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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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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宝宝不仅仅要经受这些历练,以后还有更大的凶险在等着他。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只能现在将一汪柔情隐藏,狠狠的操练他,直到他可以再神族的世界中生存为止。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千古不变的至理,人也好,神也罢,都是一样的。何况这些神,只是先几步走出了进化道路的“人”而已。

天宝回头给了秋秋一个疲惫的微笑……今天终于跑完了,他跑了多少的路程?恐怕就是开着汽车,也要走上半个钟头吧?更何况他所走过的地方崎岖,险峻,到处都是沟壑,不仅仅要考虑到速度,还要想好落脚的地方。天宝喘着气,道:“秋秋,终于完成任务了……”

秋秋点点头,说道:“那就歇一下吧!”

解下了腿上的一根铅条,天宝把铅条放到了身边,他则坐在地上,开始调整呼吸。因为要练功,他就只穿着一身将全身都包起来的丝袜,一共穿了薄厚两层,是秋秋特地从网上帮他购买的。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法,毕竟这个东西散热快,出了汗布沾粘身体,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重要的呢?更何况,在农庄里,他根本就不需要担心被别人看到!为了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他还特地的做了一番考证:

丝袜这个东西,其实在以前的欧洲本来就是男人穿的,后来才穿到了女人的身上。现在男人穿回来,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的!这些心里暗示的东西很有用,至少他不感觉穿丝袜是一种多丢人的事情了。而且,似乎以后就算秋秋让他穿裙子,带胸罩,他也不回羞涩了。因为裙子这个东西,开始的时候也是男性用品。

这些东西,在考证了一些历史上的文章以后,他也确定了。至于胸罩?他曾经看过圣斗士,所谓的胸罩,就当它是胸甲不用铁做用布做就成了。

虽然仅仅是心理上的安慰,但已经足够了。

休息了一下,秋秋看他的脸色好了一些,才给他倒了杯水,柔声道:“喝吧!”

“等下还要去圣约翰教堂,去和老螺丝那个老家伙套交情……”天宝似乎有些抱怨的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他是在是讨厌极了那种味道,是基督教的味道。秋秋吃吃一笑,说道:“宝宝,不想去就不要去了,反正就一个外围而已,放弃也就是了。姐姐可不想看你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天宝道:“不,一定要去。这个人我们一定要争取过来!”

秋秋就是笑一笑,声音绵绵的,仿佛是一条条情丝缠绕……“别委屈了自己。宝宝,差不多了就把衣服穿上吧,再这样可就要着凉了!”无论冷热,都要有一个度,尤其是刚刚做完了剧烈的运动以后,就更是如此了。

天宝微微一笑,说道:“我知道。”

天宝这些天训练的很努力,秋秋也就不吝啬自己的微笑和温柔。将衣服取来,亲手于他穿上,白的如雪一般的紧身保暖内衣套在了全包丝袜的外面,然后细心的套上了休闲服,帮天宝整理了一下头发。秋秋做的很细致,很认真,简直就有些挑剔了。天宝的衣服很难买,但秋秋依旧帮他定做了许多,而那些大师,要的钱也自然不少。

不过,秋秋是一个根本不在乎钱的人!

所以有人发财了,而那些设计师对待这些大客户的时候,也都拿出了自己的最得意的本领。天宝本来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他的腰围十六寸二,就是女子,也没有这样“苗条”的,所以他的衣服做起来,也很有挑战性。

设计师就是设计师。

天宝现在根本就不担心说自己没有衣服穿,看看那些设计师设计的衣服吧。那些浪漫的法国人给他设计的衣服里居然还有裙子,有些很中性化的,有些女性化的,男性化的,不一而足,但全部都是充满了个性,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每一件都是品牌,而且他们也不需要商标,那些著名的设计师,都把自己最得意的东西留在了衣服上——

签名。

外国人的名字天宝记不住,所以也就不记了。

但如果是让其他的富豪知道了那些名字,那么他们一定会疯狂!天宝就算随便穿出一件,也绝对没有人敢笑话他的。因为那些设计师,就代表了一种品味。

天宝现在穿的就比较男性化,但衣服却是毛绒绒的靓粉色,有些性感风骚的味道。这种颜色的确很少会用在男人的身上,但天宝似乎是一个例外。这些都是法国著名的时装大师看了他的照片,了解了他的三维后,为他量身定做的。头上还有一个很个性的粉色帽子,天宝也没有表示什么异议。

当一个权威说“1+1=3”的时候,那绝对不可能等于“2”。生活在一个权威至上,不可置疑的国家里,天宝自然是不缺乏一些勇气的,而现在他还有了一样最有力的武器。那些设计师的名字,就是最好的武器!

