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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长相不如自己甜美,身材不如自己火辣的女人,进来不到几分钟时间,就吸引了冷延沛所有的注意力,乃至现在,居然被冷延沛当做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抱着?这个女人到底是谁?难道说,她就是冷延沛的前女友吗?想到这里,孙晓丽开始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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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胀欲裂,口干得要命!真希望天降雨露。
“水……水……”我渴求。
我想李嫂一定是听到了,很快,清凉凉的水滋润了我干燥的唇,滑进我干燥的喉,也流进我干燥的心田。是谁,在我耳边低声呢喃,轻声呼唤我的名字?是谁的大手在温柔地抚过我的脸庞?……
我想睁眼看看,无奈眼皮像灌了铅一般地沉重,实在没力气打开,真的好困,好困……
02 又做噩梦了
人人都会有做梦的时候,如果一夜好梦,那么,睡醒后,即使是残留的余味里,依然有幸福的味道;如果一夜噩梦,那么,睡觉无疑是天底下最糟糕的事情了。而很不幸,我就属于后者。
原以为酒精能麻痹人的思维,抑制大脑不再亢奋,能换来我一夜的踏实。结果,却发现这只是奢想。
因为,我又开始做梦了。
我的周围全是冰冷的水--
水流进我的鼻子里,我吸不到空气了;水流进我的眼睛里,我的眼前全是黑色的了;
我拼命地晃动手脚,挣扎着,想呼喊救命--可是我的嘴巴里也全是水,我不断不断地往下沉……
接着场景一转换--
浮现出冷延沛的脸,带着哀怨和质问:菲菲,为什么?为什么?……
我哭着喊着跑过去要抓住他--
忽然,延沛消失了,只剩下我一个人
“延沛--!……”
“延沛--……”
不管我怎么声嘶力竭--延沛,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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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一张冷艳的脸孔如此痛苦的表情,紧紧纠结在一起的眉心,辗转反侧的身子,冷延沛猜测,菲菲肯定是做梦了。到底是做了怎样的噩梦,一会儿惧怕到浑身发抖,一会儿又是伤心到眼角掉泪呢?冷延沛心疼地擦去那几颗晶莹的泪珠……
“延沛!延沛!--”
忽然听到菲菲在梦里喊自己的名字,冷延沛完全惊愣住了,一种复杂的感觉卷上心头,冷延沛连自己也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感觉。要知道,这三年来,他是每时每刻都渴望再见到她!却不想,现在在这里真的巧遇了。他居然像个毛头小子般忐忑不安,担心她已经忘了自己;毕竟她提出分手时是那般地决绝,哪怕当时他是如何抛弃男人的自尊去挽留,然而,她就这么人间蒸发了,彻底地消失在他的视线,连半点的退路都没有留给他。此刻,他爱的女人就这么真实地躺在自己眼前,叫着自己的名字,他的心里是前所未有地充实和满足。不知不觉中,冷延沛的嘴角慢慢上扬,形成一个优美的弧度--
“我能想到最烂漫的事,就是……”菲菲的手机响起。冷延沛本不想去接,谁知手机响了一阵又一阵,似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
冷延沛一看屏幕,显示“牧少臻”三个字。
牧少臻?
冷延沛按下接通键,电话那头传来低沉的男人声音“菲菲,在哪?”
“她喝醉了,你是……”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带着一丝愠怒“她现在在哪?”
“她在XXX……”冷延沛刚说完,嘟--嘟--嘟--电话已经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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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睁开眼,全身软绵绵的,脑袋依然隐隐作痛。看来,人真的不能太放纵自己。
我下楼,李嫂及时地端来了醒酒茶和早餐,我也从李嫂那知道昨晚是司机老罗接我回来的。
我想一定是灵子给家里打电话了,否则,老罗怎么知道我在酒吧呢?
李嫂炖的小黄米粥很软很香,我却没有半点食欲,用勺子舀了几口后,就不想吃了。
李嫂在收拾碗筷的时候对我说:“太太,牧先生今天回来。”
“今天吗?”我纳闷“不是说后天的吗?怎么这么快就要回来了?”
