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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给哥亲一个-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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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对丁湛的印象很好,所以,事先便应承了下来。

    “我回来过的事,能帮我保密吗?”

    保安连连点头应承了下来。

    丁湛上了楼,心里不太肯定,自己五年不曾回来过,莫凡有没有将自己的那个指纹识别系统给消除了。如果真的消了,就说明这一趟回来,只是自己又犯傻了。

    不过,他的顾虑有点多余了,当他将食指按在指纹识别仪上的时候,“嘀”一下,接着就是门锁打开的声音。

    丁湛用手轻轻推开门,迟疑了一下,却还是踏了进去。

    手朝后一推,顺手将门关上,玄关处,整齐地摆放着两双款式一样大小相同的拖鞋,一双是黑色的,看着比较陈旧,一看就知道是常常穿着的,一双是深蓝色的,却是崭新的。

    丁湛习惯性地弯着腰一手扶着墙壁脱下鞋子,脚自然地伸向那双从来都是属于他的深蓝色拖鞋,脚递到一半,突然意识到什么,猛地将脚收了回来。

    似是被自己的潜意识吓了一跳,丁湛俊朗的脸上掠过一丝慌乱,穿着袜子小跑着跑进了客厅里。

    落地玻璃窗的窗帘低垂着,窗帘还是从前那袭浅蓝色的窗帘,连扣着窗帘的蝴蝶形扣子,都还是从前那两只。

    沙发上的靠垫,放的位置仍然跟从前一样,左右各放一个。而放在茶几上那盆绿色的盆栽,都跟从前那盆一模一样。

    丁湛突然觉得眼睛很难受,抬起头,眨了眨眼,才发现客厅里的吊灯大开着,刺得他眼睛发痛。

    他走过去,想将吊灯熄了,手按在开关上,猛然想起以前的自己总是喜欢在出门前开着灯,莫凡说他浪费,他当时还对莫凡说。

    “这样开着,无论多晚回到家,都会觉得像是有人在等自己回家一样。”

    丁湛按在开关上的手慢慢地垂了下来,他有些后悔,回来这一趟!

    这里,从入门到客厅,所有微小的地方,都像他离去时一样,没有一分一毫的改变。五年不是一个短的时间,论月,是六十个月,用天,却是一千八百天。

    谁若想要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内让某些事物静止不动,很难!

    但这么难的事,却在他眼前发生了,他眼前所及的,全是他离开时的模样。

    那么,他是要相信,有人在刻意让它保留着原貌?!

    看来,他真的不该回来这一趟!

    丁湛没有勇气再多看客厅一眼,走到储物柜前,拉开左边第三个抽屉,房间的钥匙,离开的那天交回给莫凡了,如果没猜错,应该像从前一样放在这里。

    果然,抽屉拉开,当初他交给莫凡的那串钥匙,静静地躺在抽屉里。

    丁湛手微抖着拿起钥匙,慢慢地到自己的卧室门前,开了门,推开,里面,果然如他所料一样,跟他离开那天一模一样,折叠整齐的被子,看过后搁在床头柜的书本,全都照着原来的样子摆放着。

    但上面,没有一丝的灰尘。

    丁湛真的不敢再多看一眼了,径直走到自己的那张书桌前,拉开最底层的抽屉,只有这个抽屉,并非如他所料那么的整齐。

    这里面放着他的一些从小到大的照片,这些相册明显地显得有些凌乱,而且,以前明明是完好如新的相册,现在却有些破旧,很明显,是被经常翻弄之后导致的结果。

    丁湛翻出一本相册,看了几下,本来想要抽出来的几张相片,犹豫了一下,却终于没抽出来,最后,只抽了一张他和姥姥在家乡里照的相片,小心地放进了自己钱包里。

    在放着相册那个抽屉的最里面,有一个破旧的小锦盒,丁湛一把将小锦盒攥在手心,放进了口袋里。然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将相册和其他东西都尽量按原来的样子放好。

    他从卧室里出来,将钥匙重新放回储物柜的抽屉里。本来,到这里,他是真的该痛快地离开的,却还是忍不住,又用钥匙打开了莫凡的卧室。

    他站在卧室门前,看着里面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布置,有那么一刹那,居然有种扑进去在那张床上睡上一觉的冲动。

