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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笑一个_-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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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包袱,我们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桐城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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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一章 小狼崽 。。。 
 
 
  原本我可没打算让姓徐的跟着一起,可是考虑到这家伙死心眼的性子,要是我当时真不让他跟着,比如让李临恪把他给点住什么的,这人估计能当场见血给我看。而且眼下同意让他跟着,不代表接下来他有这个本事一路跟下来,所以我也就没啥好纠结的了。
  
  三个人搭乘11路走了大半天,眼看太阳都往西边偏了,估计得有下午四五点钟的样子。我还来着月经,肚子里又只有早上那点食儿,起先因为心里有事,这么一路走一路想的还不觉着,到后来渐渐就觉得身子发沉小腿肚子转筋,上了两趟厕所又喝了三回水,终于反应过来我这一天还没正经吃什么东西呢。立刻眉毛一竖拍大叔的胳膊:“怎么还不到城里啊,我都饿了!”
  
  大叔翘起嘴角一笑,那笑容别提多俏皮了,可那眼神,怎么看怎么觉得阴险:“咱们这不光靠走么,今晚关城门之前肯定是走不到了。”
  
  我一听就炸毛了,凶巴巴的瞪他:“那晚上住哪儿?”
  
  徐梓溪此时插话道:“七七别急,马上就要到有人家的地方了。肯定不会让你在外头住的。”
  
  其实他说话时的语气特别温柔,温柔到甚至有那么几分讨好的味道在。可他这么一说,我立刻就想起以前的事,脑子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嘴巴就先把话秃噜出来了:“是啊,今时不同往日,肯定不能让我风餐露宿了。”
  
  徐梓溪大概也猜到我是想起我们在沙漠中走了十几个日夜的那回,脸色一黯,眼睛却始终看着我:“七七……”
  
  我猛地扭过脸,突然觉得自己现在这样真有点面目可憎。最恼最恨的那个人不想甚至是不敢去面对,却拿这个由始至终跟我关系不错的人开刀问责。认真说起来,他站在朋友和同侪的立场上,劝过我也安慰过我,那时我俩都在晏王手下做事,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这么想着,我也平息下几分怒气,清了清嗓子问:“天黑之前咱们到得了地方么?”
  
  李临恪显然对这条路径并不陌生,单单说了一个字:“悬。”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们连轻功都不用,只靠两条腿走的缘故。就说:“那咱们趁着天亮,先找个地方把晚饭解决了。然后慢慢溜达着。”
  
  大叔一挑眉头,看我:“累了?”
  
  这半年多的日子,还真是把我给养娇惯了。我苦笑着点头,老实承认:“累了,也饿了。”
  
  大叔爽快一点头,往远处望了望,平静的道:“前面有条小溪,不远有座丘陵,能捕到鱼和一些野味,咱们今晚吃烤物!”
  
  徐梓溪则有些顾虑:“会不会有狼?”
  
  大叔微微一笑,朝我眨了眨眼:“这谁知道呢,运 
 61、第一章 小狼崽 。。。 
 
 
  气好的话,也不一定。”
  
  我看着徐梓溪脸色微白却还勉强硬撑的样子,也觉得好笑。又想起他之前还笃定的说不远处一定有民舍,突然心头一沉,脸色也不由得沉了下来:“你刚才说前面一定有民宅,是不是他安排的人?”
  
  徐梓溪连连摆手,急切解释道:“不是的,是我过来之前山谷里的人告诉我的,我这里还有他们送给我的地图。”
  
  他说着就去怀里掏,我也觉得自己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不禁有点不好意思。可每每接触到与他有关的事,心里就好像梗着一根尖利的刺,既硌得慌,又疼得紧,让我想忽略都做不到。整个人就好像一只竖起皮甲的刺猬,随时做好了攻击敌人自我防御的准备。
  
  徐梓溪却仿佛浑然未觉我的无礼和尖刻,从怀里拿出一张手绘的草图,一边指点着一边仔细给我解说桐城当地的风土人情。待讲到桐城近期会有品茶大会,突然一顿,瞄着我的眼神也显出几分不自在来。
  
