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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看着信封上面写的“梧州XX镇XX街”的地址,知道是陈海燕家里面寄过来的信,几人互相看了一下,都不约而同地对着陈海燕“切”了一声。
“嘿嘿,话说,王芳,竟然认为我这是情书,该不会,你有收到过情书吧?”陈海燕开始反击了。
“谁说的,我可没有收到过情书的。”王芳弱弱地反驳着。
“唉呀,王芳,你又欺骗我们,上次我就看到你在看马GG写的信,还边看边笑的呢。”潘英在一边揭露着。
“潘英,你?”王芳恼羞成怒,却又知道潘英目前没有男朋友,平时也只是收几封家信,于是,将炮口对向在旁边偷笑地傅琪:“我前几天看见,某人在被窝里面,打着手电筒看信。”
“啊,王芳。”傅琪的脸立刻红了。
“哦,哦。”陈海燕和潘英一起起哄,大家都笑了。
陈海燕看见Coco走进办公室,立刻递了一个眼色,几个人停止笑声,都开始装着讨论某件事情了。
陈海燕拆开信,信纸很薄,只有二张,老妈在信上,照例写着一些担心的话,比如说公司的伙食好不好、钱够不够用,公司里面的人好不好相处,末了,在信尾问今年过年是否回家,并说陈明明年春季学费要预交了。
陈海燕来了江州这么长时间,除了最初跟陈爸爸讲过公司的一些事情,并没有写信给陈妈妈,因为以前陈海燕是一个典型的宅女,经常上网聊天,只是用电话与家人沟通,每天只写几个字。很多年过去了,让陈海燕写一封信,她突然觉得,有点难于下笔。于是,就这样,一直拖拉着,直到收到了陈妈妈的信,陈海燕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拖下去了,虽然陈爸爸有打电话给陈妈妈,但陈妈妈的记性不太好,讲过的事情都会很容易就忘记,还是写信给陈妈妈,这样,陈妈妈在不记得的时候,可以翻出来看一下。
想到要写回信,陈海燕就有点小郁闷,但转念一想,这么多年都没有写过信给家里面了,这次能有机会写封信,也是一件让人激动的事情。而且,在1999年的时候,彼此书信往来,也不是一件很扎眼的事情。
是的,1999年的时候,大部份人之间的交流沟通还是写信为主。陈海燕记得前世自己在1999年的时候,还与杂志上面大部份人一样,交了几个笔友,后面离开那家工厂,也就断了联络。不过现在也没有打算再继续联络那些人,毕竟对于那些人,再也没有当时联络的心情,就像让一个30岁的人去面对一个16岁左右的人,也像老人家常说的,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小孩子有小孩子的世界,虽然陈海燕在父母亲戚眼中,依然是小孩子。
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陈海燕坐在办公室里面,找出公司的大信纸,一笔一画地给陈妈妈写回信。这个时候的陈海燕知道“儿行千里母担忧”,毕竟,这个时候的她,还是第一次离家那么远,而且好几个月没有写信给家里面了,想着陈妈妈一定很担心,陈海燕心里面慢慢滋生着一种叫做内疚的情绪。
在信中,陈海燕絮絮叨叨地写了怎么样找到工作,公司是台资,老板虽然是台湾人,但对大家很好,公司包吃包住,每天的午餐及晚餐是三菜一汤,很丰盛,周六公司还会发水果给大家,当然,最重要的事是她只用了一个月,就提前结束了试用期,目前每一个月工资多少,都详细地写在信里。
等陈海燕抬起头,揉揉酸涩的双眼,活动一下发麻的手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洋洋洒洒地写了五页纸,看着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陈海燕在信末尾又添上,今年过年,为了节约车费,就不回家了,过年前会寄一笔钱给家里面。
第二十七章 购买呼机
更新时间2010…7…5 16:55:42 字数:2398
寒流突然袭来,前几天,江州的温度还是20度左右,周五的时候,突然降到10度,周六的时候,最低则会在8度左右。
周六早上6点,陈海燕醒来,不知道哪家的门没有关好,被风吹得发出“咣当”的声音,真扰人好梦啊!这样的天气,还真适合宅在房间里面,窝在床上睡懒觉啊!陈海燕一边叹息着苦命的自己,还得离开温暖的被窝看书,一边找出一件红色的羽绒服,穿在身上,艳丽的颜色,衬上她愈发白晰的皮肤,让人眼前一亮的同时,也因为红色是温暖色,给人予一种温暖的感觉。
收拾好后,天空依然阴暗着,这样的天气,不适合出去看书,太过于寒冷,且眼睛长期在暗淡的光线下看书,容易近视。陈海燕找出看书灯,放在书上,灯光很微弱,就像一只小手电筒般,只能照亮手掌那么大的范围。
陈海燕看书累了的时候,就在想,在这淡淡的灯光下,她穿着一身红衣,不知道会不会让宿舍看见的人惊叫起来,想到这里,陈海燕就偷笑了。
可惜,陈海燕这个愿望没能实现,7点多的时候,天空虽然依然阴霾着,却能让人清楚地看见东西,宿舍的几个女孩子相继起床。
王芳洗漱完毕后,看见陈海燕还在看书,于是说道:“陈海燕,7:20多分了,我们去吃早餐吧。”
陈海燕合上手上的书,王芳此时又继续说道:“你今天下班后有没有什么事情?”
