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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完美男人养成记-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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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他们的小时候到这里估计就要全部结束了,后面可能几笔交代下!




☆、第三十六章

  四年后。
  
  四年可以发生很多的事情,改变很多的东西,比如曾经与人交际略显孤僻地林桀已经在吴唯安以及老六的保驾护航中平安参加高考。很多时候他会回忆起,多年前他在父亲的施虐中习惯了被人欺负而不去反抗的那个人,与现在这些年来发展成老师期许同学羡慕的自己做对比,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呢?
  
  “林桀,你准备报考什么学校?”刘敏大大咧咧的坐在林桀旁边,没去管周围的眼刀四射,这些年她早习惯了身边女生的羡慕嫉妒恨了,谁让她跟咱林桀林公子是哥们呢,就算曾经有啥心思,那也是掐灭了的。
  
  “啊?”林桀放下笔,十八岁的林桀在吴唯安这么多年的调。教中已经成长的清新俊逸,温文尔雅,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瘦弱矮小的样子。这四年他勤学苦练,日日不缀的练习安安教给他的基础内功,到如今已经小有火候,至少李立已经全不是他的对手,哦,李立就是曾经的老六。还记得当初有一天老六一句话没说往吴唯安面前一跪,说是要拜入师门,吴唯安没理他,他硬是跪了三天三夜,最后安安说他年纪太大,难有所成,直接教给了他基础内力,顺便也教给了林桀,这四年老六硬是凭着这基础内力从小镇子上打到了市区,成为整个a市的真正扛把子,而如今再也没人敢去叫他老六,反而李立这个名字响了。
  
  “我也不知道还没决定呢,我要回去问问安安。”林桀想了想,他是不想离开这里的,当初跟安安分开跑来市区上高中就已经很难过了,还好他每个星期都能坐校车回家,现在上大学了,要是去了外地那不是几年都不能见安安?
  
  “安安,安安!又是安安!我说林桀,你怎么什么事都是要问你家安安啊?”吴唯安这个名字刘敏已经在他嘴里听了不下百次。现在的林桀已经是个出名小作家,犹记得当初从初中开始班主任就经常给林桀拿信和汇款单,后来到了高中,林桀更是直接出了书,虽然不过是课外读物,班主任知道的时候硬是申请学校希望能支持林桀,想要人手一本人人传诵,当然申请被刷了下来,不过林桀这个人却是进了老师的眼。哦,对了,那本书叫《凌云路》,听说还差点荣获了什么奖,她是没看见啦,反正林桀一直都是那死样子,有什么事你绝对别想从他嘴里套出来,成天手上捧着书,你若想找他学校图书馆绝对能找到。
  
  林桀乜了她一眼,似乎在说,不问安安问谁?这几年林桀觉得自己记东西越来越快,体质也比小时候好上几倍,他心里知道这都是安安做的,而且外人以为《凌云路》是他写的,其实不过是代发,安安凭着这些钱硬是在市区开了几家娱乐厅,现在由李立看着。
  
  “叱!”刘敏看着的样子,气着了,“你不会以后找老婆都要问过你家安安吧?”
  
  虽说是气话,刘敏想想绝对有可能,要知道林桀成绩很好,文理科都均衡,当初分班的时候,老师千交代万交代林桀自己也同意了选理科,谁知道就一个星期林桀回去问了那个安安,回来就打死不回头的报了文科,将理科老师气的够呛,文科老师则是欢喜半天。那半年理科老师看见林桀多是吹胡子瞪眼,直到《凌云路》出版,出版商找到学校班主任去问林桀是哪位,这时候大家才知道,从此后理科老师再不说什么,文科老师那是拿这小子当宝,图书馆无条件为他敞开,借书证都不要。
  
  “啊。嗯!”林桀突然脸红了,低了低头,没让刘敏看到他的脸,心想要是安安不喜欢那就不找。现在的他当然没当年那么无知,就算还是没人告诉他,书上总归有提,当初才知道男人一定要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还伤心了很久,后来了解到什么是男风,了解到魏朝男风盛行还惋惜为什么不是生活在那里,这些年他是什么心思自己早就看得清清楚楚了,只是安安。。。我的安安!
  