李嫂摇摇头,表示不清楚。也是,牧少臻真的没有向她解释的必要。
牧少臻回来的时候,我正在浴缸里泡着澡。
酒吧里的浓重烟酒味,残留在我的衣服上,久久飘散不去,不断充斥着我敏感的鼻,叫我忍无可忍。
何况,牧少臻的鼻子比我的还敏感。
待洗去一身的味道和疲劳后,换好衣服,推开浴室的门,吓得差点魂飞--
牧少臻就靠在门边,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深邃不可见底的眸子望着我,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03 医院里的爸爸
他就这么直直地看着我,我竟莫名地心虚起来。莫非,老罗打小报告了?强装镇定,我挤出一丝微笑,“回来了。”
“嗯”牧少臻一向惜字如金。
我躲过他那双一直落在落在我身上的琥珀色的眸子,径自坐到梳妆台前,打开吹风机吹着湿润润的头发,吹风机吵杂的声音在房间散开,如同一道屏障保护着我。因为,我很清楚,牧少臻不会选这个不合时宜的时机讲话的。而我,却刚好可以趁这个时间好好想想,至少得想一个能令牧少臻满意的解释。
然而,当我吹好头发,转过身主动要发表好不容易挤破脑汁想出来的“自圆其说”时,才发现牧少臻早就已经不在房间了。
我大大地松了口气。我到底还是有些惧怕牧少臻的。
牧少臻有着令男人嫉妒,女人爱慕的无与伦比的外型:如希腊雕塑般立体的五官,两道像剑一样的浓黑眉毛;一双深邃不可见底的大眼,浓密的睫毛又黑又长,如同两把薄扇,连女人都嫉妒;性感的嘴唇若是微微上扬,顷刻之间又该夺走多少女人的心。高大健硕的身型配合高端设计师一流的剪裁,更突显出他非凡的高贵气质。只是,全身泛发的冰寒气势,叫人不敢轻易靠近。我很少会直视牧少臻的眼睛,虽然很邪美,但却又似万兽之王般透着犀利的光芒。
我想,三年前,我一定是痛苦得已经散失了知觉,才会有胆量接受牧少臻的求婚吧。换做是现在的我,怎么可能?
幸亏牧少臻总是很忙,三天两头满世界地飞,这幢豪华的别墅对他而言,就是偶尔落脚的栖息地。所以,我单独面对牧少臻的时间并不多。就像现在,他刚回来没多久,又离开了。
有钱人的世界真不是我这平凡人能理解的。就比如说牧少臻,明明资产雄厚的几代人都花不完,却还是这么忙碌地工作。人生就这么一辈子,到底什么最重要?以前这个问题我从来不会去想。至从三年前爸爸出事后,我才慢慢觉悟到,健康的重要性。
想到爸爸,也有好几天没去医院看他了。买了些新鲜的苹果和兰花,坐车来到医院。
因为牧少臻的关系,爸爸被安排在医院最高级的特护房间,一个人独立的大房间,房间很整洁,空气也很干净,还有私人看护一天24小时照顾。
出事时,幸亏牧少臻动用了全世界最好的医资,从美国聘请了最权威的心血管疾病权威人士,才把爸爸从植物人的危险中及时抢救回来,如今只是左半边的肢体失去直觉,这样的结局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如果爸爸不是那么沉迷于酒,如何平时我能多关心下爸爸的健康,如果不是我的事情惹他非常生气,那么,爸爸也不会喝那么多的白酒,爸爸的高血压也不会发作,血液如果没有冲破脑血管,也就不会中风了。
如果,如果……人生,哪有那么多的如果?
尽管每天都有看护给爸爸按摩肢体,带爸爸去晒太阳,但爸爸一侧的肢体还是日渐萎缩,看着昔日高大的爸爸变的如此瘦弱,我心里充满了深深的愧疚和自责。
看护阿姨看到我,热情地招呼“牧太太,你来了。”
我笑笑,把兰花递给她。她过去把花瓶里前几日的兰花扔掉,再换上刚买的鲜花。这是这几年我和她心照不宣的配合,因为我每次来都会买送兰花,有时候兰花没有,也会买些康乃馨。我知道爸爸喜欢这些看到花,因为他告诉我,妈妈生前最爱的就是兰花。
“爸爸,菲菲来了。”我削了一个苹果,用牙签戳了一片,小心地喂到爸爸嘴里。
吃完水果,扶着爸爸做在轮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