,随后道:“那就给大家讲个很悲伤的故事吧。”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酝酿着情绪当个合格的听众,王欢也不禁看向这边,她看到叶凡脸上不时流露出的忧郁。
叶凡道:“有个男孩和女孩,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从小学到大学他们都是同班同学,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写作业,偶尔一起逃课,一起哭,一起笑,在班上,他们经常被人开玩笑说是小夫妻,男孩心中很喜欢女孩,女孩也很喜欢男孩,但是两人都害怕说出来就会失去对方,谁也没有勇气。
高中快毕业那年,男孩和女孩很伤心,因为很可能要天南地北的分别,也是那一年,男孩向女孩吐露了心事,女孩高兴极了,立马就投入了男孩的怀抱,然后他们一起努力,考起了同一所大学,在大学里,他们是让人羡慕的一对眷侣,男孩越来越帅气,女孩越来越艳丽,两人的成绩又非常出色,这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毕业后,男孩向女孩求婚,女孩答应了,男孩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境,而女孩只是个普通职工家庭出身,所以他们的爱情遭到了男孩父母的强烈反对,男孩迫于家族的压力没能坚持自己的爱情,女孩也被男孩的父母逼迫的离开了男孩,独自到一个小山村当了一名教师。
在山村里,女孩遇到了一个乡村男孩,那个男孩立即被女孩的容貌和气质吸引住了,乡村男孩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女孩,从而展开追求,但是女孩一直在等她爱的男孩来找她,一年过去了,男孩依旧没有出现,心灰意冷的女孩答应了乡村男孩的追求,交往两年后女孩答应了乡村男孩的求婚,但女孩心里仍有期望,终于在女孩嫁给乡村男孩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