  我一听那个“茶”字,也想起了那个人。之前离开松远镇,我们到的第一个地方,就是专门去买那种名贵非常的茗茶,如今抵达位于桐城千金谷,他又提及桐城即将举行的品茶大会,我怎么能不记起这其中的曲折,以及自己之前的怀疑。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自己不要去想那个人,可身边陪伴的这两个人,目所能及的风光景色,甚至我身上穿的衣裳头发上绑的系绳,无一不在提醒着我这个人曾经与我多么亲近多么甜蜜。
  
  我猛地甩了甩头,眼眶也微微有些发酸,就听另一边李大叔突然“噫”了一声道:“我记得现今那位千金谷的传人十分喜爱各类茗茶,对江宁出产的雾团金丝尤为想往……”
  
  我还没消化大叔话中所指,徐梓溪已经匆忙开口道:“晏王殿下已经准备妥当。”
  
  大叔听了这话,显然十分满意:“还算这小子有点记性。”
  
  我这才回忆起来,当日晏莲买下的那种茗茶,名字就叫做雾团金丝……
  
  大叔若有似无的瞄了我一眼,道:“就是这里了。丫头在这等着,我先去打两只兔子回来。”
  
  说着将手里的包袱打开,从中取了块薄毯子出来摊在草地上:“坐着。”放下手里的东西,又问徐梓溪:“会生火么?”
  
  徐梓溪点头,大叔继续问:“叉鱼呢?”
  
  徐梓溪这次则颇为惭愧的摇了摇头。
  
  大叔也没做出什么表情来,依旧十分淡然的吩咐:“那就生火,多找些木柴,还有粗一些的树枝,穿兔子用的。”
  
  大叔走后,我和徐梓溪就沿着河流旁的小树林溜达,一路捡些合用的柴禾什么的,另外还要再找一些比较粗壮并且笔直的树 
 61、第一章 小狼崽 。。。 
 
 
  枝,用来待会儿穿兔肉以及叉鱼用。
  
  一路上我都没有想要交谈的欲~望,另外确实也累了。不光是身体上的疲累,更深层次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倦怠。原本那个甜美到让人觉得不安的梦境已成过眼云烟,在那个人一步步从屋外朝我走来的时候,就已经被什么东西一挥而散了。过去的三年,现在回想起来,除了累,再没有第二字可以完整而简练的概括。而过去这半年,我过的又何尝轻松?
  
  努力不去想自己为什么会遭受这么严重的创伤,会什么都不记得,不去想自己过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与身边这些人,尤其是他,有过怎样的纠葛。努力去适应眼下的生活,从最开始筷子都拿不起来,话也说不利索,到渐渐地能跟小贩讨价还价,以及后来能够运用逻辑思维思考和分析一些问题。就好像一个身体残缺了一块的人,用尽自己一切力气,想要与正常人没有区别的过活,并且不愿意让别人发觉我内心深处的恍然无措。所不同的是,那些人的残缺是躯体上的,而我的残缺是看不到也摸不着。
  
  那些迷茫,那些不安和恐惧,对过去的一无所知,对未来的无从下手,记忆里的大段空白,内心深处的巨大残缺,只有我自己能够看得分明。想要找人分担,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过去的自己会不会与这个人有过什么过节。害怕现在这个自己不招人待见,畏惧过去那个自己才是为人所珍视的,同时也担心过去的自己才真正被人厌弃。
  
  这样矛盾的心思,这样无助的心理,我连当时最信任并且依赖的那个人都不可诉说。因为无论他对我多好,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说,不要靠近他,不要相信他,不要……喜欢上他。
  
  越到后来,我越忽略来自心底的那道声音,同时我也逐渐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而当我想起所有的这一切,包括过去这半年他对我的呵护和宠爱,我才愈发将他恨之入骨。过去三年的累是因为他,步步为营用罄心机是为了他,挨饿受冻受伤吃苦是为了他,最后赔了心殒了命连我的孩子都保不住也是因为他。而这半年来,依旧是那样的小心翼翼,那样摸索着学习着去讨好他,那样努力的适应跟他同床共枕,适应他除了牵手和亲吻以外更为激烈的爱抚,适应他突如其来的怒火和森冷,我所有的累还是因为他。
  
  离开他,不想再见到他,不光是因为无法原谅也不敢面对,更是因为我厌倦了这种日复一日以他为中心的生活,我厌倦了这种为了另外一个人而强自忍受的疲倦。人生第一次,我有了一种冲动,不为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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