给天宝戴上了一只粉色的口罩——今天天宝似乎和粉色有撇不清的关系。秋秋可爱的笑笑,伸手揉揉天宝的脸蛋,说道:“早些回来……”她温柔的就好像一个贤惠的小妻子一样,事实上天宝知道,一般人的夫妻,妻子是不可能这么温柔的,这个是他的福气,更是运气,但现在依旧需要他努力的来争取。

提着一瓶二锅头,带了一包烟,天宝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进了圣约翰教堂,更是堂而皇之的跟着神甫老螺丝去了后面。索性的是天宝每次来,老螺丝都做完了课,念完了经,所以也并没有人怎么反感他这个人的,而且老螺丝对天宝这个人也非常的欢迎。

念完了经,最里面难免就要渴,而天宝却适时的带来了二锅头。其实喝酒,对于这位标准的带有华夏国农村色彩的外国神甫来说,品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劲——这种劲二锅头有,别的酒却没有。那种一下口,辛辣,然后好像是刀子一样惨烈,霸道的热流在翻腾,那是一种很让人眷恋的感觉。住过靠近了内蒙古大草原的康宝的最北面,见识过了冬天可以下到一米多厚的雪,冻到一尺多厚的冰,二锅头就成了一个好东西。

以前在家乡的日子是在太温柔了,老螺丝只有在经历了什么叫苦寒之后,才知道那一样如西北风一般的锐利,霸道,但骨子里却有一股滚滚的热流,一如草原儿女的豪情一般的二锅头是多么的难得,而且这种酒一喝,那就是一辈子的眷顾,让人忘不了,舍不掉。

天宝只是不停的给老螺丝满酒,直喝得老螺丝的舌头有些不听使唤才罢休。老螺丝海量,一瓶子的酒下去,也就是舌头有些不灵活了,但他的思维,他的神智和动作却丝毫不影响,那是一种白种人天生的优势。俄罗斯的人就很能喝酒,如果不是老螺丝头发的颜色不对,他都要怀疑老螺丝究竟是不是俄国人的种了。

“来,再喝一杯……”

一个人喝酒没意思——而说这个话的人,往往不懂得酒。

他们喝的也不是酒,而是酒意外的东西。而老螺丝显然不是这样的人,那这些传统的华夏国人并不一样,他们喝酒,就是因为需要酒,就是因为想喝。华夏国是一个酒桌上的文化和社交的国家,天宝不喝酒,却知道怎么劝酒,而老螺丝更是一个直接的不需要他劝的人。所以两个人也就很投机了……

每一次天宝都要问他,“以后怎么办?”老螺丝的回答很含糊,但似乎,问的多了,老螺丝也就不由的不想这个问题了。老婆,孩子,在华夏国的时间长了,他的思维已经不是那种传统的西人思维了,华夏国人同化人的本领,和他们的愚昧一样的出名。这一次,天宝依旧这么问,老螺丝不说话,只是闷声吧咋着一杯酒,似乎可以品出许多种的味道来。

老螺丝的心已经真正的动了……他不回答,是因为他在思考。

天宝的心理学不是白看的,他甚至已经把握住了老螺丝的思维,一切已经尽在掌握了。他也不说话,只是帮老螺丝满了一杯酒。

酒,就是人情!

天宝在恰当的时候,恰当的空隙给了他一杯酒。

就好像是一个溺水的人在最危急的时候,有人抛给了他一个救生圈一样,那似乎是唯一的希望,也就是告诉他,唯一的希望,在这里……老螺丝喝了一口酒,湛蓝色的眼睛盯着天宝,他应该算是一个比较了解天宝的人。

天宝不是一个喜欢客套,和人交际的人!

他看的厌恶的人,一辈子也不会和你说一句话;

他看的中意的人,也不一定会和你说话。

老螺丝的目光中有一些期待,他是在等待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他知道天宝可以帮他,自从平安夜见到了天宝以后,他就知道了。可是,他们还需要时间来磨合,他知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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