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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生活物语-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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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吻他……

    贝克转过身来,看见他的小甜酒小蜜糖,吹着口哨把一串花环套在她的脖子上,那是他穿了好久才穿好的,白色小花就当是珍珠,红色的大花就当成是红宝石。

    林薇扑到他怀里笑,像在办家家,小女孩时的游戏,现在也可以让她这么高兴,贝克把她抱起来吻,她热情的回应他,贝克觉得头顶一片星星,他要晕了,他赶紧让林薇靠着树杆,两个人吻得难解难分。

    贝克越吻越投入,他感觉林薇没有喊停的意思,她柔顺的扒着他的肩膀,身上还穿着他的大卫衣,只要往上一点就能摸到她了,贝克不由自主的试探,手碰到了腰再往上他就要忍不住了。

    林薇趴着贝克的脖子喘气,她觉得自己热得都要烧起来了,贝克的大掌在她的腰背腿跟臀上游移,她觉得整个人又软又虚,喉咙口止不住的哼哼出声,每一下都在挑战贝克的神精,在他的脑子里,他已经进去了。

    贝克手在从没触碰过的地方停留,冲脑的热血也没让他的动作变得粗鲁,林是第一次,他得温柔点儿。她才刚醒,还没来得及穿上内衣,可她身上套着他的卫衣。

    贝克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他着迷的看着林薇,好像什么事都不能让他分神,手指在腰涡上打了个圈儿,喘着脊背往上滑,林薇颤抖的都站不住脚了,她的脚踩在贝克的脚上,重量都压在他身上,被他整个圈进怀里。

    舌头在纠缠,手指也没停下来,贝克不给林薇反应过来的机会,嘬着他的小甜酒一秒钟都不肯放,指尖刮过蓓蕾的时候,林薇颤抖着身体往后仰,她又软又虚根本没力气挣开,嘴里发出呜咽声。

    这是她从没尝过的滋味,贝克一点也不敢用力,他好像把技巧全忘了个精光,把头埋在林薇的肩窝里不住吻她,吸吮她的锁骨。

    他激动的差点就射了,林薇被他整个人抱起来放进树屋的时候抬起一只手挡在身前,不能这么快。贝克看着她晕红的脸和柔软粉嫩的双唇,想像着她的蕊尖会不会也是这样醉人的颜色,他撑着树枝平复激动的心跳,这事儿要是再来几回,他一定会忍不住的。

    平静下来的贝克跟发泄过一样虚软,他抱着林薇不肯撒手,把她抱在怀里喂她吃薄饼配肉,一个感恩节他就差点本垒,接下来每一个节日都不能错过,保持估计到华盛顿诞辰的时候,她就是他的了。或者再早一点,到林肯纪念日的时候。

☆、29
    面前的雾气没有变淡;林薇拿木棍探路;四周围都是柔软的泥土;她却突然戳到个坚硬的东西,本来以为是石头,再往前探也还是一样。

    贝克蹲下去用手拨开羊齿蕨,花草生长的方式非常奇怪,像是绕着什么四四方方的东西在生长,贝克用手扒开软土;露出下面藏着的石板。

    有石板说明这里有路;有路就有人烟!贝克用木棍刮掉石头上的青苔,已经看不出石板原来平整光滑的样子了,但这形状却绝对是人为凿出来的。

    他们用手里的木棍当探测器,顺着坚硬的那条路走过去,然而那路却突然断了。眼前是一面绿墙,藤蔓纠缠,遮蔽了头顶的天空,明明是正午,却让人阴出一身冷汗来。

    他们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要不要再继续往前还真是大问题。

    从臆想中的感恩节之后,林薇开始放慢脚步,原来她脑子里塞满了指令,每天必须完成。比如她给自己规定了一天剥多少个核桃,煮多少盐,熬多少黑莓酱。上午要干什么,下午要干什么,规划的清清楚楚。

    可贝克告诉她生活还有另外一种方式,他们每天干的活只是少了一些,却快乐了很多,余下的时间什么也不做,只是到处游晃,贝克把这种休息的方式叫作“探险”。

    他把七天划成一周,每七天里有一天是他们的休息日,林薇很爽快的答应了,几天下来她发现休息能让人更好的工作,就算是那种只有两个小时的探险也能发现许多平时根本不会注意的东西。

    前几天他们发现了一片黑莓地,枝条上挂着的黑莓都熟透了,皮轻轻一碰就破开,流着酸甜的汁水,滚圆带着黑条纹的黄蜂叮住破皮处吸着甜汁,怎么赶都只是扭扭身体,换一颗黑莓继续吃。林薇跟贝克也敞开肚皮吃了个饱,余下的那些摘回家去,做成了好吃的黑莓果酱。