  “呀,怎么问你话你都不回答啊?对了,这个星期你又要回去啊?”初中的时候都分两个班,上了初二刘敏跟林桀在一个班上,刘敏认出是那个卖手链的男孩,就这么慢慢混熟悉了,大家上了高中后,周围全是不熟悉的人,在这样的时候遇见同一个小学同一个班级的,那是喜出望外,所以在彼此的刻意交好下友情是如坐火箭般飞升,连带着在小学的刘珏也认识了林桀和吴唯安。
  
  “不啊,安安在市区呢。”前段时间因为娱乐厅的事,安安几乎就是留在了市区李立那,小学课业不重安安每次都是学校第一,请长假老师也没说什么,只是叮嘱他学习不能落下。
  
  林桀看看手表,还有多久才放学啊?安安现在肯定在娱乐厅那,拿到《凌云路》的版权税以后安安说要在这边买房的,也不知道他开始选了没有?林桀暗暗焦急,没再继续听刘敏说话了,还有一节课才放学呢。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刘敏无奈只得先回座位。
  
  讲台上老师说得天花乱坠,林桀什么都没听进去,他还记得考上高中那天,知道高中是在市区他就开始抗拒,不想离开安安也不想花那么多钱,最后还是吴唯安硬逼着他来上学,不然以后再也不会见他,他才收拾东西来了这里,才来那段日子,每个晚上他都是躲在被子里面哭,梦里都想着安安。每个星期他最盼望的就是周五跟校车回镇子,回去的早,他就等着安安放学,回去的晚,安安就在镇子口等着他一起回村子。这些年他渐渐长大明白世事,他知道他该感激吴唯安,只是感激与感情却是分开的,他很清楚他更喜欢吴唯安,会想亲他,会不喜欢吴唯安看着别的女孩,他想他是不是太变态了,安安才十二岁啊?
  
  一堂课结束,林桀根本不记得老师说了什么,直到同桌推了他一下,“林桀,放学了,你怎么不动啊?”
  
  “啊!谢谢啊。”林桀整理好书放进书包,背起它走了。
  
  出了教室门,抬头,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树下的吴唯安,他只是站在那,就显得岁月静好。
  
  现在的吴唯安已经从八岁变成了十二岁,从小学升入了初中,如果说当初的吴唯安是粉雕玉琢,那么如今他就更具风采,惹得路过的学生、老师不断的回头张望。
  
  少年在十二三岁左右,一头柔软的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的敞开,衬衫袖子卷到手臂中间,露出比女子还要白皙的手腕,带着幅眼睛,看不清眼神,只是显得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整个人站在那显得器宇轩昂,风度翩翩,只是给人的感觉却冷漠中带着股凛然,一个人站在树下悠然自得。                        
作者有话要说:改一下,
《诛仙》改成《凌云路》
简说不用现实书名比较好!




☆、第三十七章

  “怎么傻站在那?还不过来?”吴唯安瞥了一眼林桀,看他站在那一动不动,皱皱眉头,最近事情太多没顾得上他,怎么这孩子看上去又瘦了?
  
  林桀笑着跑过去,牵着吴唯安伸出来的手,“你怎么来这了?”他很开心,高中三年吴唯安很少来他们学校,也就是报名的时候送他过来。
  
  “那是谁啊?”旁边刚才看吴唯安看到傻眼的几人一瞧,这人还和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林桀认识,连忙问身边的人,也不管他们知道不知道。林桀,在这学校谁不认识,学习好,长相好,体育也行,曾经很多人说过他家世不好,不过看着他的穿衣打扮也不像穷人的样子,而且想也知道十六七岁就出书,没钱他也有才啊,所以林桀一跃成为是很多女同学的梦中情人,曾经很多人表白过,只是王子不接受。
  
  “不知道啊。”旁边不知道的人也去问别人,一来二去,同学全在围观两人。
  
  吴唯安的眉头越皱越紧,来来往往怎么这么多人?
  
  “你们先走吧。”林桀看着他蹙眉的样子怕他不高兴,赶紧跟身边的同学先打个招呼。
  
  “好吧,那林桀再见。”同学跟他说了声再见,转身先走了。
  
  吴唯安将林桀带到娱乐城,这个娱乐城位于a市的偏东,正对着十字路的交界口,算是颇为繁华的街区,街对面就是正在修建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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