“没有什么事情啊,怎么了呢?”陈海燕将书放在床头,走向王芳。
“那下午我们一起去江州市,我想去买一台呼机。”王芳看见潘英也起床了,于是问道:“潘英,下午一起去吧?”
“好啊,顺便叫上傅琪。”潘英叫醒傅琪,“下午我们一起去江州市,王芳想买一台呼机。”
傅琪揉揉眼,大脑虽然还没有清醒,但听到潘英如此说,于是立刻说道:“我也要去买一台呼机。”
陈海燕看见大家就这样作下了,下班后去逛街的决定,郁闷了,为啥没有人问问她是不是想去啊?陈海燕是一个典型的宅女,夏天的时候,不想出门,怕晒黑是其一,另外则是天气太热,身上会出很多汗,想着一身汗淋淋的感觉,陈海燕就只想宅在家里面,而冬天,寒流袭来的时候,外面的风刮过,让人就只想呆在温暖的地方,至于春秋天,温度适宜,不热不冷,正是睡觉的好天气啊!
得了,这人的宅女本质,是一时半会很难改过来了。估计同宿舍的女孩子,早就看清楚了陈海燕的本质,所以,直接做了决定,也不用去征询她的意见了。
下班后,几个女孩子回到宿舍,翻找出外套、围巾,准备出门。
陈海燕翻出白色的长围巾,将马尾拆开,盘在头上,陈海燕不喜欢冬天披着头发,天气干燥,头发容易带上静电,且风大的时候,在外面逛街,吹了一整天回到宿舍,头发肯定干枯无比,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陈海燕不喜欢头发乱飞的感觉。
王芳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配一条牛仔裤,马尾高高扎着,看见傅琪还在苦恼着穿哪件外套,再看向潘英,潘英穿了件嫩黄色的羽绒服,于是笑着说道:“傅琪,你穿那件天蓝色的呗,这样我们就不会撞色了。”
“是啊,傅琪,你的皮肤白,脸形比较小,穿天蓝色会衬得你更加小巧。”陈海燕看见傅琪一直拿不定主意,也劝说着。
“好吧,我就穿天蓝色这件了,那配什么围巾呢?”傅琪找出几条围巾,有白色,蓝色,红色和粉红色。
“那条粉红色的很好看。”潘英也给出建议。
等傅琪装扮好,出门的时候,已经是3点了,不过因为天气阴暗,倒像极了5点钟的样子。
路上,几个人说说笑笑,再加上此时人也很少,车速很快,很快就到了江州市。
王芳经常来江州市逛街,很熟悉这里的路面情况,于是,几人由王芳带头,走入一家大型的电器商场。
虽然是周六,但因为天空寒冷,商场里面的人也不是很多。一进门,温暖的空气,迎而扑来,王芳没有停步,直接走向卖呼机的柜台。
是的,呼机,1999年的时候,手机还没有普遍使用,偶尔有人用的也是那种大砖头式的手机,这个时候的人们,大部份用呼机来联络,有专门的询呼台,用短信的方式告诉你是谁找你,请你回电,或者直接告诉你有什么事。
柜台里面的呼机,颜色各异,黑色的、红色的、粉色的、绿色的,等等,王芳看中了一款粉红色的,让店员拿出来,几个人细看,陈海燕也拿在手上,翻看了一下,这个呼机,和陈海燕以前买过的很像,都是一样的粉红色外壳,大概2CM长,1CM宽的透明屏幕,下面有几个按键。
店员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