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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拥抱晨曦-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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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嘻,别管这些饿死鬼,我给你点歌去!”
  大熊朝他们呲牙咧嘴了一番,挤掉了赖在点歌区不肯走的人。
  王曦随意朝人堆里一扎,斜眼看见方淮正和身旁女子贴面而语。
  拿起一杯果汁喝了一口,眉头一皱,真够甜的。
  
  熟悉的音乐声响起,是王曦最喜欢的鬼束千寻的《月光》。
  带着点悲伤与无奈的意境,似乎讲述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她知道,这是大熊为她点的。
  刚想接过麦克风,一个嗲嗲的女声响起。
  “我会唱,我喜欢这首曲子。”
  方淮旁边的女子拿过一旁的麦克风,笑得眉眼弯弯,似乎想向心上人展示自己的才艺。
  王曦伸出的手一顿,又缩了回来,看着她,不语,只是微微笑着。
  
  这时,“喂,我说你哪位啊?这首歌是我家嘻嘻的,你不声不响抢人家喜欢的东西,这种行为可不好。”
  大熊冷冷哼了一声,说了这么一番话。
  原本笑意盎然的女子脸上顿时一僵,显得十分尴尬,她求助似的朝方淮看去。
  方淮笑笑,起身揽住女子,“不好意思大熊,子晨不知道这是你给王曦点的曲子。”
  然后取过子晨手里的麦克风,走到王曦身边递给去,“王曦,不好意思啊。”
  王曦看了他一眼,带着淡淡的笑意,摇摇头,“来唱歌哪儿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喜欢就唱。”
  然后看着大熊道:“大熊,重播一下这首歌,让子晨小姐唱。”
  大熊冷眼扫过子晨和方淮,撇了撇嘴,抬起高贵的手指,心不甘情不愿地按了下重播。
  方淮友好地朝王曦点点头,“我代子晨谢谢你。”
  说罢,将麦克风重新递给了子晨。
  王曦的脸色有一瞬间的苍白随后又恢复过来。
  大熊的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子晨的声线是不错的,但是这首歌的起音就很高,到最后简直就是在彪音,是极其考验肺活量和音准的歌曲。
  一开始还游刃有余的子晨到后来显然力不从心,一首曲子下来声音已然有些沙哑了。
  虽然唱得不算好,但大家还是很给面子地鼓掌,挑战这样高难度的曲子,勇气可嘉。
  子晨一唱完就无比娇羞地询问着方淮自己唱得怎么样,模样十分天真娇美。
  看到这一幕,王曦宿醉的脑袋犹如针扎般的痛,她扶着头人不由得晃了一下。
  “大熊~”
  她轻轻地叫喊着。
  突然,她感到身边有人扶了她一下,王曦看着身边的人,一怔,低首眼眸黯淡。
  “谢谢。”
  她说着,推开了突然出现在身旁的方淮。
  起身,走到大熊身边,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着:“大熊,我头好痛,陪我到外面走走。”
  大熊担忧地点点头,扶着她向大家打了声招呼。
  王曦视线扫过方淮,暗淡的光线让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晦暗不明,她最终还是没有办法说出口啊! 
  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
  
  再不做停留,王曦靠着大熊离开了这间让她掐断了这场长达9年念想的包厢。
  
  11月的夜里冷风肆虐,大熊挽着王曦脸色铁青。
  “嘻嘻,你头还痛不痛,我送你回家。”
  王曦摇摇头,“大熊,我突然有点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我们以前的学校。”
  大熊见王曦心情糟糕,本就有点担心她,怕她一个人会胡思乱想,现在见王曦想要去母校便立刻赞同,当是散散心也好呀。
  
  母校离这里不是太远,徒步走20分钟就可以到。
  两人在路上走着,王曦望着街上的灯红酒绿,抬眼就见到商场上的广告屏幕,正播放着“XX乐团即将在XX音乐厅拉响豪迈的乐章”。
  王曦的眼里冒出些酸涩。
  像是自言自语般,王曦突然开口了。
  
  “我从5岁半开始练钢琴,当时小屁孩儿一个,一心不闻窗外事的,练了8个月,就大着胆子去跳级考了二级,没想到居然一次就成了。当时我钢琴的启蒙老师激动地猛亲我,说他教孩子练琴教到现在,也没碰到像我这样的小天才。”
  