    耳边,依稀响起莫凡沉睡时发出的低沉均匀的呼吸声,鼻尖里,竟然有一阵阵属于莫凡的气息钻了进来。

    曾经的一切,以为都忘了,却原来,只如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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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和好不如初(全)

    【05】和好不如初

    丁湛从公寓里走出来时,神色已恢复正常,看起来还是那个神采弈弈的丁大帅哥。

    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他特意跑回这间每个角落都充满了他和莫凡点滴回忆的公寓里,是为何事。更加没有人知道,那些回忆,是如何地强大,只是想起便足以让他身心又重历了一次煎熬!

    他走出大厦时又叮嘱了保安一遍,这才放心地开着车子去美容院接丁晓兰。

    在美容院里等待丁晓兰的时候,麦姐打电话来,说韵儿在比赛中获得了少年组的银奖,还说大概两个小时后,就能回到H港。

    “姐,如果你和韵儿不累的话,晚上约个时间吃顿饭,见个面吧。”

    这么几年了,丁湛也想那小丫头和麦姐了。那天,丁宇杰比赛的时候,他并没有时间去看,只是卓楚妍抽不出时间,他才在比赛结束的时候去接那小家伙。

    所以,韵儿登台演出的时候他并不在场。

    “好,在我家还是找家饭馆吃?要叫小凡吗?”

    麦姐不确定,丁湛是不是愿意见到莫凡。

    “在哪吃我都没意见,不过你们刚下飞机肯定很累的,我去机场接你们吧!至于莫凡,你爱叫就叫吧,我无所谓。”

    丁湛对于总要见到莫凡这件事,已经没什么感觉,只要不是两个人独处,都行!

    饭馆是韵儿定的,大人们其实都没所谓,主要是让孩子高兴一下顺便找个地方叙叙旧。

    丁湛跟丁晓兰打了一下招呼,一个人又跑去H港最高级的购物城转了一圈,大袋小袋的买了一大堆的礼物。昨天因为莫远宁亲自来机场接,他还没来得及给各位辈买什么礼物,现在给两小鬼买礼物顺便给各人都买了一份。

    丁湛是个细心的人,虽然离开五年,但各人的喜好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所以,给每个人的礼物都是投其所好,很容易就挑好了。

    最后,只挑剩莫凡的,丁湛有些头痛。

    莫凡喜好什么,丁湛当然很清楚,但现在两人这样的关系,真按莫凡的喜好去买些什么,按莫凡的性子,肯定就会擅自理解为是自己在向他主动示好。

    但若自己送给别人却唯独不送给莫凡,又显得自己心胸很狭窄,无论怎么说,情人是做不成了,至少,兄弟情还是在的。

    丁湛花了近十分钟,还是想不来该送什么给莫凡才能表达了心意又不会令莫凡多想。

    最后,他很大众化地挑了一支限量版的镶钻金笔,莫凡并不经常用笔,丁湛送这个,其实真的有点敷衍的意味,只表明那是每人一份永不落空的礼物。

    只不过,别人的都是用心挑选的心爱之物,只有莫凡的,也是很用心挑没错,但对莫凡来说却是可有可无的礼物。

    莫凡最想要什么,丁湛当然知道,因为这几天莫凡都在不停地表达着这种渴求。如果五年前,莫凡将这种渴求也像现在这般积极地表现出来,自己肯定会很高兴而且会很乐于给他。

    但现在,莫凡最想要的,自己已经给不了了!

    在丁湛眼里,莫凡到现在都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自己就像他习惯了天天抱着睡觉的玩偶,突然不见了五年,再重见,也许是出自于征服心理,也许是出自本能的习惯,便想要再次将自己占为已有。

    这种占有欲极强烈的感情,是不是爱情,丁湛已经不想去细究。虽然莫凡对他说我爱你,但这种在他看来并不纯粹的爱,丁湛不敢要!也要不起!

    这种怀疑和抗拒,早已成了丁湛潜意识下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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