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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说来都不会有人相信,但真的就这么发生了。也许,汪小风是故意的,也许不是。但谁知道呢?
所以,那一次期末考试,脑袋全懵了的张航,数学只考了二十分。一百五十分的试卷啊。
虽然,张航和高晨一样,不排斥早恋。可他那缺根弦似的脑神经,告诉他现在还不是时候,况且他对汪小风也完全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如果,两个人都这么相安无事下去,等未来的某一天,两个人又都遇到了新的人,发现那一段念想原来不过如此,那这份小心事也就成了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永沉地底了。
可事情永远不会按照我们的预期来。所谓你越怕什么,越来什么;你期待什么,什么就离你越远。
张航从那之后,心里就多存了一份心事。他并不太确定自己对汪小风的感觉,所以,她未提起,他亦不动声色。
后来想起,其实,这是最大的愚蠢。年轻的时候,你若爱上一个人,就应该义无反顾去追寻。因为这种义无反顾,只和青春年少有关。是限量版的。
张航转去了新的班级。同是文科,但阴差阳错。他去了高晨的班级,而非汪小风。
高二的时候,他们语文课上《雷雨》,晚自习语文老师带他们去多媒体教室看风靡一时的《满城尽带黄金甲》,高晨一个人坐后面。后来张航进来了,那时候他已经在她们班混熟了,况他本就不拘小节,于是就坐她旁边了。
偶尔聊一两句,不痛不痒的,高晨只觉得这个男生还蛮风趣搞笑的。直到后来,高晨基本上忘了他们聊了什么。但也不记得那电影放的是什么。连她一向心仪的周杰伦的表演,她都忘了。
后来,张航曾给她讲过这一段,他说,那时候的他,已然对她动心。高晨不知是否为真,但她选择相信。因为惟有相信,才有可能。她相信,《雷雨》,是他们的缘起。
☆、妖怪
高中学校建在一个位置相对较高的小山岗上,离家不近,高晨住不惯集体宿舍,于是在学校附近租房住,房间在顶楼,一出门就是露天阳台。那时的她还不知道,张航就住在斜对面的那栋楼,在他的阳台上可以跟她遥遥相望。只不过她平常回去都是走马路,而他抄近走学校后面一条僻静的小路,所以他们从没有碰见过。
很快就到了高二下学期,调座位的时候她跟老师要求坐窗户边,他依然“坚守”在最后一排,两个人都坐在过道旁边的位子,这样一来他们的距离较先前近了许多。
可也没有更多的接触,只在高晨收作业时,两人才偶尔聊一两句。没有敌意,可也没有更多的好感。
阳春三月,正是草长莺飞,不冷不热的好季节。高中的体育课,在被剥夺之前,算是完全的自由活动,但也不能离老师的视线太远。
有一次,高晨偷偷地跑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板栗林里,时维三月,序属初春。坐在草地上靠着板栗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听着小鸟的歌唱,想着心事,她都快要睡着了。
“你怎么也在这?”她一惊,睁开眼,用手挡住刺目的太阳,原来是张航。他一身灰色的外套,里面是橙色的T恤。看来,他格外喜欢橙色。他在高晨的身边坐了下来,俩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无非是作业好多,老师好狠,天气好好。
张航明显比高晨熟悉这个野外地带,因为他提议两人一起去附近的一座渡桥上坐坐。高晨心情很好,没有拒绝。也是这时候,她才知道他平常回住处走的那条小路就要路过这里。
渡桥在南方乡下是一种普遍的存在,高晨也见过很多,不过她从没上去过,所以她并不太清楚渡桥的功用。
她随着张航小心翼翼地攀上了那座看似年代久远的桥,没想到上去之后,桥上只有很浅的一条渠道,看来是渡水用的。由于渠道只能容下一人穿行,他俩只能一前一后。
高晨走在后面,偶尔抬起头来,看着面前那高大却单薄的身影,莫名地一阵悸动。由于思想开小差,高晨脚下绊了一下,不由叫出声来。张航赶紧回头扶住了她。这一扶,就没再松开。
渡桥太窄了,又架得特别高,张航怕高晨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于是就牵着她,高晨自己更担心,于是只好由他。
慢慢地,两人的手心都有了汗,张航开玩笑说,“没想到这么热,看来夏天要来了”,高晨附和,“夏天是快来了。”
两人找了一个绝佳的位子坐下,高晨心情舒畅,不由一阵感叹:“这么好的地方,你是怎么发现的?”张航笑了一下,“我也是无意中发现的”。
两个人漫无天际地聊天,聊以前的事情,现在的事情,以后的事情。
高晨没想到,张航分科前竟然和方栋是一个班的。她有点不自在地打听起他的近况,才知道,方栋已经辍学了。而她,竟然才知道。
高晨不由有点怔怔的,张航见她这个样子,也好奇心起:“你不会喜欢他吧?”