  “后来进了小学,有一次音乐学院的老师来我们这里招生。有音乐特长的我就被招去考试。那时我碰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启蒙老师,大提琴老师。每个星期六星期天,都是我上老师那里学琴的日子,没有游戏,没有朋友。”
  
  “在进初中前,我的钢琴和大提琴分别考到了双八。当时,还参加了忆罗初中的特长生招考。以大提琴第一名的成绩被提前招入了学校。就在这时我爸妈对我说,我不可能一辈子靠着音乐吃饭,让我试试看去考另一个市重点学校,那间学校的重点高中的升学率比忆罗高了近三成。我妥协了,放弃了忆罗去了爸妈让去的那间学校。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当逃兵,我背叛了自己的梦想。”
  
  “你知道吗?当了第一次逃兵,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然后现在,我又当了感情的逃兵。”
  
  “大熊,我会嫁给那个跟我相亲的男人。”
  
  大熊原本静静听着,但到此刻也不由失声叫道:“你疯了!”
  昨天明明为了那个男人先斩后奏向她父母提亲的事情而烦恼,明明为了向方淮表白的事情而苦恼,喝了那么多酒,流了那么多泪,就是因为她王曦压根儿放不下她爱了九年的方淮,不愿嫁给自己不爱的人。
  
  王曦神情淡薄,语气却异常坚定。
  “我没疯。”
  “你爱的是方淮!”大熊说道。
  “是啊,可是他不爱我。”王曦的眼睛里闪过几缕痛楚。
  “所以你就要嫁给爱你的人?”大熊不赞同地问道。
  爱我?
  王曦自嘲地一笑,那个跟自己相亲的男人,在饭桌上谈他的工作永远比问自己的喜好多,看电影时去外面接电话的时间永远比坐在位子上的时候多,甚至有时还若有似无地仿佛不经意问起自己爸爸正接手的工作项目的内容,只为了利益上的求婚何来爱情可言。
  “呵~我爱的男人不爱我,我要嫁的男人也不爱我。真真是天大的讽刺。”
  
  听着王曦的嘲讽,大熊刚想仔细询问就接到个电话。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一看,脸色微变,“我接个电话,你等我一下。”
  王曦没有在意,凝视着不远处的母校渐渐出了神。
  
  大熊听着电话皱着眉,“你说的是真的?你是白痴啊!幸好你还不算太笨,她现在在我身边,我们在母校,你给我赶紧过来,放心,我们~”
  话还没说完,突然只听见“乓~”一声巨响,大熊瞪大了眼睛,耳边的手机顿时落在地上。
  “嘻嘻!”
  一声凄厉至极的声音划破夜空。
  王曦闭着眼睛躺在地上,一根一端染血的竹竿,鲜红的血液伴随着生命力从王曦的脑袋流出,源源不断,无论大熊怎么堵都堵不住。
  
  周围路人迅速拨打着120,大熊哭泣不止地叫着“嘻嘻,嘻嘻”,无人注意到落在一旁一部地上的手机,仍旧接通中,从那里传来一个熟悉的男声,“大熊,嘻嘻呢?嘻嘻怎么了?嘻嘻~”
  手机显示屏上闪烁着“方淮”~
  
 
作者有话要说:
鬼束千寻的《月光》噢,我的最爱~



重生,救人

  “有人愿意吗?
  突然间迷迷糊糊地听到有这么个声音,王曦有些莫名地睁开眼,如眼的都是一个个戴着红领巾的小童鞋。
  王曦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低头一看自己脖子上也系着条红领巾。
  看看自己的衣服,书包,写着自己名字的作业本,语文书,还有那个记忆里小学时代最宝贝的自动式铅笔盒。
  王曦傻眼了~~~~~~
  这是怎么了?
  自己明明和大熊在一起,然后就是脑袋一阵剧痛~
  再然后~
  睁开眼就变成了小童鞋,回到了小学时代~
  王曦震惊的脑海里回响着以前大熊的话,“嘻嘻,你知道不,现在流行重生~”
  难道自己,也赶了次流行吗?
  
  “没有人愿意和沈卫坐在一起吗?”
  王曦这时回过思绪,抬起头,看着讲台上站着的小学班主任袁老师以及她旁边面无表情的沈卫。
  
  王曦突然想起来,小学时,沈卫是出了名的顽皮学生,体育门门优秀,学科门门飘红,每次考试,他都能把班级平均成绩拉下个1、2分,可谓是各学科老师眼里的坏学生。
  而现在的这一幕王曦也是记忆犹新的。
  这位皮大王沈童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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