    这些果子实在太熟了,林薇倒是想晒成果脯,这样冬天也能有零嘴吃,可黑莓根本经不起晒,只要破一点儿皮就烂,流出来的汁水引来更多的蜜蜂小虫,粘在莓子上不肯走,于是这些破皮的除了吃掉只能熬成果酱。

    林薇把那块黑莓丛当成了储备地,时不时去摘一些回来,加了甜汁熬出满满五竹筒的黑莓酱,抹在薄饼上好吃极了。她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玩乐跟工作融合在一起的身活,跟贝克在一起,永远都不会无聊,他总有那么多话可说,总有那多洋相好出。她每一天都过得满足极了。

    叶子已经完全变了颜色,一个星期前他们顺利的猎到一头鹿,为怎么剥下鹿皮费了好大的功夫,林薇再强悍也干不来这事儿,贝克挺身而出,他没干过这个,撕扯皮肉的那种感觉让他整整一天都没能吃下任何红色的食物,甚至看见挂在那儿的鹿肉就恶心的想吐。

    这东西不能久挂,林薇怕引来野兽,她用一把瑞士军刀切完了整只鹿。贝克战战兢兢的看着她手起刀落,沿着这头鹿的骨头缝把肉切成一块一块,完整的就带骨头一起挂在树枝上,那些细小的就用刀把肉刮下来做成鹿肉丸子。

    鲜肉不容易保存,味道又太重,他们用了整整一天把切成大块的鹿肉挂在树枝上,用松树枝烧起来的烟熏制鹿肉。谁也没干过这活,只好大约估计一下时间,每隔一段时间拿刀割一块看看熟了没有。

    林薇存下来的几罐头盐全用在这头鹿上了,他们杀鹿放血的时候尽量把鹿血保存下来,在园子里架起一个又一个的竹筒锅,做成血豆腐,切成块的血豆腐堆在竹筒里,用芦苇绳子扎紧吊在小溪里,让它们能保存的更久。

    林薇又高兴又担心,高兴他们总算有了肉类,又担心这些血腥味会把野兽引过来。她不会忘记他们差一点遇上一头熊。贝克却觉得这不是问题,他总是乐观的,他背着简陋的弓箭当武器,手里还拿着一根用磨掉凸起的钉子绑成的长矛,像个丛林猎手那样作出凶悍的样子:“我会保护你的。”好像之前一整天什么东西都吃不下的人不是他。

    光用盐跟烟熏制的鹿肉又柴又干并不可口,也不知道能保质多久,林薇打算每天都尝上一点儿,看看味道会不会变。这东西真的除了咸味什么味道都没有,新鲜的鹿排放在石头上烤一烤倒是很香,油汪汪的,可她也没能吃下多少,看过这东西鲜血淋漓的样子根本送不进嘴里。

    那张鹿皮用水洗了又晒再洗再晒也还是带着浓浓的腥臊味,他们没有处理皮毛的药水,除了用石头刮掉那层绒毛好让它不易被虫蛀外,没有别的办法让它更好了。

    林薇觉得他们越来越像野人,等再得到几张鹿皮做了衣服鞋子之后,哪怕是走在森林里,也不会有人认为他们是文明人了。

    那块鹿皮除了鹿身体上的那块,其它都零零碎碎,腿上的皮被贝克系在弓箭上,这个比尼龙绳的弹性更足,他自制的土箭能射得更远,贝克还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自己跟自己比射得多远,一般这种比赛都是在学校厕所里举行的。

    拿着武器让他感觉自己像个英雄,比如印第安纳琼斯,等鹿皮够用了,他一定要再做一条鞭子再加一顶鹿皮帽,如果再有一匹马,他就是最帅的丛林人。

    此刻最帅的丛林人正捏着鹿骨做的弓箭,抬头呆呆看着绿墙,他昨天在这里发现了人类的踪迹,确切来说,他捡到一个现成的猎物,一只满身肥肉的兔子掉在了不是他挖的陷阱里。

    灰兔子的皮已经褪得半白了,就像秋天的森林也给自己换了一身金红外衣一样。比得到白送的猎物更让他高兴的是,这里有人,或者说有人来过,他把这个消息告诉林薇,两人决定今天到陷阱附近找找看有没有人烟。

    挖这个陷阱的人一定不会住得太远,他们一大早就出发拜访这个可能存在的邻居,直到这片绿墙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越是往里他们越是兴奋,这里有人,而且不止一个人,石砖不是光靠一个人的努力就能铺出来的,就算用尽一生,也不可能。这里有人!有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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