“怎么可能?”高晨立马出口。
“那你怎么这副样子?”
“我只是有点可惜罢了。“
“听说,他找他的女朋友去了,好像叫吴珍珍。”
高晨的心一下子静了,他和她,竟然还是走到了一起。不过,这又有何妨呢?吴珍那样一个人,肯不肯接受他还是个问题。但不管怎样,方栋毕竟是她情窦开了之后第一个有点心动的男生,虽不至于一往情深,但那份感觉,还是很美好的。
为了掩饰自己的一点不自在。高晨大大咧咧地问起张航的恋爱情况。没想到一向外向开朗的他忽然顿住了。就在高晨以为他不会说什么的时候,他开口了。
感觉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近了许多。
接下来,两个人在班上也没有比以前亲近多少,碰到一起还是该闹就闹,仿佛渡桥上的那一番促膝详谈不存在似的。高晨也不以为意。
但是,让高晨意外的是,张航给她起了个外号:妖怪。看到她就喊,也不管周围同学的异样眼光。这样一来,教室后面那块阵地的男生,都开始口口相传,妖怪来妖怪去。
高晨怎么也不明白,何出此言呢?在她的想法里,妖怪是男的,妖精才是女的,可妖精这个词,好像又有点微妙。
她想不通,但也无妨。因为她知道,他不这么叫别人,只这样叫她,这就够了。
☆、阴差
高一下学期的一个晚自习,高晨正在和同桌魏培聊着周杰伦的新专辑《十一月的萧邦》,高晨最喜欢那首《珊瑚海》,可魏培非说《夜曲》更好听。正争执不下,有个同学向着她们喊了起来:“高晨,有人找你。”
带着疑惑,高晨从教室后门走了出去,结果是一堆男生簇拥着一个个子不算很高,皮肤略黑,但眼睛大而明亮,头发稍微偏分,额前一片厚厚的刘海斜下来,穿着一身灰色休闲装的男生,他看见高晨走过来,便走上前道:“这里有封信给你。”未等高晨有任何反应,一群人又簇拥着那男生走了。
信上说,他是高晨上一届的学长,高二年级五班的,对她印象深刻,想认作兄妹。高晨想了想,原来,她们班在二楼西边的楼梯旁,二年五班作为高二最后的一个文科班,也在二楼,不过是在中间楼梯的对面,他们学校的教学楼,每一层最东边就是洗手间,二楼的东侧,刚好是女洗手间。因而,高晨她们上厕所都要路过二年五班。想必是她路过的次数多了,所以他才“印象深刻”。
那个叫郑元的所谓学长写的字确实还不错,飘逸洒脱,是高晨喜欢的类型,不过对于这种哥哥妹妹的把戏,她还是嗤之以鼻的,而且也担心对方只是玩玩,所以未予理睬。但其实,心里还是有一丝喜悦的,毕竟谁都有点虚荣心。
一种悸动不安油然而生,于是,再去洗手间,高晨就拉着魏培先从自己教室旁边上三楼再从中间楼梯下二楼,完了又上三楼再从西边的楼梯下来回教室。委婉地曲线救国。
没曾想,两个星期后,又是晚自习,高晨又从上次那个穿灰色休闲装的男生手上收了一封信。那一刻,看着那个大眼黑眸的男生,高晨忽的想起了当时正红的吴克群。
叫郑元的那个人说他并无恶意,还说了些他的学习,兴趣,爱好等。可高晨的心里,只有送信那人略黑却有神的一张脸,忘了他还说他喜欢穿牛仔裤和红色外套。
魏培是高晨分科后新交的朋友,她俩总是坐一块,因而对这件事也是知情的。她劝高晨说做个朋友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